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万达广场在哪:工会组织成立的必要程序--湖南攸县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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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成立的必要程序湖南攸县工会  2008-5-29 22:57:29
  工会组织成立的必要程序   第一步:确定候选人。由董事会确定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候选人。  第二步:成立工会申请。由单位行政向县总工会书面写出“成立工会组织的申请”(附件一)。  第三步:发展会员。1、单位员工填写入会申请书(附件二)。2、填写会员登记表(附件三),并装订成册(会员花名册)。  第四步:选举会员代表。按规定比例、以生产车间为选区选举会员代表并登记成册。  第五步:召开第一次会员工会(会员代表工会)。1、由工会主席候选人主持会议。2、宣读县总工会“同意成立工会组织的批复”。3、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主席(附件四选票)。4、工会主席就职讲话。5、领导讲话。  第六步:报告公示选举结果。1、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县总工会(附件五)。2、将县总工会批复的选举结果张榜公布。   有关说明:1、法人代表、总经理及其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工会主席。2、会员50人以下不选举会员代表,直接召开会员工会;会员50--200人的代表比例为15%--30%,会员200人以上的代表比例为5%--15%。3、会员50人以下,工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工会主席、经审委员和女工委员),不设经审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会员50人以上,工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经审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由3人组成,经审主任和女工主任由工会委员兼任;女会员5人以下不设女职工组织,5--15人设女工委员1人,15人以上设女职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