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针灸治疗颈椎病:马英九:《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8 17:56:03
         “我常会回想自己法律人生涯的抉择过程,如果让我以目前的心情与现有的认识,重新选择法律人生的话,我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 http://www.aisixiang.com )
    看到陈长文先生在书末的自白,我不禁想到与先父一段长达三十多年的辩论。记得在大专联考填志愿时,对于要读什么科系,我和父亲有了一些不同的意见,父亲希望我学政治,我则希望学法律,但最后父亲接受了我的意见。然而,嗣后的三十多年,父亲常常认为我法治观念太强,司法性格太重,守经有余,权变不足。我则认为近代中国积弱不振,跟法治不彰关系重大,故”非过正不足以矫枉”。 ( http://www.aisixiang.com )
    三十多年来,我们谁也没说服谁,2005年11月1日,父亲因心肌梗塞,在家人的陪伴下,溘然长逝,结束了85年精彩的人生。从此再也没有人可以和我辩论这个问题了,每思及此,心中犹痛。 ( http://www.aisixiang.com )
    如果,要我以和陈先生同样的自白问自己的话,我想,我会选择和今天一样的法律人人生。因为那不只是个人的兴趣性向,我也深信,选择这样的人生,对我而言,会是为社会贡献服务的最好方法。 ( http://www.aisixiang.com )
    
    带着深深期待的生气
    
    本书作者陈长文先生及罗智强先生,都是我十分熟悉的人。陈先生是我敬佩的台大及哈佛的学长,后来我们都参加哈佛同学会及国际法学会的工作,先后也都担任过会长或理事长。身为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台湾最知名的法律事务所——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兼执行合伙人,以及坚持不辍的投入法学教育工作超过三十载的法学教授,陈先生虽然在法律专业领域和律师事务所治理的表现上极受推崇,但在法律人心中,他最特别之处反而不是他的法律专业,而是他那种怀持悲悯、坚持正义,那种柔如水却又坚如钢的高尚品格!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常常看到他很生气,但那是一种带着深深期待的生气,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生气,他对法律人的期待极深,他觉得法律人可以也应该要表现得更好,这也是为什么他总是穷尽所有力量,一再大声呼吁法律人要深切地反省、改变。一再地提出他对台湾法治与法制建设,怀带理想却不失务实的衷心建议。 ( http://www.aisixiang.com )
    有一次我还调侃他:“看来法律人主政下的经济真的很不景气,所以身为台湾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执行长兼执行合伙人,竟然还有闲暇时间和心思力气,周周月月对两岸关系、法治建设和弱势关怀等议题发表宏论啊?”当然,调侃归调侃,其实我心中对陈先生的佩服是很难形容的。在台湾,法律人的专业训练大致受到肯定,但较为人所遗憾的则是那种专业的“冷漠”,而我相信,这也是法律人在社会中表现不如人意的原因之一。而陈先生既专业,复对社会充满热情,积极参与的行动力,在冷漠挂帅的法律人文化中,犹显可贵! ( http://www.aisixiang.com )
    而另外一位作者罗智强,最初是透过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所办的河洛语杯辩论比赛认识的,智强是辩论协会的理事长,对推广河洛语的活动付出了许多心力。而在我参与中国国民党主席选举时,智强也在我准备电视辩论的过程中,提供了许多重要帮助。嗣后,为了落实在主席选举时我提出成立中国国民党青年团、加强青年工作的政见,智强也费心参与筹备青年团,担负规章制度草拟的工作,并担任发言人。 ( http://www.aisixiang.com )
    诚如陈先生在本书自序中所说的,智强是一位热情洋溢又多才多艺的年轻人。口才佳、文笔好,做事执著认真而负责,对社会怀抱崇高理想。也难怪智强会长期地担任陈先生的助理,这一对师徒,在很多地方实在非常相似,我很好奇,这些相似是志同道合,还是智强受到陈先生耳濡目染的教化结果?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这本书,就是这对法律人师徒发于肺腑,对法律人所提出的诸多掷地有声的批判与建言。
    
