三岐杆菌三联活菌胶囊:直面责任焦虑走向责任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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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学科背景、以不同视角关怀现实,上海社科新人接力演讲——

直面责任焦虑走向责任自觉


日期:2011-11-26 作者:何雪松;胡晓鹏;曾军;顾红亮;戴从容 来源:文汇报

11月19日,由文汇报主办,上海东方青年学社协办的2011年度“文汇讲堂·社科新人季”首场学术演讲在文新大厦举行。左起分别为年度社科新人(2010)何雪松、胡晓鹏、金可可、戴从容、曾军、顾红亮。
图片作者:叶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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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的责任焦虑
    
    何雪松(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
    
    责任,是上海正在积极倡导的体现城市灵魂的四个价值取向之一。在我们看来,责任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基于道德、法律或精神的要求而必须承担的行为;二是如果没有达到前述要求而必须承担的代价或必须接受的惩罚。为什么责任要成为我们积极倡导的一个价值取向?因为当今社会很多的困扰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都与责任相关。一方面,我们看到很多人弃守责任、怕负责任或不知道应该负什么责任而担忧和不安,这可称之为认知的焦虑;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有人不负责任却没有承担任何代价,而有些人却因负责而遭遇意想不到的后果,我们感到无所适从迫切需要明确的指引,这可称为实践的焦虑。如此“悬而未决”的议题无疑需要反思和对话,以寻求合理的解释和答案。
    
    但要深入仔细考察这样的焦虑或困境,就必须将其置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上来认识。从1978年至今,中国正在经历“千年难遇之变局”,“变”可以从流动化、市场化、个体化三个层面来理解,而责任的焦虑是与这样的变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流动化社会里,人、财、物、知识和信息以超越时空的态势转移,人们因流动而获得自由,但流动性也可能让原本固定的人与人之间的责任变成浮萍。市场化的深入使所有人都卷入了货币经济从而依赖市场生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市场或货币而接近,但心理的距离却疏远了,那种温情脉脉、守望相助的共同体感觉渐渐化为“乡愁”。在流动化和市场化的双重背景下,人成为追逐独立个人利益的自由个体,然而逐渐摆脱束缚的个体似乎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与独立,相反个人可能会表现出极端功利化的心态,在求利而不得的时候常常有无助、无奈和茫然的感觉。因此流动化、市场化和个体化进程的展开是一个矛盾的过程,一方面,自由、自主和权利是可期的,另一方面,支持、互助和责任也成为期待。
    
    社会转型就是这样“爱恨交织”的过程,古典社会学家都洞见到这样的困境:在涂尔干的笔下,表述为“社会失范”;韦伯认为是“理性的牢笼”;齐美尔说,这体现为主观文化和客观文化的背离。今天我们面临的困境与涂尔干、韦伯和齐美尔的时代颇为相似。旧的规范已难以完全适应这个变动的社会,而新的规范正在形成之中,由此我们会一再拷问自己:跌倒的老人,我们可以视而不见吗?车轮下小孩的呻吟,我们可以充耳不闻吗?社会的沉疴,我们可以乡愿不语吗?
    
    今天,我们在这里所表达的不仅仅是道德上的宣称,而是希望从不同的学科来反思我们这个时代的责任困境,从而开启多视野的对话。有请我的5位同事。
    
用机制设计培养责任意识
    
    胡晓鹏(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经济学的责任内涵就是为他人利益考虑并付诸行动
    
    从经济学角度看,何为责任?经济学研究市场,关注资源如何配置,而市场是经济主体实现利益的一种手段。所以,利益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关健词。在经济学看来,责任的内涵就是为他人利益考虑并付诸行动。
    
    经济学上的责任有四个特点。第一,在完善的市场环境中每个人的利益都天然地与他人利益绑定在一起,即市场经济是一个互惠共赢的体制。第二,任何违反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将遭到市场的惩罚,如违背诚信,所有经济主体都有动力不再和这个人合作,他也就无法获得此后的可持续利益。第三,在纯理论框架下,责任具有自实现机制。其前提包括经济人的完全理性和独立,以及人与人之间结成的平等的经济关系。所以,一个负责任的社会应该是自由和平等的,而责任则体现为博爱。
    
    但从理论的世界回归到现实,上述推论很难成立。由此得出第四个特点,在追逐利益的现实世界里,市场经济本原意义上的道德契约被法律规定下的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法制契约所取代,因此,市场经济是被法制的。
    
