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玛子呷《哎呀》:健美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20:33:11

健美猪指用瘦肉精喂养的猪,它们拱背收腹,屁股浑圆,肌肉结实,因此被称为健美猪。2011年3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曝光,这些服用禁药的猪肉竟然有许多进入了著名肉食品加工企业双汇集团。

健美猪 - 简介

2011年3月十大热词

有一种所谓的“瘦肉型”肉非常受欢迎,和普通的猪肉相比,这种猪肉几乎没有什么肥肉。生猪行业的业内人士把这种瘦肉猪戏称为 “健美猪(lean-meat pig)”。

“健美猪” 的外形拱背收腹,屁股浑圆,肌肉结实。

 2011年3月15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曝光了河南生猪产区养猪户利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喂出“健美猪”的新闻,并且这些服用禁药的猪肉竟然有许多进入了著名肉食品加工企业双汇集团。[1]

健美猪 - 使用药品

养猪户表示,要想喂成 “健美猪”,就必须在饲料里添加一种特殊的白粉末,当地人把这种神秘的添加物叫做“药”。用加 “药”的饲料喂出来的猪不但体形好,而且价格也高。在河南省孟州市及沁阳市和温县等地一些养猪场都在往猪饲料里“加药”。这些所谓的 “药”就是 “瘦肉精”。一些养猪户也承认,他们自己从来不吃这种喂“药”的猪。[1]

“瘦肉精”的学名叫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激素类药物,微量使用对于治疗人的哮喘病有作用,如果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剂量是人用药剂量的10倍以上时,能达到提高生猪瘦肉率的效果。吃这种猪肉会使人产生心悸、心慌,同时对神经系统也有刺激作用,会产生恶心、呕吐,还有肌肉颤抖、不由自主地颤抖等临床症状。如果摄入量过大,还会导致生命危险。 

明令禁止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 “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 “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2]

健美猪 - 生长

一千斤饲料加120克。从一百八九十斤开始,喂到二百二三十斤重,就喂一个月。[2]

健美猪 - 体检

一般是接猪尿化验,又叫 “尿检”。“尿检”是一种 “瘦肉精”快速筛选检测方法,通过使用盐酸克仑特罗快速检测试纸对猪的尿液进行检测,能快速筛选出喂了 “瘦肉精”的生猪。按照规定,猪尿取样应该由检测人员来操作。但是养猪户说,当地一些部门所进行的 “尿检”,都由养猪户自己采集猪尿样品。[2]

健美猪 - 贩运

健美猪

在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在河南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这种用 “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瘦肉型 “健美猪”,钻过当地养殖环节的监管漏洞,进入贩运环节。

按照动物检疫的检测制度,生猪外运时必须通过养殖地的检疫部门检疫,获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五号病非疫区证明三大证明,并佩戴耳标。耳标相当于猪的身份证明,上面记录着养殖信息。不论这头猪在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可以通过所佩戴的耳标进行追溯。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生猪进入流通环节时,必须100%佩戴耳标。

因此,三大证明和耳标相当于生猪外运的 “通行证”,缺一不可。否则,根本不允许向外地调运生猪。 

但实际上,有猪贩介绍,在没有购买和调运任何生猪的情况下,随便说了一个车牌号码,只花了200元钱,就买到了往南京调运120头猪的三大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五号病非疫区证明。优惠下来每头猪的检疫费用还不到两块钱,另外还获赠150个耳标。

开票人坦言,不管从哪个地方调猪,不管运猪车是否过来真正接受检疫,他们这里都可以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相关票据。

充当介绍人的猪贩说,所谓的检疫不过是走过场。 

就这样,只要花点钱,不论是喂了 “瘦肉精”的猪还是病猪,都能够获得号称 “通行证”的三大证明和耳标。一车猪有了这些手续,就等于取得了外运的资格,但是到了设立在省界的动物防疫检查站,还要接受出省检查。 

但在省边检口岸,喂过 “瘦肉精”的猪,每头花上两块钱左右就能获得养殖地开具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有了这个 “通行证”,再花上一百元钱打点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顺利抵达南京一些屠宰场。[2]

健美猪 - 屠宰

瘦肉精

照中国生猪屠宰管理有关规定,屠宰场必须是国家定点,而且要派驻检疫人员,进场的生猪必须检疫合格后方可宰杀。因此,一些喂了 “瘦肉精”的生猪就算能够一路绿灯,逃过养殖和贩运两大关口,最后到了国家定点的屠宰场,应该还是能够被查出来。

按照南京市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宰杀后的猪肉必须获得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但在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2]

