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洗发水治疗脱发:《太平经》中的“和合”意识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6:10:45
推崇和倡导“和合”,是传统中国的重要历史文化表现。“和合”意识所体现的文化倾向、文化理念、文化意境、文化精神,对于形成和完善中华民族精神,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对此,笔者在《社会科学》杂志2006年第7期上发表拙文——《汉代社会意识中的“和合观”》。今次,笔者从“和合”意识的历史演进及其汉代社会思想史的背景出发,深入研究东汉时期形成的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的“和合”意识及其相关信息。

    一、“和合阴阳”的自然秩序与“和合同心”的社会理想

    《太平经》中的“和合”意识所表达的基本内涵之一,就是“天地”与“阴阳”的自然“和合”,并且以此形成了规范万物的自然秩序。庚部卷一一七《天乐得善人文付火君诀》写道:“天地之生凡物也,两为一合。今是上天与是下地为合。”不仅“上天”与“下地”“两为一合”,“天”和“地”“亦自有阴阳,两两相合”。而生命的发生正出自这种“合”。庚部卷一一九《三者为一家阳火数五诀》说:“……夫生者皆反其本,阴阳相与合乃能生。”这里的“合”,“是指互相联结互相依存而言。”[1]

    这里的“阴阳”之“合”,又表述为“和合阴阳”。《太平经》乙部补卷二二《以乐却灾法》写道:“夫乐于道何为者也?乐乃可和合阴阳,凡事默作也,使人得道本也。”将这段文字与丙部卷四八《三合相通诀》所述“阴阳相得,交而为和”联系起来分析,有学者以为,“保持心情的愉悦”“具有积极意义”[2]。乙部卷二九《行道有优劣法》就认为:“和合夫妇之道,阴阳俱得其所,天地为安。”庚部卷一一五《苦乐断刑罚决》又写道:“元气自然乐则合,共生天地,悦则阴阳和合,风雨调。”“凡物乐,则奇瑞应俱出,生万物之应,精上著天,三光更明察也。三光乐而合,则四时顺行,春乐生,夏乐长,秋乐收,冬乐藏。”“阴阳和合”,可以看是导生“三光”、“四时”、“万物”之秩序的根由。

    宇宙之运行,表现为“天地”、“四时五行”等自然规律,皆基于“阴阳”的“和合”。正如《太平经》壬部卷一四二《五德神人兵马图决》所说:“太平气①,风雨时节,万物生多长。”“天地之行,尚须阴阳相得和合,然后太平,而致四时五行之吏也。”②癸部卷一五四《却不祥法》又写道:“顺用四时五行,外内思正,身散邪,却不祥,悬象而思守,行顺四时气,和合阴阳,罗网政治鬼神,令使不得妄行害人。”③就是说,所谓的“和合阴阳”,表达了人们企盼自然世界的理想秩序和人文世界的理想秩序。

    《太平经》庚部卷一一五《苦乐断刑罚决》论说理想的人际关系,推崇“阴阳和合同心为一家”的境界:“人莫不悦乐喜,阴阳和合同心为一家,传相生。凡事乐者,无有恶也。凡阴阳乐,则生之始也,万物所受命而起也,皆与人相似。男女乐则同心共生,无不成也。不乐,则不肯相与欢合也,怒不乐而强欢合,后皆有凶。”“阴阳和合”的必要条件,即所谓的“阴阳乐”。

    《太平经》乙部卷一八《合阴阳顺道法》、丙部卷四八《三合相通诀》,也讲了阴阳“共生和”的道理:“蠕动之属雄雌合,乃共生和相通,并力同心,以传其类。男女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子。三人相通,并力同心,共治一家。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
“共生和,三事常相通,并力同心,共治一职,共成一事,如不足一事便凶。故有阳无阴,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有阴无阳,亦不能独生,治亦绝灭;有阴有阳而无和,不能传其类,亦绝灭。故有天而无地,凡物无于止;有地而无天,凡物无于生;有天地相连而无和,物无于相容自养也。”“故君为父,象天;臣为母,象地;民为子,象和。天之命法,凡扰扰之属,悉当三合相通,并力同心,乃共治成一事,共成一家,共成一体也,乃天使相须而行,不可无一也。”在这里,“天地中和同心”的说法、“共生和相通”的说法,阴阳天地不可以“无和”的说法,逻辑关系似乎并不十分清晰,但对于“和”的尊崇,则是明确的。