“守法缺德”的三种表现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责任缺失
    
    依据法律和道德两个维度,可以将经济人的行为分为四个类型。其中,守法有德是全社会所倡导的行为规则,而违法缺德和违法有德都涉及了违法问题,这需要以法律制度来监督和约束。因此,探讨责任缺失的重点就是守法缺德,即经济主体在不完善的市场体制下,合理地不为别人利益着想,甚至践踏他人利益。这有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以不作为方式直接践踏他人利益。即不采取任何行为,或者该为的不为。情形之一是道德风险,比如不打借条时的借钱不还,其实质是权利享受在先,而责任付出在后。情形之二为机会主义,小悦悦事件中包含了路人出手相救可能带来的某种损失,这种可能性在南京彭宇案或天津许云鹤案的负面影响下,被进一步放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做了好事受惩罚,谁还会做好事呢?
    
    第二,以转嫁方式直接践踏他人利益。即有实际行为但建立在损害别人利益之上。情形之一是剥削,剥削的存在源于不平等。黑心包工头之所以可以“黑心”,源于他与农民工之间不对等的关系,因为资本具有更大的控制能力。情形之二是外部性,浙江某能源企业乱排污就是典型案例。这里,履行小责任是建立在损害大责任的前提下,其实质是个人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而转嫁社会成本。
    
    第三,以道德作假方式间接践踏他人利益。最近网络上爆料,孕妇摔倒众人帮扶的案例是炒作,这种事情足以令社会痛心。社会追求真善美,市场经济追求诚信,这种道德作假带来的最大危害在于,通过破坏社会诚信机制使人们把遵守道德规范和担当责任视为负担,甚至助长冷漠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动机。所以,道德作假虽然没直接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但损害的是每个人的长远利益。
    
税收、补贴、产权改革等机制设计可帮助治理责任缺失
    
    如何治理责任缺失呢?经济学的关键词就是机制设计。机制设计的重心在于改变行为主体的激励结构——一句话,你不愿做的事情,我赋予你一种奖励让你做;你不该做的事情,我给你一种事前惩罚不让你做。内容主要包括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即你做这件事要比不做好,以及你按照最优的方式去做得更好。我想这是经济学作出的睿智的答案。如税收、补贴、产权改革、立法和社会规范。
    
    对应于刚才的三种“守法缺德”形式,可以有这样的机制设计。
    
    在“作假”问题上,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增加作假的短期成本,即一旦发现便给予高额惩罚,这多以立法的方式完成;但从长远看,只要作假的预期收益高于其预期成本时,作假就不可能被杜绝。因此,这需要建立起一种“捧真抑假”的市场风尚,也就是在交易规则上建立起不和作假企业发生交易的惩罚机制,使那些不诚实守信者无法在阳光下生存。
    
    对“转嫁”问题,我们分两种情况讨论,一是不对等情况的转嫁,由于不对等的关系成为经济主体赚取超额利益的手段,因此,简单的物质惩罚很能奏效,最普遍的做法就是立法强制恢复对等地位,如《劳动法》、《反垄断法》;二是针对无视大责任的转嫁,这在实践上多运用两种方法,一种是对污染征税,改变污染者扩大污染的动力;二是污染权买卖,即污染企业拥有一定额度的污染权,节约下的指标可通过交易获得收益,这也会降低污染者扩大污染的动力。
    
    在“不作为”问题上,解决借钱不还最简洁的方法则是打借条,因为有了借条就能得到侵权法的保护,这将会增加借钱不还者的预期成本;同理,即便是不打借条,如果有抵押物的存在,也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在“见死不救”案例中,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分析,一是增加见义勇为者的期望收益,即设立见义勇为救助基金;二是通过立法增加见死不救者的成本,即将见死不救的行为定为违法行为;应当说,这两种方法都是通过外在物质刺激方式来改变人的行为模式的,很难说能真正营造起符合社会道德伦理的人性良知。由此,我们试想如果摔倒在路边的老人是我们自己的父母,那么,做儿女的看到了会无动于衷吗?
    
