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法国节日:善待媒体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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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媒体就是善待自己

刘哲2011年11月28日10:56   来源:《河南日报》

 

 11月24日,河南商报记者王向前来到南阳市信访局,就南阳市民起诉该局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一事进行正常采访,却遭到工作人员恫吓殴打,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见11月25日《河南商报》)

  记者节刚过去没多久,就发生这样的事,实在令人痛心。全国范围内记者被打事件之所以屡有发生,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原因,是一些权力部门对待媒体没有摆正心态。就拿南阳市信访局这件事来说,本来已经按照法院的调解,把“三公”等经费支出情况提供给了该市民,就算不希望媒体报道,也大可不必采取暴力方式。视监督如“太岁头上动土”、一遇监督就反应过激,典型地体现了一种“不容监督、不容异议”的傲慢和无知。

  其实这样的反应,恰恰说明媒体监督的极端必要性。试想,这种“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心态,会产生怎样的工作状态和效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能听忠言良言,闻过则喜,改正过错,则善莫大焉。但“恶待”媒体,就堵死了最重要的进言渠道,就封死了让行政肌体在“阳光下的晾晒”的一扇重要窗口,小过往往酿成大错,甚至最后不可收拾,看似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和面子,实则伤人误己,祸莫大焉。

  有识者说,“没有了批评,则赞美也将失去意义”。离开舆论监督,只讲好听的,只听好听的,久而久之,即便如实讲工作成绩,群众也会产生怀疑。事实上,某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正是如此丧失掉的。

  省委书记卢展工曾指出,舆论监督也是正面报道。对舆情,不能有“鸵鸟心态”,“不断提高各类舆情应对能力,主动回应媒体关切”,如此才能够做到与媒体、社会相互沟通、增加互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权力部门要从南阳的这起事件中汲取教训,放下架子,端正态度,多一些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多一些尊重记者合法权益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