    《太平经》癸部卷一五四至卷一七○专有《和合阴阳法》。其中写道:“自天有地,自日有月,自阴有阳,自春有秋,自夏有冬,自昼有夜,自左有右,自表有里,自白有黑,自明有冥,自刚有柔,自男有女,自前有后,自上有下,自君有臣,自甲有乙,自子有丑,自五有六,自木有草,自牝有牡,自雄有雌,自山有阜。此道之根柄也。阴阳之枢机,神灵之至意也。”而“上天与是下地为合”,也被解说为“天地和合”。丙部卷四七《上善臣子弟子为君父师得仙方诀》:“天地和合,三气俱悦,人君为之增寿益算,百姓尚当复为帝王求奇方殊求,闭藏隐之文莫不为其出,天下向应,皆言咄咄。善哉,未尝有也。”在《太平经》作者的理念中,“天地和合”是“王者”应当遵循的准则。癸部卷一五四《王者无忧法》也写道:“天地和合,帝王且行吾道,何咎之有?”④

    将“和合”精神推行至社会政治生活,还有《太平经》庚部卷一一二《七十二色死尸诫》关于“人君”必须“和合神灵”的说法:“天有四维,地有四维,故有日月相传推。星有度数,照察是非,人有贵贱,寿命有长短,各禀命六甲。生有早晚,禄相当直,善恶异处,不失铢分。俗人不知,反谓无真,和合神灵,乃得称人。得神灵腹心,乃可为人君。”乙部补卷一八《合阴阳顺道法》写道:“顺天地者,其治长久。顺四时者,其王日兴。道无奇辞,一阴一阳,为其用也。得其治者昌,失其治者乱;得其治者神且明,失其治者道不可行。详思此意,与道合同。”题曰“合阴阳顺道”,正文又说“一阴一阳,为其用也”,而论说的主题,是强调“王”“治”之成功,要点在于“与道合同”。天地有“四维”,“日月”有常规,社会政治也是同样。明其原理,循其规律,统治才能“长久”,事业才能“日兴”。这种原理、这种规律,就是“道”。执政者应当“与道合同”。

    《太平经》壬部卷一五○《两生成一决》认为,自然世界与人文世界各有、也共有“同欲和合”、“同志和合”:“夫大神不过天与地,大明不过日与月,尚皆两半共成一。夫天地各出半力,并心同欲和合,乃能发生万物。昼夜各半力,乃成一日。春夏秋冬各出半力而成一岁。月始生于西,长而东,行至十五日名为阳,过十五日消,名为阴。各出半力,乃成一月也。男女各出半力,同志和合,乃成一家。天地之道,乃一阴一阳,各出半力,合为一,乃后共成一。故君与臣合心并力,各出半力,区区思同,乃成太平之理。”有了“天地”的“并心同欲和合”,才可以“发生万物”。有了“男女”的“同志和合”,才可以“成一家”。在这里,自然观和社会观也是相互“和合”,“合为一”、“共成一”的。《太平经》的作者说,“天地之道”,“太平之理”,其实正在于此。透过“太平之理”的字面,我们知道《太平经》的理论核心、早期道教的基本教义,就是这种“和合”原则。

    《太平经》丙部卷三九《解师策书诀》写道:“阴阳主和,凡事言阴阳气,当复和合天下而兴之也。”其中,“阴阳主和”的命题值得特别关注。以这样的认识为基点,方可以“和合天下而兴之”。丁部卷六三《分别九人决》写道:“圣人者象阴阳,阴阳者象天地以治事,合和万物,圣人亦当和合万物,成天心,顺阴阳而行。”“和合万物”,即是“顺阴阳而行”,正是因为“阴阳主和”的缘故。

    有学者综合考察诸多道家文献之后指出,与“儒家的‘中庸’、‘中和’”相比较,“道家的和合思想具有独到之处”[5-1]。“道家的和合思想追求自然状态和精神境界两个层面上的主客统一、天人合一,是既现世又超越的。”[5-2]这样的议论忽略了《太平经》的相关内容,似乎有所不妥。
    二、《老子》“中气以为和”思想的继承与发挥

