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财和安师大哪个好:点评:“我只为有钱人造房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3:14:47

点评:“我只为有钱人造房子”

 

房地产大老板任志强说“我只为有钱人造房子”。作为老板,任先生这么说,这么做,不管在什么体制下,都是对的,唯独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是大错特错的。

现在房价=地价+成本+暴利。即地方政府和房产巨头制造了高房价。相比之下,政府收取的地价要比少数巨头掠取的暴利合理的多。至于收取后使用不当,那是另外一回事。

土地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依据是人民大众的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即江山是人民打下来的。因此,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由于理论的粗糙,历来把“全民”与“国家”、以及“社会”与“国家”混为一谈,进而“全民所有”=国家所有=事实上的政府所有。其实,政府与国家、与全民、与社会在基本利益一致的大前提下,也有可能发生利益冲突。我国的改革开放是在毫无成熟理论指导下推进的。人民当家作主,并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命题,而且也是“社会经济生活”命题。

而今国有土地的真正主人(大多数人)无权用地、甚至不能安居。这都是糊涂理论让政府直接变成了土地的主人,政府代表人民出卖了土地,使很多人丧失了安居的前提,从而为少数人从广大平民身上掠取房产暴利创造了机会和条件。政府应当将公民居住用地使用权还给人民(类似农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每个公民作为土地的主人之一皆有权取得一份(最低限度的)住房用地使用权(实物形态的或货币形态的),居民亦可联合委托建筑企业加工(建造)安居房;而政府代表主人出售土地所得理所当然应从中提取一部份作为货币形态的土地使用权还给主人。只有具备了这样的条件,中、高档房产的市场化运作才不会侵害贫民的利益,房价再涨也不会危及民生。也只有在此前提下,任志强说“我只为有钱人造房子”才是合理的,才是人民共和国的老板说的话,否则,还不如民国的老板说的话。 

                                                        

                                                                                   2010 01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