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 of trash:有一种强硬叫知错不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4:57:53

有一种强硬叫知错不改

倒驴不倒架是比喻那种“人死口不死”的逞强心态和表现,明明败下来了却不认输或是“死鸭子嘴硬”。

乐清上访村长死亡事件是近期受关注和影响最大的事件,不管是“意见领袖”还是网络写手,几乎一边倒地认定为“谋杀”。

笔者在事件发生后写过三篇博文:《警惕造谣和虚假新闻对社会带来的危害》、《用谎言去验证谎言得到的一定是谎言》和《乐清事件肇事司机费良玉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尊重》。指出“5个人摁倒在地让工程车碾压”,这种远远超出了人性限度的恶行,再无法无天的人也很难做出。即使有利益者想谋害一个人,光天化日之下加上工程车司机6个人做这种杀人勾当,出再高的价也很难同时找到六个人来做。显然这条所谓的新闻是假的成分很高,至少是有较大的水分。”“不能因为死者可惜而制造另一起冤案,不能因为死者被多数人同情而轻视生者的权益,不能把无中生有的罪名强加在一个不相干的人身上,不能因为善良而结恶果。”“无论你是如何正义,都不能用谎言来支持,不能用谎言来对付谎言。因为这可能让受众认为你追求的不是社会正义,而是实现你某种目的的手段。”

笔者也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同样是一种主观推断。如果最终的结果证明错了,一定会公开认错。

2011年2月1日,法庭在出示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费良玉有期徒刑3年6个月。谋杀一说完全被否定。

但是,有些人仍然“倒驴不倒架”的“人死口不死”,用一些主观臆断继续揣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死硬地扛住“谋杀”一说不放弃。

不相信执法部门的调查,不承认社会调查团的结论,不认同法律的裁决。故意歪曲事实,违反辩证法和逻辑规律,用似是而非的议论,继续为自已荒缪的结论进行辩解。

事实上法院判案并不是以孤证定案,而是综合其它证据链来综合分析得出结论。任何事件的发生既有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如果只从一个方面或者常理推断肯定会有出入。

有些人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每论证一个问题,总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或者从主观主义出发人为玩弄出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所需要的真相做辩护。

 许多人抱着“政府从来就不诚实”和“拆迁征地天怒人怨”这种先入为主的思想来看问题,把这种品质的评价嫁接到事件的评价上,从而代替了事实真相。

思想上的真理与事实上的真理是不同的,不能因为对政府的不信任就歪曲事实。

逻辑定理与事实有些时候也会不一致,不能因为事件的过程违背一些逻辑就不承认事实。

任何时候真相只有一个,逻辑推理会出现许多种结果,被歪曲的真相可以有成千上万种。

以前发生的“处女卖淫事件”、“拆迁把孩子扔下楼事件”、“最毒后妈事件”等,这些言之凿凿的网络新闻和图片,都曾被一群自以为聪明和“正义”的网络写手们大肆发挥,网民们在被诱导和愚弄下掉进了“媒体陷阱。然而在真相暴露的情况下,那些曾经满口仁义道德的“意见领袖”们没有一个承认自已失聪,不仅没有承认错误,而且通过诡辩来为自已的错误辩护。

六祖法宝坛经说过:“改过必生智慧,护短心内非贤。”俗语:“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有些人开始不知道错误,是因为判断失误。有些人知错不改是爱面子,这样久之就成了恶习。有些人明知是错误却故意忽悠,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些人后来明白错了,却非要硬撑下去,寻找一些不成为理由的东西给自已找台阶。

有一种强硬叫知错不改,这不是强者的表现,是一种外强中干!

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