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夹胶玻璃:高举科学发展旗帜 坚持环保优化发展 努力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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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科学发展旗帜  坚持环保优化发展 努力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字体:  】 【 更新日期::2009-9-8 9:19:24 】 【 浏览次数:1255次 】

——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徐  震

二○○九年一月八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环保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分析当前面临的环境保护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环保工作。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应对挑战、真抓实干,过去一年全省环保工作扎实推进

2008年是新一届省政府开局之年,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政协、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对环保工作带来的挑战,正确面对环保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协调、克难攻坚,如期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8.4%,比上一年提高7.6个百分点;地表水市县交界断面达标率达到49.6%,其中钱塘江流域达到55.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6%;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达83.6%以上。初步核算,全省COD和二氧化硫减排能超额完成同比分别下降3%的年度目标任务。

过去一年,我们重点围绕生态省建设、“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主要污染物减排,夯实基础,努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生态省建设有了新起色。

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强。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省建设,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会议,并多次就生态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陈加元副省长更是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生态环保工作。省人大、政协进一步加强了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省政府制定下发了7个有关生态环保的政策文件;省生态办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对生态省建设五年来的成就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对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书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完善创新,并进行严格考核。在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我们都积极协调、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切实形成生态省建设合力。

生态创建品牌效应逐步显现。去年,全省创建成功4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奉化市滕头村、路桥区方林村成为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义乌市通过了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临安、德清通过了国家生态市(县)技术评估。省政府命名了首批11个省级生态县,第二批9个省级生态县通过了现场考核。全省已累计建成1个国家生态县、43个国家生态示范区、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138个国家环境优美乡镇。此外,各地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创新试点,台州市被列为全国农村环保工作试点市,安吉县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

生态文化建设丰富多彩。全省各地把生态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生态省的前提与支撑,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广泛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加快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培训,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围绕生态省建设、节能减排和新老“811”行动取得的成果,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生态环保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全面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不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已累计创建国家绿色学校49所、全国绿色社区27个、国家绿色家庭22户,并创建了一大批省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

生态环境建设有序推进。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制定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对全省18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考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开展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加快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全国试点工作。

(二)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

减排协调督查进一步加强。积极履行组织、协调、督查职责,及时编制全省年度减排计划,确定并实施了1021个减排项目。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并向杭州、绍兴、湖州等有关市县下达了红色和橙色预警,督促限期解决问题。及时做好减排数据的核算与核查,开展了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和热电厂等重点减排项目的专项督查。

减排制度进一步完善。省政府修订出台了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考核实施办法和减排管理办法,明确了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要求。配合物价等部门制定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建立并实行了新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替代削减制度、减排形势季度分析会制度和重点减排项目进度月报制度。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减排激励与制约机制,台州市实行热电行业以热定电和价外加价制度,遂昌县出台企业减排奖励办法,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配合建设部门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成106个镇的污水处理厂,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实现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吨/日以上,新建污水收集主干管约975公里。绍兴等地积极推广印染企业中水回用工程,有效节约了企业成本,减少了污染物排放。积极督促电厂开展脱硫设施建设,全省67台12.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中,已有56台建成脱硫设施,已脱硫的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89.4%,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舟山电厂两台26万千瓦机组首次采用海水脱硫工艺,脱硫效率达到了97%左右。

(三)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新突破。

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按计划推进。及时编制完成了11个省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污染整治规划,并按要求扎实推进污染整治工作。继续实行省级有关厅局分区包干蹲点督查制度,定期赴现场开展蹲点督查。杭新景高速沿线小冶炼环境污染、常山化工园区环境污染、南浔旧馆镇有机玻璃环境污染等3个重点环境问题以及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地按照省里的要求,排查确定了75个市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各项整治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化。在抓好日常水环境监管的基础上,着重抓了太湖、钱塘江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治太”部署和省政府“五个确保”的要求,切实遏制蓝藻暴发,保障饮用水安全。太湖流域我省境内蓝藻面积同比明显下降,入湖断面水质基本保持稳定,6个入湖断面中,5个为三类水质,1个为四类水质。对钱塘江流域,着重抓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氮磷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各地大力推进小流域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省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达到85%。相关市县还编制实施了姚慈平原、绍虞平原、台州平原、温瑞平原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

