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t=c公式叫什么:几种值得研讨的教育理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9:13:15

罗杰斯的人本主义教学理论

 人本主义强调教学的目标在于促进学习,因此学习并非教师以填鸭式严格强迫学生无助地、顺从地学习枯燥乏味、琐碎呆板、现学现忘的教材,而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吸收任何他自觉有趣和需要的知识。罗杰斯认为,学生学习主要有两种方式:无意义学习和有意义学习,而经验学习以学生的经验成长为中心,以学生的自发性和主动性为学习动力,把学习与学生的愿望、兴趣和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经验学习必然是有意义的学习,必能有效地促进个体的发展。
  所谓有意义学习,不仅仅是一种增长知识的学习,而且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都融合在一起的学习,是一种使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针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主要具有四个特征:(1)全神贯注:学生整个人的认知和情感均投入到学习活动之中;(2)自动自发:学生由于内在的愿望主动去探索、发现和了解事件的意义;(3)全面发展:学生的行为、态度、人格等获得全面发展;(4)自我评估;学生自己评估自己的学习需求、学习目标是否完成等。因此,学习能对学生产生意义,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并能纳入学生的经验系统之中。罗杰斯从人本主义的学习观出发,认为凡是能够影响个体行为的知识,只能是他自己发现并加以同化的知识。因此,罗杰斯对传统教育进行了猛烈的批判。他认为,在传统教育中,“教师是知识的拥有者,而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师可以通过讲演、考试甚至嘲弄等方式来支配学生的学习,而学生无所适从;教师是权力的拥有者,而学生只是服从者”。罗杰斯认为,促进学生学习的关键在于(1)促进者的真实或真诚即在学生面前应表现真我,没有任何矫饰、虚伪和防御;(2)学习的促进者应尊重学生的情感和意见,关心学生的方方面面,接纳作为一个个体的学生的价值观念和情感表现;(3)学习的促进者应能了解学生的内在反应,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在这样一种心理气氛下进行的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师”只是学习的促进者、协作者或者说伙伴、朋友,“学生”才是学习的关键,学习的过程就是学习的目的之所在。
  杜威的“学生中心”论

 杜威所处的时代,是美国工业化运动蓬勃发展的年代,大工业生产需要大批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这种人才应该更有效地运用和驾御和学知识,为社会谋求财富。他认识到传统教育过分重视知识传授、忽视受教育者御用、创造知识的能力,他进一步认为这种能力的培养同人的社会实践相关,把社会实践看成是培养这种能力的唯一有效途径。杜威为了使教育迎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教育作了实用主义的理解,“有用即真理”这种实用主义真理贯穿着杜威整个教育思想。因此,他把教育看成是生活本身,提出“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等口号,认为“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应当把现实的生活简化起来,缩小到雏形的状态”。教育即生活,强调学生对知识的探索和发现,强调思维能力的磨练,因而在教学的策略上,他将他对人类思维规律的发现(“思维五步”说)应用于课堂教学,提出了著名的“五步”教学环节学说:提供疑难的情境、产生问题、作出有关的假设、对假设进行推理、验证假设。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特点

(一)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是认知的主体。

(二)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学习者不是受刺激后的被动接受者,他要对外部信息做主动的选择和加工。学习是学生以自身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对新旧知识间反复的双向的相互作用后建构而成的一种建构活动。

(三)学习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通过人际间的协作活动而实现其意义建构的过程。

  “情境” 、“协作” 、“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它们为学生的课堂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中“情境”是指与学习主题基本内容和现实情况基本一致或相类似的情景和环境。它向学生提供了理解主题所需要的经验,以减少或免除对主题意义建构的困难。学习环境中的情境必须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意义建构。“协作”是指学习过程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友好、平等的支持和帮助。协作是获得关于世界的丰富和全面的解释的必要途径,有利于推进每个学习者的学习过程。“会话”是协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学习者实现意义建构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是指在个人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学习小组成员之间必须通过会话商讨,一起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在此过程中,应容许学生存在认识分歧和不同观点,并帮助学生阐述各自观点。“意义建构”是整个学习的最终目标。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既是帮助学生对当前学习内容所反映的事物的性质、规律及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达到较深刻的理解。建构主义强调要把学生置于真实的或接近真实的情境之中,从而使学生能适应不同的问题情境,在实际生活中能有更广泛的应用。

