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骨刺治疗:别人要争,让给他就好了。如果我命里有的,我这里让掉了,那个地方就来了。这证明你命里确实有,别人夺不去。明白这个事实真相。我们欢欢喜喜的忍让,哪里会有争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8:59:23
【鬥合爭訟。妄逐朋黨。】
這是造業,千萬不要把它看成這是小事。第一句就是喜歡『爭訟』,遇到別人有爭執的時候,不知道勸解,而且還縱容他、幫助他,使兩家結怨。或是為爭財產,爭奪名利,爭權位,這些事情太多太多了。在近代,甚至於出家人裡面也不免,一個寺院裡面,爭住持、爭當家、爭廟產,甚至於還鬧到法庭。在古時候出家人從來沒有上法庭的,哪有這種事?這是大笑話!現在常常聽說,甚至於報紙上還有披露的,還有報導的。佛教我們放下,那放下在哪裡?所以遇到這些事情,我們以善言勸解,不但兩方面得福,自己也修積功德了。如果挑撥、間離,幫助爭訟,無論你存的是什麼心,無論你求的是什麼目的,這是很重的罪過。
尤其在佛門裡面,叫破和合僧,世尊在戒律裡面結罪,破和合僧是五逆罪。這一個僧團,無論它如法不如法,我們都不能夠干預。如法修行的僧團,利益社會,利益大眾,你破壞這個僧團,結罪不是這幾個人,與這幾個人不相干。這個僧團裡面住眾,如法修行,弘法利生,這一個地方的眾生得利益,不但我們眾生得利益,連鬼神都得利益。我們這次在新加坡,許多同修們都去過、都知道,過世的陳光別老林長冤親債主要求到道場來聽經,這裡頭我們就可以證明,道場真正弘法利生,鬼神都得利益。你把這個道場破壞,你結罪是跟所有一切眾生結罪,不是跟一個人結罪。你對於這個法師不高興,你恨他,你毀謗他、侮辱他,你把他驅逐出境,你傷害他,不跟他一個人結罪,要看他的影響力多大。所以破和合僧這是五逆罪之一,果報在阿鼻地獄,沒法子救,諸佛出世都不通懺悔。所以這個事情我們不能做。
如果這個道場出家人做得不如法,破戒、犯規,我們也不需要干涉,我們不是執法的人。就正如世間犯法的人一樣,有法庭,有刑警,他們執法的人管,我們不是執法的人,我們要干預,我們也犯法了,這個道理大家懂。佛弟子犯法,自然由他們佛法裡面去糾舉,與我無關,我也不應該管這些事情。如果自己看見了,或者是聽到了,這個出家人跟我關係還很好,彼此相識,可以詢問他,這是不是事實?外面謠傳太多,一定要問問是不是事實。如果是事實,好言勸導;不是事實,要好言安慰,不必去追究,這個就對了,決定不可以爭論。
儒跟佛都教我們忍讓。諸位一定要知道,諺語所謂「一飲一啄,莫非前定」,自己命裡面有的,別人能奪去嗎?奪不去;自己命裡頭沒有的,你想保也保不住,那有什麼好爭的?別人要爭,讓給他就好了。如果我命裡有的,我這裡讓掉了,那個地方就來了,這證明你命裡頭確實有,別人奪不去。所以懂得這個道理,明白這些事實真相,就會歡歡喜喜的忍讓,哪裡會有爭執!何況忍讓也是屬於布施,你要名,名給你;要利,利給你;要什麼,我統統給你,菩薩修布施波羅蜜。布施的果德,我們知道,愈施愈多,不是說布施完了就沒有了,愈施愈多。世間人明白這個道理,了解不夠深,不夠透徹,所以他不敢布施,怕布施之後自己沒有了,他不曉得愈施愈多。所以我們在新加坡弘法勸勉同修們,我們做出樣子給大家看,個人愈施愈多,團體也是愈施愈多。不但佛在經上給我們說,我們依教奉行,果然沒錯,證實佛所講的話句句真實,我們可以放心,認真的依教奉行。今天時間到了,我們就講到此地。
(恭录自净空法师讲《太上感应篇》19-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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