健美猪 - 生产企业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主要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有自己的连锁店和加盟店,有关宣传双汇冷鲜肉 “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在店里随处可见。然而,按照双汇公司的规定,十八道检验并不包括“瘦肉精”检测。一位养猪户称,2010年以来,他往济源双汇公司卖过不少这种加“瘦肉精”的猪,都是由关系熟悉的业务主管负责接收,所以一般都不会被检测出来。

央视节目播出后,在A股上市的双汇发展股价大跌7.53%。[1]

健美猪 - 相关评论

双汇公司

央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披露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使用瘦肉精猪肉的事实。问题猪肉从河南出厂到抵达南京屠宰场过程中,一路凭借买来的“通行证”畅通无阻。 

“瘦肉精”这个东西臭名昭著,它也是危害时间最久的添加剂了,在我国几乎尽人皆知,有一段时间甚至谈之色变。可是,虽然政府部门早就严令禁止使用“瘦肉精”养猪,并在各个环节设有监管措施,但“瘦肉精”依然肆虐无忌。央视所曝光的“健美猪”,就是用“瘦肉精”喂出来的。 

从报道来看,本来在各个环节设计好的防范措施,居然无一被遵守,甚至还被利用为作伪工具;摇身一变就成为合格猪。养殖户给猪“吃药”,乃是贪图瘦猪卖相好又抢手,能多卖点钱。猪贩敢收购贩卖“健美猪”,亦是因为下游企业接受,检疫部门花钱就能放行,基本不存在风险。于是,一条设计完美的监管链条,就这样被金钱层层击破…… 

代表政府执法的检疫站、检查站,不仅没有履行执法职责,反而干起了售卖证明、收黑钱的勾当。检疫站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五号病非疫区证明”等三大证明卖200元,还免费赠送猪“耳标”;检查站只收钱不尿检,甚至在遇到突击检查时,故意配合猪贩作假;屠宰场也把检测规定扔一边……如此荒唐的执法程序,简直是视法规于无物,把本该用于监管的证明、耳标、尿检,当做了赚钱工具。 

加工厂含有瘦肉精的猪肉

至于上市名企双汇公司,则是打着“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广告,私下却在收购“健美猪”,公然欺骗消费者。如此两面三刀的企业,又怎能配得上“诚信立企、德行天下”!不惜漠视法规,不遵守检验程序,违规收购“健美猪”,那么它生产出来的产品,岂不是在毒害消费者!

看过新闻之后,除了痛恨那些只顾赚钱、不顾消费者健康的养殖户、猪贩、检疫员、屠宰场、上市企业等等,也得反思下,为何会出现集体作恶的情况?以往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总是在强调监管不力,制度存在漏洞等等;可是,通过“健美猪”事件,你会发现制度根本就不被遵守,没有一个监管环节在发挥作用。而且,这种集体作恶的行为,他们做起来丝毫没有愧疚感,甚至是视若无睹,共同利益已将他们捆绑在一起,“为消费者负责”的承诺则被抛在脑后。 

“健美猪”事件提醒我们,如果没有严格细致的处罚机制,没有让违规者担负倾家荡产的风险,那么,再精巧的制度设计,都有可能被集体作恶化解于无形,变成欺瞒公众、牟取私利的道具。那头畅行无阻的“健美猪”,也该停下奔跑的步伐了![3]

健美猪 - 事件影响

央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对瘦肉精喂养的“健美猪”猪肉流入双汇旗下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一事进行曝光。3月15日曝光当天,股民出现恐慌性抛售双汇股票,随即双汇便狂跌至跌停。次日双汇发展公告披露,由于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属于双汇发展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拟注入资产,双汇发展正就媒体所报道的内容向相关方进行核实。双汇发展于3月16日上午9时30分起停牌,待相关事项核实清楚后复牌。[4]

市场猪肉销售一片冷清

受到影响的并不止双汇发展自身,作为A股市场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双汇发展也是沪深300指数、深证100指数等A股主流大盘指数的成份股,其资本市场地位有目共睹,而“瘦肉精”事件的发生,众多基金无形之中也成为了“受害者”。[5]

曾经在2009年3月爆出午餐肉添加有瘦肉精的雨润食品,此次股票也受到波及,继3月16日下跌3.51%后,3月17日持续下跌,早盘以22.40港元低开后,持续下跌。截至3月17日9点40分,雨润食品跌幅扩大至4.49%,报22.35港元。 [6]

此事件曝光之后,内众多超市纷纷对双汇产品做出了下架封存的处理,但部分超市仍将包括火腿肠和冷鲜肉的双汇品牌商品摆在货架显眼的位置,只是货架前无人问津,销售情况很不好。[7]新浪网就“双汇被爆使用瘦肉精猪肉”一事进行了网络调查,截至2011年3月16日20时,共有71421人参与,其中,在“您是否相信双汇使用含瘦肉精猪肉?”一问题中,选择“相信”的有66150人,占92.6%,选择“不相信”的有2701人,占3.8%;在另一个问题“您是否还会购买双汇肉制品?”的调查中,选择“不会”的有60255人,占84.4%,而选择 “会”的则只有5291人,占总数的7.4%。[8]