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整治进一步加强。各市结合实际有选择性地对当地重点污染行业进行整治,医药、化工、制革、电镀、电力等10大重污染行业的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全省重点污染企业省级“飞行监测”达标率达75.1%,同比提高了5.6个百分点。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省已有71%的国控和73%的省控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此外,及时对环境保护部抽查发现的太湖流域超标排污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以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临安市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临海市通过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核查。组织开展了县以上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杭州市在全省率先对在用机动车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认真贯彻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省政府对农村环保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继续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已完成1997家存栏生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其中嘉兴、湖州基本完成了存栏生猪100头以上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指导和督促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省25%的行政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75%的行政村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台州市新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518个;湖州、嘉兴以及慈溪、义乌等20余个市、县的垃圾处理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固废、土壤、辐射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明显加强。省政府出台了《限制类进口废物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全省新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3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2座、污泥处理设施6座。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开展了辐射环境执法大检查,全省辐射工作单位持有效许可证率达92%以上,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一步改善。启动了涉海环保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和涉海环境监测观测网建设,加强了陆域污染源入海控制。

(四)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改革创新环保审批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省局配套下发了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强化公众参与、“三同时”管理和规范环评单位管理等4个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落实环保审批“十个不批”原则,强化建设项目总量削减替代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下放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政策文件,调整优化各级环保部门在项目审批中的责任和权力。温州、丽水等地也制定出台了优化项目审批、加强“三同时”管理、提高服务能力的政策。

环保经济政策逐步显现效力。进一步探索创新生态补偿的具体操作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实现了主要水系源头所在地区省级生态补偿全覆盖,全年安排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6亿元。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制定了《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有9个设区市和17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特别是嘉兴、湖州、绍兴、兰溪等地的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与金融机构联合制定了绿色信贷政策,建立了银行信贷与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制度和企业环境违法信息报送制度。据统计,到去年11月份,在杭各金融机构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全省贷款余额为612亿元,比年初增长23.3%,高出全部贷款增速12.7个百分点。

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定了《浙江省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细则(试行)》。实行了排污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全年完成2191家企业的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制定了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的政策意见,规范核查程序、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提高核查效率。环保日常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了企业环保监管员、省市县三级联查、下查一级和重点案件后督察制度,出台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实施细则。与此同时,各地也加大了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金华市建立了金华江流域断面考核机制,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考核奖励;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环保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共保规划、加强联合执法、开展联合宣传,扎实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共保。

(五)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新提升。

环保地方立法取得新成果。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我省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实现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提供了法规保障。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此外,我们还起草了《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正在研究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保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积极创新执法方式、丰富执法手段,大力提升环保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环保系统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0824件,罚款总额达到3.85亿元。制定了《加强环保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温州、衢州等地专门出台了行政处罚细化标准,规范环保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对46件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省级挂牌督办。嘉兴市出台了环境违法案件定期公示、部门联系通报等六项制度,强化了部门联动机制,提高了执法效率;温州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督促排污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环境信访和应急工作卓有成效。全力做好污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年初冰雪灾害天气、北京奥运会期间、汛期等特殊时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尤其是奥运期间重点环境信访问题的调处和维护环境安全的工作,受到了中央督察组的充分肯定。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大以694家企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了环境污染和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置了59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12起边界污染纠纷。

