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广天地养蜂技术四:所得税公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7:01:44
公     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0】1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将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开展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请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组织对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条件,于9月底前向辖区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材料,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一)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表;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事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申请前一会计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及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五)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事业单位申请前一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当年新办非营利组织仅需提供上述(一)、(二)、(三)、(四)项资料。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未经认定的,其所有收入一律不得享受免税待遇,因此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2010年度申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12366或以下部门:
扬州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82990746
扬州市市直第一税务分局   82990633
扬州市市直第二税务分局   82990864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国税局   87873699
扬州市市直第四税务分局   82990989
宝应县国家税务局         88252541
高邮市国家税务局         84600071
邗江区国家税务局         87873599
江都市国家税务局         86536805
仪征市国家税务局         83428680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