道德建设是否可以弥补过度功利化的机制设计
    
    由此我想提出两个思考。机制设计并不是那么完美,当我们把人的道德追求基于一种完全功利化的机制设计中,究竟是把人的道德引向更高的起点,还是拉下了水呢?在某些小学设置“道德银行”后,一个孩子拿了10块钱告诉老师,我今天上午捡了5块钱,我给你10块,你找我5块吧。这个现象值得我们反思,因为我们不希望物质激励道德增值的努力反而以道德贬值收场。另一反思是,经济学的机制也谈到了立法,当不道德行为没有给别人带来利益损失时,甚至没有给他人带来威胁时,比如坐公车没让座,他可能有很多理由,若以强行立法方式进行约束,是否也存在一种暴力倾向呢?更为重要的是,这里的“法”是作为手段提出的,一旦经济主体违法侵权的所得超出了违法成本的时候,道德责任缺失的同时便发生了法律责任的缺失,而这恐怕将是责任经济学的又一个研究重点。显然,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
    
    最后我想引用一句我很受感动的名言:当远古时代的神,在丧失其权力的同时又都从坟墓中走了出来,以求支配人类生活,开始永恒的爱。对现代人来说,对现代青年来说,最困难的是安于现状。寻求那种体验的努力是从这种意义上的渺小做起的,因为渺小是无法辨别的时代的宿命,也是责任担当的起点。
    
文化转型期:重建责任共识的契机
    
    曾军(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
    
    文学与文化的力量在于让我们充分认识到责任问题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从而对责任问题的认识更加自觉和更加理性。
    
    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所谓“责任出了问题”是指出现了群体性的责任观念危机,是文化转型时期的责任观念发生了变化。“该不该扶老人”的争论焦点在于“扶了之后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是对承担这一责任之后所产生的“连带责任”或者“次生责任”心有余悸,是人们在实施责任行为时所受的影响因素更复杂,从而干扰了人们的责任判断。
    
    这种复杂性正体现了文化“转型形态”的某些特征。根据影响文化发展的各种动因间不同的结构性关系,我们可以将文化发展概括为“稳定形态、转型形态、颠覆形态”三种。“转型形态”是指在文化发展过程中部分动因发生了改变,导致整个文化结构体系出现某种松动迹象,并引发各种动因之间关系的重新调整:或者想恢复到原有的平衡状态,或者想达到一种新的平衡。当代中国文化的发展正是处在这种“转型形态”中,各种文化价值观念都在发生激烈碰撞,既有时间维度上的传统与现代的冲突,也有空间维度上民族化、地方性与全球化的碰撞,还有主体维度的自我与他者的认同危机,等等。责任观念也是一样,从“该不该扶”、“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到“遵纪守法”、“国际惯例、WTO规则”等等,都面临着重新调整与适应的过程。
    
    但是,文化发展的规律在于:一种既定恒定关系改变了,一定会有重新调整的过程,而这正是我们在新的文化环境中进行责任观念重建的契机。
    
    借责任观念重建的契机,我们把讨论聚焦在网络文化对责任担当的影响这一话题上。我认为,深刻影响当代文化变迁的因素就是网络。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阿多诺将文化工业称为“大众欺骗的启蒙”,当时文化工业形态主要是广播报纸、电影电视及流行音乐等,其共同特点是——它使所有的参与者都变成了听众,使所有听众都被迫去收听几乎完全雷同的节目。但是网络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点。无论是早期的互联网,还是现在的移动网络、网络文化所带来的变化在于——全民性、日常性、公共性,任何人都可以借助网络以匿名方式随意传播信息、发表意见,大量未经过滤的信息四处弥漫,形成一种缺乏核心价值、主导意识和支配性力量的公共空间。
    
    正因为如此,网络媒体对文化价值的统一性带来了巨大冲击:一方面,它使普通大众的声音很轻易地浮出水面;另一方面,它强化了文化价值的差异、责任观念的冲突,从而加速了文化失范、责任缺失现象的形成。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各种非理性的、不负责任的情绪宣泄;看到类似金庸先生多次“被死亡”的虚假信息;此外还有诸如侵犯个人隐私的“人肉搜索”、让人防不胜防的诈骗网站、以及各种制造点击量的“网络水军”……
    
    网络的这些特点确实带来了责任担当的困难,但是我们也不能谈网络而色变,它也有着有利于责任担当的一面:比如,舆论监督,许多恶俗、不雅、丑恶的事件正是因为网络在第一时间曝光才给人警示、得到处理,因为有了网络,才会让更多的人心存顾忌,不敢为所欲为;又如爱心传递。正是因为网络才使得汶川地震的消息在第一时间得到传播,才使得救援、寻亲、捐赠等爱心得到全社会的积极响应;还有交往对话:网络最大的好处就是交流、沟通,而这正是我们在传统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相交织的状态中探讨“责任如何担当”问题的解决之道。
    