(六)队伍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更为全面的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及时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针对经济形势发生的急剧变化,及时开展了“双促双赢”主题调研活动,与广大企业和基层环保部门同志共商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的对策措施,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优化环保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全省环保系统进一步做好服务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措施,坚定了信心。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开展了15个规划环评,制订了化工、造纸、印染3个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配合中央和省里实施刺激经济政策,为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同时,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减免相关费用,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绍兴市环保部门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开展了环保服务进企业活动,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赞扬。宁波市环保部门在优化服务的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有效控制了“两高”项目,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

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针对环保系统腐败案件高发的态势,省局党组就加强系统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振环保队伍士气。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制定了今后5年全省环保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细则和责任分解,针对容易出现腐败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研究制定了24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机构队伍进一步充实。积极做好省局机构改革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新增4名编制并增挂应急中心牌子。各市进一步健全辐射和固废管理工作机构,全省11个设区市都成立了固废监督管理机构,杭州、温州、金华、舟山4个设区市成立了独立的辐射处,其他设区市成立了挂牌辐射处。加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建设,全省已有96%的环境监察机构通过了标准化验收,有49个县(市、区)设立了164个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环保派出机构。

基础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对环保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本级可支配预算内资金达到4.81亿元,比上一年增加5700万元。资金使用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重点用于支持各地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队伍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以落实国家水专项为重点,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环保关键技术研究。圆满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全面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普查成果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高度肯定。

同志们,一年来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局党组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向各地政府和各兄弟部门,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正确把握环保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正确分析我省环保工作的发展形势。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保护环境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要求“五位一体”共同推进。这无论是从认识上还是工作上,都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向了一个更高的阶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无论是开展生态省建设还是“811”行动,都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坚强决心。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作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和倒逼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环保工作已经具有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热情空前高涨。各级人大、政协高度关注生态环保问题,全面开展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和调查研究,去年,仅省局就收到人大、政协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建议提案140余件,同比增长90%以上。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污染整治和污染减排,生态环保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大批环保志愿者和环保民间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有关环保的意见、建议和来信来访不断增加,近几年全省环保系统接到的群众来信来访每年都在6万件以上。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强烈意愿,已经成为环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环保工作呈现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具备了很好的社会基础。

前几年,我们大力开展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整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环保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环保法治建设、环保机构队伍建设都得到了加强。环境保护事业向前发展的工作基础已经初步夯实。

总体上,我们的事业已经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工作基础,发展的大环境很好。当然,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利因素,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很严峻。一是环境容量有限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突出。我省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经济密集省份,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在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和经济较快发展过程中,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结构调整滞后与减排刚性要求的矛盾突出。我省块状经济发达,特定区域的产业结构比较单一,调整结构往往会严重影响一个区域的经济。同时,块状经济特点也决定其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大规模提升转型,会受到人才、技术、信息资源等创新要素缺乏的制约。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产业及其分散的布局难以迅速改变,给下一步减排工作造成很大压力。三是环境质量改善缓慢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期望值不断提高的矛盾突出。这些年,尽管我们下了很大的力气整治环境污染,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有一个过程,一些地方环境问题还很突出,环境污染事故还处在多发期。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他们要求改善生活环境、维护健康安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给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四是环保队伍力量不适应繁重任务的矛盾十分突出。

全面把握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对环保工作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正加速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从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蔓延,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扩散速度之快超出预料。特别是以出口型、加工型和中小企业为主要特征的我省经济更是首当其冲,受到严重影响。预计全年生产总值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尤其是9月份开始,工业增加值、外贸出口、地方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回落明显加快。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去年前11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9.1%,企业亏损面同比增加5.5个百分点,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一些企业出现资金链问题。就业压力加重,城镇单位新就业人数逐季下降。我省经济正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分析,目前这场金融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进一步加深,其严重后果还会进一步显现。今年可能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我省经济发展面临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

