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脾汤水: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的思路与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20:12:05
 

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的思路与对策

 

民政文化是民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的民政事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处于崭新的发展阶段。民政事业的新发展不仅对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提出了迫切需求,而且为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提供了必要条件。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笔者就如何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提出思路与对策。

一、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的现实基础

民政文化是一种行业文化,是从文化的深层面来研究和探索民政部门实施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有形或无形的成果,它是民政思想意识、价值理念、政策法规、民政行为的总和。与在社会上已经有广泛影响的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公安文化、石油文化等相比,民政文化还仅限于民政宣传的层次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民政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涵盖面越来越广,民政工作也越来越需要得到社会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构建民政文化这一文化体系的时机和条件已经具备:

1、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提供了历史机遇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这一伟大历史过程中,民政部门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福利服务、社团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婚姻登记管理、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服务等多项工作,集中体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性解愁”的传统职能和“服务政府”的现代职能。民政工作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密切关联,目标高度一致。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民政工作地位突出、作用显著,必将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民政部门有可能成为“为民服务”的“强势部门”,而强势部门的特征之一就是向社会传播自己的文化。因此,民政部门和民政人在做好一件件实事的同时,能否向社会传递出独特的民政价值观和民政精神至关重要。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确立民政文化地位,形成民政文化优势,建立民政文化社会认同。

2、以民为本的理念为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提供了丰富内涵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已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义。在新的形势下,李学举部长提出民政工作要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这是民政工作“以民为本”的具体诠释。维护民利,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民生,就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落实民权,就是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民利、民生、民权最终都是“为民”,这一崭新的理念决定了民政文化是以民政为民、爱民、利民、乐民为主旨的民本主义,这是民政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民政文化最根本的东西。可以说,建立在以民为本的理念之上,使形成民政文化的历史传统、文化精神、价值体系、时代特质、思想理论和实践成果等多个因素有了贯穿的主线,民政文化的内涵科学、厚重、丰富,必将产生强大的辐射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3、民政事业的跃升为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提供了成熟条件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促使民政工作发生了许多根本性变化,工作内容不断向前延伸,民政对象扩展到更多的人群,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重,国家宏观决策层和广大群众对民政事业越来越关注,民政事业进入了一个整体跨越的发展阶段。据民政部办公厅统计,2004年,中央领导有关民政工作的批示达372件、新华社发出的民政新闻720条,数量上均是历年之最。“民政吸引”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这种新的变化为民政文化的构建提供了有利条件。从物质层面看,民政部门从上到下具备了自成体系的文化传播平台,如出版社、报纸、杂志、网站、网络电视台等,以及民政人的“孺子牛”标志、民政部门的徽标形象等;从制度层面看,民政部门已逐步完善、健全各项工作体系,反映在行为状态上,新世纪民政工作者已形成自己的思想方法、工作方式、作风特点和形象风貌等;从精神层面看,民政工作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物质帮助与人文关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思想。可以说,组成民政文化的三种形态条件都已具备、成熟。

二、民政文化的基本特征

文化是一个大概念。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物质和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1952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和科拉克洪在《文化:一个概念定义的考评》一书中对文化下的定义提出:“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又以价值观最为重要。”我们要构建和发展的民政文化主要指民政领域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民政文化具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性。行业文化是以该行业特有形态补充社会主导性文化的一种亚文化,民政文化有鲜明的行业特点。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四大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综合性作用。民政部门在长期工作活动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工作作风、行为方式及价值观念,特别是亲民为民、勤政廉政、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民政精神,被广大民政工作者深刻认同并自觉去遵循、实践,决定着民政人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使民政文化显示了独特、统一的行业文化特征。

2、传承性。文化的传承性表现在以历史积淀为主,薪火相传,不断延续。民政文化是在民政领域对中国不同时期政治、文化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少有所学,老有所终,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儒家大同福利社会思想,到朱程理学的死丧相助、患难相恤的理论,均体现出恤贫、救助、养老、节丧的朴素的民本思想,这是形成民政文化的重要思想基础。从现代民政部门的职能看,主要体现在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已经给传统的民政思想赋予了新的内涵,但核心的传统文化内容没有改变。现代民政以民为本的思想继承了历史上的重民、保民思想,成为民政实施社会事务管理的历史资源。

