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17应届生工资:转贴: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6:47:01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1. 为什么要上生育险?什么样的人可以上生育险?
答: 为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北京市制定了生育险的相关政策,其适用人员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2. 生育保险是怎么缴纳的?
答: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3、产假天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哪些?
答:(一)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5、 哪些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 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三)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四)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 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七) 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是什么?
答:(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生育保险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7、职工就医时需要注意那些?
答: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
8、如何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
答: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9、男职工需要参保吗?
答:参保范围内单位的男、女职工都必须参保。此举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10、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
目前住院生产的额度调整如下:


(一)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 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 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 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 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 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260元、一级医院250元。
   门诊药物流产: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340元。
   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420元、二级医院1410元、一级医院1400元。
   门诊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440元、二级医院1430元、一级医院1420元。
   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390元、二级医院1390元、一级医院1380元。
   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三级医院51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500元。
   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60元、一级医院350元。 
 * 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970元、二级医院950元、一级医院920元。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住院输卵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取出(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可加收其手术费的30%。如属于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还可加收节育器费149元;剖宫产术后1年内再次妊娠、子宫下段妊娠、瘢痕子宫妊娠、哺乳期妊娠、早孕合并生殖器畸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属于高危人工流产,高危人工流产在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手术费的30%。
(二)按项目支付的范围
(1)以下情况的,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
 * 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GB小于6g/dl);
 * 重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小于5万/mm3);
 * 产科出血(出血大于1000ml);
 * 心脏疾病伴心功能不全;
 * 高血压疾病伴先兆子痫、子痫;
 * 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
 * 急性脂肪肝;
 *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
(2)有以下情况的,计划生育手术的住院医疗费按项目付费
 * 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的医疗费;
 * 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1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