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火灸后头重:穷白乎水浒:“盗圣”时迁太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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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白乎水浒:“盗圣”时迁太委屈

2007-04-10 09:43:49 来源: 网易文化 网友评论 11 条 进入论坛
  •   时迁为梁山立下了不小的功劳,可在座次上却低得惊人,未免太委屈了些。
国画家戴敦邦笔下的时迁

要说梁山这份座次有些地方确实排得不公,如穆弘之辈忝居天罡,而地煞中至少有两人可以进天罡,一个是前面说的孙立,另一个就是鼓上蚤时迁。

时迁出场的次数不多,却一举一动都那么精彩夺目。时迁出场是在翠屏山上杨雄石秀杀了潘巧云和迎儿准备上梁山时,他跳出来诈了两人一下。这样出场原也平常,但回味一下时迁说的“我听得多时了”,试想杨石二人在山上问供杀人,经历的时间应该不短,时迁竟然从头到尾听了个详细,说明时迁早就在场,杨石二人都不是平庸之辈,却一点也没有察觉,可见时迁的功夫很高明。

时迁上山后没什么响动,大概是因为出身的缘故比较自卑,所以为人低调。然而时迁终非蓬间斥鷃,呼延灼的连环甲马给时迁带来了一个大展身手的好机会。进京盗甲、赚来徐宁,时迁的表现是水萝卜就酒——嗄嘣脆。从时迁攀树翻墙进徐宅到吹灯溜柱学鼠叫再闪腿耍赖赚徐宁,文学史上的经典描写诞生了,我敢说盗窃史上的经典篇章也诞生了。按说盗窃是卑鄙可耻令人讨厌的,可不知为什么,时迁的盗窃不但不使人觉得龌龊,反而有燕飞狸跃的轻盈之美。在时迁这里,盗窃似乎不是犯罪,不是劣行,而是一门艺术,一种思想。庄子说“技进乎道”,时迁把盗窃这一下三滥的技术发挥到了道的高度,他不再是一个偷鸡摸狗人见人厌的寻常窃贼,已具备了哲人的气质,称他作“盗圣”当不为过。

以后梁山兵发大名府搭救卢俊义(其实这个“搭救”太过勉强,要不是梁山陷害卢俊义,又何用“搭救”,姑且这么说,此是题外话),时迁自告奋勇,去大名府翠云楼上放火为号。先是时迁嘱咐扮作乞丐的孔明孔亮兄弟不要露出红脸白肤,免教公人看出破绽,充分显出时迁比这两位排名在其前四十五位的哥俩精细得多。而后翠云楼上如何纵火已用不着细说,只“火光夺月”四字便可想见时迁轻松地完成任务。

然而时迁即使手段高明、功不可没,他赖以成功的方法始终是那一套翻墙越户的本领,他本人始终是个鼠摸狗盗之辈,时迁过人处也在偷盗,低人处也在偷盗。宋代法律严酷,《宋刑统》中规定,偷盗满五贯足钱的就要判死罪,当时最小的县令每月俸禄是十贯,就是说偷了一个县令半月工资就要判死罪了。时迁偷的雁翎甲,王太尉出三万贯钱徐宁还不肯卖,折算一下,时迁死六千次都不够。在这种环境中,时迁难逃“卑贱小人”的宿命。

话又说回来,梁山上除了少数被胁迫的如安道全皇甫端几个,谁没重罪在身?宋法对窃贼固然重惩,但对抢劫杀人谋反处罚更酷,同样是《宋刑统》规定“强盗计赃钱满三贯文足陌,皆处死”,晁盖一伙抢了十万贯生辰纲,能死上三万三千多次。但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大抢大劫是英雄豪杰,小偷小摸永远被人看不起。时迁在晁盖宋江之流眼中,好比晁盖宋江在蔡京高俅之流眼中,所处虽异,其质则一。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说“时迁宋江是一流人,定考下下”,一语道出宋江的本质,但金圣叹总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同样鄙夷时迁的品行。依我看时迁虽然行事方法低下,但偷得有水平偷得有美感偷得坦荡志诚,就像潘金莲潘巧云,比那刘高老婆率真多了。

读者是长眼睛的,时迁这颗倒数第二的“地贼星”的光芒,比在他前面的众多“天罡星”如戴宗穆弘解氏兄弟,甚至杨雄,都更为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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