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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38:44
金华市结合民用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实施细则  

金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质量,加快报批速度,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

第三条  防空地下室设计应遵循“平战结合”原则,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及金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

第四条  防空地下室各阶段设计与项目设计同步进行,一般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各设计专业应协同处理好密闭、防护、口部设置、平战转换、设备安装等重要问题。对大型和重要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在初步投计前,应进行方案优选;对小型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五条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组成:

(一)初步设计。

设计说明书(人防专篇)、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二)施工图设计。

设计说明书(人防专篇)、设计图纸、计算书、选用的标准设计、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第二章  建筑设计

第六条  防空地下室建筑方案图纸主要由总平面图、部面图(人防部分)和人防平面图组成。

(一)总平面图:总平面图除按地面建筑需要绘制的内容外,应标示人防主要出入口的位置、标高。

(二)剖面图:防空地下室工程必须绘制剖面图,标示出防空地下室埋深、复盖层厚度,与地面建筑等竖向关系。

(三)平面图:平战结合的防空地下室应在平时使用功能的平面图上绘出战时防护系统,单元划分,口部设计及主要使用房间(包括平时用途的设备房),标出主要轴线的尺寸,地下室标高等,标示出需要设置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位置。

当绘制的方案平面图比例较小、无法清晰表示出人防防护系统时,应加绘局部(如口部)放大平面图。

第七条  防空地下室建筑方案说明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设计依据。

(二)地下室的层数、标高、总面积、防空地下室设置层数、层高、埋深。

(三)防护等级、防护单元数、每个防护单元面积。

(四)平时用途和战时用途,战时出入口的数量与形式。

第八条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主要由总平面图、平时平面图、战时平面图、局部放大剖面图组成。

(一)总平面图。

工程设计总平面图中应标明防空地下室战时室外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及地面标高,设计范围内的原有人防工事的位置及出口。

(二)剖面图(人防部分)。

工程竖向设计图中标明防空地下室埋深,防护层厚度及上部结构的关系。

(三)战时平面图。

战时平面图应按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在平面图基础上绘制,其内容主要有:

1、防护单元、防爆单元划分、防护设计、防护密闭门、各防护设备的型号、位置、开启方向等,必要时应加绘口部放大图。

2、各种孔、口位置及尺寸,标出临战时需要加固、封堵的方法和技术措施。

(四)剖面图。

反映防空地下室等复杂部位的空间关系。

第九条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建筑说明除第七条外,应增加下列内容:

工程性质,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使用面积,主要出入口位置及与周围人防工程的关系。

第十条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主要由总平面图、平时平面图、战时平面图、剖面图、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图组成。

(一)总平面图。

工程总平面图除按地面建筑要绘制的内容外,增加防空地下室工程位置,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及标高,周围人防工程及口部位置。

(二)战时平面图。

防空地下室战时平面图应在平时平面图的基础上绘制,其内容为:

1、防护系统设置,防护单元划分与抗爆隔墙位置,口部封堵位置,以及用料、作法、尺寸等。

2、各战时使用房间的用途与编号、尺寸,所有防护设备的位置、编号、主要尺寸、门的开启方向等。

3、墙板上各种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穿越防护墙的防护密闭措施及孔洞的战时封堵、材料、方法等,并宜绘制人防预留预埋综合孔洞图。

4、地沟平面图可直接绘制在建筑平面图上。

5、防空地下室的出入口、连通口、平时的进排风口、排烟口及平面图不易表达的部位,应绘局部详图。

6、详图索引。

(三)剖面图。

剖面图应选在进排风口、竖井、人防门等,空间比较复杂的和最有代表性的部位,特殊部位应绘制局部剖面图或详图。

(四)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图。

1、应根据平时和战时工程使用状态,制定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表,注明平时施工验收要求、临战转换部位和内容以及转换时限要求。

2、完全为平时使用而开设的孔口,如人员、机械、车辆、物资出口入口,进排风口,排烟口等,必须在设计时做好临战的处理方案和措施,保护必要的物资、构件、器材等加固封堵材料的就近储存位置,并绘制加固、封堵等详图。

3、战时使用而设置的房间、设施,如进排风机室、洗消间、除尘滤毒室、防毒通道等应按战时要求作出设计。标示出预埋管线、预留孔槽和位置,做好必要的物资、器材准备,使之能在最短的时间(或规定时间)内完成功能转换。需临战时设置的干厕、给水点、拼装水库、防爆单元等部分,应在设计中预留位置,预定方案和措施,绘制施工安装详图或编制施工安装说明。

4、工程防护的重要部位,并需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浇筑的部分,例如消波系统和洗消系统房间防护(防密、密闭)门框墙与门窗、防护单元隔墙、临空墙、战时使用的出入口进排风(管线)竖井等,不得作为平战功能转换项目留下,应通过精心设计,使之能同时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两种功能的需要。

