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新闻稿50-100字:民俗知识选编·婚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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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知识选编·婚姻类(1)

2007-09-13 18:15:33|  分类: 古代民俗 阅读164 评论14   字号: 订阅- 文化大观园的日志 - 网易博客

 

 (特别说明,选编本文的目的,只是为了介绍中国古代风俗方面的知识,有些是陋俗,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这些已经没有市场了。) 

 【开八字】  旧时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部分地区。男女初步议婚的一种俗规,即合八字前的一个程序,男女两家意欲联姻,先由男女两家的媒人往来通话,确定意向,即由媒人把男女双方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出生年、月、日、时等)分别告诉对方。两家媒人一起到女方家,请女方的父母将女儿的八字写在红纸上,交给男方的媒人带回。俗呼“携年庚”。两方媒人再到男方家,男方家长将儿子的八字也写在红纸上,交给女方的媒人带回。

【开脸】  亦称“绞面”、“绞脸”、“择脸”、“升眉”、“开面”。旧时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对新娘脸部的修饰。一般为绞汗毛、细眉毛、齐鬓角、涂脂粉。女子一生只开脸一次,表示已婚。《红楼梦》第十六回载,古时女子在婚娶上头前3天进行。近代一般在结婚当天的下午,闹新房之前;陕北、江淮、皖南等地则放在新婚后的第二天上午。延安地区,新婚的第二天清晨,新郎新娘先吃饭,后洗脸,接着新郎拿一个剥去皮的熟鸡蛋,在新娘的脸上擦抹几下,并拔掉她脸上一根或几根汗毛。合肥地区,新娘的妯娌或全福人先在新娘脸上均匀的扑上香粉,然后用合好的彩色丝线撵花,两手拉着线的两端,用牙齿再咬起线的中间,三处协调地用力,一起一落,一松一紧,把新娘额前,鬓角的汗毛揪掉,意为让新娘别开生面,故名。安徽淮北地区农村,婚娶人家要送红鸡蛋给为新娘开脸者。开脸时,为新娘开脸者要给新娘唱预祝生育的《开脸歌》。

【六礼】  1、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礼记·昏义》有明确记载。以后各代大多遵循周礼,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北宋官宦贵族,婚礼沿袭六礼。但士庶人婚礼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成(纳征)。明代官宦贵族仍备“六礼”,庶人减礼,《明史·志第三十一》庶士婚礼:“朱子《家礼》无问名、纳吉、止纳采、纳币、请期。洪武元年定制用之。”清代官制仅重纳采、亲迎二礼,中间多了女家“铺房”一礼。《清史稿·志第六十四》:“凡品官论婚,先使媒妁通书,乃诹吉纳采。”婚前一日,女氏使人奉箕帚往婿家,陈衾帷、茵褥、器用具。届日,“婿承父命亲迎。”在民间,“六礼”名称均有演变,各地风俗不尽相同,然大抵取“六礼”之意。  2、古代汉族社会生活风俗。流行于中原地区。系对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饮酒礼、士相见礼的总称。《礼记·王制》:“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孔颖达疏:“修六礼以节民性者,六礼,谓冠一昏二丧三祭四乡五相见六性,禀性自然刚柔轻重迟速之属,恐其失中,故以六礼而节其性也。”

【议婚】  亦称“议亲”。旧时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商议婚娶的最初阶段,包括“过帖”、“相亲”等几道程序,止于订婚。由媒人于男女两家往来联络,双方父母根据对方家资地位,新人容貌等因素商定婚事成否,男女青年一般没有自主权。

【议聘】  旧时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浙江南部地区。男女双方经过合婚,由媒人往来于双方,议论聘金与妆奁,故称。

【对婚】  旧时黎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海南岛保亭等地区。儿女因家庭贫穷无法筹措结婚聘礼,经成婚双方父母共同商定两家对换婚事,即将男方家的女子嫁给女方家的兄弟,换取对方的女子做男方家的媳妇,使双方婚事的聘礼互相对等,双方都不再送交身价,只须举行婚礼仪式,故称。

