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世界地图详解:1.1现代国家的国体和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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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的国体和政体

国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根本上规定国家元首的责任和权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互关系。它的核心是国家主权的归属问题。现代国家的国家体制一般用成文或不成文的宪法规定,主要有四种,即君主立宪制、共和制、联邦制和邦联制。

现代国家制度起源于西欧诸城邦。荷兰共和国、瑞士共和国是最初的尝试。而1688年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则是第一个成功的和有影响的现代国家。它的国体是君主立宪。君主立宪体制下国家元首是世袭的国王,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英国,日本和若干西欧北欧的小国,如丹麦,挪威,冰岛,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取此制度。君主立宪体制是专制君主联合资产阶级(即第三等级)打倒封建诸侯和教会势力后建成。最初的君主也有很大势力和实权,后来或者由于国内政治力量压迫(如英国等欧洲国家)、或者被外来势力所改造(如二战后之日本),国王们才逐渐失去实权,不再负责实际的国家和政府事务。成为只有名义上和礼仪上
作用的虚位元首。

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所述,所谓共和制度就是代议制民主制度。近代共和国起源于城邦即城市国家。古典时代的希腊、罗马城邦有多种政治体制。雅典是直接的平民民主制,而斯巴达和罗马都是贵族共和制度,也就是由少数家族把持政府机构的职位,但一般平民也有公民大会表达自己的意见,成为一种混合体制。至于一般公众意见能起多少作用,则完全依赖各自特定历史路径而定。近代西欧诸城邦都是贵族或寡头的共和制度。以赎买方式从封建教会和封建诸侯那里获得了自治权利,城邦就成为独立的、主权一体的共和国。因为地方狭小,没有地方政府,也就没有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当在大国出现共和国体时,便强调中央集权。法国大革命后的共和国是典型的共和国体。共和国体的前身通常是封建的官僚王国,如十八世纪末法国的波旁王朝,十九世纪后期的德意志帝国和意大利王国。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国海外殖民地是最早的联邦制国家。在欧洲大陆现代的联邦制多是由封建诸侯国发展来,如德意志、瑞士、奥地利等中欧国家。联邦制是由若干区域性政治实体(或国家)由平等联合而组成。例如,美国最初就是由十三个独立的英国北美自治殖民地(州,State)组成。相同的联邦宪法是超过各自治体地区法的最高的和最后的法则。所以,这些自治体必须放弃若干基本的主权,例如,美国各州出让外交和军事主权给中央(联邦)政府。联邦政府还负责协调各州间关系。

邦联也是由主权独立的国家的平等联合。但邦联和联邦不同,各成员国依然保有独立的宪法,各国主权高于邦联的主权。欧共体是最典型的邦联。再如,前苏联就是名义上的邦联,由十六个国家组成,波罗的海三国就利用这一条率先脱离了前苏联。结果前苏联逐渐演变为现在的独联体邦联和若干独立国家。还有,英联
邦(British_Commonwealth)尽管名义上还保有最初的联邦之名,但实际上已经蜕变为邦联,其中的自治领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虽然承认英王是国家元首,但都发展出各自独立的宪法和司法行政体系,成为实质上的独立国家。其成员国对外政策也不一致,甚至南辕北辙,激烈对抗。例如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就多次发生战争。虽然邦联的成员国之间彼此也要出让主权,如建立共同经济市场和共同货币,开放边界等。

邦联的政策和规则没有强制性,可以自由退出。因此,前苏联可以和平解体。邦联只是一种过渡的国家形态,不可能稳定存在。或者如英联邦逐步分裂为独立国家,或者如前苏联成为实质上的一统国家。现在的欧共体也趋走向一统。

现代国家体制不但规定了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也决定了政府体制,但现代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地方自治和直接民主的混合制度几乎消灭了现代国家之间国体的实质差异,现代国家的国体只有形式上的和功能性差别。

现代国家的政体


现代国家的政体是指中央政府的体制,主要是立法和行政系统的关系,即总统和议会谁主导行政系统。现代三种主要政府体制是内阁制,总统制和混合制。它们的典型代表就是三个最早独立发展的现代资产阶级国家英国、美国和法国。

英国是内阁制。它的中央行政机关就是内阁,行政首脑首相由议会提名和通过,其内阁成员则由首相提名,议会通过而由国王任命。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内阁都是由多数党组织,首相一般是由多数党领袖担任。议会和内阁彼此制约。尽管议会是定期直接选举,但内阁任期没有限制。议会随时对内阁有人事否决权--既通过内阁不信任案罢免内阁。反之首相为避免不信任案也有权解散议会,要求提前大选。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是国会议员。例如,香港末任港督彭定康回英国后被保守党内定入阁,由于彭氏缺乏国内民意基础,竟没能当选下院议员,他也只能黯然离开英国政坛,到欧州议会去混日子了。

凡君主立宪国家都采取内阁制,内阁的本意既是国王在议会的行政办事人员。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英联邦国家名义上是英国海外自治领土,由英王任命总督,做为国家元首(英王)的代表。但现在的总督只有名份而已。英联邦国家政府多是内阁制。多数采取联邦制的西欧国家如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冰岛等
也是内阁制。它们的直选总统都德高望重,是虚位元首,既不能主动干预行政事务也不负行政责任。

美国是标准的总统制国家。美国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行政首脑,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有固定任,原来只是传统,自从小罗斯福连任四届总统死在总统任上后,美国于1951年修正宪法,明文规定总统任期为二届八年。总统制下的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尽管总统的阁员要通过议会任命,但除非候
选人有明显的个人操守问题,既使是反对党占多数,议会通常也不会认真杯葛总统的内阁人事。这种尊重总统的行政人事权的态度是总统制的必要伦理。除非有严重犯罪行为,总统任期不受议会干涉。美国第三十六位总统、共和党人尼古松因为窃听竞选对手被新闻记者揭露,料到一定会遭到国会弹劾,只得自动辞职以逃脱法律制裁,尼氏也成为第一位因政治丑闻而未完成任期的美国总统。相反,美国第四十位总统、民主党人克林顿因为涉嫌在法庭上做伪证而几乎被国会弹劾,但他很幸运,因为当时美国经济形势大好,各种独立的公众调查机构的调查显示,多数美国公众并不支持弹劾总统。因此,尽管反对党(共和党)占据了国会的优势地位,却顾虑选民的意见,最终竟没敢提出弹劾案,克林顿才得以继续其任期。

总统制下总统代表的政党是执政党,而议会中的多数党却可以是在野党。相反内阁制下议会中的多数党却总是执政党。受美国影响较大的拉丁美洲国家,现在的东欧国家和多数亚非国家都采取总统制。

现代法国是内阁制和总统制的混合政体。法国总统全民直选,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的行政首脑。但法国总统又需要提名总理做为其行政上的首要助手。这项任命必须由议会通过认可或背书,本意为制约总统的行政权力。结果一但议会被反对党掌握,反对党就可以“胁迫”总统去任命自己的总理而架空总统。所以混合政制下总统不一定能拥有对内阁人事的主导权。混合政制也因为总统与议会的权限不稳定而不能稳定存在。二战以来法国多数时间是总统主导,近十余年附合欧洲政治潮流,逐渐走向议会主导的内阁制。现在的台湾政制也是由总统主导的混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