(四) 教师应发挥导向的重要作用,当好教学课程中的“组织者”、“中介者”、 “指导者”和“发现者”。 教师要“利用情景、协作、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保持对教学问题的高度敏感性;善于发现和解决学生建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善于反思教学活动和建构个人知识,“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目的。”

项目教学法的推广与应用

项目教学法是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而进行的教学活动:教师将需要解决的问题或或需要完成的任务以项目的形式交给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个人或小组工作方式,由学生自己按照实际工作的完事程序,共同制定计划,共同或分工完成整个项目,在项目教学中,学习过程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实践活动,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等,项目教学法是一套教学战略【特别适用于模块教学、综合实训的教学设计】,有利于把分散知识的各知识点综合起来,应用于实践,体现了课程整合,教师借此引导学生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学习,帮助师生进行互助教与学,教师成功实施项目教学时,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被极大激发,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学习。

二.项目教学法实施的四个教学阶段

1.确定项目任务:

由教师提出一个或几个项目任务,然后同学生一起讨论,在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首先是项目的目标性,所选项目应突出体现模块化教学计划内模块整体功能的实现,这样才能在完成项目的同时保证学生掌握应学习的内容;其次,是项目的完整性,项目从设计,实施到完成,必须有一个完整成品,也就是用所学知识制作的模拟实践作品,作为项目的成果,使学生在完成项目后有一种成就感;另外,在确定项目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已有的经验不多,确定项目对学生有较强的学习兴趣,项目容量不能太大,完成项目所用时间要短,避免使学生造成畏难的心理,不利于项目教学的实施。

2.制定项目计划

在项目教学法中,学生分成若干项目小组,分组教学是项目教学法常用的模式,教师根据全班学生的基本情况,让学生自由组合,然后教师再进行调整,指定项目组长,一般每组4-6人,每组好、中、差的学生搭配合理,培养学生小组协作和团队精神,然后给每个组分配任务,教师应将事先准备好的书面项目指导书发给每个小组检查核对,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分析项目要求,学生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小组的项目行动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分工合作,以便于更好地进行项目工作。

3.组织项目实施

在这个阶段中,学生明确自己在小组中的分工以及小组成员合作的形式,然后按照确立的工作步骤和程序工作,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指导尤为重要,对项目实施的步骤,要解释清楚,根据学生的实施情况,及时提示学生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这样避免接受力较差的学生对项目束手无策,又能避免少走不必要的弯路,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4.检查评估总结

这个阶段是整个项目活动的总结,是对项目活动结果的检查与评估,是开展项目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学生完成了作品,基本上完成了项目活动的大部分内容,检查评估总结就是各项目小组进行项目活动成果的汇报交流与展示。汇报内容包括项目成果的汇报与交流,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的办法,收获与感受,活动小结等多个方面。汇报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书面文字,也可以用多媒体报告讲解汇报,作品展览等。项目的评价内容,一是对项目活动成果评价,如计划合理性,项目完成情况及作品的质量等;二是对学生项目活动中表现情况评价,如小组合作参与意识,合作精神,创新性,是否听取成员和教师的意见等方面。评价的方式在项目汇报完成以后,由教师、项目小组及学生个人进行评价,让学生明确在项目学习中自己的优点,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完善以后的项目学习。

怎样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学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解释内容并推动内容的发展与完善的一种辅助性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案例教学法有多种表现形式。 如课堂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案例分析,模拟案例,旁听案例处理,课堂讨论等。

2.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体性。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知识原理,并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3.案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一方面用来解释知识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从中可以发现问题,进而针对问题寻求解决方法,以推动学习的发展与完善.因此,通过案例教学既可以把握知识内容的精髓,也能够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案例学习的过程一般需要经过以下三个阶段:

 一、 个人准备

   认真的个人准备是案例学习的基础,而仔细阅读案例是分析、评价案例、提出问题、学习经验的前提和首要条件。引导学生阅读案例的方法可采取:

 1.浏览案例的最初几个段落,然后以很快的速度把案例剩余的部分翻阅一遍,并思考:这个案例是关于什么问题的?将要涉及哪些方面?会提供什么样的信息供我分析?

