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拉子 赤霞珠:天涯观察442:孩子打进去 难保不孔庆东打出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2:53:47



孩子打进去,难保不‘孔庆东’打出来



  

  这几天闹得纷纷扬扬、满城风雨的“狼爸”事件,诸位一定不陌生了。如果还有不了解的筒子,请通过Google、百度、搜狗等搜索,这里不再赘引。

  

  中国人是容易走极端的民族。要么顺从的像奴隶,要么狂暴的像歹徒。在当今世界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观的影响下,我们一方面在不断吸收西方文明的营养,另一方面也在“借鉴”他们的放纵,并借题发挥谓之曰“真自由”。如现在有人宣扬的无节制的性解放就是一例,还列举欧美的一些做法佐证。现在你要是去问一个懂点西方文明但又没有吃透这些文明本质的人这个问题:法律不禁止即自由吗?他们的答案肯定会是:当然是。特别是那些学法律的。我也是学法律的,但我的答案没有那么简单。因为,一个社会的运转不仅仅需要法律,除了法律,道德、伦理、禁忌都在不同的领域起作用。无节制的性解放实际上是一种自由的泛滥,本质上是反自由的。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也一样,中国的父母经常在暴力和溺爱的两极中跳跃。

  

  要是放在两年前,我大概是没有资格谈这个话题的,因为我的小孩刚过两周岁生日。当然,虽然有资格谈,但不代表能谈的好,毕竟我为人父的时间太短,体会不深,观点难免有偏颇之处,请各位已为人父母的朋友们及尚未为人父母的孩子们批评指正,共同来探讨理性的家庭教育模式。因为这个话题,我认为很有必要探讨,为了孩子的幸福,也为了社会进步和民族的未来。

一、客观上“打”出了很多好孩子

‘黄金棍下出好人’



  

  中国人有句话叫:严师出高徒。还有一句话叫:不打不成才。当然还有一句话叫:养不教父之过(这个父当然也包括母)。中国人是擅长于用“打”这种方式来催熟孩子的。这在贫穷的农村地区更加普遍,所以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为什么早当家?除了穷孩子自身“穷则思变”的早熟的奋斗激情外,我认为更多的还是打。我生长在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因此我看得比较清楚。中国的“打”文化是由来已久的,有其深刻和复杂的社会原因。

  

  (一)中国传统的思想影响深远,一时半会儿改变不了

  

  中国传统社会追求的“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仕途至上”的社会价值评判体系。另一方面,中国人是一个宗族意识很强的民族,在封建时代,光宗耀祖、出人头地是底层民众基因深处最大的突变欲望。这两者一结合,“棍棒教育文化”就成为科举制度下的必然产物。传统父母的逻辑是:你不打,你家孩子就可能不争气,不争气就做不了官,做不了官就对不起祖宗。因此,不仅仅父母打,父母也希望私塾的先生帮着打,而且要求他们狠狠打。这种“恨铁不成钢”的教育思想源远流长,至今不衰。

  

  (二)棍棒底下确实“爬”出来了不少人才

  

  有的人怀疑“狼爸”的孩子,虽然个个优秀,但他们不一定真的快乐,也许有一天因过多积累的不满而突然酿成恶果。其实,我倒不会过多怀疑。我喜欢以自己或身边的人或事为例子。我母亲教育子女非常严厉,只要是犯了她认为原则性的错(如偷摘邻居的水果、偷挖他人家的地瓜、擅自到河里游泳等等),她必须痛打,打到最后能把自己打哭的那种。但是,现在我兄妹三人都长大了,心底里从来没有怨恨过她,反倒在一定程度上感激她的严厉,因为她的严厉让我们比一起长大的玩伴多了认识这个社会的机会,让我们走出农村看到了外面的精彩世界,我们的眼界也更加开阔了。好吧,我承认我自恋了,我高傲得把自己看做一个人才了,大家可以拍砖。

  

  (三)小时候打少了,长大成祸害的不少

  

