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法止 生发:颍上县乡镇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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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乡镇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9  颍上县乡镇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颍上县财政局《财政大监督理念与乡镇财政职能转换》课题组   颍上地处淮河与颍河交汇处,黄淮平原最南端,全县国土面积1859平方公里,人口166万,其中:农业人口148万,辖30个乡镇、346个村(居)委会。现有财政干部240人,其中30个乡镇财政所143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财政大监督理念与乡镇财政职能转换课题调研的通知》(财监函【2011】309号)文件要求,我们就如何转变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监工作广泛开展调研,综述如下:一、我县乡镇财政所工作职能及财政监督开展情况  (一)目前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们对10个乡镇财政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当然,乡镇财政除履行管理乡镇财政收支职能外,还要承担乡镇党委,政府的其他中心工作,如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扶贫包村、护村救灾,抗旱救灾等。财政所被抽调人员是经常的,并明确有相应的任务。与取消农业税前相比,乡镇财政职能主要表现为“三个转变”:一是由过去向农民收钱的“征管型”向现在给农民发钱的“服务型”转变。二是过去抓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现在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由于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涉农补贴和支农项目越来越多。三是由过去“单纯业务型”向现在“综合协调型”转变。目前,乡镇财政逐步承担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多项任务,其综合协调的功能明显增强。
    (二)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财政监督工作实际,县政府制定了《颍上县财政监督实施办法》,坚持做到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大监督机制。县财政监督办公室考虑实际,采取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的办法。每年安排10个乡镇,对当年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票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土地出让金征缴、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及计划生育抚育费征缴等进行财务综合检查,并抽调专人,开展轮查。 少数乡镇财政所已认识到财政监督的重要性,工作开展较好,如王岗镇,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把乡镇财政资金分为本级预算资金、村级资金、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四类,采用不同的方式开展资金监管,分资金类别制定了各项监管制度,针对不同的资金采取灵活的监管方式,结合财政所工作人员的岗位,确定了各项资金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设置了巡查抽查报告单、预算支出公示表、财政补助资金公示表、建设项目资金公示表、建设资金监管项目管理台帐等8个表格,做到资金监管有责任人、有制度规定、有工作记录、有监管结果。当然,乡镇财政监督工作总体较为薄弱,调查的10个乡镇财政所,多数对财政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都没有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内容。据了解,由于财政所的人员经常被抽调参加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财政所无精力人力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二、乡镇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除县财监办组织外,乡镇财政所对财监工作力不从心。表现在:一是对财政监督检查宣传力度不够。乡镇财政所对财政核算重视的多些,对财政监督意识淡薄。二是对非财政渠道下达的涉农资金监管难。不少涉农补助资金分属民政、林业、农业、教育、计生等多个部门,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乡镇财政对这些资金监管乏力。如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等,由于不能确切掌握情况,监管起来非常困难。调查中,乡镇财政所的同志普遍为此“感到头痛”,“生怕出了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再如,有些专项资金乡镇财政所因不能掌握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改变资金用途、挪作他用的漏洞和可能,不能发挥资金的真正用途等。三是对各项收入的征收监管难。由于国税、地税、国土等部门机构上划,乡镇财政所无法对他们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实行有效监督。四是对乡镇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难。有的单位购置国有资产只须乡镇主要负责人同意,并不进行政府采购,只是履行报账程序。固定资产购置后如何使用,也不进行登记。如某镇文化站将临街房屋与开发商联合拆旧建新,却不及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处置资产也只是履行销帐程序,乡镇财政所无能为力。五是对乡镇所属各办站所等报账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管难。乡镇财政所对报账单位开支的真实性无法掌握,仅能审核票据是否违规而已。如要求基层学校实行“零接待”以后,个别学校为消化接待费,巧立购煤、修缮等名目,不惜掏钱买发票达到报帐目的。   六是自身问题。财政所人员结构断层、年龄老化,也使财政监督工作后劲乏力目前全县基层财政所在编人员共有143人中,45岁以上的111人,大部分是1984年招进财政队伍的工作人员,财政部门10多年没进人。当今社会已步入信息时代,工作方式和方法需要不断更新,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工作布置了下去,但执行起来很慢,究其原因,不是不干,而是不会干,不知怎样干,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进程。纵观全县乡镇财政发展现状,几乎90%存在着技能教育培训跟不上形势发展、高学历和高职称人员稀缺的现象,财政服务水平难以提高,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相对弱化。乡镇财政人员身份定位不明,影响财政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乡镇财政所是财政政策的执法部门,财政所工作人员是财政政策执法人员,而执法人员理应是公务员,在省内很多地市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一直都是公务员,但我县财政人员的身份是事业单位,与所从事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造成了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不满情绪,影响了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的对策和建议(一)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乡镇财政监管职能。