    在《太平经》与《老子》这两部古代文化经典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思想关联。
     
    《老子》“音声相和”(2章)论说的价值,可以作不同文化体系的比较:对于不同的音调相结合形成和谐的乐曲,西方的哲学家看重的是不同音调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认为“美的和谐”也是“通过斗争而产生的”;而中国哲学家强调的是和合与和谐,认为美的音乐出自不同的“声音相和”[6]。《太平经》内部卷五○《诸乐古文是非诀》已有说法:“故古者圣贤调乐,所以感物类,和阴阳,定四时五行。阴阳调则其声易听,阴阳不和,乘逆错乱,则音声难听。”庚部卷一一六《音声舞曲吉凶》也论述了音乐与“和”、“和合”的关系:“夫心同意合,皆为大乐也。苦心异意,皆为乘错,悉致苦气也。夫乐者何?必歌舞、众声相和也。”“音和者,其方和善。”“音不和者,其方凶恶。”

    《老子》书中关于“道”、“万物”、“阴阳”的关系,有这样的说法:“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42章)①这里指出了宇宙生成和运行的原理。“冲气以为和”,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作“中气以为和”。所谓“中气以为和”,或许可以成为理解《老子》有关“和合”观念的思路。清儒黄生《义府》卷上“司中”条,即以“中”理解“冲”。其中写道:“《周礼》有‘司中’、‘司命’二神,始不解‘司中’之义。偶读《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乃知‘中’即指此‘冲气’而言。‘冲气以为和’,谓阴阳两相和合,不偏不杂,人得之以生,此所以为万物之灵。《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意与《老子》合。”《中庸》的说法正是:“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样的理解,是有道理的②。

    尽管《中庸》中的“和”、“中和”的思想强调的是一种合理度,而与阴阳五行学说有关异质“和合”的思想有所不同[8],但在“中”与“和”的关系方面,《老子》书与儒家学说的文化倾向是相当接近的。

    《老子》又说“天地相合”(32章)。有研究者认为,“这里的‘合’是和合的意思”。《老子》还以这样的形式说到“和”:“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3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56章)所谓“音声相和”、“和其光”,都是我们讨论“和合”文化需要注意的命题。《太平经》所谓“上下和合”、“上天与是下地为合”、“天地各出半力,并心同欲和合”,正是《老子》“天地和合”思想的延续。

    《老子》还说:“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55章)“精之至”与“和之至”是对应的。“知和曰‘常’,知常曰‘明’”,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写作“和曰‘常’,知和曰‘明’”。《老子》还书:“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18章)“六亲不和”,是与“大道废”、“国家昏乱”相对应的非理想状况。《老子》书中又见“和大怨,必有余怨”(79章)。王弼注:“不明理其契,以致‘大怨’已至。而德以‘和’之,其伤不复,故必有‘余怨’也。”可知,“和”应当是及时的、彻底的。

    有研究者认为,老子的和合思想可以从3个方面诠释:一是从守静不争出发的人之和;二是具有整一性与阴阳调和性的道之和;三是体道向天的自然之和[9]。这样的“诠释”,注意到《老子》“和合思想”的文化意义,值得肯定。分析《太平经》中的“和合”意识,可以从《老子》那里找到起初的文化渊源。

    三、“和合”:自然主义的文化原则

    《太平经》所提炼的“和合”意识,具有农耕社会自然主义观念的背景。

    有学者认为,《周易》阐说的“阴阳和合”思想,其基本精神之一就是“和合天地自然”[10]。王弼注《周易》所谓“和合相润,以成其文”(《周易注疏》卷四)。如果将其中的“文”作延伸性理解,扩展到今天的“文化”范畴,也许是适宜的。

    古来“和合”意识的发生,原本有自然主义的文化基础。关于“和合”的早期观念,往往表述为“阴阳和合”,体现出对宇宙运行、自然发展、世界构造的朴素认识。“一阴一阳之谓道”(《易传·系辞下》),“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易传·说卦传》,说明“阴阳”的关系被看作是世界秩序的基本架构。理解“阴阳”的关系,是追寻宇宙真理的主要路径。《庄子·天下》说,“《易》以道阴阳。”有学者指出,作为《周易》生命哲学的基础,“阴阳有不同于西方哲学的矛盾概念,阴阳有自己的质的规定性”。在一个系统中,二者各有自己的趋向和性态。“在大多数情况下,阴阳彼此是和谐共处的。”[11]“阴阳和合”,因此成为“阴阳彼此是和谐共处的”观念的一种表述。

