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什么时候吃花粉好:河北省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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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若干规定

(2009年1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一定三有”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就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岗位职责

村党组织是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组织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在村党组织集体领导下,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履行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职责。具体内容是:

1、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支委会、党员(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研究讨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和党务村务重大事项。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落实。

2、引领富民强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目标,主持制定本村发展规划,选准致富路子,拓宽增收渠道;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3、维护和谐稳定。落实民生政策,帮扶困难群众,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了解掌握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树立崇尚科学、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村风民风。

4、推进基层民主。严格按照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一制三化”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做法,组织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村级民主实践,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5、抓好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负责“两委”班子建设、党员和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任务目标

村党组织书记的任务目标,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制定,根据任期和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具体目标。

1、基本原则。制定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和年度任务目标,要坚持“四符合、四突出”原则: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符合本村实际、符合大多数群众意愿,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致富群众、突出保障民生、突出和谐稳定。

2、主要内容。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目标分为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共性目标一般应包括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个性目标要根据各村工作基础、自然条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确定。目标内容要体现持续发展、逐年提高、不断创新。临时工作任务随时纳入目标。

3、制定程序。共性目标由乡镇党委统一制定。个性目标的制定一般经过下列程序:村“两委”会议提出初步方案;组织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乡镇党委对各村上报方案审核把关。

4、签订责任书。乡镇党委要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 具体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违诺责任。目标责任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并报县(含市、区,下同)委组织部备案。

三、管理监督

围绕促进村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廉洁勤政、改进作风,建立健全管理监督制度,保证村党组织书记扎实干事、创业、为民。

1、目标承诺制度。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采取“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举时,候选人向党员和村民或村民代表作任期目标承诺;当选后,按照竞职陈述承诺,就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施政措施等签订承诺责任书;每年初,就当年任务目标作出年度承诺。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承诺事项的,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责令辞职。

2、定期审计制度。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内一般审计一次,调整、离任或撤免职前必须审计。审计的重点内容是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工作由县级纪检、组织、农工、财政等部门进行部署,审计发现的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审计结果和问题处理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向本村党员群众公开。

3、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村党组织进行考核定级、分类管理。村党组织书记经济待遇与党组织考核级别直接挂钩,实现“以绩定级、以级定酬、级酬挂钩”。县委组织部抓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跟踪培养,鼓励跨村任职,允许多职多薪。县乡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后进村的党组织书记,帮助改变落后面貌,促进晋档升级。工作无起色,年度党员、群众民主测评不称职超过三分之一的,不能作为下一届党组织书记候选人。

4、日常监督制度。乡镇党委一般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村党组织书记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报告重点工作和履行职责情况,包村干部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反映所包村目标进展情况。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带班和请销假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必须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乡镇党委报告。严格村党组织、村委会印章管理,村“两委”印章不得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本人保管,其中村委会印章要由村民代表选举确定印章保管人。积极推行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定期走访入户、联系困难党员、帮扶贫困户制度,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写工作日志、记民情日记。

5、决策监督制度。新农村发展规划、惠农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兴办公益事业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宅基地发放等热点问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凡未经集体讨论而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擅自作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由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承担经济赔偿等责任,并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6、调整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不执行上级决定,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调整村党组织书记要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调整前应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县委组织部要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档案,掌握个人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表彰奖惩等情况,作为发放基础职务补贴、绩效补贴、办理养老保险、推荐考录公务员等基本依据。

四、考核奖惩

村党组织书记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乡镇党委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

1、考核内容。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主要业绩、廉洁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同时,了解掌握村党组织书记完成阶段性中心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的现实表现。

2、考核方法。落实“双述双评”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向乡镇党委和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要进行评议,本村党员、群众代表要进行满意度测评。乡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汇报交流、组织现场观摩、实行重点调度等方式,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经常性考核。年终,综合述职评议和日常考核情况,对村党组织书记作出总体评价。

3、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挂钩,考核优秀、称职的足额发放基础职务补贴;考核不称职的,由县、乡党委核减下年度基础职务补贴,核减数额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免职或责令辞职。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重要依据。省、市、县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村党组织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不称职: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年度目标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的;村党组织被确定为后进整顿对象,而一年内无明显变化的;因工作方法不当、处理问题不及时,发生越级访、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案件、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承担责任的;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

县委要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关怀、待遇保障机制,切实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村党组织书记调整任用、考核评价等情况。乡镇党委要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的具体实施,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包片联村、结对帮扶、捆绑考核等制度,支持和保障村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市、县委组织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村委会主任和其他“两委”干部岗位目标管理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冀组[20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