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奖赏 大学:《金瓶梅》风俗谈:方巾、小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31:48

《金瓶梅》风俗谈:方巾、小帽

 

白维国

 

《文史知识》2007年第6期

 

 

方  巾

 

《金瓶梅》第72回有这样一段情节:身为五品提刑官的西门庆欲宴请新任职的副提刑何千户,请同为千户官的妻舅吴有德、西席温葵轩、帮闲应伯爵作陪。应伯爵道:“吴大舅与哥是官,温老先生戴着方巾,我一个小帽儿,怎陪得他坐?”

这里又出现了两种据说跟明太祖朱元璋有些关系的服饰——方巾和小帽。小帽且放放,先说方巾。

方巾,又称儒巾,按明代礼制规定,是士人戴的头巾。《明史.舆服志三》:“儒士、生员、监生巾服;洪武三年,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

按通行的说法,方_巾之制是朱元璋钦定的。明朗瑛《七修类稿》卷14所记录的,是流行最广的说法:“今里老所戴黑漆方巾,乃杨维祯人见太祖时所戴。上问日:‘此巾何名?’对日:‘此四方平定巾也。’遂颁式天下。”另一种说法见于祝允明《前闻纪》:“或谓有司初进样,方直其顶,上以手按偃,落后俨如民字形,遂为定制。”但是祝允明接着就对这两种说法提出质疑:“按,洪武二十四年三月二十六Iii,礼部右侍郎张智同各官奉圣旨:‘恁礼部将士民戴的头巾样制,再申明整理。’智乃奏行,先为软巾,制度已尝钦定,而小民往往或造破烂不堪纱罗,用纸粘里。竹丝漆布,混同造卖,有乖礼制,合行申禁。仍前违制者,卖人买人同罪。如此,

则当时巾制-乃太祖自定,恐非缘维祯与手按也。”

传说既云黑漆方巾乃是由元入明的杨维祯人见时所戴,那么在明代以前就应该已经有这样的巾式存在了。查一查史籍,宋人笔记里面已经提到了方巾。如洪迈《夷坚三志》辛集卷第一:“梦神人颀而长,戴方巾,反搭其半覆面。”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上:“忽见一壮夫,白带方巾,步武甚健。”我们单从这些文字的叙述里看不出当时方巾的形制如何,但是宋人绘画中屡可见到的那种被称作“东坡巾(帽)”的重檐四角头巾,似可作一种方巾的参考资料看待。再早些,南唐画院待诏顾闳中奉旨实绘的《韩熙载夜宴图》里面,韩熙载所戴的那种由他自创而被称作“君轻格”的高屋四角巾,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方巾吧。但是,那时的方巾只是士大夫休闲时随意戴的轻便头巾(劳动者不会戴,碍事!),把它作为儒士生员的法定巾式,则是在明代规定下来的。

这种服制规格的变化,也可以从《三国演义》版本变化所带来的一处文字改动中看出端倪。今存题作“后学罗本贯中编次”的明刊本《三国志通俗演义》第一百四十九则,描写神医华佗为关云长刮骨疗毒的文字为:“(关)平视其人,怪巾异服,臂挽青囊。”而清初经毛纶、毛宗岗父子评点的《三国演义》第75回,这段文字改作:“平视其人:方巾阔服,臂挽青囊。”一般认为,罗贯中是元末明初人,《三国志通俗演义》创作于元代末期。元朝统治者轻视文人,十种身份等级中,“七匠八娼九儒十丐”;还有一种说法是,“五医六工七猎八民”。总之,医生跟工匠的身份差不多,所以在罗贯中眼里,华佗很Iii然的形象是“怪巾异服”。而到毛氏父子生活的年代,儒士的身份已非一般市民可比,神医华佗的服饰非得改成“方巾阔服”才行。

