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望科技:直击“小司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3: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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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小司考”

2011.12.021315 推荐[2]

前后三个月间,在长沙市稻田中学举行了两场司法考试,门口的文具店老板看出了奥妙:“上次那个考试,大学生多。这次考试,都是法院的、检察院的,公家人。”

长沙稻田中学“小司考”考场外,随处可见考生的警车。摄影_湖水

记者_ 曾向荣 湖南长沙报道

神秘的考场

长沙市砂子塘路稻田中学门前,近30辆白色警车一字排开:路的一侧停的全是“法院”的车,另一侧则全是“检察”,两大机构很默契。

那些开警车的人——法检系统的公务员,正在稻田中学考点参加内部司法考试。3个多月前,他们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失利,“小司考”给他们带来咸鱼翻生的机会。

“‘小司考’,就是开小灶的司法考试。”张小沫说这话时,不无戏谑之意。

张小沫在两年前就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她连续考了三次法院的公务员,就是敲不开法院的大门。理论上,公务员考试不会比有“天下第一考”之称的司考更难,但一方面报考法院的人特别多,而考试内容和法律又无直接关系。

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张小沫不确信这种考试是否真实存在。她曾经在司考论坛看到过“小司考”的讨论帖,11月15日,就在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三天,一篇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小司法考试通知,请勿对外声张!”的帖子更是将这种传言推上讨论顶峰,但张小沫还是将信将疑,“在国家司法考试之外,居然还有内部考试,太不可思议了。”

“小司考”,更正式叫法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司法考试”, 只对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行政在编人员开放,一直严格在内部低调运作,考试通知不发公开文件。即使在稻田中学考试现场,考试的痕迹几乎无处可寻:没有悬挂惯常的红色横幅,没有张贴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

临近傍晚,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保安配合警察在校门内侧拉起了警戒线,考生走出考场,簇拥在警戒线前。驻足几分钟后,警戒线撤除,走出校门后的考生和提前交卷、站在校门口等待的同伴打着招呼。有人臂弯里夹着一本书——国家司法考试全攻略。

他们用各种湖南方言谈论起刚考完的“应用法学”。“那道应诉的题,你是怎么答的?”终于人群里冒出了一句普通话。

有人调侃:“只有两道题不会做:这道题和那道题。”

这是11月26日,湖南省小司考的第一天,据称当天上午考的是理论法学,下午考应用法学。

虽然这是一场不愿对外言说的考试,但考生们的出场,并不低调。

他们开着警车而来,检索停靠在考场外的车牌号,这些车来自娄底、邵阳、衡阳、常德、永州、怀化、湘西、株洲、郴州等湖南各地市法检系统。其中最多的来自怀化市,有4辆“法院”,两辆“检察”;其次是邵阳市,有3辆警车来自法院系统。娄底地区紧随其后,两辆警车来自该地的检察系统。

大规模低调铺开

怀化、邵阳和娄底三地,皆为湖南省贫困县较集中的地区。贫困县,正是司法部此次扩大“小司考”试点的主要区域。

举办“小司考”,在湖南省是第一次。司法厅官员不敢大意,把全省的考场设在省会城市长沙,考生是来自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政法工作人员,法院和检察院占主体。

稻田中学是湖南省“小司考”的唯一考点。据知情人士透露,11月26日一大早,湖南司法厅厅长夏国佳、分管司法考试的副厅长傅莉娟就来到稻田中学,查看考场的视频监控系统。考前一周,傅还专程到稻田中学调研。

不过,为了保密,考场没有设置任何和司法考试有关的明显标记。即使在湖南省司法厅官网,关于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不少,但涉及“小司考”的部分则只字未提。

实际上,“小司考”最早已在两年前出现了,前两次试点仅限于西藏、新疆,以及四川甘孜州和阿坝州、云南迪庆州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其初衷是为了缓解西部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职业资格问题。

因为最初“小司考”试点面窄,像张小沫这样的普通考生没有在意。就在“小司考”开始运作的2009年,张小沫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不过,在国家司法考试的第10个年头,2011年,“小司考”突然从最初的只在云南、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试点,急剧扩大到湖南等28个省市的贫困县,俨然形成与国家司法考试相抗衡的局面。

外界猜测,“小司考”如此大规模低调铺开,与来自法检系统的压力有关。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一份通知明确提到:“积极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司法考试办法、完善司法考试政策。扩大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试点范围,直接、快速、有效解决西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法官短缺问题。”

虽然有解决基层司法人才困境的本意,但“小司考”与现行《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相悖。依上述法律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孙笑侠,曾参与过10年前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制度论证的讨论,当时的场景历历在目。

在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之前,法检“两院”的资格考试不仅自行出题、自行组织、自行阅卷,甚至自行决定合格率,其难度和律师资格考试相差甚远。各自为政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损害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而进入门径的差别,更加剧了三职业间的分裂和司法决策的混乱。

经过2001年的酝酿,法官、检察官资格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合而为一。2002年3月,司法部举办了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特殊情况,当时还划定了放宽条件的地区,放宽学历条件,降低分数线,这些考生通过后持有的资格证书为C证,只能在特定地区选择职业。有学者统计,截至 2010年底,国家司法考试适用放宽地区覆盖了全国25个省市区的1213个县(区、市)。

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时,张小沫的分数是398分。她的疑问是,“中西部缺少法律人才吗?不缺。中西部现今法学专业毕业生也很多,通过司考的大有人在,但考不进法检系统的很多,只能干着和法律无关的工作。”