  小时候没有教育好,长大的违法犯罪的几率相对大,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应当没人反对。所以我们经常会听到一句话:(孩子)让别人打,还不如自己(指父母)打。如果我们留心周边的话,这些年传出了不少子女弑杀亲人特别是父母的新闻。深究这些新闻,往往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溺爱。也就是小时候打少了,什么都顺着孩子,最终酿成惨剧。

二、“打”终究不是好办法

与普世价值相违背



  

  但是,“打”毕竟不是最好的办法。人类文明总是向前发展的,当公平、民主、自由等普世价值观吹遍这片土地时,我们不希望见到的还是:父母揪着子女柔嫩的屁股狠下毒手。不是我们伤不起,是人类的文明伤不起。在西方相对文明的国家,你如果棒喝你自己的小孩,邻居是可以打110的。因为,他们把小孩当成真正的主体而不是父母的附属品去看待。人之所以为人,应该享有基本的权利和尊严。如果父母动不动就对孩子拳脚相加,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从何谈起?因此,我们有必要逐点反驳上面的三个原因。

  

  (一)社会发展了,父母的教育思想也不能停滞不前

  

  本人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过,中国的宗族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两大支柱之一(另一个是儒家文化),宗族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的作用一页纸两页纸、一本书两本书恐怕讲不完。但是,其中一个负面的影响就是催生了狭隘的诸如“光宗耀祖”、“衣锦还乡”的这些封建思想。封建时代,农业为主,商业受到严格抑制。社会的价值评判体系大概是:权力>知识>财富。而且相对来说权力更容易转化为知识和财富而不是相反,比如你是帝王和贵族,那么你就很有可能获得知识和财富,但光有知识如至圣先师孔子不行(虽曾官拜大司空,但终究没有打入集团内部,而不得不周游列国宣扬其治国思想),光有财富如富商巨贾胡雪岩、沈万三也不行(前者最终被抄家郁郁而终,后者被发配边疆充军)。但是社会发展了,这一切也应该有所变化。现在的社会,我们的价值判断体系基本上是:权力=知识=财富,他们之间的转化能力基本相当。因此,家长们也要开放思想了,做官不等于就是永远的繁荣富贵,潜心学识研究也是一种有利于人类发展的生活方式,一不小心蹦出个“爱因斯坦”那是全民族的骄傲,经商创造财富也不算是一种差的选择,先富带动后富,让更多的穷苦同胞富裕起来,像樊建川这样的富豪为国建博物馆,一定会获得世人的持久赞誉和称颂。还是以我自己为例子。可能是受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影响,小时候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科学家。初高中时,我的学习情况是各科相对平均、理科稍稍偏好,学文学理都没有问题,但更喜欢理科。由于父母的强烈要求,本想学理科而可能实现科学家理想的我,愚孝地选择了文科。现在看来,我看似也成了一名人才,但心中的遗憾一直没能褪去。

  

  (二)棍棒底下打“残”了更多的潜在人才

  

  我不太怀疑“狼爸”家的几位子女,是因为确确实实这个社会在棍棒底下“打”出了很多人才。允许我再臭美一回,我也算是打出来的人才吧。如果我们细心,我们也能从平时的新闻中找到诸如“某父亲用烟头将孩子烫得遍体鳞伤”、“某幼教用针刺惩罚不听话小孩”、“母亲手下伤痕累累的小孩”等报道。如果小孩的身体只是被轻微打伤,也许还可以理解为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态,但如果把孩子打残了、打死了,那么就触犯法律了。更重要的,根据心理学的研究,经常处在家庭暴力下的孩子,以后出现暴力的几率也更大,因此就容易出现暴力的家庭式承续,这样的家庭多了,就形成的大面积的社会现象,那么就很可能产生更加可怕的社会性承续——中国传统的家庭棍棒教育模式就是这么传承下来的,但我们真的不希望再“发扬”下去了。因此,当我们看到“狼爸”把三个孩子“打”进北大时,千万不要羡慕,换了你家的小孩不一定行。孩子毕竟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同孩子的先天禀赋也有所差异,因此相比较而言,成功“打”趴下去的比成功“打”爬起来的数量多得多。特别是,青春期的孩子因为身体发育荷尔蒙分泌加速,加上学习压力的影响,会有很多不良的情绪积蓄。如果父母仍然采用这种棍棒教育模式,那么这些不良情绪就容易瞬间爆发。据报导,2002年,曾有一名17岁的高中男孩就是因为不堪忍受父母逼做作业而挥起罪恶的菜刀砍死父母,后被判无期徒刑,至今仍在牢里。再举我身边的例子,我婶和我母亲一样是一个非常严厉的母亲,我两个堂弟和一个堂妹都在她的棍棒下长大的,如今几乎都成家了。但是当初棍棒的目的——让他们向我看齐好好读书——却始终没能实现。我不敢说,我两位堂弟和一个堂妹以后的物质生活就不如我,但我敢说,他们很难在精神层面比我更加满足,也不能比我更容易接触到外面精彩的世界,因此我的眼界比他们更为宽广。