    在这里,可以梳理历代学者研究《周易》有关“和合”问题所提出的、有较大文化影响的解说:“天地和合,万物萌动”(《周易集解》卷一七引荀爽曰);“夫雨者阴阳和合之所致也”(《周易口义》卷七);“阴阳二气相感相应而和合,是相与也”(〔宋〕程子《伊川易传》卷三);“水由地中行,地能容而下之,故地得润泽,而水得安流。地上有水,和合亲比之象也”(〔宋〕沈该《易小传》卷一下);“庄氏云:天地絪缊,和合二气,共生万物。然万物之体,有感于天气偏多者,有感于地气偏多者。故《周礼·大宗伯》有‘天产’‘地产’。《大司徒》云:动物、植物,本受气于天者是动物,含灵之属天体运动,含灵之物亦运动,是亲附于上也。本受气于地者是植物,无识之属地体凝滞,植物亦不移动,是亲附于下也。则各从其类者。言天地之间共相感应,各从其气类”(〔宋〕魏了翁《周易要义》);“彼此之和合,如阴阳畅而成雨”(〔元〕胡震《周易衍义》卷九);“天气下降,地气上腾。柔感则刚应,和合大同,不相拂戾,此造化所感之正也”(〔清〕傅以渐、曹本荣《易经通注》卷四)。在这些《易》学家眼中,“和合”是自然规律,是宇宙秩序。一个生生不息的和谐有序的世界,正是以“和合”为特征的。《焦氏易林》卷一《师·解》说:“王德五材,和合四时,阴阳顺序,国无咎灾。”以农耕为主体经济形式的国度,将“和合”看作是自然秩序至上的原则。如果背弃这一原则,将会受到“咎灾”的惩罚。清代学者李光地的《榕树语录》卷一四《三礼》写道:“夫五行播于四时,是天地阴阳之和合也。和合故月生焉,阴精阳气会于太虚而成象,生之谓也。”这里解说的“五行”、“四时”与“天地阴阳之和合”的关系,有助于理解《焦氏易林》提到的“五材”、“四时”与“阴阳”、“和合”的关系。

    “和合”提供了生命创造、生命发育和生命衍化的环境条件。这是古代哲人的智慧,也是古代社会的人们所共有的朴素自然主义的认识。有学者认为,“天人合一”的观念曾经深刻影响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成为“‘和合’人与自然关系的终极追求”[12]。有学者更加明确地指出,“《易传》和合思想的核心是阴阳的对立统一,阴阳和合的最高境界是人与天地合德,是‘天人合一’。”[13]

    在汉代的民间观念中,与“阴阳和合”不同的气候环境,被称作“不和”①。忧虑“不和”、“未和”,与农耕生产需求日照、气温、降水等基本条件有关。于是,“和合”的愿望便很自然地成为一种影响较为普遍的思想定式和文化传统。《太平经》己部卷九六《六极六竟孝顺忠诀》:“万物者,随四时五行而衰兴,而生长自养,是其弟子也。不能尽力随其时气而生长实老,终为不顺之弟子。其年物伤人,反共罪过其时气不和,为时气得重过。”按照这样的观念,抱怨“时气不和”,也是不允许的。

    四、民间“和合”意识与道家“和合”理念

    在中国古代的社会意识中,“和合”与“和谐”的意义是相近的。《急就篇》卷二:“乐欣谐。”颜师古注:“欣谐,喜于和合也。”儒学力求以“礼乐”维护中国社会的传统秩序,既讲究区别等级层次,又讲究模糊等级差异。“礼”和“乐”因此而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史记·乐书》阐说:“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统同,礼别异,礼乐之说贯乎人情矣。穷本知变,乐之情也;着诚去伪,礼之经也。礼乐顺天地之诚,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体,领父子君臣之节。”其中,“乐统同、礼别异”说明,“礼乐”之文化品质和社会作用,具有经典的意义。对于“乐统同”,张守节《正义》有这样的解释:“统,领也。同,和合之情者也。”又裴骃《集解》引录汉代学者郑玄的解说:“统同,同和合也。”其“和合”的意义,得以鲜明的显现。对于“礼”和“乐”的文化职能,张守节《正义》又有进一步说明:“礼出于地,尊卑有序,是见地之情也。乐出于天,远近和合,是见天之情也。”在这里,“远近和合”被理解为“天”的意向。

