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英雄圣杯赛:信任的差序格局:对乡村社会人际信任的一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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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的差序格局:对乡村社会人际信任的一种解释

 

 

作者:童志锋    发布时间:2007-05-08   信息来源:社会学视野

 

 

[摘要]信任研究是中西方学者都较为关注的问题,而在中国人“信任谁”以及“何种信任”上,学术界争议较大。在实证研究调查的基础上,文章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发展出信任的差序格局论。这一理论包括四个同等重要的方面:(1)信任的差序格局是以关系进行划分的;(2)差序格局是一种渐进的扩展的信任同心圈;(3)圈内外的行动者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4)信任是指向特定事件的。最后,文章指出中国人的信任恐怕是一种情景化的信任,不能简单的用普遍或特殊信任来描述。

[关键词]信任 信任的差序格局  特殊信任 普遍信任

近些年来,信任研究是中西方学者都较为关注的问题,而在中国人“信任谁”以及“何种信任”上,学者有不同的观点。韦伯认为,中国人的信任是建立在血缘共同体基础之上的,即建立在家族亲戚或准亲戚关系上的,是难以普遍化的特殊信任。[1]福山认为“华人本身强烈地倾向于只信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而不信任家庭和亲属以外的人”,并认为这样的低信任社会文化不利于企业走向专业管理。[2]之后,王飞雪、山岸俊男也基本持这一观点,他们认为“中国是一个低信任社会,其根源在于强固的相互依恋关系起着支配性作用。”[3]较之韦伯、福山,他们考虑到了信任的复杂性。这意味着国人信任的对象是家族、宗族成员,是一种特殊信任,而对未置身于此种关系的“外人”是普遍的不信任。

李伟民、梁玉成以及王绍光、刘欣则认为,中国人不仅信任与自己具有血缘家族关系的人,而且也信任与自己具有亲近密切交往关系的个人,中国人的信任中包含有以观念信仰为基础建立起的普遍信任。[4][5] 

这些争论大体上是围绕着中国人的信任是只基于血缘关系的信任还是扩展到了血缘关系之外,是特殊主义的信任还是普遍主义的信任,我们试图在乡村调研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继续进行探讨。文中使用的数据来源于笔者2004年7-8月在西北某镇(双湾镇)的获得的调查资料。

一、研究方法

2002年9-10月,笔者曾经在双湾镇做过同样的调查研究。当时,之所以选择进入该社区调研,是因为该社区满足我们预想的个案调研的社区标准,即:(1)研究的社区必须是具有乡村代表性的社区;(2)研究的社区必须是具有某些可相互对比性(如经济条件的可相互对照性)的社区;(3)研究的社区必须是自己容易进入并容易理解被研究社区村民的心理和行为的社区。2004年重新调研,是想看经过两年后,信任状况是否有了一些变化,这次调研是偶然促成的,朋友结婚邀请我去,我简单修改之前的问卷在同一地点进行了调研。这次样本量比2002年的86个扩大了5倍,达到430个。下面简单介绍双湾镇的情况和抽样过程。

双湾镇共有13个行政村,从经济水平上大致可以分两个层次:旧沟、上小沟、下小沟、新粮地、九个井5个村经济实力较弱;陈家沟(镇政府所在地)、尚家沟、许家沟、曹刘沟、天生炕、黑沙窝、岳家沟、赵家沟这8个村由于地多,经济实力较强。调研还是在旧沟和赵家沟两村。为提高样本的代表性,同时减少抽样误差,笔者采用分层抽样。旧沟全村395户,共有7个村民小组,小组正好作为分层变量。抽取180户样本,按相对比例从各小组抽出适当数量的样本。以旧沟为例,一组54户,抽取的样本就是54/395与180的乘积的近似值25。每个小组中的样本是通过以随机方式开始的系统抽样法抽出。旧沟抽取了180户、赵家沟抽取了250户,两村分层抽样样本量为430户。笔者主要使用SPSS统计软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数理统计。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关于乡村社区的特殊主义信任

