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艾灸仪品牌排行榜:[转贴]九成人支持官员财产申报亟待制度回应 【猫眼看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2:20:06
九成人支持官员财产申报亟待制度回应 2011-11-30 15:19:4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上周一项调查显示,92.4%的人认为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其中,64.9%的受访者认为非常有必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公务人员受访者中,认为非常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比例(71.4%),要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受访者(64.1%)。(《中国青年报》11月29日)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民间的呼声一直十分强烈,早在1987年即有人提出动议。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之后,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如新疆阿勒泰、江西黎川等地也不乏相关实践,不过,法律层面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却至今还在酝酿之中。那么,民意的诉求为什么得不到积极的制度回应?

 首先,立法的障碍不在法理而在现实。从法理上讲,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过是一项相对比较具体的制度安排,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不冲突,还可以做到相互补益。没有绝对的先决条件,也不应该有明确的制约规定。此前曾有观点认为,在金融实名制得到完善之前,财产申报制度难免落空,殊不知,立法的进程本来就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过程,坐等一项制度来为另一项制度“配套”,本来就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之所以长期难产,难以落地,更大的障碍还在于现实的阻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强民富的同时,相当一部分官员也通过各种或隐或显的渠道积累了巨大的财富。现代化的成果,相当一部分体现在这些官员身上。这一点,从那些腐败贪官被曝光的财产那里得到了部分印证。这部分既得利益者,往往会通过种种理由和借口,阻挠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立法和实践。因此,必须打破公权力对于部分官员个体利益的庇护。正如社会学家孙立平所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不取决于技术性过程,而是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博弈,取决于社会对既得利益的阻止能力。

 其次,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能仅仅停留在道义的声讨上,而是应该多讨论一些细节。必须明确,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是一种财产清算制度,而是一种对官员廉洁从政的约束制度。因此,不能过于强调、甚至夸大其道德价值,而应该更多关注具体操作层面的事宜。比如,财产申报的对象如何界定,在什么样的范围内公开,公众参与如何实现等等;又如,如果全国范围内的制度设计一时难以实现,是不是明确要求各地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先行实践;再如,全国人大既已将《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是不是可以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以切实推动立法的进程。

 道义上的声讨固然痛快,却不能避免情绪化的东西,甚至还可能人为地阻滞制度的建设。当下之计,需要的应该是扎扎实实的基础工作,需要的是一点点推进的地方性立法实践。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形成既然如此艰难,某种程度上也恰恰说明难度太大,因此,不能寄希望于一蹴而就、马上在全国整体铺开;更不能指望一部《财产申报法》来廓清官员贪腐的局面。

 当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也不能再无限制地拖下去了,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等不起,汹涌的民意更等不得,92.4%的支持率足以表明,社会公众对于官员公开透明的财产申报寄望已久,特别是,在官员群体内部,公开申报财产也逐渐在形成共识。而一旦社会共识形成,接下来的就是制度的回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