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特别是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的需要,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制定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尽快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监督和管理法规体系。首先要对现有的、不配套的、过时的财政法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逐一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或废止。为乡镇财政监督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据。其次要加快对乡镇财政基本职能、财政原则、财政活动基本方式和财政决策程序等内容的基本立法规范进程。从法规上确定乡镇财政监督和管理的地位,准确定位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问题。乡镇财政所要树立“大财政”、“大监督”观念,不仅要管理好本级财政资金,对于辖区内单位的所有财政资金,财政所都应履行监管职能。(二)完善监督模式,促进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财政大监督理念下的财政监督就是要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四位一体的财政监督管理新机制,逐步形成 “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 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模式。构建“大监督”格局,一要完善财政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专职监督和业务机构的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完善信息化建设,加快财政信息化步伐,建立财政监督基础数据库,实现网上查询、实时监控、信息共享,使财政资金运行过程置于财政监督部门的监控之下,及时发现财政管理中的漏洞,纠正财政运行偏差;三要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纳入财政监督职责设计,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要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使财政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在财政大监督理念下,乡镇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和管理,立足财政特点,切实做好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对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政府性债务等实行一个漏斗向下实时加以监管,使国有资产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和政策研究、执行及反馈等重点工作,贯穿于财政监督工作之中,形成制度化。(三)强化“双基”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乡镇财政“双基”建设是龙头,资金监管是核心,制度建设是关键,服务“三农”是目标。为真正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乡镇财政必须围绕涉农资金监管这个核心,进一步加强“双基”建设。为了保证乡镇财政有效行使资金监管职能,建议上级部门明确将乡镇财政所按副科级建制,设置为县级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人、财、物归县局统一调配,以便行施乡镇财政所的监督管理职能。同时,安排必要的资金,加大对基层财政所软硬件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议上级财政专门安排资金,为乡镇财政干部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促进基层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借助“金财工程”平台,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网络化建设,保持网络联通,便于信息查询和监管。(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能高效有序运转的关键是要有一支过硬的乡镇财政队伍。目前乡镇财政所人员普遍存在青黄不接、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建议统一招录一批懂经济、懂财会和计算机类专业人才,充实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对现有财政所人员以制度化加强教育培训,以提高财政所人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一套科学、精细的考核机制,以便适应和服务于现代农村社会经济。第一,要提高乡镇财政人员对财监工作的认识。乡镇财政所肩负着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是财政服务“三农”的形象窗口,是财政资金运行最末端的组织者和落实者。目前,国家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很多,为了保证支农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发挥基层财政的监督管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处在第一线的优势,更多地参与到支农项目的申报、评估、实施、监督的全过程,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和资金的有效落实。第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上划“三权”,垂直管理,调整布局,优化组合,健全组织,切实解决体制不顺等问题,做到有人做事,有权做事,能干事,干成事。第三,调整职能,对乡镇财政所职能重新定位。一是基本财力保障的职能。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乡镇基层政权运转,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维护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都离不开基本的财力保障;二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职能。如公共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社会保障服务、发展教科文事业等;三是财政资金监管职能。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村级财务问题多,“小金库”屡禁不止。目前,县财政监督局和审计部门管得着,但对情况不清楚,监管的面广,监管起来力不从心;乡镇财政所对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村级财务情况熟悉,存在的问题看得见,摸得清楚,监管起来得力方便。乡镇财政所应以监督职能为主,业务受县财政监督局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受县财政监督局委派,检查报告和处罚决定由县财政监督局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