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能用的隔离霜牌子:谈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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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李铁成谈卖官:一对一二人转三人不作案


(2004-01-04 10:44:29)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经审理查明,李铁成在1990年至2002年任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直至白山市政协副主席期间,频繁利用干部提拔、重用、调动、推荐、返城任职和安排子女就业等机会,伙同其妻收受全县162名各方面、各层面领导干部的礼金和贿赂款计人民币143万多元。情节恶劣的是,向李铁成行贿的人,包括县直所有单位的领 导干部,几乎没有空白。
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山区的靖宇县,多年来一直是国家级贫困县,至今也仍未脱贫。然而,就在这个以抗联英雄杨靖宇名字命名的英雄城里,出了一个大贪官——原县委书记李铁成。
“批发”、“零售”干部
监狱中的李铁成是这样描述他的腐败历程:“我的蜕变是从县长、县委书记开始的。1993年我大儿子结婚的时候,本来不想大操大办,因为儿子儿媳都在长春工作。当时我就住在一个小平房里,搞了个简单的婚礼仪式。尽管这样,在靖宇这个小县城里,消息却传得很快,还是有许多人来参加儿子的婚礼,并都为我送了数额不等的礼金,从几百元、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开始时我也有不收钱的想法,收了也感到很不自然,但我住的平房特殊,我在屋里不收,他们就放在窗台上,也有通过我熟悉的第三者送来的,迫使我不得不收。就这样,我开始从‘不自然’到‘自然’”。
一发不可收拾之后,李铁成“抓住机遇”把市场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引入政治领域,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奇货可居的“商品”,通过一次次“批发”(大范围调整干部)和长时间地“零售”(个别提拔干部),来获取丰厚的“回报”。
下属官员争先恐后地向他送礼行贿,对于李铁成来说,已经不单纯是金钱的概念了,用他自己的话说:“主观上认为大家给我送钱送物,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收受下级送来的钱物,时间长了,次数多了,甚至心安理得了”。就这样,李铁成的全部家财,在短短的10年间就由3万元猛增到270多万元,按140多万元的违纪违法金额计算,平均每月有1万多元的贿赂款进账。
在外人看来,李铁成并不是一个飞扬跋扈的人,而是一个很有理论政策水平的领导。检察机关在他的办公室看到的是成套的马列著作、毛泽东、邓小平选集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汇编。李铁成自己承认,学习的目的不是用于改造自己的世界观,而是为了包装自己,更加娴熟地操纵权力。仅以1999年为例,李铁成就先后主持制定实施了《靖宇县县级领导干部践行宗旨联系群众“十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乡镇开展评选“人民好公仆”和“人民好代表”的意见》、《县总工会关于开展“企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等,给人以他就是全县“理论水平”最高的人和最清政廉洁的领导干部的形象。
“三人在场不作案”
李铁成有一套自作聪明的逻辑,作案具有隐蔽性也使他心存侥幸。他认为,“这钱是送给县委书记的,不是送给我李铁成的,换成孙铁成,他们也照样送。”他认为只要自己还是“县委书记”,就是这个地方的“天”,就不会“出事”。他的预料果然应验,在他案发前的十几年时间里,始终没有人到有关部门告发他大肆受贿的罪行。即使有,也不是反映他这方面的情况。所以,他受贿的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比如1999年,靖宇县的财政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后,才达到1920万元,城镇人口每月人均收入只有230元,城镇低保人员每月的生活保障金仅有90元且还不能按时发放。然而就是这一年,李铁成却疯狂受贿高达近44万元。
李铁成心存侥幸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能证明自己受贿行为的“合理性”。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一天抽一两盒中华牌香烟,每盒价格都挺贵,照此下来,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抽烟的,一年得抽掉多少钱?他自认为生活上很节俭,不抽烟不喝酒,也不泡小姐包二奶,只不过是把下属送的抽烟喝酒钱攒起来而已。这些钱大部分都是事后感谢的,也没有向谁索要过,事办不成的,他都把钱退了回去,不会翻什么船,因此坚信将来也不会有什么事。