《金瓶梅》里除了写到西门家西宾温老先儿头戴方巾外,还有两处写到的方巾值得说一说。

一处在第69回,作为武学生员的王三官被无赖敲诈,私下到提刑官西门庆家求情:“这王三官儒巾青衣,写了揭帖。文嫂领着,带上眼纱,悄悄从后门出来,步行径往西门庆家。……西门庆头戴忠靖巾,便衣出来迎接.见王三衣巾进来,故意说道:‘文嫂怎不早说,我亵衣在此。’便令左右:‘取我衣服来。’慌的王三官向前拦住道:‘尊伯尊便,小侄敢来拜渎,岂敢动劳。”’可见,“儒巾青衣”是一种身份。明冯梦龙辑的一首题为《山人》的“挂枝儿”小曲唱道:“问山人,并不在山中住。止无过老着脸.写几名歪诗,带方巾称治民到处去投刺。京中某老先,近有书到治民处。乡中某老先,他与治民最相知。临别有舍亲一事干求也。只说为公道没银子。”那位厚着脸皮到处打秋风的“山人”,就是靠一顶方巾来作身份的。我们在戏曲小说里还常常见到这样的情节:官员欲给生员之类人物加刑时,往往大吼一声:“褫去衣巾者!”那就表示必须先剥夺了对方国子生员的身份,才可以对他用刑。所以哪怕是以私事干求,只要对方“儒巾青衣”,官员也不能以亵服(便衣)接见,否则便有辱斯文。西门庆故意便衣出见,正是为了贬低对方的身份,取得心理上的优势。宦情世风,机险用心,于斯微细处暗暗地传递出来。所以我总是说,《金瓶梅》细节的真实,说部之中,除《红楼梦》外,无可比拟。

这种身份的取得,须通过科举考试来实现。故事背景为明代的清人小说《儒林外史》和《醒世姻缘传》,都写到了童生考取生员后改佩方巾的情景。《儒林外史》第2回写顾家小舍人中了学:“头上戴着方巾.身上披着大红绸,骑着老爷棚子里的马,大吹大打来到家门口。”《醒世姻缘传》第38回写主人公狄希陈考中秀才后回家:“离家不足四五里之程,亲朋都在文昌祠等候。狄希陈换了儒巾,穿了蓝衫。教授与他簪上花,披了一匹红罗,把了酒。亲友中又有簪花披红的。”小小童生,平日丱角扎髻的,一旦进学,戴了高高的方帽,簪花披红,荣耀归家,和今天的学子们带了学士帽、博士帽兴高采烈地摄影寄回家中,那心情定是一样的啊!

另一处写到方巾在第20回。西门庆到被自己包养的妓女李桂姐家.“正见李桂姐在房内,陪着一个戴方巾的蛮子饮酒”。“原来李桂姐也不曾往五姨家做生日去。近日见西门庆不来,又接了杭州贩绸绢的丁相公儿子丁二官人,号丁双桥,贩了千两银子绸绢”。这样的描写,也关系着明代的社会风情。明后期,经济发达地区世风奢侈,巾帽之制多遭侵坏。一方面是士人不自重,乱戴;一方面是非士人僭越身份,胡戴。据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l载:“南都服饰,在(隆)庆、(万)历前犹为朴谨。官戴忠静冠,士戴方巾而已。近年以来,殊形诡制,日异月新。于是士大夫所戴其名甚夥j有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九华巾、玉台巾、逍遥巾、纱帽巾、华阳巾、四开巾、勇巾。巾之上或缀以玉结子、玉花瓶,侧缀以二大玉环。而纯阳、九华、逍遥、华阳等巾,前后益两版.风至则飞扬。齐缝皆缘以皮金,其质或以帽罗、纬罗、漆纱,纱之外又有马尾纱、龙鳞纱,其色间有用天青、天蓝者。至以马尾织为巾,又有瓦楞、单丝、双丝之异。于是首服之侈汰,至今日极矣。”又范濂《云间据目抄》卷2云:“瓦楞鬃帽,在嘉靖初年,惟生员始戴。至二十年外,则富民用之,然亦仅见一二,价甚腾贵,皆尚罗帽、纶丝帽,故人称丝、罗必日帽段。更有头发织成板,而做六板帽,甚大行,不三四年而止。万历以来,不论贫富,皆用鬃,价亦甚贱,有四五钱七八钱者。又有朗素密结等名。”《金瓶梅》第20回的描写就暗合了这样的世风。这位“贩了千两银子绸绢”的丁二官人,身份显然是商人,到妓馆嫖妓却戴一顶儒士的方巾招摇,不禁令人联想到《儒林外史》第221N,丰家巷婊子家掌柜的乌龟王义安.也是戴了一顶这样的方巾,招招摇摇地到酒楼里吃酒。二书情节何其相似乃尔!因为它们反映的都是社会生活的真实情景,由真实决定了几乎相同的细节。《儒林外史》号称讽刺小说之冠;《金瓶梅》这样似是不经意透露出的细节,是不是也堪称巧妙的世情讽刺之文呢!

