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主第9集爱奇艺:广电与万安特保健品销售合作协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5:13:59

 

合 作协 议

 

 

甲     方:  四川安万特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四川博瑞广播电视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现甲乙双方就OTC药品(保健品)项目销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乙方双方约定:乙方以成都电视台CDTV-1、CDTV-3、CDTV-4、CDTV-5的部分闲置广告资源作为投入,为甲方四川地区独家代理的相关OTC药品(保健品)的销售广告(仅限常规广告形式表现播出);甲方提取销售收入的10%给与乙方作为基本广告费,销售利润的30%给与乙方作为合作报酬。

乙方闲置广告资源指:乙方自行控制的,常规有偿广告发布以外的部分闲置广告资源,甲方可提前向乙方提交投播建议,但具体使用数量、时间和方式必须以乙方安排为准。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全权负责OTC药品(保健品)的销售工作。甲方应成立专门的销售中心,组建专门销售团队,尽最大努力实现销售量的最大化。

2、乙方会根据自身媒体实际情况、甲方销售需要和市场实际,与甲方协商制定书面宣传推广计划。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暂定为1年,从2009年1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作到期后,若乙方广告资源经营权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本合作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四、销售监控[a1] 

1、甲方同意为OTC药品(保健品)销售项目设立专门帐户,该项所有收入、支出均通过此账户统一进行。

2、此共管账户设立在甲方帐户上,乙方可以委派一名财务人员进行监管。

3、OTC药品(保健品)销售项目所产生的所有收入,须经甲乙双方的负责人                    签字确认后方可计为销售收入,进入共管账户,计入销售项目总收入。

2、OTC药品(保健品)销售项目所有成本及费用的支出均需经甲乙双方的负责人       、       签字确认方可计入项目总成本费用支出。

项目总成本及费用指:项目产品的购买成本,流转过程中的销售费用,运营管理费用(办公费用、项目组成人员[a2] 的薪资、正常福利),流转税,所得税。

4、如乙方对甲方的数据有异议时,乙方可以独立向上游生产企业及下游总经销企业查阅甲方产品进出货及资金收入支出情况数据;

5、如有必要,乙方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甲方财务报表。

五、项目结算[a3] 

1、结算依据:每年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列明该季度OTC药品(保健品)实际销售量和销售额,经乙方确认后作为双方财务结算的依据。

2、结算时间:每年度结算一次。乙方依照前款规定确认每一年度的OTC药品(保健品)实际销售量和销售额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比例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其为乙方所发布广告的OTC药品(保健品)在四川地区的独家经销商,并且在与乙方合作期内不再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销售OTC药品(保健品);若乙方发现甲方分销或者委托他人代销乙方发布广告的OTC药品(保健品)但没有纳入统一销售帐户的,乙方有权要求就该分销或代销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计收提收入。

2、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销售数据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存在任何欺骗、隐瞒等虚假行为。若乙方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有权委托中介机构对其销售和财务情况进行核实审计,甲方承担中介费用,乙方有权按照审计核实的销售数据和财务数据按比例分取收入或利润。

 

七、特别约定

1、广告由甲方制作并对其合法性负责。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说明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广告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2、因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企业,乙方仅以广告时间资源投入,不参与任何产品的市场销售事务,所以乙方不承担产品销售运作过程中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自行对所销售的OTC药品(保健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由OTC药品(保健品)本身引起的任何侵权等纠纷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项目的良好运行,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与第三方建立类似的合作关系及签定类似合作合同。

八、违约责任

在合作期间内,除因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各自义务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十、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将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决定终止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个工作内向对方提交关于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明。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a1]实际中,共管帐户存在很多问题,甲方销售不进入共管帐户的情况很多,我方如何发现和监管?可能光靠事后检查力度不够

 [a2]办公费用和项目人员组成是成本的重要组成,建议乙方除了签字控制外,还应在总费用上甲乙控制。

 [a3]应该规定利润提成的结算方式,如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利润为计算基数或者双方认可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