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半岛兰州:毛泽东也大谈节育:“错批一人 误增三亿”是栽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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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也大谈节育:“错批一人 误增三亿”是栽赃 时间:2009-11-13 18:48:05  来源:网络  发布者:Amanda

  (二)历史启示

  1.必须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

  早在1955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转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时指出:“节制生育是关系广大人民生活的一项重大政策性的问题。” 第一次把节制生育上升到党的重大政策。

  1962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渐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既定的政策。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正如陈云指出:“人口问题解决不好,将来不可收拾。”因此,我们必须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

  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第一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把计划生育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此后,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继续重申这一基本国策。

  2.必须使计划生育走上法制化轨道

  1979年3月23日, 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人口增长要控制。争取到1985年把人口增长率降到10‰以下,降不到这个水平不行,国家负担不起。在这方面,应该立些法,限制人口增长。陈云和李先念也都主张法制。

  1978年3月,在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把计划生育纳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实行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宪法、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计划生育法规,对于稳定计划生育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逐步建立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20世纪七十、八十年代的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了强迫命令的做法。这就说明了在强调依法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必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力

  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力主要是围绕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妇女总和生育率两个方面来展开。

  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我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很注意人口自然增长率问题。

  1965年7月19日,毛泽东在对医务人员的谈话时说,在天津避孕药不收费,似乎是赔钱,可是切实达到节制生育的目的,出生率受到控制,城市各方面工作都容易安排了。

  1965年8月13日,周恩来要求上海市在五年内应把人口纯增率降到1%。11月1日,他在接见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妇产科学术会议代表时说:要使全社会都能够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在二十世纪以内把人口年纯增率控制在1%。

  在六十年代,提出人口自然增长率1%的目标,是有现实意义的。

  1971年国务院51号文件提出了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人口控制指标,要求在“四五”期间,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降低,力争到1975年,一般城市降到10‰左右,农村降到15‰以下。上述指标,在1973年6月召开的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第一次被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此后,历次国家计划均包括有人口指标,使计划生育真正做到名实相符。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仍然注意人口自然增长率。1981年6月12日,邓小平会见尼日利亚民族党代表团时说:我们把计划生育问题当作一个战略问题,试图在较短的时期内使人口年增长率不超过千分之五至六。我们必须定这个目标,否则,经济的增长就被人口的增长抵消了。

  2008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邓小平的设想终于实现了。要真正控制住人口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必须为零,甚至一段时间为负数。

  在人口统计中有一个关键指标叫做人口总和生育率,即全社会平均每个妇女一生所生子女数。从控制论关于系统稳定性的观点出发,容易证明,对每一个国家的人口总和生育率存在一个极限值,即“双向生育率极限”。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临界生育率是2.16。

  一般维持人口不增不减平均生育率在2.1左右。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如果以后一直保持1975年的妇女平均生育数(3 胎),100年后我国人口将达到42.64亿;如果保持1978年的妇女平均生育数(2.3胎),100年后我国人口将约为21.19亿。

  当时我们选择的是,全国育龄妇女尽快实现“一胎化”,那么到本世纪末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便可降低到零左右,总人口又不超过11亿,随后由于人口的惯性发展将出现人口减少的趋向。这可能是解决我国人口问题比较理想的一个方案。

  早在20世纪五十、六十、七十年代就提倡过生育两个孩子就够了。

  到了80年代,根据人口压力增大的状况,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是一项关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前途,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和幸福,符合全国人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重大措施。”

  用公开信的形式向党团员发出号召,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表明中共中央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过去的30多年里,中国的人口控制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1978年的2.3下降到了1997年的1.8,已低于临界值。199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下降到了10‰以下。为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较好的人口环境。

  同时,中国的人口控制也为减缓世界人口的快速发展态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外国一些人士认为,中国控制人口、节制生育是不人道的。对此,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控制人口,使国家发展起来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8年的12‰下降到2008年的5.2‰;总人口由1978年末的96259万人增加到2007年末的132129万人,年均增长1.1%,比改革开放前的年均增速下降0.9个百分点,进入平稳增长期。

  中国的总和生育率稳定在什么水平最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12月,300位人口专家历时两年研究完成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生育率应稳定在1.8,就是现在这个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及其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今后十几年,我国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万人左右,到2033年左右达到峰值15亿人,人口数量仍然是长期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仍然是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保持人口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