事实上。这样的僭戴在法律上还是不允许的。《金瓶梅》下面就写到.丁二官人被西门庆发现,“El口声声只要采出蛮囚来”,遂“吓的藏在里间床底下,只叫桂姐救命”。倘真有儒士身份,断乎不会如此狼狈。而《儒林外史》里的乌龟,被两个真秀才“一把扯掉了他的方巾,劈脸就是一个大嘴巴.打的乌龟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最后出了三两七钱银子做好看钱(即买体面),才罢了。这同样也是生活的真实。

关于方巾的形制,明李中馥《原李耳载》云:“闱中士子皆儒巾,若教官纱帽去翅。”清叶梦珠《阅世编》卷8云:“儒巾与纱帽俱以黑绉纱为表,漆藤丝或麻布为里,质坚而轻,取其端重也。”明王圻《三才图会》有儒巾图.帽顶前高后低,跟平顶方巾稍异,底缘有檐(即外加的一圈底边)。江苏扬州西郊生员火金墓曾出土一件儒巾实物,帽顶方形,帽口圆形,缘边有檐,帽后有二帛带,跟《明史·舆服志三》“(生员)软巾垂带”的记录相吻合。从文献中看,方巾和儒巾没什么区别,常常前文写作儒巾,后文就改称方巾;或者同等场合(比如进学),此称方巾而彼作儒巾。如果硬要分别的话,可能被称作儒巾的,形制严格些,供在学的生、贡、监、举服戴,而方巾的形制宽泛些,一般的士人外出休闲时皆可以戴。据清褚人获《坚瓠广集》卷2载:明季复社士人自我标榜,所戴方巾屋顶甚高,时人以口号讽之日“头顶一个书橱”,或可见其形制之随意。

 

小  帽

 

这里说的小帽是一种固定的帽式,用六瓣瓜皮样的皮、帛缝制而成,所以又叫瓜皮帽。据说也跟朱元璋有些关系。顾炎武《日知录》卷28引《豫章漫钞》载:“今人所戴小帽以六瓣合缝,下缀以檐如詹。阎宪副闳谓予言,亦太祖所制,若日‘六合一统’云尔。”

据《明史·舆服志三》载:“明初,庶人婚,许假九品服。洪武三年,庶人初戴四带巾,改四方平定巾。”就是说,那时“四方平定巾”还不是法定的儒巾,平民百姓(庶人)都可以戴。到洪武六年,“令庶人巾环不得用金玉、玛瑙、珊瑚、琥珀。未人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顶,帽珠止许水晶、香木”。我体会,这“不得用顶”就是不许再戴“四方平定巾”了,因为四方平定巾要起一个四方的顶(屋),而瓜皮样的/J,N紧扣在脑瓜皮上,没顶(屋);而且四方平定巾的顶是平的,不需要帽珠,而六块瓜皮样帽瓣尖端攒聚在一处缝合时,为了结实兼美观,是要加一枚帽珠的,所以才会规定“帽珠止许水晶、香木”。