李铁成心存侥幸的再一个原因是,他总觉得自己作案手段高明巧妙,奉行“一对一”、“二人转”、“三人在场不作案”的信条,自己不说别人不讲,就能蒙混过组织的监督,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李铁成给自己定了个“三不收”的受贿原则:事没办成的不收,关系太密切的不收,几个人同时送的不收。“论钱行赏”尽管是露骨的权钱交易,但李铁成似乎是一个绝不“任意胡来”的人,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时候,他善用“暗渡陈仓”之计,使权钱交易的手段具有较深的隐蔽性。有时候,李铁成也象征性地给送礼者还礼,使行贿受贿行为披上了合理的“人情往来”的面纱,也使他的犯罪行为具有了更大的隐蔽性。李铁成小儿子2000年结婚,举行婚礼那天,李铁成只在自家摆了4桌酒席招待亲家的人,如果不是放了一串庆贺的鞭炮,连邻居们都不知道,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铁成却在暗地里收受的贿赂,创造了利用3个子女结婚之机受贿的最高记录。
李铁成的官吏观
在查办李铁成受贿案件过程中,曾经有这样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情节:李铁成忘形地与办案人员侃起了他的为官之道。他说:“你我都是县处级干部,但是实际权力有本质的区别。在实质意义上,你在省直机关,只能称作‘吏’,我是靖宇县委书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官’与‘吏’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管人的,能够决定别人的命运;后者是管事的,所以即使级别再高,也没有当家做主的‘官威’”。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李铁成在任靖宇县委书记期间,始终把自己置于一个“铁腕人物”的位置上,所以人送他绰号:“黑老铁”。为了搞个人说了算,李铁成牢牢地控制着干部选拔任用大权,不准别人插手。他的权威达到了一言九鼎的程度并认为:我是县委“一把手”,县委管干部就是我管干部,只能由我说了算。向上级推荐干部,他想推荐谁就推荐谁,从不召开常委会讨论。为了躲避和拒绝监督,班子成员提出不同意见他不予理睬,对群众的反映置若罔闻。李铁成调整干部,表面上看是按正常程序办,但实际上是他大权独揽,往往他的“拍板”便是党委的决议,把个人的意图“正常”地变成了集体的决定,别人没有说“不”字的,也不敢说个“不”字。常委会基本上由他一个人布置,大家执行。
李铁成一直认为为他人谋取政治利益都是在职务权限范围内进行的,对干部的调整使用都是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人们的感情上、感觉上似乎都说得过去。其表现方式大体是以下七种情况:一是副职晋正职。李铁成对正职把得比较严,同等条件看感情。二是新提拔副局级干部。在县城就是副科级在晋升之前当然是一般干部靠不上李铁成的边一旦靠上了肯定得照顾。三是平级调整干部。同等级别位置有轻重,权力有大小。四是保官位不动。有人官居好位不想动有人干顺了不想动也有人想在某个位置靠到退休。五是推荐副处以上的干部。作为县委书记李铁成的推荐意见非常重要。六是表扬和奖励干部。对一般人来说表彰、奖励及李铁成对某人工作的肯定都是政治资本。七是在乡镇工作想回城的也存在同等条件下讲“关系”的问题。可以说,同等条件看“感情”也好,讲“关系”也好,其实质还是“论钱行赏”,给钱多的自然关照的力度也大。看似严密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实际中却变成了“组织部提单子,书记定调子,考核组走场子,整个程序是花样子”的状况。
“贤内助”为何“闲不住”
李铁成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十足的腐败分子,与一直被李铁成称为“贤内助”的妻子徐向东不能说没有关系。身为党员干部的徐向东,把丈夫利用职权卖官鬻爵,收受贿赂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对丈夫长达10年间、多达上千次的受贿事实,她绝大部分都能记忆犹新。李铁成每收一笔贿赂,都交给她保管记账,并经常嘱咐她“记住人家送的钱”,以便“论钱行赏”。有很多行贿人把贿金送给李铁成“不方便”,就直接送给她代为收下。由于行贿者络绎不绝,她记账和到银行存款的“业务”也紧紧张张。这样一来,她就由“贤内助”变成了“闲不住”。
作为一般干部,徐向东实际上没什么权力,但因她是靖宇县“第一夫人”是能左右李铁成很多事情的“徐大哥”,于是便成为一些与李铁成接触少、不太熟悉的人攀龙附凤、大肆行贿的目标。与徐向东同单位的一般干部吴某,虽然没有什么才干,但想当个“一把手”的决心却从未动摇。因李铁成不认识他,他就把行贿目标瞄准了徐向东。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他每次一送就是5000元,而崇尚“夫贵妻荣”观念的徐向东,面对这些不义之财,脑子也发了昏,便来者不拒,6年间连续替丈夫收受了吴某的13万元贿金。尽管后来吴某得了股骨头坏死病,但被巨额贿金“感动”的李铁成,终于打出了“人尽其才”的招牌,让吴某当上了县残联理事长。
