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蜂人一年能赚多少钱:打假刻不容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4:26:14

 

 

 

打假刻不容缓

     假酒可以喝死人,假药可以害死人,而流入学校的那些假教材,则害了我们一代人。
  据资料显示,盗版问题涉及各个领域,已经不是纯商业性质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盗版物品进入学校,已经预示着悲剧的开始。那些印刷低劣,粗糙滥造的盗版物品进入学校以后,不但侵害了作者的著作权,而且损害了出版社的声誉,影响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更严重的是这些错误百出的盗版物品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影响学生们对知识的渴求,影响学生们对事情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如果我们的学生用这些误人子弟的书籍充实自己,那么他们的未来向何处去?如果说这些学生是中国的未来,那么,中国的未来何处去?
  当今中国,正处在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别人私欲膨胀,钻空子,找门子,企图一夜暴富,于是用尽心机,不惜铤而走险,造假贩假。于是就有一些人把目光瞄准了学生。
  盗,乃偷也。用偷来的东西去害人,无疑是比盗人钱财更卑鄙。但是他们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不顾人格、尊严,不顾指责唾骂,一意孤行,最终成为历史的罪人。谁都知道,用偷来的东西去卖,无疑是“致富”的最佳途径,不用辛勤劳动,还管什么合法经营,反正钱到谁手都能花,谁的钱多谁是爷。也正是不法书贩的这种畸形心理,导致他们走上了畸形道路。
  盗版商为钱所诱,为钱去险。那么只靠他们自己就能把钱挣到手吗?当然不能,那些地下印刷厂、违法运输车和不守法的书店、书摊都属于他的帮凶。如果其中一个环节断了,那么盗版商的目的就不会达到。但是为什么这些环节都能环环入扣,连而不断呢?那就是一个利字。这些环节中的每个人都在这笔肮脏的交易中得到他们认为的利益。在哗哗的点钱声中,他们也不记得一个人要有良知这句话了,更不去理会这钱挣得是否亏心。
  用最小的成本换来最大的利润,这是每个商家的经商之道。而盗版商也是个中高手。曾经在一个资料上看到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册成本价1.08元的辅导资料的竟然卖至12元。姑且不谈辅导资料的质量保证不了,就说其利润让人不敢想象。最可笑的是,这个盗版商竟然通过自己的孩子认识了老师,又通过老师认识了校长,最终在高额回扣的驱使下,这个学校接受了这个盗版商推销的劣质盗版辅导资料。事发后,这个校长一再解脱自己,说不知道是盗版书刊。难道他真的不知道是盗版吗?鬼才相信。再说那位盗版商,竟然将盗版读物推荐给自己的孩子,在当今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美德下,他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为了自己得到利益,不惜牺牲孩子的前程,这样的父亲称职吗?为了自己的利益,使国家蒙受损失,扰乱了社会秩序,这样的公民合格吗?
  国家教委三令五申不许摊派教学辅助读物。然而仍有一些顶风上的学校,强制学生征订十几本课外读物,还美其名曰:盗版便宜,可以减轻学生负担。他们知假买假,买假卖假(卖给学生),这与造假有什么区别?这哪里是教书育人的学校?这样的校长连当学生都不配。再说十几本课外读物,每本按10元计算,那就是100多元,学校不是从课内积极挖掘学生潜力,鼓励学生弄懂,而是推荐课外读物,这是减负吗?在课内把教学计划完成,何需课外读物?这是称职吗?这是教学吗?这是园丁吗?
  知假买假、买假卖假,学校冒这个风险干什么?原因很简单,就是那些流入个人腰包的回扣搞的鬼。
  打击造假贩假这句口号已经喊了多年,为什么打而不死,击而不绝呢?究其原因,一是制假贩假者,利欲熏心,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国家法令,铤而走险。二是我们的法规和制度不健全,使那些不法之徒有隙可钻。
  当务之急是健全可行法令和制度,对那些制假贩假的人加大打击力度。抓好源头;对知假买假的要进行教育;对那些为吃回扣而放弃为人师表的“园丁”们要清理出教师队伍。为了下一代,为了孩子,为了未来,为了中国,打假,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