    人的光明,法的黑暗
    
    这是一本发人省思的书,不只法律人该看,非法律人但关心台湾法治发展的普罗大众也该看。在书中的第一章,作者即下了一个相当震撼的标题:”人的光明,法的黑暗?”文中反讽地指出,法律人地位日隆,但法律尊严却荡然扫地的荒谬现象。书中语重心长地指出:“社会如此善待法律人,法律人自己呢?又做出了哪些事情,对整体社会以德报德呢?当法律人担当政府重要职位之后,法律人治出了什么样的国家?……法律人的光明时代已经来临,但如果法律与正义却因为法律人的光明,而沦入更黑暗的世界,那么法律人的光明将只是一个丑陋的假象。” ( http://www.aisixiang.com )
    这段话,许多法律人听来可能觉得十分刺耳,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加上近来司法也屡受质疑。无论如何,这代表法律人的”整体”必然出了一些很严重的问题。所以才会无法稳固社会对法律人”正义守护”的形象认知,甚至在某些层面不断地制造负面示范,乃至于带来危机与灾难。 ( http://www.aisixiang.com )
    但两位作者并不仅仅疾声批判,而是以”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责难性的问句作为起点,从许多法律人的表现,逐步地析理,试图点出病征、找出病因,并且提出具体的改革建言。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认为,法律人要扭转社会印象,重建一般大众对法务及法律人的信心,面对的是一个结构改造、态度改造的工程,而这个工程庞大、复杂但却刻不容缓。这其中至少包括三个重要的层面,也是本书一再强调的重点:法律人的反省自觉、制度的变革、法学教育的重新思考。 ( http://www.aisixiang.com )
    首先,在法律人的反省自觉方面。我觉得,法律人表现若有不佳,其中一部分的原因,实际上是导源于”人性”,而不单单是法律人特有的属性。譬如说,本书中所一再批判的法律人”乡愿”及”同道相护”的性格,对一般人来说,中国传统强调圆融和事的文化,本就很容易出现类似的习惯。 ( http://www.aisixiang.com )
    
    乡愿是法律人无法容忍之恶
    
    然而,”人性”并不足以作为法律人自我原谅的借口,法律人必须体认自己的特殊位置与特别的公益责任。以司法工作者为例,打击不法、抑阻贪腐是司法人最重要的天职之一,本着这样的职责,不论对象是权是贵,是否是法律同业同道,都必须等而视之,乡愿在一般人身上或可谅解,但在法律人身上就是无法容忍之恶! ( http://www.aisixiang.com )
    很遗憾的,法律人在这方面的自觉似乎不够。翁岳生先生曾说:”我国的司法没有优良的传统。”对于这句话,我有很深的感受。13年前我就有类似的强烈感觉,我看到的司法工作者固然多为宵旰不息、工作勤勉的公务员,但态度却相当保守,对于自我的使命感也有不足。13年后,司法工作者的习惯风气改变了多少?从社会目前对司法的评价看来,似乎不容乐观。 ( http://www.aisixiang.com )
    如果人性是其一、自觉不够是其二的话,那么居上者的不良示范,则是一个加重因素。主政者经常性的言词反复,对于法律也习作选择性的权宜解释,这些都在伤及法律的庄严性,当主政者带头轻弄法律时,又如何叫一般民众相信并尊重法律呢?这些年来,台湾的民主固然进步了,但法治观念的落实,显然还有一段路要走。要知道,流失法治的基底,民主是无法长久维系的。 ( http://www.aisixiang.com )
    许多人批判我”不够权谋”、”太过拘泥法律”,但我真心认为,台湾过去的混乱,正是部分政治人物太过权谋,把法律当成可以恣意操纵的权力工具的结果。我怎么可以再重蹈覆辙呢? ( http://www.aisixiang.com )
    