上海市工商局3月16日向各超市卖场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对本单位经营的“双汇”等品牌冷鲜肉和肉制品索证索票并对进货查验工作进行自查,如发现无检验检疫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的冷鲜肉和肉制品立即停止经营,并下架封存。

“其实每个批次的熟食品进来都是‘两证’齐全的,但为保险起见,我们已对所有在架上销售的双汇产品封样送检,一旦有问题马上下架。”联华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沃尔玛方面也表示,目前双汇还在正常销售,但已要求供应商在3天至一周内提供每个批次的“瘦肉精”相关检测报告,如果合格就继续销售,否则就会考虑下架。而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已通知旗下3500多家超市、卖场、便利店暂将双汇全线下架。

上海农工商超市的工作人员对双汇产品做下架处理



在武汉,市内的家乐福、中百超市、武商量贩等大型零售商超,各种口味的“双汇牌”肉肠仍处于正常销售状态,但未发现有来自“济源双汇”的产品。武汉市场上在售的“双汇牌”产品大多来自省内的武汉双汇和宜昌双汇,也有部分品种来自河南漯河双汇总部。湖北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肉制品生产部主任龙泉珍女士对记者表示:“我们产品原材料都是在两湖地区采购的,武汉双汇并未受到‘瘦肉精’事件影响,生产一切都正常。”

在广州,尽管有媒体报道称已有部分超市下架双汇产品,但几家超市时均发现仍有双汇产品继续在架销售。

在广州好又多客村店和淘金店,包括“双汇王中王”、“双汇脆弹香肠”等产品仍在架销售,其中好又多淘金店的“双汇脆弹香肠”从3月16日起正在进行买一包省2元的促销活动,对于促销缘由,销售人员表示不清楚。

目前深圳、珠海、海口等地的双汇产品均仍在正常销售。沃尔玛(中国)华南区公司事务高级经理谢洪钧告诉记者,沃尔玛已接到双汇集团函件,称双汇为沃尔玛超市和好又多超市提供的肉品没有质量问题,而济源工厂覆盖的产品也没有提供到两家超市,谢洪钧称沃尔玛和好又多销售的产品均可放心购买。 广东地区销售的双汇产品主要来自广东清远的广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在成都,该市食品安全办协调处处长李波表示,“目前还未在成都检测出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及其产品”。家乐福、红旗连锁等大型超市已紧急下架双汇产品,涉及火腿肠、香肠等十余个种类。至于下架后如何处理,各大超市相关负责人均称,还在等待双汇集团的通知。

李波表示,四川也是双汇产品重要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绵阳的双汇(绵阳)公司主要生产火腿肠等肉制品。李波表示,2010年以来共监测绵阳双汇138批次、8.9万斤鲜冻肉,“没有检测到‘瘦肉精’产品。”[9]

健美猪 - 致歉声明

身陷“瘦肉精事件”漩涡的双汇集团2011年3月16日发布声明称,瘦肉精事件系子公司所为,并为给消费者带来困扰道歉。

双汇集团申明



双汇集团在声明中表示,已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并派出集团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进驻济源工厂进行整顿和处理。并要求下属所有工厂,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以下是双汇集团申明全文: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饲喂有“瘦肉精”的生猪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报道,双汇集团就此事作出如下声明:

一、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是双汇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对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

二、双汇集团对媒体的报道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高层会议,研究部署调查处理工作,责令济源工厂停产自查,并派出集团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进驻济源工厂进行整顿和处理。

三、双汇集团要求下属所有工厂,进一步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

四、双汇集团将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对此次事件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全面检查。

五、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双汇集团将进一步强化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确保食品安全。

六、双汇集团对关注肉类行业食品安全、关注双汇健康发展的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10]

继16日发布致歉声明之后,双汇集团17日晚间在其官方网站再次发布公开声明。声明称,双汇集团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把食品安全落实到每一天。

声明还说,为消除广大消费者对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产品的疑虑,要求济源双汇收回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处理。同时,对济源双汇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采购部长、品管部长予以免职。

声明最后表示,济源双汇公司将继续停产整顿。自3月16日起,双汇集团下属所有工厂除继续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外,还将对生猪屠宰实施“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双汇集团将对下属所有工厂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

双汇集团声明(二)

双汇发表第二次声明



双汇集团对中央电视台3月15日的报道,再次声明:

一、双汇集团决定,将每年3月15日定为“双汇食品安全日”,把食品安全落实到每一天。

二、为消除广大消费者对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产品的疑虑,要求济源双汇收回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处理。