经济形势的变化必然会传导到环保工作上,必然会对环保工作带来一些新的压力。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会在一定程度上从生态环保转到就业、稳定和企业发展上,从而减弱整个社会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二是大规模的投资建设集中开建,会给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压力;三是一些地方为加快建设进度,可能会降低环保要求或不按程序加快项目上马步伐,甚至可能借拉动内需挤进一些“两高”项目,使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四是一些自律意识差的企业会放松内部环保管理,减少环保治理投入,转嫁污染治理成本,使环境监管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五是一些地方为了减轻经济发展的压力,可能会要求放松监管,甚至会干扰环境执法监管。

当然,我们在看到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给环保造成压力的同时,还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一是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将强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客观上有利于减轻环境的压力。二是危机冲击下的全球化,会助推绿色壁垒、低碳经济浪潮的进一步掀起,从而形成环境保护的外部压力。三是危机强化政府干预,中央制定了“保增长、扩内需、促调整”的方针,实施一系列公共政策,有助于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可以也必须利用市场的力量,借助外部的力量,依靠政策的力量,不失时机的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正确分析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趋利避害,从容应对,化挑战为机遇,这是对我们全省环保系统干部的重大考验,是我们环保队伍整体素质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坚强决心没有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期待和支持没有变。环保系统的同志必须坚定信心、把握趋势,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继续按照生态省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确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力度。为此,必须妥善处理好五个方面关系:

一是要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既对立又统一。经济发展带来了环境污染,防治污染在一定时间空间会限制发展,所以两者是矛盾的。但环境保护着眼于经济与环境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着眼于人类的长远利益,所以两者是统一的,即统一于科学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焦点并不是发展本身,而是发展方式的问题。我们的经济发展基本上沿用了传统工业文明的方式,在经济持续增长的二十几年间,西方工业化初期出现的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也在我们这里集中显现出来。西方发达国家在尝到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恶化苦果之后,率先反思过去、转变发展方式,其经济结构的主体已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为主要特征的重化工业,转变为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第三产业(主要是现代服务业)。其结果,不但经济增长质量高,效益高,就业率高,民生状况改善,而且生态环境也大为改观。实践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与此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可以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促使公众改进消费模式和消费习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改变生产方式,各级政府真正下大力气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加强环境保护,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我们都应当下大力气抓好,努力促进两者的良性互动。在当前经济出现周期性调整的时期,要善于借助政府和经济综合部门的力量,通过适当的经济补偿和政策优惠,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行业和企业。同时,经济困难时期也是催生新技术、新工艺,包括环保技术和工艺的好时机。我们要立足挖掘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潜力,帮助企业推进环保技术、工艺、管理创新,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总之,我们要善于研究掌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规律,产业结构调整演变的规律,产业技术演进的规律,善于把握生态环保工作的节奏和力度,根据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经济运行不同的情况和特点,运用好环保机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是要妥善处理优化服务与加强监管的关系。服务与监管都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我们必须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既要依法监管、严格保护,切实落实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任务,又要提高效率、搞好服务,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环保系统优化服务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加强环评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咨询;发展环保服务业,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环保服务;为地方和企业引进好的项目提供信息,解决总量指标、环评审批等困难;积极向国家争取项目、资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进环保科技发展,降低治污成本;切实减免各种费用,减轻企业负担等等。但是,我们强调服务,并不是说就可以放松执法监管。“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是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否则,就是没有依法行政,就是没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就是失职渎职。因此,不管经济形势如何变化,我们都必须加强执法监管,切实提高企业的稳定达标率,坚决遏制违法排污高发势头;坚持统一的执法标准和尺度,营造公平公正的企业竞争环境,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特别是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手续都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行,法定的公众参与程序都不能少;环境准入的标准绝不能降,要坚决遏制“两高一资”项目,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不能因为出现了经济危机,就盲目引进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益的项目或企业,等到经济形势好转了再去关闭停产。这样不仅成本很高,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对优质服务、严格执法的要进行必要的奖励,对放松执法监管、降低准入标准、违规审批项目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定要严惩不贷,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妥善处理集中精力攻坚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推行污染集中整治,是过去几年我们有效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在上一轮“811”行动期间,或者更往前的几年,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的突出任务是尽快解决环境污染的历史欠账,遏制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趋势,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矛盾纠纷。在这种形势下,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依靠行政的力量,集中开展污染整治行动,确实有其独特的优势,取得的成效也有目共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对推进污染整治、提升监管水平起到了明显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今后一个时期,集中整治仍是解决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但随着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的逐步确立,环保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特别是社会各方参与环保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的广泛性、综合性进一步凸现,环境保护必须从以集中治污为主向以日常监管为主转变。这一趋势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加快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要在总结、梳理以往体制机制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针对政府、企业和广大公众这三大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构建制度框架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法规、规划、标准、政策等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四是要妥善处理业务能力建设和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的关系。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这几年,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环保业务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环境执法、监测分析、预警应急等硬件装备有了比较明显的改观。相对来说,我们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比较薄弱。最近一个时期,环保系统廉政方面的问题集中爆发,腐败案件总量不断上升、案件牵涉面越来越广,不仅严重腐蚀了环保队伍的纯洁性,分散了系统上下很多精力,也严重损害了整个系统的社会形象。教训极其沉痛,极其深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评价一个干部、一支队伍,不仅要看“才”,更要看“德”。这是我们党用人上历来的原则。对一个干部,业务工作再有成绩,做得再好,如果出了腐败问题,就会断送前程,甚至入班房,不可能以功抵过。所以,我们必须更加深入地总结近几年抓队伍方面的经验教训,在切实加强环保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抓队伍的综合素质,重塑环保系统良好形象,提振环保系统士气,营造务实、创新、廉洁、和谐的工作氛围。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相结合,不断提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和能力;要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推进环保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障碍,不断提高推进历史性转变的本领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本领和能力。