    人性善恶,制度适足以彰扬
    
    其二,在制度改革方面。人性之善,制度适足以扬之;人性之恶,制度亦足以彰之。倘若制度设计不良,则法律人纵有福国之心,亦难施淑世之力。而这也是两位作者在本书中,不断地以对各种不同的法律人角色反省为起点,所想要点带的观念。 ( http://www.aisixiang.com )
    而这本书在批判之余,对于制度改革也提出了相当多务实的建言。例如,在检察改革的部分,作者提出了双轨制的概念。在重要”政府首长”涉及不法的侦办调查上,作者认为,要检察官对抗影响其升迁考核的权力掌握者,有人性上的困难,这时应该设计一个类似美国曾采用的”独立检察官”机制,以限事、外部聘任(非从原有的检察系统中选任)、不受行政节制的方式,进行个案调查。但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作者则认为基于权力制衡的考虑(太过独立的检察机关,也可能因权力而腐化),检察机关仍应受到行政机关的监督指挥。 ( http://www.aisixiang.com )
    其三,在法学教育的重新思考方面,我和作者的见解一致,现今的考试主义必须受到适当的调整。这样的调整不代表废弃考试制度,但必须重新检讨其运作机制。举例来说,作者认为大幅提高律师录取率,表面上使得律师的进入门坎降低,却反而可以灌入更高的竞争因素,使律师的质量提高,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考试的干扰性,减少法律系学生受缚于考试主义,而对于非考试领域的知识漠不关心的现象。此外,本书也点出了对于法律教授的期盼,作者认为,要打破法律人的专业冷漠,得先从打破法律教授的冷漠开始做起,教授法律的老师,必须以身作则,主动而积极地关切台湾的法治脉动,对法治议题适时严肃表态,对于社会上,特别是政府官员的不法作为,本于知识分子的良知提出严厉批判。当学生濡染老师的热情,自然有助于养成法律学生不冷漠、关心参与社会的积极性格。 ( http://www.aisixiang.com )
    
    平衡的辩护:司法资源不足
    
    除了上述几点意见外,我想为法律人,特别是司法人员(法官、检察官)做一些平衡的辩护。其实,就我所见所识的司法人员,在表面上崇高稳定的工作背后,大部分司法人员所付出的辛劳,用焚膏继晷、鞠躬尽瘁来形容,大概不致为过。然而,非常令人遗憾的是,即使这些司法人员如此辛劳,社会的肯定却似乎未成正比,我们必须严肃看待这样的矛盾。其中显示了社会投入的司法资源显然不足,使得司法官负担了超越”人”所能负荷的案件量,这是司法人员办案、审案质量不能满足社会期待的根本原因。 ( http://www.aisixiang.com )
    但如果把问题带到”资源”的问题时,我们就会发现,这就不再单纯是”司法问题”,而是治理问题了。因为,社会上受苦于资源不足的部门,并不是只有司法部门,还有社福、治安、教育、公共建设等部门。近年来台湾的财政窘困,资源不足的危机,已全面性地波及到各个公共部门。换言之,政府的治理不彰,经济难以提振,财政收入就会受到影响,回过头来的核心问题将是:台湾迫切需要一个拥有充分治理效率与效能的”治理机构”。 ( http://www.aisixiang.com )
    
    法律人的”希波克拉底之誓”
    
    最后,我想引被尊为”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著名的医生誓词部分内容,作为此文的结论感想:”视彼儿女,犹我弟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做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做诱奸之事。” ( http://www.aisixiang.com )
    “视彼儿女,犹我弟兄”,这充满着同理心的誓词,淋漓展现了希波克拉底那种父母医者的宽大仁心。除此之外,誓词中还有一段很特别的内容,希波克拉底告诉世人,任何人都可以免费向他学习医术,而他提出的条件是:”如欲受业,必须立下相同的誓言!” ( http://www.aisixiang.com )
    我常在想,医生与法律人其实是非常相像的。
    医生的工作是消解病苦、救人性命,是何等的崇高!而法律人的工作则在于解纷止争、辨分是非,乃至于断人生死,是何等的重要! ( http://www.aisixiang.com )
    就如本书中所引纪伯伦的箴言:”把手指放在善恶交界之处,就可以碰触上帝的袍服。”法律人的工作,本应是上帝的权柄,法律人越而代之,能不戒慎?能不恐惧? ( http://www.aisixiang.com )
    然而,作为医生,有这么一篇流传千古、撼动人心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成为医生行医济世的指引明灯,而法律人的”希波克拉底之誓”在哪里呢? ( http://www.aisixiang.com )
    希波克拉底告诉他的学生,若不能立下”视病犹亲”的医者誓言,就没有资格来学医术!法律人呢?被社会寄予无穷厚望的法律人,当他们还是青涩学子,还在学校孜孜矻矻的时候,在法律专业传授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要求法律学子,立誓秉心公正、为民谋福、担当正义守护,否则即不配学法! ( http://www.aisixiang.com )
    在我看来,本书的两位作者,就是希望透过这本书,严肃而诚恳地向所有法律人道出:法律人应有的”希波克拉底之誓”是什么! ( http://www.aisixia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