    我们无法回到过去,我们也无法照搬西方,我们也不甘心价值虚无、责任缺位。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尊重个体的价值、自由和选择,通过沟通、对话甚至争辩来形成责任共识。当代文化在各个文化主体的积极参与、交往对话中,通过网民的责任自觉、媒体的自律监督、学者的理性声音、政府的积极引导,最终形成责任共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文化转型时期实现责任重建。
    
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行与责任之德
    
    顾红亮(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世风日下,我们的责任感哪里去了?”这个判断对不对?我认为要辩证地看到事物的两面,我们的确感受到道德责任感有所下降,但也不能忽视另一面:我们的岗位责任意识正在增强。
    
    今年7月,文汇报刊登了一则新闻——甬温线发生“7·23”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铁道部党组决定撤免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分管副局长。这则新闻报道了对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的问责处理。自2003年以来,一系列重大事故的负责人相继遭遇问责。例如,2003年非典事件中卫生部部长、北京市市长被免职;2008年贵州瓮安县发生6·28事件,县委书记、县长被免职;同一年中,在三鹿奶粉案、临汾重大溃坝事件中,相关领导都被问责而罢免。这些问责事件追究的是领导干部的失责情况,因为他们没有承担起相应的岗位责任。中国约有500万公务员,4000万事业干部,问责制从2003年起就成为行政法规,在2009年被列为党的纪律条例。问责制的执行和推广说明岗位责任意识在立法和舆论监督中日益增强,岗位责任意识要求每个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今天我们还要讨论更重要的责任如何担当问题。我认为传统儒家有丰富的思想资源可供借鉴和汲取,其中之一就是“知行合一”。知行合一要求我们在责任担当上把对责任的认识和对责任的实践统一起来,具体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层,知行合一要求我们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行。责任之知是指知晓对某事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必须将知晓转化为负责任的行为,即责任之行。转化过程中责任担当能力是必备的,它包括责任判断能力和践行能力等。责任判断能力表现为对责任担当的分析、推论、预测、决断等活动的统一,责任践行能力体现为在不同的环境中能否有效实施责任和被课以相应责任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体现了责任主体的综合素质,常常以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生活经验为前提,而且相辅相成。比如,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位因心脏病骤发而倒地的病人,如果此时我有合理的责任判断能力和基本的医学常识,那么我就能快速作出救人的判断,并付诸实施,如给病人做人工呼吸,或呼叫120,对挽救病人做出正面影响。再比如,医生大多有治病救人的良好意愿,但因为医术不高明或经验不丰富,可能作出错误的诊断,导致病情延误甚至酿成大祸。当今的信息社会,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如若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缺乏责任判断能力,缺乏责任践行能力,那么我们就无法担当起相应的道德责任和岗位责任,将造成事与愿违的后果。
    
    第二层,知行合一要求我们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德。传统的儒家试图通过道德教化,把外在的责任规范内化为责任感和使命感,最终转化为道德良知。在我看来,使命感是更高层次的责任感。责任感源自心中的内驱力而尽己之责,使命感则源于人生神圣的理想而毕其生、舍其命地去追求。化责任之知为责任之德的最终目标,是要培养有使命感的责任人格,使每个人成为自觉自愿的责任主体,此时责任成为内在的德性。中国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先贤。范仲淹怀揣神圣的使命写就并实践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追求;孔子历14年之久周游列国,在礼崩乐坏中颠沛流离,坚守使命传播儒家政治思想。
    
    因此,比道德责任感缺失更可怕的是使命感的缺失。缺乏使命感的支撑,责任人格的培养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转型期的当代人,尤其需要使命感的滋润。一位北大硕士生毕业4年,在全国8个省份建了13个乡村图书馆,他的使命是振兴乡村教育;湖南某小学女教师业余时间上大街捡垃圾,坚持了十多年,她的使命是宣传环保理念。这些故事平常却不平凡,因为身后有某种使命感在支撑。
    
    由此得出两个结论。第一,理解当代社会的责任现象,要辩证地观察到道德责任感有所缺失的一面,同时需要肯定岗位责任意识有所增强的另一面。第二,责任如何担当?我们应该把责任之知、责任之行、责任之德结合起来,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提升责任担当的能力,增强使命感,培养健全的责任人格。
    
文学:通过锻造灵魂将责任内化为良知
    
    戴从容(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作为一名人文学者,我觉得责任意识不仅需要法律约束来引导,更需要文学艺术的培养和熏陶。文学作为一种寓教于乐的艺术形式,更需要承担起培育责任的作用。文学不仅仅像莎士比亚说的是生活的镜子,文学更应像王尔德说的要成为生活的引导者。
    
    现代化和都市化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但也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念。消费社会带来的功利主义使得作为良心的责任感有所缺失,面对这样的现状,难道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吗?
    