五是要妥善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创新是继承基础上的突破和超越,继承与创新是辩证的统一。我们必须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坚持创新,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无论是继承还是创新,都必须切合实际,都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浙江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在全国较早进入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发展阶段,环保工作也较早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矛盾、新制约。应对这些新情况、新矛盾、新制约,必定会有所扬弃、有所借鉴。扬弃不是全盘否定,对好的传统的经验和做法必须充分吸收;借鉴不是机械照搬,必须有所选择,有所改进,使之适合我们的工作需要。过去几年的环保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监管、着力突破难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都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必须大力弘扬,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勇于面对,该摒弃的要摒弃,该改进的要改进,该完善的要完善。在创新过程中,特别是在开展制度建设过程中,我们必定会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对此,我们要善于分析甄别,善于吸纳融合,探寻其共性规律,结合我们的国情省情加以优化,真正做到“洋为中用”,避免出现“水土不服”。在建设生态文明特别是生态文化中也是如此,生态文化的概念是全新的,但生态文化建设必须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我国具有悠久的生态道德文化与伦理传统,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而朴素的生态道德文化,对中华民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天人合一”等理念我们必须进一步大力弘扬,使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生机。浙江人具有“敢为天下先”的优秀传统。我们环保工作也必须在传承的基础上勇于创新,用创新的观念去谋划工作思路,用创新的机制去提升工作效率,用创新的办法去破解环保难题,在加快解决我省各类环境问题的同时,为全国环保工作探索一些新路子、积累一些新经验。

三、继往开来、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新一年生态环保工作

2009年全省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根本要求,紧紧围绕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优化服务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维护大局和环境安全,深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完成减排和重点污染整治任务,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在制度层面深入有效推进环保工作,运用生态环境、绿色系列创建载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09年全省环保工作的预期目标是:化学需氧量下降3.2%,二氧化硫下降3%左右;“飞行监测”达标率达到78%以上;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61%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所有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292天/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具体要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以环保促调整,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保稳促调”的经济工作思路。各级环保部门要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环境保护促进结构调整,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经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完成200家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会同省旅游局制定《浙江省生态旅游发展纲要》,开展生态旅游年活动,指导和协调生态旅游业发展。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推进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创建,加强主要农产品基地、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监测。