3、亲民性。民政文化的亲民性有其悠久的历史。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各个朝代的统治者多认识到民众的重要性,均采取以民为本、重民、恤民的治国方略。大家熟知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思想,既是对民众的重视,也是对民众的亲近。尽管历代帝王在执政中采取亲民措施是为避免出现水能覆舟的局面,但客观上都对当时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老一辈革命家通过不同的表述表达了民政部门的亲民性,如:“民政就是做人民的工作,不要怕麻烦。”“民政部门就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民政就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性解愁。” 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组成部分的民政文化,其内容和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民政文化中的亲民性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文化中人民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赋予民政文化的理论核心,体现了民政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提倡民政为民来体现人民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可以说,亲民性是民政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

4、公益性。中华民族历来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早在西周时期就有赈贫、恤贫、济穷乏的记载,以后各朝代对鳏寡孤独废疾者多采取国家收养的方式。民政文化的公益性从现实来看,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说明公民在维持不了基本生活时可以获得国家的救助,体现了公民基本生存权。广大民政工作者则本着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在保障贫困者享受基本生活的同时,帮助其解决困难,树立自强信念,使其摆脱贫困,走向富裕。同时民间慈善公益事业也已形成一定规模,互济互助的民间行为在中华慈善总会的领导、协调下,帮助了大量的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政府的救济行为加上民间开展的慈善公益活动,对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因此,公益性体现了民政文化与其它行业文化的重要区别,是民政文化的又一个显著特点。

5、开放性。民政文化具有全方位开放的特征。一方面表现为发展过程中的扬弃,与时俱进。现代民政文化继承了历史上的重民、恤民、救助、节丧等民本思想,同时现代民政文化强化了民本思想、发展观念、奉献精神、创新意识,要求现代民政工作者改变过去的传统的工作方法,树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科学思维方式管理工作的新观念,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可以说,民政文化将随着民政事业的发展而发展,也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另一方面,民政文化没有太多的框框,善于包容各种文化现象,呈现出多样化的面貌。民政工作内容繁杂,领域宽泛,各项民政业务基本是独立的,几乎每项工作就是一个领域,形成相互之间联系不多的多元局面。同时各项民政工作领域又多有其相对应的文化。如殡葬文化、福利文化、社区文化、地名文化等。这说明民政文化是由多个不同的子文化所组成,并呈现出异彩纷呈的态势,每个子文化都起着不同的社会作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叫响并打造出民政文化的品牌,举起民政文化的旗帜。

三、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的重要作用

民政文化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当前,民政事业正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在更大范围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在这种形势下,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对于民政事业的整体促进和推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为实现民政事业的整体跨越发挥软力量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不断发展、整合,我国的民政事业逐步形成了以社会工作为核心的体系,民政事业的范畴相对稳定。近两年,有一些民政工作者和专家学者认为民政事业已经具备独立社会事业门类的地位,呼唤把民政事业作为社会事业的独立部门整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中,实现民政事业在新世纪的整体跨越。这就给民政文化的作用发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民政事业要实现整体跨越,除了自身积累的力量之外,关键的一点还在于精神文化的创新和观念层的改变,包括各级政府、领导和广大的工农老百姓。观念层的改变和创新必须依靠民政文化的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是民政事业的灵魂,作为一种无所不在的软力量,渗透于民政事业的各个层面之中,是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水平的强大力量。一个社会事业门类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文化的发展。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没有先进文化的引领,没有文化创新的持久推动,要想进一步壮大和超越自己,是很难的。民政文化一旦形成,不仅能够团结、凝聚人心,而且会形成对民政工作者的行为的牵引和约束,在民政事业的跨越发展中起到“助推器”作用。

2、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为形成民政事业的价值理念提供理论支撑

要做到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就不能仅仅重视有形的业绩建设,忽视无形的精神成果。当前,我们的民政事业正处在继承传统和形成新的价值理念的重要时期。民政事业的价值理念归根结底就是民政精神,民政精神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撑,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从1986年以来,全国民政系统一直在倡导“孺子牛”的无私奉献精神,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民政工作者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在不断发生变化,社会对民政工作和民政人的认识也在变化,而我们的民政精神、价值理念的提炼和概括却存有滞后现象。树立什么样的民政精神取决于有什么样的民政文化基础。因此,民政文化的构建和发展有利于民政精神的培育。从民政文化的高度引导民政精神的树立和民政观念的与时俱进,摒弃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和观念,树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新时代民政精神,才能促进和改善民政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提高民政事业的发展水平。