    爱尔兰诗人希尼谈到诗歌在当代社会的作用时,认为诗歌的影响力不是只由社会决定的,诗人应让诗歌寻找社会,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社会接受诗歌。用希尼的话说,每个诗人都必须要提高他的声音,甚至要把对诗歌的信念提升到坚定无疑,乃至傲慢自负的程度。这就是诗人的社会责任。
    
    诗歌如此,文学和艺术的其他领域亦如此,越是在精神匮乏的时代,我们越要对精神的价值充满信心,人文学者越要把文学艺术的声音放大。如果我们自己都羞于或者无暇谈精神、谈责任,如果人文学者都只用统计数据或GDP来谈论一切,那么我们怎能相信有一天精神会来主动寻找我们,怎能指望社会责任感会主动出现呢?
    
    但需要指出的是,精神的逻辑和科学的逻辑是不一样的。文学从细微处影响人的灵魂,它通过熏陶人们的精神来锻造人们的良心。文学和艺术必须承担起精神建设的责任。但这绝对不是简单的概念灌输。文学和艺术必须站在更高的层面,通过丰富和完善人们的认识能力和精神力量,来锻造人们的灵魂,从而培养自觉而有责任心的公民。用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南非作家库切的话说,“出色的艺术有着更高的伦理准则”。文学和艺术应该站在常识之上,通过认识人和社会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来消除心灵的污垢,廓清人们的视野,强健人们的臂膀。一个完善而丰富的人,才会有强大的灵魂,而强大的灵魂是完善的责任心的基础。
    
    以爱尔兰作家乔伊斯为例,他生活的时代经历了爱尔兰民族文艺复兴、民族独立,以及爱尔兰自由邦成立之后的内战。乔伊斯大学毕业不久就离开了祖国,直至客死他乡。但身处异乡的他从未中断过对爱尔兰的思考,他的作品成为爱尔兰民族精神最重要的思想财富。乔伊斯之所以放弃直接的责任,因为他对责任观有更高的理解。用乔伊斯自己的话说,我的艺术应该是锻造我的民族还没有锻造出来的良心。而他知道要锻造出民族的良心,首先必须要让人们有意志,具备选择、判断、评判的力量。所以,他的传世之作《尤利西斯》、《芬尼根的守灵》描绘了丰富的人性和社会,通过艺术独特的暗示力量,让人们思考善和恶,让人们的灵魂在思考中成长。
    
    文学就是这样,通过锻造人类灵魂,锻造着人类的良知,锻造着真正的责任心。
    
从我做起实现责任自觉
    
    何雪松
    
    这是一个不是结论的结论,更愿意视其为开启对话的起点——我们希望能从责任焦虑走向责任自觉。今天社会所面临的责任困境是快速转型整体图景中的一部分,这表明我们需要重新安顿家园,重新建构人心秩序。借用费孝通文化自觉的概念,我们尝试用责任自觉的概念来表明我们对这一议题的关怀——由责任焦虑到责任自觉。
    
    何为责任自觉?一方面希望形成这样的认知结构,我们每个人能将自己的个体生活与社会主体,个人的命运与历史进程相结合,并将个人的自由和发展融入到民族、国家的兴盛之中。这是文化建设中的核心要素,也是我们城市灵魂必不可少的部分。我们不但拥有城市灵魂,还要建设国家心灵,责任自觉就是国家心灵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责任自觉需要制度建设的保障,要逐步建立责权利统一的机会结构、激励机制、约束环境和社会氛围,从而形成一个人人负责的能动性社会。
    
    这个社会面临这么多的困扰,需要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来指引我们,应该做什么,以何种方式承担责任,以期待得到相互信任的安全感,相互依存的家园感。
    
    最后我要呼吁,希望大家都能反思自己的价值立场、实现责任自觉。如果我们付诸实践就一定可以做到,我相信社会学的定律——自我实现的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