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项目办的意义: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2011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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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 作者: |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国家统计局关于2011年粮食产量数据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农业生产经营户的抽样调查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统计,2011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粮食总产量如下:
一、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0572千公顷,比2010年增加696千公顷,增长0.6%。
二、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5166公斤/公顷,比2010年增加192公斤/公顷,提高3.9%。
三、全国粮食总产量57121万吨(11424亿斤),比2010年增产2473万吨(495亿斤),增长4.5%。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2011年各地区粮食总产量
地区
播种面积(千公顷)
每公顷产量(公斤/公顷)
总产量(万吨)
全国总计
110572.0
5165.9
57120.9
北 京
209.4
5815.7
121.8
天 津
310.8
5207.1
161.8
河 北
6286.1
5047.0
3172.6
山 西
3287.9
3628.5
1193.0
内蒙古
5561.5
4319.8
2387.5
辽 宁
3169.8
6421.5
2035.5
吉 林
4545.1
6976.8
3171.0
黑龙江
11502.9
4842.9
5570.7
上 海
186.3
6545.2
122.0
江 苏
5319.2
6218.5
3307.8
浙 江
1254.1
6232.0
781.6
安 徽
6621.5
4735.3
3135.5
福 建
1226.8
5484.1
672.8
江 西
3650.1
5625.3
2052.8
山 东
7145.8
6194.2
4426.3
河 南
9859.9
5621.3
5542.5
湖 北
4122.1
5794.5
2388.5
湖 南
4879.6
6023.9
2939.4
广 东
2530.4
5378.4
1361.0
广 西
3072.8
4653.5
1429.9
海 南
430.6
4366.0
188.0
重 庆
2259.4
4987.6
1126.9
四 川
6440.5
5110.8
3291.6
贵 州
3055.6
2853.6
876.9
云 南
4326.9
3856.3
1673.6
西 藏
170.1
5507.7
93.7
陕 西
3134.7
3811.2
1194.7
甘 肃
2832.9
3581.5
1014.6
青 海
279.4
3699.2
103.4
宁 夏
852.4
4210.5
358.9
新 疆
2047.5
5954.6
1224.7
粮食产量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粮食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夏粮、早稻和秋粮产量的总和。
粮食产量的统计采取主要品种抽样调查,小品种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组织实施。
抽样调查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户,调查的主要粮食品种有稻谷、小麦和玉米。通过以省为总体抽选的具有代表性的村民小组、农户和地块开展调查,播种面积调查是在调查时点上对样本区内所有农作物进行清查,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则采用实割实测的方法,进而推算各主要粮食品种的实际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两个结果相乘获得产量数据。农业生产经营户生产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产量的95%以上。
目前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在848个国家调查县中开展,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抽取8890个村民小组、48万农户,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调查抽取8890个村民小组、6万多地块,由国家统计局基层调查队调查人员和辅助调查员按夏粮、早稻和秋粮三个收获季节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实割实测是在各主要品种粮食收获前,按照《农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在调查村中由基层调查员对粮食种植地块逐块进行踏田估产、排队,抽取一定数量样本地块并做出标记,待收割期时由各县级调查队员或者辅助调查员对抽中地块进行放样、实际割取样本,再通过脱粒、晾晒、测水杂、称重、核定割拉打损失等环节,计算出地块单产。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根据各抽中地块单产数据推算全省(区)平均单位面积产量。
根据农产量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的规定,2011年启用轮换后的新网点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