第十一条  防空地下室建筑施工图说明应载明下列内容:

工程性质、防护单元数、人防区面积、防护等级、临战封堵、临战构筑等平战转换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章  结构设计

第十二条  防空地下室的方案应提出主体结构形式。

第十三条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主要由结构平面图、顶板结构平面布置图、结构剖面图、平战功能转换及设计说明。

(一)结构平面图。

各墙、柱及口部结构,标示出主要尺寸。

(二)顶板结构平面布置图。

顶板结构型式、并标示出梁、板等主要尺寸。

(三)结构剖面图及侧视图口部、临战封堵及加固等复杂部位应做结构剖面及侧视图,并给出平战转换措施。

(四)防倒塌楼梯设计图。

在剖面图上标出防倒塌楼梯范围。

第十四条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施工图主要由底板结构图、顶板结构图、内外侧墙(柱)结构图、口部(包括连通口和预留口)结构图、防倒塌楼梯结构图等组成,其要求如下:

(一)人防结构图一般应与大楼相应的结构图绘在同一图纸上,复杂部位应加绘局部人防结构图。

(二)防空地下室的出入口、密闭防护门框连通口、平时战时的进排风口、排烟口等应加绘平、剖面详图。

(三)标明平时、战时结构的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

(四)结构和构件配筋图。

(五)节点构造详图(包括战时封堵结构详图)。

(六)其它图纸如水库(池、箱、井),防爆、防毒、化粪池、连通口、后浇带,孔框加强等等。

(七)标准图集索引。

(八)预埋件位置及详图。

(九)需要说明的施工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四章  暖通设计

第十五条  防空地下室的方案应在说明书中给出平时、战时通风方式。

第十六条  防空地下室暖通专业初步设计说明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战时通风标准、方式及主要设计参数选择。

(二)战时通风的主要设备和材料。

(三)各系统主要设备选择和控制方案。

(四)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

第十七条  防空地下室通风初步设计图纸主要由平时通风、战时通风、排烟、空调平面图、主要设备材料表组成。

在平面图中应绘制设备位置、主要尺寸、管道走向、管径尺寸等。

第十八条  防空地下室暖通专业施工设计说明应明确:

(一)平时、战时通风形式和系统平时功能转换主要技术措施。

(二)战时各系统设计指标及数据的选用。

(三)主要设备及材料。

(四)战时通风方式的转换方式。

(五)施工安装要求。

第十九条  防空地下室通风专业施工图主要由通风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局部详图、口部平剖面图及设备材料汇总表等组成。

(一)通风平面图。

1、战时通风平面图应绘出建筑轮廓,口部平面、防护单元的定位轴线或编号。与本专业有关的房间名称。

2、以双线绘出管道、异径管、弯头,以及检查孔、测压孔、调节阀、防火阀、进(排、回、送)风口等位置,标注风管与风口尺寸、设备基础主要尺寸、弯头曲率半径、设备、部件的规格、型号、以及标准图、通用图的索引等。

3、战时人员出入口要标注洗消间、防毒通道等区域的管道,密闭阀门,自动排气阀门,防爆自动排气活门等防护设备的规格、位置、尺寸、标高等。

4、除尘滤毒系统应绘出各部分管道、孔口阀门的位置、规格、尺寸、标注防护、除尘滤毒进风、测压、检测、消音等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位置、主要尺寸等。

(二)系统图。

1、战时通风系统应以比例单线绘出轴侧投影图、标注出各种设备设施、主要零配件、风口、阀门、检测口等,以及各种异型部件的位置。

2、标有风管管径、标高、坡高、每个进(排、送、回)风口、排烟口的位置及标高。

(三)局部详图。

1、设备设施布置比较复杂的部位,应绘制局部或节点详图,或注明详图、标准图索引号。

2、风管预埋大样图。

3、外部测压管口部大样图。

(四)口部平剖面图。

进排风口部及其他复杂部位应绘制较大比例的平面图与剖面图。

第五章  给排水设计

第二十条  防空地下室的方案应在说明书中初定战时水源。

第二十一条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说明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概述水源选择。

(二)战时用水标准、用水量、给水方式、水库设置。

(三)概述给出周围市政排水系统,防空地下室排污、排水总量,对有毒有害污水处理的主要技术措施。

(四)给排水防护措施。

(五)口部防洪、防雨水倒流措施。

(六)防护功能平战转换。

第二十二条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图纸主要由平时战时给排水(排污)平面图、系统图及给排水防护设计图纸组成。

(一)平时战时给排水平面图。

战时水池(箱)位置及容量,管径、密闭阀门及防护设施。

(二)系统图。

雨水、污水、废水、消防水等管道的走向、管径、标高。

(三)防护设计图。

给排水管的防护密闭措施。

第二十三条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专业施工设计说明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水池(箱)容量、水质要求。