【排八字】  旧时汉族民间婚姻风俗。流行于今上海市浦东等地。议婚的一种地方形式。男家接受媒人拿来的女孩八字,请风水先生或算命先生根据男孩的命书和女孩的八字来排对,故称。从前孩子一出世,都要算命,并请村宅上的识字人将结果写在纸上,长期保存,婚娶时作为凭据与对方八字核对。女孩虽也有命书,但在议婚时,只出八字,命书只作为男家正式提亲后衡量男方的一种内部参考。民间认为,“一张八字排到五分半”,基本上就算可以了,男家可正式去提亲。

【婚约】  婚姻的事先约定。结婚前预定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为旧时汉族婚姻的一种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其主要样式是“定帖”,帖中一般需列出两家三代官品、姓名、议亲人的排行、官职、生庚八字及所属钱财土地房屋等项内容。两家交换定帖,亦即立下了婚约,然后再相亲。结婚时按定帖兑现,若一方有假,则解除婚约。南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载称:“婚娶之礼,……然后过细帖,又谓‘定帖’。帖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或入赘,明开,将带金钱、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俱列帖子内。女家回定帖,亦如前开写……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各以色彩衬盘,安定帖送过,方为定论。”订立婚约之权往往居于男女双方的家长,而不属于本人;无正当理由而取消婚约的,要赔偿对方物质上与精神上的损失。现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订立婚约的,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租妻】  亦称“典妻”。旧时婚姻风俗。流行于浙江、福建、山西、甘肃、辽宁等地。一种暂时中断夫妻关系的婚姻形式。宋元时期已有此俗。话本《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当时在临安(今杭州),典妻由丈夫作主,须由双方写立文书;典价由双方商量决定;赎回时须要归还典价,并加上利息,如无力赎回,出典的妻子将永远跟随受典人。元时,南方典雇妻女风俗甚盛。并颁过禁令,予以禁止。明清仍流行。冯梦龙《寿宁待志》载,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仅一金,三周而满,满则迎归。典夫之宽限更券酬直如初。亦有久假不归遂书卖券者。《明律·户律·婚姻》规定,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杖八十。《全国风俗大观》:“贫苦之家蓄妻不得温饱,可以租之于人,共订合同,半载或一年,三年,以本夫之需索,以定时期之长短。期满则退回而已。”《清律辑注》:“必立契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方坐此律。”虽历代对此陋俗都设有禁律,但直到近代,在一些地区仍未绝迹。其原因有:典者多数生活贫困,不得已将自己的妻子出典给人家;也有妻子或寡妇出典自己来养活自己和家人的。受典者多数因其妻久未生育或独身穷汉求子嗣而无力结婚者。出典时,有媒证,有契约,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受典者,一份交给出典者。通常1—2年为期,3—5年为典。契约上通常要写明出典的价格、年限以及受典期限内不得与原夫同居,所生子女应归受典者等条款。典妻进门,以薄酒谢媒,不举行仪式。如所生子女归受典者并有继承权者,须宴请亲友长者获得认可方为有效。典后仍保持原配夫妻的婚姻关系,期满仍可恢复正常关系。各地异称有穙妻(福建)、搭伙(辽宁)、憱妻(甘肃)、挂帐(山西)等。

民俗知识选编·婚姻类(2)

2007-10-08 21:09:29|  分类: 古代民俗 阅读153 评论4   字号: 订阅

 

 【结发】  (1)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结为夫妻。《礼记·曲礼》载:“女子许嫁,缨”;示有从人之端也。女子许配人家后以缨束发,至成婚,由夫婿解下,亦即《仪礼·士昏礼》所谓之“主人入,亲说妇之缨”。又指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共髻束发礼俗。后以元配夫妻称“结发夫妻”。(2)亦称“束发”。古代汉族礼仪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古代男子自童年即始束发,为人生礼俗之一,故称童年或青年时代为“束发”或“结发”。《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