从前引《金瓶梅》第72回应伯爵所说的话可以知道,小帽是平民的帽式,所以不配跟戴官帽、戴方巾的人一起坐。又第41回,吴月娘欲跟乔大户结亲,西门庆说:“乔家虽有这个家事,他只是个县中大户白衣人。你我如今见居着这官,又在衙门中管着事,到明日会亲酒席间,他戴着小帽,与俺这官户怎生相处?甚不雅相。”表达的是同样的意思。小帽的平民身份还可以从下面一则记载中得到强烈印证。明文秉《烈皇小识》卷6载:崇祯十三年六月,逮前首辅薛国观回京。“逮至,候命私寓,而‘令自尽’之命下。时韩城(指薛国观,韩城人)已卧,家人报锦衣赍诏至,韩城蹶然日:‘我死必矣!’仓卒觅小帽不得,取苍头帽覆之”。薛国观被论除职,已无官身,所以接诏时须着平民服式。而他平El骄纵,没预备下待罪的衣服’,所以仓卒间“觅小帽不得”,旋抓了身边仆人(苍头)的一顶帽子戴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相,临弃命时.找一顶老百姓的帽子而不可得。有了这样的细节,历史就变得悲凉起来。

小帽也是官员士夫闲居时随意穿戴的亵服。《金瓶梅》第35回,写西门庆送白来创(绣像本作“白赉光”)出门:“西门庆送到二门首,说道:‘你休怪我不送你,我带着小帽,不好出去得。”’白来创的身份是个经常上门来揩油的穷篾片,西门庆极讨厌他,所以亵衣相待。又第49回,西门庆请胡僧来施药:“一面让至里面大厅上坐。西门庆叫书童接了衣裳,换了小帽,陪他坐的。”胡僧实际是男子性器的变相,属游戏笔墨,所以尽管对方表面的身份是僧人,且西门庆有求于他,但也必须以亵服相见。总不能让一个五品提刑官,乌靴圆领,高冠大带,对了一个性器的变相抗礼陪坐。那岂不太滑稽!《金瓶梅》笔墨的严谨细微处随时可见,倘不经意,便滑过了。

《金瓶梅》还有一处写到的小帽也值得注意。那是在第71回,西门庆让伙计贲四和小厮玳安到已经升任京职的夏提刑下榻处接洽购买他原住房子的事:“不一时,贲四青衣小帽,同玳安拿文书回西门庆说:‘夏老爹多多上覆:既是何公公要,怎好说价钱。”’贲四是西门庆店铺的伙计,平日是否“青衣小帽”不得而知,但是这一次是代表主人外出接洽事务,有些外交使者的意味,所以必得郑重地“青衣小帽”去。“青衣小帽”归。小帽在官员士夫是亵服,在店铺伙计则为礼服。这一笔“青衣小帽”的交待够细腻不?笔者儿时还见过这种瓜皮小帽,不过实际戴的人已经很少了,多用作道具,扮演地主、商人什么的,拿一顶瓜皮帽给他扣上。可见瓜皮帽虽然是平民的帽式,也须平民中有些身份的人才配戴,一般的劳动者戴不起。所以,看到《金瓶梅》这一处特意点明的店铺伙计作为礼服穿戴的“青衣小帽”时,不禁会心一笑:笑笑生,堪浮一大白否?

小帽还是皂吏的帽式。《明史·舆服志三》又载:“洪武三年定:皂吏,圆顶巾,皂衣。四年定:皂吏公使人,皂盘领衫,平顶巾。”这种圆顶巾、平顶巾具体形制不详,从明代小说的插图上看,跟六瓣瓜皮帽显然不同,但是当时人也把它称作小帽。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l4载云:“往时成化三年,故相商淳安召还时……见朝及陛见,戴方巾,穿圆领,系丝绦,盖用杨廉夫见太祖故事。想当时大臣编氓者,其体皆然。顷今上甲申,刑部尚书潘季驯为民辞朝,头戴平巾,亦布袍丝绦,其巾如吏人之制,而无展翅。今六部及藩司知印,尚戴之,已非方巾矣。比来闻朝士得谴斥削者,皆小帽青衣,虽日贬损思咎之意,恐未妥。此盖舆皂之服,充军者方衣之。”但是《金瓶梅》里没有写到这种作为“舆皂之服”的小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