  

  (三)孩子长大成不成祸害,更多的是社会原因

  

  不可否认,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良好的家教对于孩子成长为一个好人至关重要。也不可否认,一个个体的道德自觉是这个人走向人性完善的最终途径。但是,一个社会的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合理,才是导致人性堕落的根本原因,因为不健全的体制和不合理的制度很难催生道德自觉的因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如果没有好的育人环境,好孩子很容易就变坏,坏孩子会倾向于更坏。在我看来,相比家庭教育模式对孩子的影响,中国的官方教育体制才是导致孩子人格不健全的根本原因。因此,我想告诉那些持“自己打多了,别人就不用打了”的观点的父母,你们的看法不完全错,但你的孩子最终成了什么样的人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强大的社会磁场。因此,携起手来共同呼吁改变不健全的体制和不合理的制度才是正道。

三、困境中的抉择——中西合璧、宽严相济

爱才是教育永恒的真谛



  

  西方社会早已进入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的普世价值观如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人权、尊严、宽容等等在西方社会早已深入人心。而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毒瘤还在我们国民的血液中尚未完全透析,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样的落后思想观念并没有根除。所以,在对待如何教育孩子这个关涉民族未来的问题上,我们应该要开放思路,兼收并蓄,宽严相济。借此机会,本人抛砖引玉,列出几条建议,请大家多多补充指正。

  

  (一)爱是永恒的力量,溺爱是最大的虐待

  

  前段时间在CNN上看到一则新闻:一只小海豹被困在一个搁浅在海边的笼子里,海豹妈妈一直游弋在其身旁不肯离去。爱是自然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终极力量,爱就是上帝,上帝就是爱。如果,你告诉我,打也是因为爱孩子,那么我可得回答:你的爱太沉重了,你的孩子承受不起。爱你的孩子,当然包括爱他的肌肤。我们常教育孩子“发肤受之于父母,应自爱”,但是为人父母的我们却忘了我们也应自爱,孩子的发肤既然受之于我们,我们打他不正说明我们不自爱吗?父母不自爱,要求孩子自爱,这个逻辑是可笑的。只有充满爱,你才会持续不断的向孩子传递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在他以后的人生中将会开出圣洁的果实。当然,孩子从婴儿开始的成长过程就是慢慢退去动物性、赋予社会性的过程。而动物性往往与破坏、自私自利挂钩。因此,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对于其违反普世价值规则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如当你的小孩跑进街道旁的市政花圃中摘花的时候,你应该赶紧制止并告诉他:这花是供大众欣赏的,是美化环境的,而不是属于我们的。在国内,我有时带小孩出去逛,经常碰见许多父母非但不制止小孩去摘市政花圃里的花,甚至还亲自动手摘花供小孩玩乐。每每看到此景,我都不禁摇头叹气。什么东西都满足孩子,而不问问这东西是否违反道德良知法律、是否为孩子必需,那这就是溺爱。棍棒和溺爱都不可取,但如果非要我从棍棒和溺爱中选一样的话,我会选棍棒,因为溺爱是最大的虐待。