什么叫特殊信任呢?特殊信任就是以交往关系为基础的的信任。

在信任谁以及何种信任的研究中,李伟民等在城市进行了很好的调查,[6]在基于乡村经验对这一调查问卷修正基础上,笔者筛选了10种不同的调查对象,并测试对每一个置信对象的信任程度。调查对象分别是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其他亲属、密友、一般朋友、村干部、其他村民、邻居、一般熟人、社会上大多数人。信任程度根据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的形式依次分为完全可以信任、可以信任、说不清楚、不可信任、完全不可信任。根据调查结果中信任程度的高低,大致可以分三个层次:对亲人的信任、对熟人的信任、对一般人的信任。

1.对亲人的信任

这里所指的亲人是具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属。如家庭成员、直系亲属。

调研显示,对亲人的信任程度最高,从表1可以看出,对家庭成员的信任程度高达4.96,对直系亲属的信任程度达4.62。在回答对家庭成员信任与否中,96.1%的人回答完全可以信任,3.9%的人回答可以信任;在对直系亲属信任与否中,96.7%的人回答可以信任或完全可以信任,3.3%的人回答说不清楚,数据表明对亲人的信任度非常高。

在调查的过程中,有的村民对我们对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的信任程度调查极为困惑。许多人反问:“哪有对家庭成员不相信的?”有的村民在笔者问完后,还要加上一句,“肯定可以信任”。

 

 

 

 

 

 

 

表1  特殊信任状况

 

作答人数(N)

平均得分(M)

标准差(SD)

一般熟人

大多数人

村干部

一般朋友

其他村民

其他亲属

密友

邻居

直系亲属

家庭成员

430

430

425

430

425

430

422

430

430

430

3.29

3.41

3.41

3.45

3.49

3.98

4.07

4.06

4.62

4.96

.71

.85

.89

.63

.66

.71

.68

.76

.44

.21

说明:完全不同意=1,不同意=2,说不清楚=3,同意=4,完全同意=5。

2.对熟人的信任

熟人就是以社会频繁交往为基础,相互了解对方底细并建立友好关系的人。那么,置信对象中哪些属于熟人呢?从表1可以看出,村民对“邻居”、“密友”和“其他亲属”的信任程度相差不大,分别是4.06、4.07、3.98。我们把这三类归为“熟人”。

郑也夫认为熟人处在亲人和陌生人之间。熟人因为地缘的关系,往往面临同种资源的争夺,但另一方面,亲缘合作的启发和重复性博弈的展开,加上群体内规范与禁忌——最初的文化——的建立,使“熟人”间信任与合作较为广泛。熟人中的主体是远亲、近邻和朋友。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熟人之间存在着较高的信任与合作。[7]调查结果支持这一判断,对“邻居”与“密友”的信任度都较高。在对“邻居”信任与否的交互分析中, 86.3%的村民对“邻居”表示信任;在对“密友”信任与否的交互分析中, 92.6%的村民对“密友”表示信任。

“其他亲属”被归入“熟人”一类。实际上,在调查之前,笔者预计对“其他亲属”的信任度可能会与对“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的信任度相差不大,但调查结果不支持此一假设。笔者在深度访谈中问到村民眼中的“其他亲属”是哪些人,绝大多数人回答是远亲属。这与郑也夫对于熟人的主体判断是一致的。

3.对一般人的信任

在本次调研中,从表1看,“一般朋友”、“一般熟人”、“村干部”、“其他村民”、“大多数人”(陌生人)按被信任程度大体可归为一类,可以称之为“一般人”或“概化他人”。在深度访谈中,笔者与村民交流他们心目中的一般朋友、一般熟人。有村民说,“就是平时大家都和和气气的,遇到事情也帮个忙什么的,但大家都心里知道,他是外人”。当然,对于“一般朋友”、“一般熟人”,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表述,而且这些表述也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是与自己关系较弱的人。“其他村民”和“大多数人”也都是一个概化的概念,在村民的脑海中就是离自己的生活较远的人,实际上,这些人中的许多人就生活在自己的身边,只不过在很多时候被村民无意识的忽略了。而这些人,往往与个体村民的日常生活没有密切的关系,也就没有被他们所真正信任,也就是说,对他们的信任,更多是出于一种善良。“村干部”与村民的交往是比较多的,但对他们,村民也不是很信任,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冲突较村民之间的冲突更突出。一个村庄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少数村干部可以动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利益,这种现象导致了村民对村干部集体的不信任。对“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信任程度实际已经涉及到了对普遍主义信任的研究。

