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保养周期表明细:制作笔录应注意对非规范语言含义的掌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6:17:18
制作笔录应注意对非规范语言含义的掌握 薛培 杨辉刚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言词证据是反映案件事实最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刑事案件一些言词证据中涉及大量非规范性语言,制作笔录时准确反映这些语言中的含义能大大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从而实现对犯罪的有效打击。 

    一、刑事诉讼中非规范语言的基本属性与特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在陈述案件事实过程中,通常都会使用方言并夹杂有大量的行话、俗语、俚语,尤其是个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是经常使用大量黑话,这些非规范语言中所包含的内容和意义相当广泛,个别词语甚至包含着特殊的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发现常见的黑话是某些不良甚至是黑恶社会群体(包括盗窃团伙、贩毒团伙及其他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各种犯罪团伙及吸毒人员、赌博人员、卖淫嫖娼人员等)所使用的一种有意不让外人知晓的秘密词语。 

    这些非规范语言决定了在办案中必须采取特殊的工作方法予以应对,这是因为:一方面,方言、行话、俗语、俚语、黑话在遣词造句方式上具有相当的特异性,个别词语甚至无法用规范的汉字予以记录;另一方面,方言、行话、俗语、俚语、黑话在表达的意义方面还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同样的字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所表达的意义大相径庭,具有多种含义。由于刑事案件言词证据中存在大量的非规范语言,这就给司法人员办理案件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是否能够准确把握方言、行话、俗语、俚语、黑话的准确含义,在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关系到是否能够准确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案犯罪事实是否成立和界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属性,在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在办案时,如果司法人员在制作笔录证据时不对当事人言词证据中不清楚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关键字词进行深入细致地讯(询)问而照登实录,不让其对涉及重要事实的关键字词进行必要的解释后再予以认真记录,则可能对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造成巨大的影响。 

    二、司法实践中应着重强化对非规范语言的研究、分析 

    从以上所分析的非规范语言的基本特点和属性来看,司法人员在办案实践中,首先要加强语言学的学习、研究和分析,尽力熟悉了解本地乃至其他地方的方言、俗语,特殊行业或领域的俚语、行话,尤其要注意通过办案尽可能掌握更多的各种犯罪组织内部的黑话,全面熟悉了解每个字词所包含的具体含义,做到在办理案件时心中有数。 

    其次,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过程中,要尽量如实地以当事人的原话详细记录其供述或陈述,尽量不带感情色彩地用其口头语言包括非规范语言进行记录,必要时以拼音标注,并专门要求其对不清楚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关键字词进行解释并以其原话进行记录,切忌采用括号内标注的方法自行对关键字词进行解释,避免因个人主观臆断自行解释而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今后的法庭审理过程中翻供、拒供提供口实。 

    此外,司法人员还应注意到方言、俗语、俚语、行话还具有动态性发展的趋向。任何旧的方言、俗语、俚语、行话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变化,特别是作为犯罪分子使用的黑话一旦被人们识破,就不再具有对外保密的功能,他们可能随时用新的黑话来替换。使用一般社会语言学大规模问卷调查的方法所获取的语料,也可能会失去隐蔽性,犯罪分子必然会立即放弃现有的非规范语言,发明创造新的非规范语言,刚刚搜集到的语料除了在理论上具有研究价值外,会在刑事诉讼中失去应用价值。因此,在办案工作中应当随时搜集掌握并分析新的非规范语言,以更好地适应刑事诉讼的发展。 

    三、研究分析并掌握非规范语言的基本路径 

    那么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做好方言、行话、俗语、俚语、黑话等非规范语言的搜集整理以促进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呢?笔者认为可采取如下的工作方法: 

    一是强化各类非规范语言语料的搜集。在搜集时,主要采用个别访谈法,辅以调查问卷法和观察法。从人称、物称、数称、重量表达、动作等若干方面入手,编制相应的各类非规范语言语料调查问卷,分别调查罪犯或违法人员对司法机关、对各类人员、对各类物品、对监所管理等使用的非规范语言。 

    二是调查对象的选择。调查对象的选择为两类:一类是各类违法犯罪团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比如涉及盗窃、贩毒、抢劫、抢夺、诈骗、盗抢机动车、伪造信用卡等类案件)、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和参与赌博的违法人员;另一类是长期从事犯罪案件侦破、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罪犯管教工作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选择第一类调查对象时必须慎重,要以以下条件为标准进行调查:必须是违法犯罪团伙成员,而非单打独斗的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时间较长,能熟练掌握本地的方言、俗语、俚语、行话、黑话等非规范语言;认罪服法态度较好,能配合调查工作;最好是本地籍或语言习得期生活在本地,以当地方言为生活语言或能熟练运用本地方言。 

    三是调查场所的选择。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走访本地公安机关毒品侦查、经济侦查、交巡警、治安以及派出所等办案部门,注意加强与看守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妇教所以及监狱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对违法犯罪人员使用非规范语言情形的调查,由此获取丰富的非规范语言使用情况。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