二是切实加强规划环评。把规划环评作为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整体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区域环评和政策环评,使环评从微观项目层面向宏观战略层面延伸。制定出台有关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完善规划环评的硬性约束机制。健全规划环评“公众参与、部门负责、环保审查”的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单个项目审批与规划环评挂钩制度,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

三是以环保审批引导结构调整。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产业结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绩效挂钩等制度,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业在结构调整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实施环保审批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促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整治等措施,实施行业削减替代,淘汰落后,扶强扶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特别是对扩大内需基建投资项目、“三个千亿”工程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在立项、选址、审批、建设等各个环节都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同时,要严把准入门槛,坚决防止“两高”项目以刺激经济发展为名乘虚而入。

四是以污染整治倒逼结构调整。统一污染整治要求,严格污染整治标准,营造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有选择地提高一些敏感区域和高污染行业的准入标准和排放指标。会同有关部门更新高耗能、高污染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淘汰目录,严格执行落后生产能力限期淘汰制度,重点推进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扶持发展服务业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拓展环保服务业市场。加强环保产业基地建设,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制造业、环保科技咨询、环保“第三方治理”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环保产业优势企业。掌握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力量。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和实践,争取由省委全会作出推进生态文明的决定。

一是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在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制定2009年度生态省建设任务书。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书要做到设计科学、指标简化、重点突出、易于操作,有利于落实责任和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重点突出改善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着力抓好安吉县和杭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从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环境三个层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及乡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加快树立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适时总结经验,引导面上工作。

三是加强生态文化建设。以提高全民环境道德素质为核心,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生态环保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消费方式、生产方式,在全社会树立“污染环境可耻,保护生态光荣”的理念,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深入开展环保知识“五进”活动,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加强生态省建设、“811”行动、节能减排等工作的正面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同度。同时要继续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创新环保宣传形式和载体,积极利用各类创建活动、环境纪念活动,吸引更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和环境志愿者的作用,使之成为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环保、关爱生态的良好氛围。

四是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把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作为整体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省、市、县、乡镇、村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注重总结、加强指导,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以及省级生态县和生态乡镇。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文明创建机制,大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要注重生态创建实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生态创建。

五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积极推进外来物种入侵调查全国试点工作,结合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家底,建立数据库。

(三)以改善环境质量为落脚点,确保完成减排硬任务。

污染减排的根本目的和最终落脚点,是改善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2009年,全省必须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3.2%,二氧化硫减排3%左右的目标任务。

一是分解落实减排计划任务。在综合考虑“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及时编制并下达年度减排计划任务,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详实、措施扎实、保障有力,所有的减排指标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工程,都必须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加强减排考核。强化减排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督查,确保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实做细减排基础工作,完善污染物增量、减量、变量“三量”台帐,为减排核算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与环境保护部的联系沟通,在环境保护部认可的情况下,改革完善减排考核制度,使减排考核逐步与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挂钩。

三是加强减排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核查、预警、考核和公告等制度。在行政许可、目标责任考核、资金安排等各方面的环保制度建设过程中,都要充分考虑减排要求,形成政策合力,整体推进污染减排。

四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加大政府公共投入,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以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和启动一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抓好100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督促6台机组完成脱硫改造任务,适时推进热电厂的脱硫工作。全面建成覆盖全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基本建成全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监控的现代化水平,要科学规划、分布实施,形成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省市县三级环保管理信息化系统“三位一体”的高水平的监控体系。

