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 朝鲜:从佛教根本戒律看僧人自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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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教根本戒律看僧人自焚事件
2011年11月30日 11:00:16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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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戒律,听信教唆、听信谗言而自杀者,也犯波罗夷重罪。佛陀于毗舍离针对自杀现象集会颁授杀戒时,明确对阿南等众比丘宣布:“口说者,或作是说,汝所作恶无仁慈,怀毒意不作众善行,汝不作救护,汝生便受罪多不如死;若复作是语,汝不作恶暴有仁慈,不怀毒意,汝已作众善行,汝已作功德,汝已作救护,汝生便受众苦,汝若死当生天。若彼因此言故便自杀者波罗夷。”(《四分律藏》卷二)简言之,意即听信他人教唆未做好事生不如死之言,或听信他人教唆已做好事死会生天之言而自杀者犯波罗夷根本重罪。
对于教唆杀生、鼓励杀生等行为,佛教也坚决反对和禁止,规定“教人杀”、“赞叹杀”、“见作随喜”等,都严重违反佛教的根本戒律,也是一种根本重罪。
佛教不杀生的根本戒律,不仅坚决禁止杀生,而且积极主张离杀生、救生。《十善业道经》说:“若离杀生,即得成就十离恼法”,最后“命终生天”,“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命。”而救生则更是功德无量。
珍爱生命、反对自杀已成为当今世界的普世价值,特别是在宗教领域内,教徒和信徒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已然成为邪恶的象征和化身,为世界各国所不许和坚决反对。臭名昭著的太阳圣殿教的教徒就曾以自焚等方式结束生命,遭到了世界各国的禁止和取缔。邪教“奥姆真理教”教魁麻原彰晃“杀人有功、杀人有德”的叫嚣也早已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必将遗臭万年。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反对利用宗教进行恐怖暴力活动已然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和自觉行动。对于僧人自焚这种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也一定会被世界上正直、善良的人们所唾弃和鞭笞。
总之,僧人自焚,这种无视生命的自杀行为既严重违背了佛教的根本戒律,也是佛教的一种根本重罪,必须旗帜鲜明地坚决制止和反对。“戒律存则佛法存,戒律灭则佛法终”,戒律是佛教弘扬发展的基本保证,只有持守根本戒律,才能正法久住;只有坚决制止犯戒行为,才能保证佛教的健康发展。
(作者李德成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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