张小沫愿意在中西部基层法院工作,考了三次,法院并没有向她张开怀抱。她那些研习法律的同学也和她的遭遇大同小异,50多个人中,只有五六人被法院录取。

张小沫发现,报考法检系统,考试内容其实只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等公务员考试的常规科目,与法律关系不大。而且,一般是中级法院检察院以上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才会要求通过司法考试,若是书记员职位,不一定有要求。至于基层法院职位招考,很多都没有司法考试的要求。

劣币驱逐良币

稻田中学校门左侧墙壁上,一张铭牌高高悬挂:“国家司法考试长沙考点”。三个月前在这个考点举行了第十届国家司法考试,这是还没来得及清除干净的遗迹。

同一个考点先后举办两场司法考试,稻田中学门前的文具店老板看出了奥妙:“上次那个考试,大学生多。这次考试,都是法院的、检察院的,公家人。”

就稻田中学举行的“小司考”一事,11月30日,本刊记者联系湖南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需采访该厅国家司法考试处,他不掌握相关情况,也可以直接问司法部,作为下面,也是贯彻、执行上面领导机关的部署和决策。记者随即联系湖南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工作人员,对方坦言相告:“不方便。”而截至发稿前,记者一直拨打公布的司法部新闻发言人电话,却始终无法联系上。

就在这次“小司考”前面铺开的十天前,2011年11月18日,第十届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司法部商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确定,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合格分数线为280~315分,分四个档次。而全国正常合格分数线则是360分。

对于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讲,其间的差距让他们感觉极不公平。而对另一个群体,已经通过国家司考得到正常证书的司法机关在职人员,也有同样的感觉。

某基层法院法官海浪(化名)对南都周刊记者透露,“小司考”报考条件明确要求是2007年底以前在法检部门参加一线工作的正式在编干警。

海浪所在的法院,除20多名不能参加“小司考”的临时聘用人员外,在编干警近60人,其中有10人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这十人很多年龄较大,绝大部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上,他们无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此,法院提请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审判员。但由于不符合法官资格,没有在高院进行审批、备案,因此,他们实际上做着审判员的工作,却不享有审判员的待遇。为了解决这部分人员的问题,不知道谁提议,举行内部司考。”海浪说。

海浪透露,这些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分两种类型:一种是过去的军转干部,部队转业后根据国家政策,分配到法院工作,他们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而从事着审判或执行工作;还有一种人是因为父母过去是国家干部,通过接班进入法院系统。

“通过接班进入法院系统的人,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普通高等教育,刚进法院时做打字员,后来逐步做书记员、审判员,现在有的还到了领导岗位,之后通过党校进修取得高等教育学历。”

此外,一些2007年到法院工作的年轻公务员,也搭上了“小司考”的便车。

“对我们这些靠努力通过考试的人来说,这当然不公平,他们过了“小司考”,和我们就没有区别。我们的资质和待遇,本来是我们通过努力和实力才获得的。”海浪说。

无论是学法律的张小沫,还是在法院工作的海浪,他们都为司法考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就考试体系之庞大,内容之繁杂而言,司法考试被考友们称为“中国第一考”。司考成绩公布前两天,海浪曾整晚失眠。

海浪担心,“小司考”会严重影响法官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法院的网管、法警,虽未在一线从事工作,也按照书记员岗位报名参加考试。这些人其实没有任何法律基础,如果他们通过‘小司考’获得法官资格,我认为简直就是对我国司法队伍及整个司考制度的侮辱,同时也是对我们这些通过努力取得法律执业资格人员的极大损害。”

知情人士称,相比国家司法考试,“小司考”容易许多,虽然拿的是特C证,也就是特殊管理,仅限本地使用,但待遇跟A证没有区别。

从前两年的试点看,“小司考”迅速提高了在职法检人员持资格证的比例,这被疑为司法部对法检系统的“放水”。

以云南迪庆州为例,该州2010年26人考试,19人合格,通过率高达73%,而同一年,全国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大概在13%~20%之间。

通过2009、2010年两年实施“小司考”,云南迪庆州法检两院已有61名在职人员取得了特C证, 有资格证的法检两院人员的比例迅速提高了21个百分点,从占行政在编人员的12.08%提升到33.71%。

云南迪庆州司法局视之为“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成果,有效解决了法检系统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断层问题,使法检两院在岗法官、检察官资格人员和取得资格可任命的人员占行政在编人员的70%。

“法院不缺人,门更难进了,”“小司考”的扩大,让希望到法院弥补断层的张小沫希望渺茫,“说了怕你笑话……现在我当的是村官。”

这位今年毕业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了7年法律,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却干着和法律无关的杂活。法学硕士文凭和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都未能成为她进入法院的敲门砖。

“有限的岗位被这样的‘特殊手法’占据了,合格的、有资质的人却比以往更难进入司法机关了。”一直关注司法考试的孙笑侠也认为“小司考”有大问题,他担心,“小司考”违反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性和公平性,损害了国家考试的公信力,让职业资质不合格的人充当了司法官,污染司法公正水源的源头。

在回复南都周刊记者采访时,孙笑侠称,“据说有关方面已经听到了舆论声音,年底或明年初会有变化,并且应是向好的方面变化。”

11月27日傍晚,“小司考”结束的铃声在稻田中学响起,最后一门科目“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完了。考生们坐上停在路旁的警车,绝尘而去。

尘埃散尽,校门前的空地上,遗落着一张张纸屑和夹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