(四)以重点带一般,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污染整治是“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根据当前环境形势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推进面上各项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区域、流域、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巩固深化已“摘帽”重点环境问题(监管区)的整治成果;完成宁波临港工业废气污染、萧绍区域印染化工行业污染、丽水经济开发区革基布合成革行业污染等3个省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其他省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污染整治要按计划推进;完成60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整治,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加快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环境整治步伐,按国家要求落实治污工程,根据新排放标准做好企业“提标改造”工作,确保我省入太湖断面水质达到三类以上;加强钱塘江流域氮磷污染控制和重点河段监管,确保市、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5%以上;实施重要平原河网污染防治规划,力争平原河网水体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降低5%以上;加强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比例达到95%以上。着力深化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各地要针对本地实际选择1个以上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飞行监测”行动,确保重点工业污染源“飞行监测”达标率达到78%以上。

二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确保3个以上城市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要求。以城市“创模”为抓手,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大力推进城市机动车尾气、噪声、油烟治理,尤其是杭州等大中城市汽车尾气污染治理要取得明显进展。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快出台并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见》和《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抓好台州、安吉等市县国家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的同时,选择若干个市、县、乡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省级试点,完成列入中央“以奖促治”范围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研究,制定相应技术规范。全面开展农村集中饮用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广大农民饮水安全。强化农村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资金安排要向农村倾斜。

四是更加注重固废、辐射、土壤、海洋污染防治。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废物、进口废物和新化学物质的环境监管,摸清固体废物污染现状,研究制订有关固废处置技术导则和政策措施;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固废焚烧设施的环境监管,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并投入运行,废弃和闲置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加强辐射项目环境管理,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率达到100%;认真做好核应急工作,开展一次场内外应急联合演习。做好土壤污染调查相关工作,建立土壤污染调查档案、监测和修复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积极配合海洋部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加强陆域污染源入海控制。

(五)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切实加强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的实质是维护人的环境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改善民生。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把广大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最终衡量标准。

一是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可能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听证制度、公开评议制度、终结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引导,推动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开展信访。

二是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按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偷排、漏排的高发势头。积极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联动执法,通过下查一级的方式推动执法薄弱地区工作,通过环境执法后督察确保重点案件查处到位。要统一执法标准和执法尺度,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三是加强环境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快环境统计、监测、考核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统计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实际情况;全面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加强普查结果分析和成果开发,为环保综合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加强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着力提高装备水平和分析能力,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增加入海河口、饮用水源地、敏感区域的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密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技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督查,切实发挥应有作用。进一步加强环保考核,针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及环保部门内部建立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严格考核。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和程序,适时开展演练,提高预警应急能力。

四是加强环境管理服务指导。加强对企业环保工作的指导帮助,充分挖掘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潜力,积极为企业提供环保咨询、培训等服务,提高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推广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向企业提供、推荐投入少、见效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工艺、治理技术和设备,科学引导和推动技术升级,提升产品档次。

五是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完善审批制度,确保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加强“三同时”过程管理,研究制定“三同时”验收技术规范,稳步提高“三同时”验收率和合格率。大力开展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逐步形成环境监理、执法、监测、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加强分级管理,加大对市县环保部门项目审批的督查力度。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研究制定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和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招投标制度。

(六)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推进环保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管理、企业(排污者)治理、公众监督三大环境责任主体定位,推进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标准、规划、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使生态环保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一是加强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以建立和完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加快制定环境经济政策。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补偿的内容、方式、标准和实施措施。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制度试点,今年重点在太湖流域和钱塘江流域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同时做好争取全国排污权交易试点省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国家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等政策,有效遏制环境违法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企业的发展。研究出台固废处置设施运营的扶持政策,完善脱硫电价审核制度。积极探索环保投融资机制和产业化发展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是创新环境规划管理。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健全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加强规划立项管理,注重规划衔接审核,完善规划审批程序。推进县域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加强环境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衔接,报批实施《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完成《浙中城市群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研究》、《浙江省环境监控能力建设规划》、《浙江省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类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对确需调整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必须依法办事,从严把关。扎实开展“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前期研究,科学确定“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定位、内容范畴和指标体系。