(二)关于乡村社区的普遍主义信任

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二者的区分是“支配着人们彼此取向的标准依赖还是不依赖存在于它们之间的特殊关系。”[8]普遍主义信任是根据有关人性的基本观念信仰所确定的信任。

根据农民这一特定群体的理解能力和现实生活,我们在李伟民等城市调查中使用的量表的基础上,筛选、编制了适合乡村普遍主义信任量表。量表由8个关于人性问题的陈述句组成,用来测量人们在有关人性的观念认识基础上所形成的一般信念。从表2普遍信任状况测量的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人相信人基本上是诚实、善良的,不同意不关心他人,但在具体信任行为上“说不清楚”、“拿不准”。这似乎是冲突的结论,其实也是可以解释的。实际上,“大多数人是否诚实、善良”,这更多的是在测量人的本性,而对人性的判断和信任研究有一定的联系,但又不同于个人的信任行为。也就是说,认为大多数人是诚实、善良的人未必就信任他人。在我们的调查中也不乏这样的案例。

表2  普遍信任状况

 

作答人数(N)

平均得分(M)

标准差(SD)

在社会上没有人真正关心他人

我相信他人

人们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

大多数人相信他人

如果自己不照顾好自己,别人就会占你便宜

受人信任时大多数人也将信任对方

大多数人基本上是诚实的

大多数人基本上是好的,善良的

430

430

430

430

430

430

430

430

2.34

3.03

3.13

3.17

3.25

3.55

4.14

4.22

.84

.92

.97

.89

.86

.92

.55

.47

说明:完全不同意=1,不同意=2,说不清楚=3,同意=4,完全同意=5。

表3  普遍信任的因子分析

项    目

因    子

1

2

3

受人信任时大多数人也将信任对方

如果自己不照顾好自己,别人就会占你便宜

大多数人相信他人

我相信他人

大多数人基本上是好的,善良的

大多数人基本上是诚实的

人们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

在社会上没有人真正关心他人

.791

.737

.732

.613

 

 

 

 

.893

.921

.

 

 

 

 

 

.752

.839

 

 

 

 

 

 

进一步的因素分析如表3所示,从中可以明显看出乡村社区普遍信任由3个因子构成,那么这三因子结构分别反映了普遍信任的什么特征呢?第一因子代表信任行为:受人信任时大多数人也将信任对方;如果自己不照顾好自己,别人就会占你便宜;大多数人相信他人;我相信他人。第二因子代表恻隐之情:大多数人基本是好的,善良的;大多数人基本是诚实的。第三因子代表戒心:人们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在社会上没有人真正关心他人。这三个因子的解释能力为72.12%,其中因子1的解释能力达到34.65%,因子2的解释能力达到20.85%,因子3的解释能力达到16.62%。结合表2中的均值和析出的三个因子,我们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在乡土社会中,村民的人格看似是矛盾的,他即相信大多数人基本上是诚实、善良的,换句话说,村民对概化的他人是持很朴素的感情的,是有恻隐之心的,这符合儒家文化的教诲,孟子讲,“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在中国文化的熏陶下,中国人的内心有善良、宽容、仁慈的成份,这是无法否认的基本人性。但同时中国人又对于概化他人存在着戒心,典型表现为认为社会上真正关心他人的不多。实际上,这两者未必是矛盾的,有一句谚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充分说明了乡土社会中国人的中庸人格。正是这样一种结果呈现,使得我们在“信任谁”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和一些学者不同的思考,恐怕我们还不能简单的讲中国人的信任是特殊的信任或者普遍信任,是局限于血缘的亦或其他。中国人的信任恐怕是一种情景化的信任,在不同的情景之中,信任的圈子是有差异的。因此,对于信任,我们需要挖掘中国人内在的文化传统。