  

  (二)棍棒暴力不可取,策略性体罚可考虑

  

  上文已述,棍棒成功“打”趴下去的比成功“打”爬起来的要多得多,棍棒传递的更多的是暴力的“棍棒接力”。但是,面对孩子的动物性,大人用语言如果还无法制止的时候,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只能放任其自由发展了吗?当然不是。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处在一个社会大变革时期,父母为了生活需要忙碌很多事情,同时又肩负监护子女的重任(小悦悦事件中,小悦悦父母就应当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所以,对顽劣的孩子进行必要的管束也是理所应当的,但方法一定要合理、可控。这里我创造一个名称“策略性体罚”。我给它的定义是:在不伤害或不过度伤害孩子自尊、人格和身体健康基础上的惩罚措施。比如,父母与孩子订立一些家庭生活规则,如果其中不管那方(父母也一样)违反了规则,都应当受到相应的惩罚。比如可以规定:饭前必须洗手,如果不洗手,应当由未违反一方指定违反一方诵读一篇文章后洗完手才能吃饭。再比如可以规定:如果出言不逊、讲脏话者,应当面壁思过五分钟。因为是共同制定的规则,违反者受到惩罚就有了合理性,再者这也是一种道德和法律的指引,久而久之,孩子就明白道德和法律底线在哪里。让孩子拥有更多的发展自由,这很重要,但道德和法律底线之上才有自由。请各位父母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出更多的策略性体罚,回帖分享。

  

  (三)孩子是独立有尊严的主体,与父母是平等的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无知的父母会这么说:你是我的孩子,你必须听我的。说这种话的时候,父母是没有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来看待的,而更多的把他们当作父母的附属品或衍生物。殊不知,父母也曾经是别人的孩子,你不尊重你的孩子,你的孩子也将很可能不尊重你的孙辈,这又是一个恶性循环。平等是普世价值观中最重要的一种价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平等,公正、民主、法制、自由、尊严、人格等都不可能实现。再怎样英明神武的封建帝王,从来都不会把老百姓当平等的兄弟看到,因此我们才要推翻它。同理,不把孩子当作平等主体去对待的父母,也将会遭到孩子无情的“推翻”。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技的发展,小孩、年轻人容易接受新事物,而父母、老人的思想倾向于保守,因此观念代沟、思想冲撞往往不可避免。这个时候,我觉得作为父母的应当多体谅子女,在不违背普世价值观的基础上,不要过多干涉。作为孩子,也应该多理解父母,尽量不要在父母面前“玩前卫”、“耍时髦”。

  

  (四)家庭伦理与法律相违背时,应以法律为准

  

  我一直持以下这个观点:我们的法律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也不少,《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这些法律中,对侵害、虐待小孩的行为及处罚措施都有严格的规定,执法机构包括公安机关、妇联等等。但是法律制定好了得不到有效实施,就是一纸空文。我想有两个原因:第一,中国传统的思想作祟,传统专制思想认为父母对孩子有不容置疑的“惩罚权”,如同君王对臣民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最权威审批权;第二,受这种观念影响下的执法机关不作为,接到报案了,民警和妇联部门同志要么迟迟不采取行动,要么只是介入协调,协调或能解一时之渴但稳定不了长久,最后等到的往往是悲剧。这和夫妻之间的家暴几乎一模一样。因此,我认为,作为父母的我们应当要尽早抛弃对子女享有天然“惩罚权”的传统思想,而政府执法机构也应不受此思想影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我想有必要借鉴西方一些国家的“社会监护制度”——即政府有权将孩子从施暴的父母手中夺出,置于社会公共机构的监护之下,直至认定该父母再次施暴的概率极低。

结束语

  

  爱是永恒的人类情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元素。如果你希望你的子女心中充满爱,那么请不要对他们拳脚相加。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尊重孩子,就是尊重自己,因为你曾经也是别人的孩子。

出品:天涯观察编辑部 策划:金波 美工:盼盼 本期责编:周零壹 主笔:诗人猫 邮箱:yiwen@tiany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