三是加强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制定全省环保标准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不同的环境功能区,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环境准入和污染排放标准。2009年,要制定浙江省集中污水处理厂氮磷进管标准、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酸洗行业污水总铁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排放标准,制革、食品酿造和电力(热电)等3个重点污染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完善标准起草、宣贯、培训、执行等制度,加强对环保地方标准的后评估和修订。

四是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加快制定《浙江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改)》,争取省政府出台1-2部地方环保规章。积极关注《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的执行情况并适时组织评估。扎实推进环保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保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促进环保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大力开展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行政复议等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切实提高应对行政复议、诉讼的能力。

五是完善环保公众参与制度。充分依靠和发挥人大、政协、舆论、各类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环保组织以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进一步拓宽环保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恳谈会和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完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媒体、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发布环境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是健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切实体现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今年要在全省推行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争取组织部门在调整完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时,加大污染减排、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有关指标的权重;进一步修改完善《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加强省市环保局长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考核体系,更多地体现提高执行力和抓队伍建设的要求。

(七)以强化科技支撑为目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为新时期环保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一是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针对当前环境保护中遇到的难点和技术障碍,集中开展水污染防治等重大关键技术的攻关。按期完成太湖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长江下游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和环太湖河网地区城市水环境整治等国家水专项相关课题。积极推进大型火电厂烟气脱硝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省重大科技课题,完成钱塘江水域蓝藻水华防治关键技术和对策研究课题。认真落实《浙江省环保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科技项目申报、督查、评审等工作。

二是大力推广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加大优秀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力度,积极推广国家和我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和示范工程,推进环保科技产业化进程。通过召开现场推介会等形式,重点推广印染废水回用、污泥处置、污水处理厂脱磷脱氮技术和养殖业排泄物处置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三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认真组织省环科院、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单位组建全省环保科技创新总平台和水、气、固废分平台。加快形成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环保科技示范基地和技术培训基地建设。

四是加强环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认真选拔、培养环保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科技管理和环保产业经营等方面的人才和专家。注重引进科技人才,省级环保技术机构要引进国内外有影响的一流人才和领军专家。坚持开拓市场和提升科研水平两手抓,加大科研投入,改进科研条件,多出快出科研成果。进一步健全全省环保科技人才库,对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行政管理等各类科技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和完善环保科技工作的激励政策,环保系统各科研单位的收入分配要向科研一线人员倾斜。

五是加强环保科技国际合作。适应我国我省加大环境保护领域对外开放和扩大合作的趋势,多层次、多领域,广泛开展对外资金、项目、技术的合作交流。加快推进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处置、污泥处置、土壤污染修复等领域技术开发的国际合作步伐;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技术和评价方法;继续开展世行多氯联苯合作项目。继续与日本化学分析中心、韩国核安全研究院开展辐射环境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比对。

(八)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基础,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宗旨意识、树立务实创新廉洁形象、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主要内容,以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突出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保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浙江省环境保护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系统12个易发多发腐败重点环节的专项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环境保护系统廉洁从政“十不准”。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尤其要重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方式、健全教育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强化监督制约,尤其要重视在审批、执法稽查、资金分配中的权力制衡与监督,尽可能缩小自由裁量权,在程序上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安全。

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做到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要义,在提高认识上有新突破;深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指导实践上有新探索;统筹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方法,在推动工作上有新进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团结、顾大局、守法纪、搞民主,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群策群力促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针对环保系统人员变动比较大的特点,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三是抓好机构改革工作。积极做好省局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争取能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得到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省局内部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理顺内部关系、划清职能、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对市县环保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继续推进各设区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辐射管理等机构建设。着力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争取新增乡镇环保派出机构50个,人员总数达到1500人左右,基本建立省、市、县、镇四级环保监管体系。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同志们,时代赋予了我们环保人艰巨而光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