徐向东还经常参与丈夫的政事,对于一般干部的变动,她竟能做到直接找相关领导安排,有时对个别局长的进退,她也敢说话定音。例如1996年4月,某局局长从外地开会回来,风言风语说县里准备让他退二线,就与老伴怀揣5000元钱来到李铁成家,徐向东接过钱后随口就说:“干得挺好的,年龄也没到,就接着干吧。”(瞭望周刊记者 成征)
闲谈卖官
——阿国
“卖官”这两个字,对于老百姓来说都是深恶痛绝的,而时下,“卖官”的现象却处处发生。
然而,虽说是“卖官”,却不是公开地卖,
有当“官”条件的人都想当“官”,如果不需要买就能当上“官”自然是最好。如果一定要买,明码标价地能公开买到手,也行。大不了花点钱,价格多少自己可以量力而行,钱多买位子好点的,钱少买次一点的,反正公开竞价,买卖公平。
最令有条件当“官”但还没有当到“官”的人头痛的是,那些掌握了“官位”的人在卖“官”的时候,却是私下交易,暗箱操作。没有熟人带去的话,你有钱人家也不卖。有时即便是付了款,也要等他们认为“合适”的时候才能发“货”, “官位”不能及时到手,搞得“顾客”不得不焦急地等。
这些“商家”们是有绝对的“霸王”地位的,也不需要发布“霸王”条款。他们对手中的“官位”拥有绝对的主宰权,有不由你分说的解释权。只要是有人出价更高他就可以不把你想要的“位子”卖给你,或拿一个最次的“位子”打发你。他们知道,只要你有了这种“购物”需求,你就是他们无条件的“会员顾客”,你就不会轻易与他们叫板,况且他们还有很多方法可以对你予以制裁,你只能是打掉牙往肚里咽。
“商家”们都知道大环境是不允许“卖官”的,对自己的私下“卖官”行为要想方设法加以遮掩。比如像模像样地组织开展评选、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经“研究”才能最终决定。于是便常常有许多颇具规模的“官位”“销售”活动结束后,找不到任何“卖”的迹象。
“官位”的品种繁多,且无处不在。如:村长、乡长、镇长、所长、科长、局长、处长、站长、院长、校长、主任等等不同名称,且统一名称中又兼有正副,真是不计其数,琳琅满目。这些“官位”还都属于消费性“商品”,只要过一段时间就要废弃一批,更新一批。“商家”们深谙销售之道,不会等上一批“官位”到期完全废弃以后才开始运作下一批,而必定是要赶在作废之前,先放出“即将有些官位”的小道消息,起广告促销效应,以抬高“物价”。因此,这些“卖官”者尝尽甜头,干劲十足,大肆进行。
“官”只能是“买”才能当得上,没有去“买”的人只能是靠边站。有些认为不需要“买”也能当官的人,自己没有当上“官”,则认为不公平,找“商家”要说法,自然是不识时务,不自量力,无功而返。
“官”的意义原本是指古代事君的官吏,确实值过很多钱。但现时是不应再有当“官”的叫法,而应该叫做“公仆”或者“负责人”。公仆就是做公众的服务者,应该比其他的人员付出更多,责任更大,不应该以金钱来衡量。但人们都已习惯,只要是有了职务的人就把他叫做当了“官”。因为很多有了职务的人的所作所为与公仆身份相差甚远。他们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款吃喝,可谓风光无限,衣食无忧,无论从哪一点看都俨然一个“官”,无论哪一个职务都具有不少的含金量。。
因此,即使是“官位”的货源充足,却常常显得供不应求。
虽然不准“买官”“卖官”!但没有“卖官”的,哪有“买官”的?
私下“卖官”,对“商家”来说,有太多的好处,钱进了腰包,又不需纳税,并且似乎无人知道。
可我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地球人都知道!
在“卖官”得以彻底消灭之前,我只得假设:如果能公开地“卖官”,好处肯定不少,只有公开才能公平、公正吗!同时也能增加财政收入,何乐而不为?
但愿,“卖官”现象能够早日消除!“官”不再是官,是公仆,是责任人。
谈谈卖官鬻爵(读史偶得)
(2008-05-28 23:01:32) 每到政府机关、人大换届,面临权力再分配期间,总要有人挤破头皮往前钻,买官卖官早已成了国人皆知的秘密。上级有关纪检、组织部门一再发文,严查严禁。但是合了当年武则天的话,什么时候都“有杀不退的官瘾”。倒下一批,又上了一批,前仆后继,颇为悲壮。
这种现象古人称为卖官鬻(yu)爵。
细考之,卖官鬻爵始于秦。始皇四年“蝗灾大疫,准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让大地主、巨商拿出钱、粮,赈济关中饥民。一举几得,度过难关。
东汉安帝、桓帝时,官阶已有了定价。汉灵帝时,灵帝和母亲董太后合伙做卖官生意。光和六年(公元183年),“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人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后汉书·灵帝纪》)卖官机构西邸的长官就是臭名昭著的大宦官张让、赵忠。也有花钱少的,我在有关葡萄酒博文中提到,扶风人孟陀以一斛(汉代一斛10斗,约27斤)葡萄酒,买了个凉州刺史官职。
汉代以后,卖官鬻爵愈演愈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官场文化。有的是钱太多了,买官为了风光、显摆。当然更多的人是为了捞回成本,扩大积累。所以民间就有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古代卖官明码实价,透明度高。汉朝以后,还交入国库,纳入政府预算。多多少少还能用在老百姓身上一些。如今不同了,都是暗箱操作,双方都不敢声张,只好从这个腰包进入那个腰包。至于动辄几万、几十万从哪里来的,只有东窗事发后,再说清说不清了。
(2008.5.28.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