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七十度铣刀: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思维 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 依法治市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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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思维 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政府
 
2009-09-08 15:23:36 来源:文章 
 
 
  “五五”普法以来,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基础上,我市着眼提高驾驭全局能力、保障城市和谐发展、保持法治建设活力,在培育和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上做文章,有效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人民群众满意率逐年上升,2008年达到98.91%,为更高层面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从提升驾驭全局能力出发,积极培育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是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先导和基础。我们按照现实要求,以提升驾驭全局能力为着眼点,着力在培育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上求突破。
 
  一是科学引领,把握规律。针对法治运行的规律和南京法治建设的实际,市委把法治作为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和谐南京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依法治市作为五大发展战略之一,与“富民强市、科技兴市、绿色南京、文化南京”战略同步实施,要求领导干部“以法治谋全局”,习惯于用法律的思维审视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并明确提出“实现两个率先,法治要领先”、“解决社会问题,法律思维要当先”。市委常委会每年专门审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确立了“厉行法治抓发展”的新思路,以培育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为先导,要求在法治环境质量、依法行政水平、公正司法能力、法治为民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等五个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二是精心谋划,激发动力。我市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普法依法治理的多年实践,对培育领导干部法律思维、提高依法决策能力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出全面规划,实施“压力传导”。专门出台了《全面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意见》、《全市“十一五”干部培训规划》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学习目的和内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同时,与每年法治检查、平安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考核,从形式与效果两个层面进行考查打分,并定期通报结果,激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内在动力。
  
  三是整体推动,彰显活力。市委、市政府把培育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为核心的学法用法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每年的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都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阶段性目标和要求,并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市人大、市政协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专项视察、调研活动,促进学法用法工作责任的落实。为进一步增强宪政意识,全市还积极推行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向《宪法》和国徽进行就职宣誓仪式。市委每年都要举办2次以上学法报告会,先后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就法治理念、依法执政等内容作专题辅导。3年来,全市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40场,1.2万人次受到教育。另外,还通过远程教育、法律讲堂、项目论证等新型教育形式,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注入新的活力。  二、从保障城市和谐发展出发,努力遵循法律思维  引导领导干部用中学、学中用、学用相长,在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规范权力、保障城市和谐发展的法治实践上体现和彰显法律思维的实效。  一是坚持法治先行,更加积极为新一轮发展提供保障。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等重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注重法治先行,依靠和运用的法治手段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近年来,全市通过科学民主立法,制定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21件地方性法规和《南京市火车站地区和中央门地区综合管理办法》等34件政府规章,依法加强对城市管理、结构转型、自主创新等工作的引导和服务。积极发挥法学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全市所有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邀请法律专家参加,仅去年就吸纳各种法律建议121条。在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推进阳光规划,专门建设“南京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请市民对城市建设规划进行“评头论足”,许多建议被采纳,激发了广大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的热情,促进了城市科学发展。学者专家将我市这种政府与市民的协调互动机制称为“南京现象”。  二是坚持以民为本,更加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以民为本是法治的本质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了“法治建设办实事”的理念和思路,部署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活动,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为强化实事的法治功能,使实事更加切合群众实际,从今年起,实事项目由过去各个部门列举确定的“菜单”式改变为向社会公开征集由公众确定的“订单”式,通过这种形式的转变,让群众充分享有参与权、表达权,既为解决群众急需急盼的问题明确了方向,也为提升法治建设绩效提供了动力。三年来,“法治南京建设实事工作”深入实施,落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问题330多项,保障了广大公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权利。2007年初,全省召开会议,推广了我市“法治南京建设办实事”的经验。  三是坚持责权统一,更加推动法治政府工作创新发展。责权统一理念是法律思维的重要内容。全市按照责权统一的要求,在推进“一站式”服务、“集约式”办公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的同时,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对清理后全市保留的3700项行政执法事项,统一进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全部上网公开运行。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13个区县的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已全部上网运行,实现从政务信息公开向权力运行实时公开的转变。这一工作得到国务院的肯定,批准我市成为全国首批政务公开示范点。近年来,在涉及市政府的18起行政诉讼和15起被复议案件中,无一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无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  三、从保持法治建设活力出发,切实强化法律思维  在培育和运用法律思维的基础上,切实强化领导干部主动按照法律的逻辑,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并使这种法律思维演化成一种自觉和习惯,进一步激发法治建设的活力。  一是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抓“内化”。法治文化是法律思维的重要精神支柱。我市高度重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制定并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行动计划,把文化引入到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较好地解决了领导干部学法“入耳、入脑、入心”难的问题。以解放思想、执政为民等为主题,在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开展了执法理念大讨论,全市180多名市管以上领导干部结合履行职责撰写了体会文章,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与全国普法办等共同举办的“现代城市与科学规范管理高层论坛”,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推动了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我市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给领导干部配发学法教材、学法笔记本、法制台历和开通手机法治新闻报、办公楼宇法治动漫、电子杂志等新型法治文化传播平台,让广大领导干部经常性地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使法律思维实实在在内化到行为准则和日常工作中去。  二是以完善科学运行机制为支撑点,抓“固化”。为强化法律思维习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纵深化、长效化,在建立一整套学法用法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学法用法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全市范围内的党政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问责。仅去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就对31名党员干部实行了严格的问责追究,有力地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根据新时期的任务需要,普遍推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相应的法律素质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者不予提名。3年来,全市有500多市管以上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进行了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另外,还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情况纳入全市性考核评比活动中,对因领导干部由于不学法, 在决策、管理上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所在区域,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通过这些刚性措施, 不仅固化了学法用法的成果,而且大大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是以建立社会评价体系为着力点,抓“深化”。我们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置于社会公众评价监督之下,使之成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推进器”。我市坚持以人民评判作为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关依法行政、权为民用的导向,连续八年在全市开展万人规模的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在市管领导干部中普遍推行学法用法绩效考核制度,近年来,因综合绩效排名靠后,先后有20余名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被调离岗位或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接受群众监督的内在动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我市还结合新闻媒体、现代网络的舆论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舆论评价机制,全市每年通过群众监督得到纠正的问题有1000多件,包括查处周久耕等一批有影响的事件,促进了领导干部更多地“想依法办事、会依法办事、能依法办事”。(此文在全省“五五”普法推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上书面交流。白玉博执笔)
 详文参考:http://www.yfzs.gov.cn/gb/info/flpj/2009-09/08/1523362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