3、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引领前进方向

面对大量开创性的、前人没有提出或没有涉及过的民政课题及新的业务,如何创新发展是民政部门的一项迫切任务。民政文化具有导向功能,民政价值观与民政精神,能够为民政事业提供具有长远意义的、更大范围的正确方向,为民政事业的战略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在新的形势下,创新发展民政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民政工作者的智慧至关重要。用统一的文化统领和指导民政工作者,把各地的民政工作者都凝聚到民政文化中来,才能同举一杆旗,共建新民政。民政文化不是影响民政事业发展最直接的因素,但却是最持久的一股力量。因此,民政文化的构建和发展尤其是观念创新对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而言是首要的。 2004年1月,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提出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并明确“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是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任务和新内涵。这一理念的提出正是民政文化的积淀和创新,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思路和方向。     

4、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为提升民政事业的社会影响搭建传播平台

根据有关统计,目前民政内容已由过去的20多大项,增加到现在的30多大项,越来越事关国计民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在民政系统内部和研究民政的部分专家学者眼里,民政工作日益重要,地位丞待提升。但是在社会大众当中,民政部门包括民政工作影响力仍然较弱。其中原因与民政业务相对独立、关联性不强有关,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缺少一种有效整合的文化载体和平台,导致民政资源分散,难以形成鲜明、清晰、集中的民政品牌,减弱了社会影响力。因此,民政工作内容的“多元化”必须通过民政文化这一平台来向社会传递出“一元性”,即民政价值观和民政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民政的声音,强化民政的形象。从民政部门承担的具体业务来看,如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救灾救济、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等,实际上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拥军文化、社区文化、慈善文化、殡葬文化、地名文化等,应通过民政文化整合这些子文化,集中向社会传播民政领域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优秀的文化积淀,展现民政事业的软实力,向外辐射民政工作的魅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民政文化建设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政文化观念丞待改变

一是把民政文化等同于民政新闻宣传。长期以来,我们的民政文化观念实际上还局限于民政新闻宣传上,各级民政部门仅把民政宣传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还没有形成民政文化的发展观念和宽阔视野。民政部1987年曾出台过关于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决定,但至今还没有在专门的文件中提出民政文化的概念。新闻宣传工作对民政事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仅靠民新闻宣传是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的。民政工作具有浓厚的文化内涵,在发展先进文化,特别是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是大有作为的。树立民政文化的观念,从更高的文化层面上来引领民政工作,已势在必行。

二是把民政文化娱乐化、文体化。在一些民政部门,以为搞几次文体活动,组织几场体育比赛,就是进行民政文化建设。当然,民政文化建设包含了文体活动,但这并不是主要方面,更主要、更深层次的是确立民政价值观和民政精神,并使之深入人心。把文体活动当成民政文化,会使民政文化建设停留在低水平、低层次上,无法体现出真正的文化内涵,失去了发挥其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力量。

2、对民政文化缺乏系统研究和整体规划

总的来看,民政文化还处在自发状态的低水平上。在网站上,搜索“民政文化”这一关键词时,几乎找不到与之相关的信息。近年来,仅有黑龙江省民政厅课题组等做过关于民政文化界定的简单研究,专家学者和民政工作者很少对民政文化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从全局来看,对民政文化的建设缺乏战略研究和长期规划。民政文化的发展还没有纳入民政事业的发展之中,民政部门没有制定过单独的民政文化发展规划;发展民政文化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工作重点,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思路;对面对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发挥民政文化的资源优势,还缺乏深入研究。因此,加强对民政文化的研究和探讨,制定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民政文化建设的文化发展规划和纲要,对民政文化的发展尤其重要。

3、没有建立起民政文化发展的指导机制

目前,在民政部门还没有专门的民政文化领导机构。从已有的民政工作内容上看,和民政文化相关联的有民政宣传、文体活动、民政理论等,就民政部的机构设置来看,民政宣传由部办公厅的新闻办公室负责,文体活动由挂靠在人事教育司的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民政理论由部办公厅直属单位政策研究中心负责。直属机关党委重点是抓好部机关本级的活动,对下没有指导的功能,部新闻办和政策研究中心侧重点是新闻宣传出版、政策理论研究,各负其责,互不涉及。民政领域的高层机关里还没有统筹指导民政文化的专门机构,现有文化资源难以整合,民政文化的整体功能受到制约。