【换亲】  亦称“掉亲”、“姑换嫂”、“宝换宝”、“对门亲”。旧时汉族民间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男女两方父母各以其女互给对方为媳妇,或各以其姊妹给对方兄弟交换为妻,故名。有出于两姓联姻以后,两亲家戚谊欢洽,门当户对,以亲上加亲而互缔佳偶的;也有因两家各有经济困难,无力为儿女婚娶置备聘礼嫁妆而互结婚姻;也有好几户人家辗转掉换,则称“三掉亲”、“四掉亲”。婚礼与一般结婚大致相同,惟嫁妆可从简。在浙江平湖地区,陪嫁只要1只马桶即可。因攀亲的两户人家除了掉换一个女儿外又掉换一只马桶,故趣称“换亲”为“兑马桶”。又因旧时农村灶头上都有一只汤罐,含“竖烟囱,立门头”之意,故民间又称换亲为“兑汤罐”,意思是双方都可传宗接代。

【保媒】  旧时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由男方媒人首先向女家提亲,并同女方媒人议婚。双方媒人往返介绍情况,从中撮合。此俗由来已久。《诗经·卫风·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践之。”历代或设专职保媒官,或称“媒氏”、“媒官”、或称“媒互人”不一。

【指腹为婚】  亦称“指腹联姻”、“指腹裁襟”。古代汉族及满足等少数民族婚姻风俗。两女同时怀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婚姻,故称。最早记载见于《后汉书·贾复传》:“复(破敌)伤创甚。光武大惊曰:‘……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南北朝时,此风特盛。《南史·韦放传》:“放与吴郡张率皆有侧室怀孕,因指为昏姻。其后各产男女,未及成长而率亡”,“(放)乃以子娶率女,又以女适率子”。元以后曾明令禁止。《元史·刑法二·户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明《户令》、《清律》、《现行律》等均为禁文。但历代习俗相沿,民间仍为流行。订婚时互割衣襟或互赠金钗等信物为凭。

【相亲】  亦称“相门户”。旧时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议婚阶段,换过定帖后,男女两家由媒人联系时间地点见面、议定婚事成否。因时代和地域的不同,相亲的形式和内容也略有差别。古时由家长或长辈出面相看、断定,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载:“若相媳妇,即男家亲人或婆往女家看中,即以钗子插冠中,谓之‘插钗子’;或不入意,即留一两端彩段,与之压惊,则此亲不谐矣。”南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载:“然后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双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即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送彩段二匹,谓之‘压惊’,则婚事不谐矣。”明清两朝,婚姻仿古“六礼”遗意,简略了“相亲”这一程序。今上海、湖北等地农村仍存此俗,其意义已不在于让男女青年两方父母相识,认亲家,而在于由青年自主确定婚姻关系,通常是经媒人介绍,商约日期、地点男女见面,以定是否满意。男女初次相见时,北方民间一般须面对面坐,以便互相观窥外貌举止,俗称“打对光”。

【合婚】  (1)亦称“合八字”,古称“卜吉”。旧时汉族民间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近人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载,“男女订婚,先请女家庚帖,庚帖所书,为年月日时之八字”。问名曰卜吉,近代统称“合婚”。双方议婚之初,开八字后,即审合男女双方的名号及生辰八字。古代是各自行卜,问鬼神,告家庙,近世则归请算命先生或星士推算卜占,审男女双方命相阴阳是否相合,故名。俗谓命相合者,可以成婚;命相克者,则婚不成。南京等地,男家在拿到女方的八字后,由媒人将它压在男家灶前的香炉下,若三日内合家平安,即持女方八字去请阴阳家,一般请算命瞎子合婚。倘三日内出现碎碗破甑之事,谓之不祥,即托言婚姻命中不合,将女方的八字退还。早在宋代即有此俗记载。南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婚娶之礼,先凭媒氏,以草帖子通于男家。男家以草帖问卜,或祷忏,得吉无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过细帖,又谓‘定帖’。” (2)旧时民间黎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海南岛保亭等地。丈夫去世后,妻子就在夫家直接招赘男人,不要男方送身价,只要举行“入室”婚礼仪式即可。故称。