三、讨论与小结

我们再来重新审视福山在《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的观点。福山认为中国是一个低信任度的国家,是以家庭为本位的,美国是一个高信任度的国家,是个人和群体本位的。实际上,福山对中国文化的理解是有偏差的,中国是一个家本位的国家,但是福山过分强调了家庭、家族的独立性,中国文化中,“家”和“国”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儒家讲“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费先生也讲,“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9]所以,中国是家国一体化的,在这样一种文化下,“家”是可以伸缩的,中国人讲的“自家人”不仅仅是有血缘关系的人,也是在家国一体化中,任何投缘的人。如费先生所说,“‘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10]所以,中国人不仅是家本位的,更是“自家人”本位的,“自家人”是可以伸缩的,“自家人”的范围远比“家”的范围要大,所以,从信任的角度而言,人格信任、制度信任都无法很好的解释中国社会,关系信任是对中国社会比较确切的认识。关系信任是可以超越家庭和家族的,福山用王安的公司在美国的兴衰并不能说明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而且,福山认为美国之所以是一个高信任度的国家,是因为社群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是建立社群的传统创建了美国的社会资本,这种理解也是值得推敲的。美国文化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典型的不信任文化,从霍布斯的“社会秩序何以可能”的设问,到美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对“合法性”问题的不断追问,体现了美国人对他人、对组织、对政府的不信任,也就是说,美国文化本身就是建立在不信任、怀疑的基础上的。而“社群”之所以能发展也是基于对政府、对他人的不信任,不同兴趣、不同利益诉求的人建立社群主要是为了对抗其他利益集团和政府,所以费孝通先生讲的很到位,“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11]所以,福山认为中国没有能发展出科层制的大型企业,而美国发展出来了,是因为中国是一个低信任度国家,而美国是一个高信任度的国家,是不准确的。这个论题的逻辑实际就是社会信任促进了以科层制为核心的大型企业的扩展,但问题是,正是因为对个体的不信任才会有科层制的产生。于是,这个论题就转化成“美国的高社会信任导致了以不信任为逻辑起点的科层企业的发展”,这在逻辑上是不合适的。

在乡村社区信任调查中,村民对与之有不同关系的人的信任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对亲人的信任、对熟人的信任和对一般人的信任。从关系强弱的角度,前两者可以合称为强关系信任,后一种称为弱关系信任。强关系是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内部性纽带,强关系信任一般是基于内群体成员之上的信任。弱关系的特点是关系不亲密、交往不频繁,弱关系信任是基于外群体成员之上的信任。分析结果表明,乡村社区居民对“亲人”的信任程度最高,对“一般人”的信任程度最低,对“熟人”的信任居于二者之间。记得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一书中了讨论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时,提出了“差序格局”理论。“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12]费先生的思想可以运用到信任关系上,可以称之为信任的差序格局。它包括四个同等重要的方面:第一,信任的差序格局是以关系进行划分的,关系可以是情感性的,也可以是工具性的,血缘、业缘、地缘、趣缘等等应该被综合考量,而不是仅仅以血缘为核心。第二,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按关系强弱程度划出一个个圈子,圈子里的人被称为自己人,圈外的人则是外人。对自己人远比对外人信任,对内圈的人比对外圈的人信任,内圈和外圈的划分不但是交往关系的,也是心理认同、情感的。西方学者彼得·什托姆普卡也认为,“人际信任和社会信任的差别并不是那么显著和根本。事实上存在渐进的、扩展的信任同心圈,从最具体的人际信任到对社会客体的更抽象的信任。”[13]第三,圈内和圈外并不是固定化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外圈人可以转化成内圈人,内圈人也可以转化成外圈人,这考虑到了信任研究中的时间因素,随着交往的不断发展,一些人被淘汰出社会信任圈子,另一些人被吸纳进来了,以前不怎么信任的有可能随着交往的增加而信任了,以前信任的也有可能随着深入的了解而不信任了。第四,信任的差序格局是指向具体事件的,在特定的事情上,信任格局也会发生微妙的变化,例如,在出国问题的咨询上,会有一个信任圈子,在爱情问题上,可能会存在一个不同的信任圈子。所以信任的差序格局否定了韦伯、福山等人所说的“中国人的信任只局限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信任”,对李伟民等和王绍光等的观点也不完成赞同,它吸收了杨宜音和彭泗清等关于自家人与外人相互转化的关系信任的观点。[14] [15]