(二)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

1、为平时设置的给排水设施,设计应制定临战时与工程防护密闭区完全隔绝的主要技术措施,并根据需要绘制施工安装图或编制施工安装说明。

2、战时使用的洗消设备,给水点设备,拼装式贮水库等平时不宜安装明应预埋穿墙管,预留设备设施位置,并制定主要技术措施,绘制临战施工安装图或编制施工安装说明。

第二十四条  防空地下室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主要由给排水总平面图、给排水平面图、消防给水平面图、给排水系统与控制图、施工详图与大样图组成。

(一)给排水总平面图。

应标明防空地下室水源和排水(污)系统,绘制给排水管的管径、标高、阀门及排水井位置等。排水(污)井编号、做法索引,对复杂的节点要绘制施工详图或索引标准图集,地形复杂或管道交叉较多时,应加绘给排水道纵断面图。

绘出人防地下室的室外出入口的防雨、排水沟井位置。

(二)给排水平面图。

战时给排水平面图应与平时给排水图绘在同一图上,应标出出入口平面、防护单元、防火分区等位置、主要轴线及尺寸,与本专业有关的房间名称,有关设备、设施位置及编号等,绘出平时和战时使用的给排水管道(或排水沟井)位置布置、规格、编号、标高等;绘出给排水管线及进出口与轴线间尺寸和标高,用水点位置和编号;给排水的各种设备位置、编号。

(三)消防给水平面图。

自动喷淋布置、消火栓等。

(四)给排水系统与控制图。

按比例绘出平时战时排水管道系统图,消防、雨水、污染、废水系统图,标明管道走向、管径、进出口(起点、末点)标高及设备等,复杂的节点应局部放大绘制。

(五)施工详图与大样图

1、防护密闭大样图,密闭大样图(包括同一部位的多根水管穿墙)。

2、设备设施详图或标准图索引等。

3、其他详图。

第六章  电气设计

第二十五条  防空地下室的方案应在说明书中初定电源。

第二十六条  防空地下室电气专业设计说明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源概况。

(二)平时战时电力负荷。

(三)供电系统概述。

(四)人防弱电、电气防护、防护功能平战转换。

第二十七条  防空地下室电气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主要由电力与照明系统图、人防弱电系统图、电气防护设计图等组成。

(一)电力照明系统图。

绘制防空地下室平时、战时电力与照明系统,系统图应标明主要设备与导线编号、容量、型号规格及用户名称。

(二)人防弱电系统图。

人防弱电系统。

(三)电气防护设计图。

电气的密闭与防护。

第二十八条  防空地下室电气专业施工图说明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源选择和引入方式,用电负荷,导线选型和敷设方式,接地、接零等主要技术措施。

(二)本工程供电、电气系统及控制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维护管理时应注意的事项,平战功能转换主要技术措施等。

(三)主要设备的选用、管线、设备的安装、防腐、防护等方面要求。

(四)有关弱电设计说明。

(五)设计中所采用的图例、符号说明及设备材料表等。

第二十九条  防空地下室电气专业施工图纸主要由电力平面图、系统图、原理图、安装图、电气照明图、人防弱电施工图、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图等组成。

(一)电力平面图。

1、绘出建筑物门窗洞、轴线、主要尺寸、进出线及防护密闭穿墙管的位置。

2、配电箱、开关、起动器、线路及接地平面布置,建筑物内防护及密闭穿墙管的平面布置,并注明配电箱型号规格,保护管管径,安装高度和敷设方式。

两种以上电源的配电箱应冠以符号区别。

3、引用标准安装图、编号、页次、施工说明。

(二)系统图。

用单线绘制,标出配电箱。开关、熔断器、导线规格、保护管管径和敷设方法,用电设备名称及容量等。

(三)控制原理图。

自控、连锁及信号装置第二次接线图或标准图。

照明控制原理图和特殊照明装置安装图,信号、控制、继电保护屏内元件布置图、接线图、外引接线端子板图等。

(四)安装图。

特殊设备应绘制安装图,非标准件应绘制作图,并列设备材料明细表。

(五)电气照明图。

1、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的平面布置及标高,设备数量,安装形式等。

2、线路走向、引入线规格、有功计算容量等。

(六)人防弱电施工图。

1、广播、火警、电视、通讯、信号等设计。

(1)各种站内设备平面布置图。

(2)各种弱电设备系统图及设备间线路连接图。

(3)三种通风方式信号原理图。

(4)各种弱电设备交、直流供电系统图。

(5)其他非标准设备电气原理图、控制方式图、安装大样图等。

(6)各弱电设备控制室平、剖面布置图。

(7)局部详图及索引、引用标准图的编号、页次、施工说明等。

2、所有弱电设备的管线在穿越防护结构时,在设计时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不得遗留到临战时加固改造。

本细则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本细则解释权属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