三、对济源双汇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采购部长、品管部长予以免职,济源双汇继续停产整顿。

四、自3月16日起,双汇集团下属所有工厂除继续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外,对生猪屠宰实施“瘦肉精”在线逐头检验。

五、双汇集团对下属所有工厂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

六、双汇集团对中央电视台和全国的新闻媒体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关注与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11]

健美猪 - 排查处理

3月16日商务部派出督导组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同时,商务部已要求双汇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15日,商务部责成河南、江苏的商务主管部门调查屠宰企业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生猪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南京疑含瘦肉精生猪接受尿检



河南和江苏两地商务主管部门正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南京市商务局已责令存在问题的兴旺屠宰场停止屠宰,并部署开展全市定点屠宰企业专项检查。流入南京“瘦肉精”猪肉已全部下架封存。

河南省商务厅已责令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停业,并派出工作组赴济源进行调查。商务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督察结果。

商务部下一步将部署全国商务部门开展屠宰行业规范生猪进场程序的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坚决杜绝含“瘦肉精”生猪入场。 [12]

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农业部督导组抵达河南全面督导“瘦肉精”事件查处工作。据督导组了解,河南省针对曝光问题,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查“瘦肉精”:严防“瘦肉精”猪肉及猪肉制品流入市场,严格生猪、猪肉及猪肉制品出境检查,重申严禁在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依法严查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单位和个人。报道中涉及的生猪贩运经纪人、养殖户已被控制,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生猪瘦肉精拉网式监测。

“瘦肉精”事件3月15日曝光之后,农业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农业部称,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卫生、工商、食药、商务、质检、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部15日还同时发出通知,进一步部署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生猪“瘦肉精”监管工作,逐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瘦肉精”生猪流入市场。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堵塞漏洞,严密防范。要建立最严格的产地准出和销区准入制度,实行“瘦肉精”检验和检疫同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生猪养殖和贩运环节为突破口,追根溯源,彻查制售“瘦肉精”黑窝点和销售渠道,坚决打掉“瘦肉精”源头,依法严惩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分子。[13]
[9]

针对近日河南省孟州等地发现“瘦肉精”问题,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工作力度,在前期农业、商务等部门派出督查组赴河南调查的基础上,2011年3月1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监察、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南督导查处。[14]

河南省畜牧部门表示,已有6名涉及“瘦肉精”事件的违纪人员遭到停职或开除公职处理。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孟州市、沁阳市,新乡市获嘉县以及沁阳市柏香镇动检站、商丘市芒山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等涉嫌“瘦肉精”问题。随后,当地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截至3月17日早上,已经控制涉案人员14人,其中养猪场户负责人7人、生猪经纪人6人、济源双汇采购员1人。经过调查,河南省畜牧局已经对6名涉及此事的违纪人员作出停职或开除公职处理,其中沁阳柏香镇动检站站长王二团、开票员王明利被开除公职;孟州市涉案的防疫员田伟斌和检疫员李正付被开除公职;商丘芒山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疫员江光辉、谢学燕停职检查。

“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河南省立即查封新闻报道中涉及的16家生猪养殖场(户),以及对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猪及134吨猪肉制品全部封存,还将对已发现的违禁添加剂及添加瘦肉精的饲料立即销毁,对已查明流入市场的产品立即下架封存。

其次,严格生猪、猪肉及猪肉制成品运输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就地扣押,严防问题肉出省。

同时,河南省政府发布紧急通告重申严禁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派出调查组到孟州、沁阳、温县、获嘉、济源等县市开展全面彻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河南省委、省政府明确,对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查严办。对已涉嫌违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深入调查违法行为,查清瘦肉精的来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责任追究。 [12]

2011年3月17日,河南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说,河南省对涉嫌使用“瘦肉精”的9个饲养场(户)1512头存栏生猪全部封存,52头被检测出含有瘦肉精的生猪,已无害化销毁32头。其他已全部封存,适时再进行集中销毁。依法控制15人,开除公职6人,免职4人,停职检查5人。[15]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暗访报道了南京市建邺区兴旺屠宰场内宰杀含有“瘦肉精”的问题猪后,南京警方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于16日晚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安某等8人抓获。目前,安某等8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初步审查,兴旺屠宰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朱一队,1996年由南京市秦淮区人安某出资100余万元兴建,建成后由其私人经营。目前,该屠宰场共有经营者7人,租用场地宰杀生猪。分别是郑某(男,41岁,安徽芜湖人)、何某(男,46岁,安徽芜湖人)、宛某(男,41岁,安徽芜湖人)、李某(男,40岁,安徽马鞍山人)、王某(男,50岁,安徽芜湖人)、张某(男,20岁,安徽芜湖人)、王某(男,43岁,江苏盱眙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