之前有关信任的实证研究文献中,在定量研究上大多基于大规模城市调查,如李伟民、梁玉成基于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等7个城市的调查[16],王绍光、刘欣基于上海、天津、武汉、深圳四城市的调查[17],王飞雪、山岸俊男基于对大学生和大中城市市民的调查[18]。在定性研究中,杨宜音和翟学伟基于乡村进行了讨论,[19][20]这些文献具有极高的资料价值和理论意义、为我们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我们则试图通过社区问卷调查和访谈(在本文中没有呈现这一部分资料)重新讨论这一问题,当然,由于诸多原因,本研究还只是一个探索性的研究,但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即在研究中发现问题。下面,简要叙述实证资料的得失。调研之前的理论思考,沿袭了前辈学人的思路,我们仅仅考虑到了研究村民对特定关系的人,如亲人、熟人、一般人的信任状况,调研结果呈现后,强关系信任和弱关系信任是有差异的,这使我们和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理论联系起来,但进一步思考发现,对亲人、熟人、一般人的信任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这使我们思考可能有其他的控制变量在起作用,在信任的差序格局中,我们提到了两种影响信任的最重要的因素,即时间和特定的事件。尤其是特定的事件的影响,这可能可以引申出一个新的课题,即要考虑在信任研究过程中的情景,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情景下,中国人的信任的格局可能是不同的,中国人的信任是一种情景化的信任,这也是我们在信任的差序格局中非常强调的一点。当然,这些还都是一些初步的想法,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发现。

[作者简介] 童志锋(1978—),男,汉族,湖南涟源人,中国人民大学2005级社会学博士研究生,从事理论社会学、乡村社会学研究。

作者题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生丁建略、谷禾,人口学博士生梅运彬同学对论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大多已被采纳,在此致谢,当然,文责自负。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韦伯著、王容芬译:《儒教与道教》[M],商务印书馆,1995

[2]弗朗西斯·福山著、彭志华译:《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M],海南出版社,2001,74

[3][18]王飞雪、山岸俊男:《信任的中、日、美比较研究》[J],《社会学研究》,1999(2)

[4][6][16]李伟民、梁玉成:《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中国人信任的结构与特征》[J],《社会学研究》2002(3)

[5][17]王绍光、刘欣:《信任的基础:一种理性的解释》[J],《社会学研究》,2002(2)

[7]郑也夫:《信任论》[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8]转引自郑也夫:《代价论——一个社会学的新视角》[M],三联书店,1995,41-42

[9][10][11][1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27,26,27,26

[13]彼得·什托姆普卡著、程胜利译:《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M],中华书局,2005,56

[14][19]杨宜音:《“自己人”:信任建构过程的个案研究》[J],《社会学研究》,1999(2)

[15]彭泗清:《信任的建立机制: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J],《社会学研究》,1999(2)

[20]翟学伟:《社会流动与关系信任》[J],《社会学研究》,2003(1)

Concentric Circle of Trust: A Case Study of Rural Society­

                        Tong  Zhifeng

(Sociology Department in RenMin University in China )

[Abstract] Trust problem is an important research field in sociology.  On the basis of field work,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problem of “whom is trusted” and “what kind of trust” and discovers trust concentric circularity theory .At last, the article demonstrates neither particular trust nor universal trust can characters Chinese people, because particular scene is ignored .

[Key Words] trust; trust concentric circularity theory ; Particular trust; Universal trust

该论文发表于《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