【早婚】  旧时婚姻风俗。未成年而结婚。古代注重传宗接代,盛行早婚。《诗经·召南·摽有梅》序疏:“文王十五生武王,武王有兄伯邑考。故知人君早婚,所以重继嗣。”《汉书·王吉传》:“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唐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早婚当时为官方所认可。《明史·志第三十一》庶人婚礼:“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近人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燕赵之间,居民家道之小康者,生子三五龄,辄为娶及笄之女。”近代还有遗留,《阳新县志》卷四(1943)载,男女婚嫁多于龆龀议定。

【哭嫁】  亦称“哭出嫁”、“哭嫁囡”、“哭轿”、“开叹情”、“啼惨切”。汉、土家、藏、彝、壮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新娘出嫁时履行的哭唱仪式活动。此俗的起源,清末以来较多的学者认为,与父系制家庭掠夺婚的出现有密切关系。《周易·爻辞》:“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白马班如,泣血涟如”的记载,可能是这种婚俗最早记录。从被掠夺时的呼喊到婚仪上的哭嫁之俗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直至比较发展的封建社会才出现。在近代,民间俗谓,新娘出嫁,一定要哭,并有“不哭不发,越哭越发”之称。在哭嫁风俗流行地,不哭反受人非议。哭嫁所哭的主要内容有:(1)泣诉少女时代欢快生活逝离的悲伤和新生活来临的迷茫不安;(2)对家长制家庭的控诉及对男性为中心社会的不满;(3)父母长辈的养育之恩,哥嫂弟妹的关怀和睦之情,媒人乱断终身之恨;(4)嫁女对婚事不尽人意,感到委屈,借机倾泄自己的不满和要求。对婚嫁颇合心意的,就啼吟哭唱惜别之恋,怀念之情。新娘的母亲及家族中的女眷、生活中的女伴要陪哭,并随着婚仪的程式,按部就班进行。上海浦东的哭出嫁,在出嫁前一天,填箱时正式开场。从母亲哭吟后,接着是女儿哭唱,谢父母多年辛勤的养育。行嫁日,坐床压帐时又开始,先又母亲哭叹女儿出嫁后的艰难处境,哭教女儿在新家庭中尽妇道、守规矩等。新娘跟着哭唱,谢父母、哥嫂、亲友、媒人,另外,还有“宫装头面”、“轿子”、“房子”等散唱。当地习惯,新娘要哭到“三时请”,哥嫂上前招呼请新娘“回门”日早点来,母亲代新娘答应一声,才停止。上海浦东哭嫁中,对哥嫂一般要讲许多感谢的话,对哥哥抱着仰赖和依靠的心理,万一在婆家受苦,要哥哥替自己出来说话。广东一些地区,嫁女如同出丧,哭嫁如同哭丧,歌辞类同丧歌。东莞的哭嫁中,把夫家迎亲视为敌国入侵。哭嫁在流传中往往带上了鲜明的地区和民族的特色。湖南西部土家族姑娘出嫁哭唱,过去多则一个月,一般要7—20天,在村寨女伴们陪同下,从轻歌微吟,直哭到口干舌燥,嗓子嘶哑,两眼红肿。土家、壮、彝等族民间过去把女子哭嫁的水平作为衡量女子才贤的标准,唱得好的新娘,出口成章,词藻华丽,如泣如诉,动人心弦,受众人夸赏。唱不好的,也易被人讥笑。故女孩子11—12岁开始便要跟人学习哭嫁歌,行嫁前,有的还须专门请人调教。一些地方,哭嫁要收眼泪钱,来贺的宾客亲友中,哭到谁,谁就得掏钱,以示关怀。当今哭嫁日趋减少,有的新娘按惯例哭唱几句,很快就被同伴逗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