     2.仔细阅读案例,并在你认为重要的地方作出标记,读完之后,回答:案例的事主要解决什么问题?记住,尽量假设你就是案例的事主,而不要置身事外。

     3.在笔记本上记下关键的问题与重要的事实,再通读一遍案例,将相关信息整理出来,这个时候,你也许需要一些初步的计算,或者需要基本的分析框架,如果有必要,翻阅一下你的教材也许有帮助。

     4.将你的分析整理出来,并得到分析的结论和你的建议。你的个人准备就已经完成,可以拿到学习小组与大家分享了。

 二、小组交流

    小组交流不一定需要严肃的形式,宿舍里、餐桌旁、草坪上,都可以。这个阶段的并不是为了就案例事主所处形势和建议取得一致意见,而是通过相互交流与讨论,促使每个小组成员进一步思考、调整和深化他/她自己对案例的分析。

 三、课堂讨论

     在课堂上,老师会根据案例的内容和教学要求,引导讨论的进程。有时候,老师会点名让某个学生回答某个问题,或者对发言同学的观点进行有时是“不留情面”的追问。她/他这么做的目的决不是与你为敌,更不是对你个人有什么看法。大多数情况下,往往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或者是容易产生混淆的观点,老师需要全班认真思考。有的时候,老师还有意挑起同学之间不同意见的争论。事实上,每一种意见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案例中复杂的管理问题的一个侧面。兼听则明,不同意见的交锋往往能让我们对问题有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在案例讨论结束时,老师会小结讨论的成果,并通过案例,给出分析的思路或者学习的结论。这并不是最终的结论,你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如果你在充分吸收了老师和同学的意见以后,仍然有不同的看法,没关系,管理从来就不是教条,让你今后的实践来证明。

    对大量案例学习过程的研究表明,上述三个阶段的学习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如果没有认真的个人准备,你很难在下面的小组讨论中与同学相互激发,相互学习。同样,如果你仅仅在上课的时候才匆匆浏览一下案例,老师精心设计的讨论过程对你也了无意义。只有认真准备,积极讨论,才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关于案例学习的建议

案例学习是一个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互动的过程,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也许下面的建议会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1.积极参与,主动学习。案例学习的特点要求每一个学生积极参与案例的学习过程。如果你没有仔细地阅读案例,不认真倾听同学的发言,不积极思考案例事主的处境,一堂课下来,你可能什么也没有学到。同样的,如果你不把自己置身于案例事主所处的困境,“不把自己摆进去”,始终抱着一个旁观者的心态,很容易口若悬河,不着边际。只有主动、积极地把自己想象成案例的事主,才可能想他之所想,急他之所急,才有可能在一个接近真实的模拟环境中学习决策的方法和技巧。对于一个使用案例教学的课堂来说,每一个成员--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有责任为其他人的学习贡献自己的智慧。

     2.以开放的心态听取不同意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案例的讨论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集体学习的过程,其优势是可以利用集体中每个人的思索,对复杂管理问题的各个侧面进行全面的考察。每一个人的意见都有合理之处,以开放的心态,善于听取不同的意见(哪怕是与你的观点截然相反的意见),从中吸取合理的营养,不仅是有效的利用案例学习的优势的正确方法,也是未来的商界领袖必须的职业素质。

     3.致力于问正确的问题,而不要试图寻找正确的答案。在案例讨论结束时,学生往往会问老师:“正确的答案是什么?”。我们在此强调,对于案例学习而言,从来没有正确的答案。课堂讨论的结果,可能会形成若干“可行的方案”,这些方案各有千秋。正如哈佛商学院教授charlesl. Gragg指出的那样:“商业还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至少迄今为止还不是。对于商业管理问题而言,并没有所谓唯一正确的答案。因此,不等指望通过翻翻教科书背后的习题解答就可以验证自己是不是正确地回答了一个商业管理的问题,相反,最通常的情形是,最佳的解答可能根本找不到,即便是老师也找不到。”

    当然,在课堂上,老师会带领学生对若干可能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既讨论方案的优点,也讨论方案的缺憾,最后,老师还可能告诉大家最后实际发生的结果。无论实际发生了什么,或者某个人认为应该发生什么,都不能视为唯一正确的或者完全有效的。真正有效的恰恰是,通过案例学习,你知道在一个特定情况下,如何分析和处理不同的决策选择。

    事实上,无论在商业实践还是在案例学习过程中,比找寻正确答案更重要的,是如何学会提出一个“正确的问题”。这正如一位商界领袖指出的那样:“高层管理者90%的任务,是提出有意义的问题。相对而言,答案容易找到,而正确地提出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从某种意义上说,案例教学只是希望帮助大家正确地提出正确的问题。

 

 

                           芙蓉老师摘自网络

                                200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