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云凯: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影响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19:15:05

所谓「婚姻暴力」即是夫妻中一方以具有侵略性之虐待行为对待配偶,在同居和亲密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采取攻击身体的暴力行为,而其婚姻暴力的形式包括身体虐待、性虐待、情绪虐待、精神虐待、破坏东西或宠物虐待等五种。

  一、家庭系统理论
  家庭系统理论认为家庭是一个网路的互动系统,整个家族成员都是改变单位,每个成员都需要为家中所发生的事情负责,也对改变具有直接与间接关系。在婚姻冲突过程中,儿童被迫以同盟者、分心者、退缩者的角色出现,以维持家庭系统的平衡,长久下去将养成儿童的负向行为型态,造成儿童对生活产生不适应的情形。

  婚姻暴力家庭的系统都是高度封闭的。将其分为两个步骤:(1)父母的争执造成子女的压力。(2)为了化解这个压力,子女于是产生其情绪性反应(如:害怕、恐惧等)或是做出工具性反应(如:逃家、介入父母争执等)。从家庭系统理论来看父母婚姻暴力和儿童问题行为,儿童的问题行为可能是在反映整个家庭系统压力之信号,是为稳定家庭平衡的一种适应性行为,儿童借着问题行为来减轻或缓和家庭因父母婚姻暴力而产生的压力。


  二、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论主张孩子生长于暴力家庭,家人的暴力行为为子女提供一个暴力的行为示范,当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下长大,以为暴力是被允许的,因此,长大另组新家庭时把原生家庭所学习的暴力模式重新施加于新的家庭中,成为代间暴力传递现象。

  一为一般性模式,凡是目睹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无论是殴打或被人殴打,将会影响将来的两性关系。二为特殊性模式,目睹者可能会学习到某种暴力的特殊情况,而将期待入自己未来的两性关系。三为代代相传模式,目睹婚暴之儿童比起直接受虐的受害者有更多的可能性,在婚姻关系中表现更多的攻击性。

  三、迷你社会历程模式
  儿童面对父母的冲突情形必然会产生一些负面的情绪反应,例如害怕、悲伤、愤怒、激动,当负向情绪激起时,个人开始产生一些情绪调节的机制,并且以内在因应与外在因应方式来降低负向情绪激起,以及改善婚姻冲突的状况。

  四、情绪安全假说
  所谓情绪不安全是儿童经验父母冲突的产物,为儿童对父母关系的内在表征,对儿童的生活有所影响。其中心主题在于强调面对压力情境时的情绪福祉和情绪调节。他们假设某些形式的婚姻冲突会影响儿童的情绪安全感,情绪安全的儿童有能力去对应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反之,情绪不安全的儿童在面对日常压力及挑战时,会有无效的对应及更多的行为失调。

  五、家庭干扰说
  当家中发生暴力事件时,整个家庭系统已被改变。婚姻暴力,破坏孩子生活里的例行公事,而孩子也必须为这样突然发生的暴力事件做一些对应措施,如跟着妈妈住进庇护所、转学或搬家,而这些改变对亲子关系会有一些负向的影响,如此循环造成亲子关系更加的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