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三里哪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13:35:25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

农医发[20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转变政府兽医工作职能,切实履行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动物卫生监督是政府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严厉打击饲养生产、屠宰加工、储藏运输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推进兽医依法行政,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是今后兽医工作发展的基本方向和重要任务,是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职责,是加快转变养殖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促进兽医事业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动物卫生监督亟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一些地方对动物卫生监督在兽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重视不够,重许可、轻监管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力度不够、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动物卫生监督与实现重大动物疫病从目前有效控制到质的根除的根本性转变,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负总责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认真加以解决。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调整思路,创新机制,增加投入,严格管理,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二、明确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目标和职责划分
  (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目标。整合现有兽医行政执法资源,理顺兽医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完善动物卫生法规标准,创新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机制,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投入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面履行和落实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
  (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划分。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相关规划、政策、标准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和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指导下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下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规定定期向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构等技术机构要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持。
  三、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
  (五)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省、市、县三级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具有独立的银行帐号。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名称统一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使用统一的执法标识,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六)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各地要综合本地养殖业发展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科学测算和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加快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建设,对现有在编、在岗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抓紧明确其官方兽医身份。加强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兽医专业人才的管理,采取签约、聘用等有效形式,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检疫等执法辅助工作。完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以及人员招录制度,建立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四、创新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机制
  (七)强化全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按照分类管理与分级指导结合、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并重的原则,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规范跨省检疫审批,强化检疫出证管理,推进检疫申报点建设,创新产地检疫与屠宰检疫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饲养生产、隔离、屠宰加工、经营储藏、运输等活动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案件联防联动机制、检打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及部门间执法协调协作机制。
  (八)健全完善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国家级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构负责实施全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各省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各省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构,及时对辖区动物卫生状况、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水平、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动物及动物产品不同风险状况,确定动物卫生监管重点和检查频率,实施风险管理。强化源头管理,指导养殖生产者遵循良好的健康养殖和兽医卫生规范,有效降低动物疫病等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风险。
  (九)实行区域化动物卫生监管制度。国家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实行区域化管理,逐步提高全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强化活畜禽跨省调运监督管理,逐步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产区销区联动制度,严格出证官方兽医和出省检疫合格证明管理,督促落实产地和企业动物防疫、动物产品安全责任。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评估工作,积极申请国际无疫区评估认证。鼓励和引导畜禽生产企业开展生物安全区建设,加快提高畜禽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十)实施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调整完善建设思路和技术路线,提高建设质量和实际应用效果,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检疫审批、官方兽医出证、跨省调运监管等业务信息的统一管理,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十一)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包括人员经费以及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人员培训、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等工作经费,应严格全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作为政府公共服务法定职能的定位问题。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财政转移支付、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专项财政投入政策。
  (十二)继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重点加强办公设施设备和执法办案、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工具等仪器设备建设,加强隔离检疫、无害化处理、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管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十三)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作风,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十四)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技术支撑能力。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需要,及时调整检疫对象,确定科学合理的动物卫生保护水平。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快速检测技术推广培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把关能力。加强检疫、检测、无害化处理、风险分析等技术研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等机构要及时提供有关检测数据和风险预警报告,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科技水平。
  六、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五)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我部关于依法行政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以及定期培训和考核、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等制度。要认真梳理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法定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听证,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服务意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六)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研究谋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解决制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编制、人事、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机构队伍及各项条件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专项检查和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
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
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精神,现就推进兽医管
理体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进程
的加快,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尤其是机构不
健全、职责不清晰、法律不完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
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
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
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
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
安全。

    (三)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
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兽医管理机
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国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动物
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四)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
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
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
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
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

    (五)建立兽医行政执法机构。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
情况,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
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
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归口管理,并加强其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
学调查研究等技术支持机构(实验室)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保
障和依托。要整合现有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和资源,按照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健
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高等
院校、科研院所等兽医技术资源,通过充实力量、资格认可、安全监管,切实加
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

    (七)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
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
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
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
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
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

    四、加强兽医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

    (八)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
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逐
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现有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
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各级兽医工作
机构的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九)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
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对兽医体制改革中分
流出来的兽医人员,依法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
水平。

    (十)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
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
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
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技术推广、疫情测报等机构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强
养殖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控工作。

    五、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
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
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
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对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十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
的设备、条件,建设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
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
规划,编制本地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
织实施。

    六、抓紧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十三)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
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研究制定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

    七、加强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十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由农业部牵头,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
想,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地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改革中
出现的问题。

    (十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
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农业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各地兽医工作机构的调整改革,原则上要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各级兽医行政主
管部门要会同编制、财政、人事、发展改革(计划)、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组织
落实改革方案,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动
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高校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见 关于上海市卫生监督管理所的提问? 谁有学习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心德 请问,有没有《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xxxx工作的意见 应该怎么译成英文?? 求卫生监督工作软件! 有谁是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把儿童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下文---- 卫生监督人员编制的规定 卫生监督人员编制的规定 我想找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全文,是否有人知道?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怎么没有网站呢???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研究 怎样监督会计的工作?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是在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分别那年实施? 结合当前学校的评建工作,试述预备党员如何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在评建工作中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清朝时,进一步加强专制皇权的措施有( ) 求最新版的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码。 有认识门头沟区卫生监督所张云志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