4、缺乏民政文化“拳头”产品

无论是主文化还是子文化,都有其标志性的文化产品。比如石油文化,歌曲《我为社国献石油》,文学作品中的“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先进典型“铁人”王进喜等都是其标志性文化产品,有的已经超越石油行业,成为全社会的精神财富。比如军营文化,不少军歌在社会上广为传唱,近年来,电视连续剧《和平年代》、《突出重围》、《DA师》等引起较大社会反响,新时期以来,产生了徐洪刚、李国安、李向群等一大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再比如公安文化,每年一度的公安文艺晚会形成规模,金盾文学成为我国文学领域的一个类别,以公安干警为题材的影视作品成为新时期的文化热点,等等。民政文化在这方面还有较大距离。目前,在影视文艺作品里几乎看不到以民政为题材的作品,2005年初有了一部以周国知为原形的影片《沉默的远山》几乎没有什么社会反响;2004年以来大力宣传的民政干部典型周国知,仅仅是“墙内开花墙内香”,社会上的关注和反响并不大,而同一时期公安领域宣传的公安局长任长霞却从公安领域走向了全社会,老百姓人人皆知;每年的双拥晚会,也因军营文化的强势,弱化了民政文化的影响;在民政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孺子牛”奖在社会上也很少有人知道。正是因为缺少民政文化的基础和支撑,民政领域的精神产品难以形成“拳头”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五、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的对策建议

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正是构建现代“大民政”事业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将涉及和影响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也将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关注民政。因此,我们必须把构建和发展民政文化放到推进民政事业跨越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来把握和重视。现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确立民政文化发展战略地位

一是明确民政文化的基本定位。要确立文化发展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把文化作为提升民政整体实力的强大力量和重要手段。应进一步加大对民政文化的研讨,对其定义、本质、特征、作用等作出明确界定。要发挥民政文化的功能和优势,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的跨越发展。在这个前提下,要把民政文化纳入民政事业的总体布局,贯穿于构建现代“大民政”的全过程。

二是制定民政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民政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从民政事业的全局出发,对民政文化的构建和发展做出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民政文化发展规律,反映时代要求和切合民政工作实际的民政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且要有系统性、前瞻性,为民政文化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打造民政文化产业链。要进一步整合民政媒介、出版、广告等资源,注重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开展民政文化活动的新形式和新办法。确立适合民政特点的文化产业形式,制定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多元主体进入民政文化产业,汇聚民政文化人才,拓展民政文化资源,全面提高民政文化生产能力,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民政文化产业链。

2、建立健全民政文化领导机制

一是加强统筹指导。建议民政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厅成立民政文化领导小组,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文化领导小组的职能是统筹指导民政文化的发展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领导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文化工作会议,并对其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二是设立领导机构。鉴于民政文化工作的特殊性,可将民政文化放在综合部门,比如民政部办公厅、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厅的办公室。这些部门属于综合管理部门,相对而言可以把民政文化与其它部门的工作衔接起来。从民政部来看,部办公厅现设有新闻办公室,建议将新闻办公室改为文化宣传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文化和新闻宣传工作。

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应重点健全和完善以下几种工作制度:民政文化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使之在统筹资源、统一部署、明确要求、检查督促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大型文化活动的宣传制度,借以打造民政文化活动知名品牌,提升民政文化品位。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制度,使之成为向外展现民政工作和民政文化的一个固定而权威的窗口。

3、大力加强民政文化阵地建设

一是加强民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本着巩固、调整、提高的原则,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建设,以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模效应为主,抓好媒体传播和出版工作。尽快建立《中国社会报》的新闻网站,使之成为有影响的大报。在《中国社会报》和《中国民政》开设“民政文化”专栏,集中展示民政文化成果。探索建立民政英文网站,为我国的民政文化向海外传播提供平台。在基层建立民政文化活动中心、活动室等文化设施建设,使民政文化在基层有自己的活动场所。

二是成立全国民政系统文学艺术协会。民政工作贴近基层实际,贴近老百姓生活,事事充满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关怀,件件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可以说民政领域是取之不竭的“文学艺术创作宝矿”。利用全国民政系统文学艺术协会这一载体加强同新闻、宣传、文艺、出版部门的联系,发现和培养民政文艺人才,聚拢更多的文学艺术家、专家学者、记者、编辑和广大影视工作者参与民政文化建设。通过全国民政系统文学艺术协会这一民间组织的形式,还可以协调、组织大型的民政文化活动,与其它文化门类进行交流。

