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切割过烧:《求是》:三权分立是不可能普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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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三权分立是不可能普世的
2008-11-17 13:24:21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网友评论 124 条 点击查看- 此文为《求是》杂志最新理论文章,《求是》杂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刊。
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并不是普世的
什么叫“普世价值”?也就是说,价值的“普世性”指的是什么?宣扬“普世价值”的人认为,第一,这种价值观念适用于所有的人,不管哪个阶级、哪个个人都赞成并实践这种价值,即它具有普遍适用性;第二,这种价值观念适用于任何社会,不管哪种社会经济形态都存在并适用这种价值,即它具有永恒性。
可见他们宣扬的那些价值观念的普世性是自封的,并不真的就是普世的,其目的是想借口“普世性”把那些价值观念强加给别人,而不允许别人有所怀疑。
我们并不否认普世价值,但价值总是具体的、社会的。人的基本特性是社会性,人是在社会中进行生产和生活的,脱离社会的个人无法生存。像鲁宾逊那样不同其他人发生关系的人,只存在于小说里,现实生活中是找不到的。在生产和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由于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不一样(在阶级社会里就形成不同的阶级),追求的利益也不一样,所以不同的人对同一种事物的价值判断必然也是不同的。
当然,为了使社会正常运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人们也会形成一些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或者是约定俗成的,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但即使是公认的行为规范,不同的人也赋予不同的内涵。宣扬“普世价值”的人往往把不同阶级、不同人群存在的价值观念中的共同点,抽象出来把它叫做“普世价值”。例如,资产阶级讲民主,无产阶级也讲民主,这两种民主的性质和内容是根本不同的,但两者之间也有一些共同之处,有人就把共同点抽象出来,然后把民主说成是“普世价值”。
但是,这种抽象的民主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独立存在。从哲学上讲,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脱离了个性而独立存在的共性,共性总是与个性结合在一起,总是体现在个性中。人们可以在思维中把不同事物的共同点抽象出来,形成概念,但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只是个性的东西。打一个比方,人们可以从各种各样的具体水果———苹果、橘子、梨、香蕉等———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把它概括为水果,但在市场上只能买到具体的水果,而买不到抽象的水果,因为水果这一概念只存在于具体的水果中。同样,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抽象的民主、自由等也是不存在的。毛泽东说过:“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的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他还指出:“民主自由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都是在历史上发生和发展的。”(《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08、209页)
其实,历史上早就有人鼓吹抽象的民主,考茨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考茨基在反对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苏维埃政权时,也宣扬所谓的“纯粹民主”,也就是抽象的、普世的民主。针对考茨基的谬论,列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不是嘲弄理智和历史,那就很明显:只要有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考茨基谈论“纯粹民主”的目的是“蒙骗工人,以便回避现代民主即资本主义民主的资产阶级实质”。(《列宁选集》第3版第3卷第600、601页)近90年过去了,列宁的这一论断,今天读来,仿佛就是针对眼前鼓吹“普世价值”的人说的。
自由、民主、人权、公平、正义、法治等是人类共同的追求,但三权分立、多党制、极端个人主义等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普世的。而那些宣扬“普世价值”的人,正是在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号下,推销西式政治制度、价值观念,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和要害。
价值的内涵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因而没有永恒的价值
人们喜欢议论公平,把它说成是永恒的、人人都追求的东西,似乎这就是普世的价值观念了。试问,有谁不赞成公平呢?然而抽象的、适用于一切社会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恩格斯在批评蒲鲁东小资产阶级的“永恒的公平”时,给公平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他说: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这种东西正如米尔柏格正确说过的那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212页)
马克思在批评拉萨尔的“公平的分配”时,用提问的方式阐述了自己关于公平问题的观点,这一观点同恩格斯是完全一致的。他说:“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302页)
公平作为人们的一种观念,是经济关系的反映。不存在某种永恒不变的、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公平,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公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奴隶社会有奴隶社会的公平标准,封建社会有封建社会的公平标准,资本主义社会有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标准,社会主义社会则有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标准。如果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标准宣布为“普世价值”,把它当作永恒的、不变的标准,用它来衡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乃至社会主义社会的事情,判断是不是公平,那是荒唐可笑的。对于民主、自由、人权等观念,我们也应该这样去理解。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道理。
那些宣扬“普世价值”的人不是根据社会经济关系来确定价值的内容,而是倒过来,先验地确定了所谓的“普世”的价值观念(这有点像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然后根据这些“普世”的价值观念来判断现实社会的是非对错,进而要求按照这些“普世价值”来安排社会关系。他们从来不回答他们所主张的抽象的、适用于一切社会的“普世价值”是哪儿来的,仿佛这是人一生下来就必然具有的,是人的本性,或者是上帝赋予的“天赋人权”。其实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并不是人人所固有的或上帝赋予的,而是由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看一看他们“普世价值”的具体内容,就可以明白这一点。他们正是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的民主、自由、人权、公平等称之为“普世价值”的,而这些价值观念的内涵不就反映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关系吗?他们之所以否认其所讲的“普世价值”有社会制度上的区别,恰恰是因为现实中存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
宣扬“普世价值”的目的是想改变我国发展的方向道路
宣扬“普世价值”并不是什么纯粹的学术问题,而是有着鲜明的政治目的。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始终存在着尖锐的斗争,而且这种斗争将长期存在。宣传“普世价值”,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封为“普世价值”,然后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指责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要求按照西方的战略意图改造中国,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当作普世的、惟一的民主制度,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共同协商的制度,说这是“另搞一套”,要求进行“宪政改革”;把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宣布为人类共同的核心价值,要求放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可笑的是,居然把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取得的抗震救灾的伟大胜利,说成是实施“普世价值”的结果,宣布中国走到了拐点,即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拐到西方的“主流”社会去。这样的观点,不是讨论学术问题,而是要求彻底西化。
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剖析鼓吹“普世价值”的阶级实质,明辨思想上政治上的大是大非,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是哲学社会科学界应当承担的重要任务。(作者: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原载于《求是》杂志)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