三是在中央级强势媒体设立民政专题。当前,民政领域的新闻和信息都分散在社会新闻信息当中,不能够形成集中、鲜明的宣传效果。比如在中央电视台,已经有了军事、农业、法制等专门频道,教育领域还有了自己的电视台,民政新闻却被分散在中央一台、新闻频道等公共栏目里;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级媒体基本上都开设了军事、教育、法制、体育、财经等众多专栏和专题,而民政却从没有被作为一个专题。从民政领域的新闻量、信息量、文化含量来看,已具备集中向社会推出民政这一文化品牌的条件。建议与这些中央级媒体沟通,争取在中央电视台开设民政频道,在部分中央级平面媒体开设民政专版,集中展现民政文化的影响力。

4、努力打造民政文化精品工程

一是加强典型宣传,向全社会推出“孺子牛”奖。“孺子牛”奖是民政部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其授奖范围不仅包括各级民政部门及所属民政企事业职工,还包括社会和国际上关心、支持民政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但是这一奖项目前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大,其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每次授奖人员过多,流于一般的表彰,另一方面在于授奖方式普通,缺乏运作。“孺子牛”奖已经成为民政部门的一个形象标志,要高度重视这一奖项。建议与有关部门协调,获“孺子牛”奖的同时给予省级劳模待遇;每次授奖人员名额控制在10名以内,宁少勿滥,并扩大社会和国际上关心、支持民政事业作出重大贡献人士的授奖比例;颁奖仪式与中央电视台合作,组织“孺子牛”奖大型颁奖晚会,通过电视直播的方式扩大这一奖项的影响力。争取经过几年的运作,让这一奖项成为老百姓心目中分量最重的奖,社会上最有影响力的奖,成为政府部门的最高奖。

二是繁荣民政文艺,设立民政文艺大奖。精心组织民政舞台艺术、文学创作、广播影视、图书报刊等精神文化工程,努力扶持创作一批反映民政工作,展示民政人风貌的文化精品。定期举办民政摄影、美术、书法展览活动,开展群众性业余文艺创作活动。每年组织一次民政文艺评奖,对在社会上有影响、产生轰动效应的民政文艺作品给予重奖,吸引更多的文艺人才关注民政工作、贴近民政工作、抒写民政工作。

三是抓好理论建设,精心组织“民政论坛”。民政理论是民政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民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要以深厚的民政文化积淀为基础。从2003年开始,民政部组织了一年一次的民政论坛,通过这一形式广开言路,发挥理论研究效能。建议让这一论坛更具开放性,形式更活泼,吸引社会上方方面面的人士参与,从而结聚社会上专家学者的智能,吸收社会各界的研究成果,让这一论坛成为民政部的一个品牌。

5、不断增强民政文化社会认同

一是加大民政文化宣传力度。民政文化的构建和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民政文化中所蕴涵的价值理念、精神境界和思维方式等要通过有效的方式,才能渗透到人们的头脑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做到让民政人自身所认可和共勉,另一方面要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和接受民政文化,努力培育社会各界支持民政文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民政开放日活动。民政部门要建成开放型政府部门,就要让公众走近民政、了解民政,而民政文化是让社会公众认识和感受民政的最好载体。建议在民政部办公楼设立民政历史展厅,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民政事业的发展历程和光辉业绩,通过专题的形式展示社会比较关注的社会福利事业、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民间组织等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公众民政开放日活动,邀请外国记者、友好人士和社会公众前来参观,让工作人员与公众面对面交流,展现民政文化的魅力。

三是推出标志性民政文化产品。提炼概括民政精神、创作传唱民政歌曲、制作“孺子牛”形象标徽或工艺品等等,通过这些具有标志性的民政文化产品,给民政人以理想、信念、鼓励、荣誉、约束,使大家心灵深处引起共鸣,思想境界不断升华,产生集体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另外,标志性文化产品还可以使民政文化更生动、更形象、更容易向社会传播。

注:本文第二章的部分内容参考了黑龙江省民政厅课题组《关于民政文化的基本界定》的部分研究成果,在此表示感谢。

    (作者单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