    清人黄生《字诂》解释“好”之字义:“《说文》‘好’字训云,‘爱而不释也’。女子之性柔而滞,有所好则爱而不释,故于文‘女’‘子’为‘好’。若如所,训则文中‘子’字为赘设矣。余谓‘好’从‘女’从‘子’,盖和合二姓,以成配偶,所谓‘好’也。《诗》:‘君子好逑’,‘妻子好合’,乃其本义。借为凡相睦之称。《孟子》‘言归于好’,《左传》‘修旧好’,言和好如婚姻也。‘好’为美德,故借为‘恶’之对。”“好”字来自于“和合”。有学者指出,“和合”一语常“特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例如,《管子·入国》云:“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15]《焦氏易林》多处说到“和合”——卷一《履·益》:“衔命上车,和合两家。蛾眉皓齿,二国不殆”;卷二《噬嗑·家人》:“析薪炽酒,使媒求妇。和合齐宋,姜子悦喜”;卷三《家人·渐》:“执斧破薪,使媒求妇。和合二姓,亲御斯酒。召彼邻里,公姑悦喜。”可见,《焦氏易林》这部文献遗存能够比较真切地体现汉代的民间意识[16]。其中,“和合”多言“和合两家”、“和合二姓”。“和合齐宋”则是“和合”二国。前引“蛾眉皓齿,二国不殆”,可以联系起来理解。当时的社会民众将“和合”的意义理解为“言和好如婚姻”,值得注意。因为,婚姻从来都是最基本的社会组合形式。由婚姻产生家庭、家族、宗族,构成传统社会的最初基础。于是,“和合”便成为维护中国古代社会稳定和民众凝聚力的原理,成为古代中国广泛的民间社会意识倾向。

    “和合”意识在道教文化显象特质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于《太平经》之后有所演进的道家理论,强调“和合凝集”之说。《慧命经》引《宝积经》:“和合凝集,决定成就。”注文有全面的解说。宋人张伯端《金丹四百字序》有“和合四象”的说法。元人萧廷芝《金丹大成集》答问“和合四象”。《性命圭旨》的“和合四象图”和“和合四象说”中的“四象”,指水、火、金、木或“四象者,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也”。

     唐代已经有神异僧人“万回”的传说(《太平广记》卷九二引《谈宾录》等)。据说,“万回貌若愚痴”而原本菩萨之身,以言事往往有验,为帝王敬重。宋代“万回”又有了“和合之神”的名号,“其像蓬头笑面”。“云是和合之神,祀之可使人在万里外亦能回家,故名‘万回’。”(《钱塘遗事》卷一“万回哥哥”条、《西湖游览志余》卷二三)《三教源流搜神大全》“风火院田元帅”条后附,亦有“万回圣僧”、“和事老人”、“都和合潘元帅”、“天和合梓元帅”、“地和合柳元帅”等说法。有学者以为,“诸元帅冠以和合之名,当亦取吉祥和睦之意”,而以“万回圣僧”领先。清雍正十一年(1733),封天台寒山大士为“和圣”,拾得大士为“合圣”。于是,有了“和合二圣”,又称“和合二仙”。自此,一神衍化为二神[17],成为团圆之神、喜庆之神、吉祥之神[18]。“和合”作为中国传统民间社会共同心理所推崇的文化意境,最终走向神化是很自然的。而具有极大亲和力的“和合二圣”、“和合二仙”,其崇拜源自“万回圣僧”传说。由一而二之后,所借取的寒山、拾得形象,也成为唐代著名诗僧。这一情形,不会与佛教极力推崇“和合”精神,营造“和合”气氛的文化风格没有关系。其相关的“神”、“仙”、“圣”、“元帅”诸称号,同样显示出《太平经》与道教信仰的内在关系。

    长期以来,“和合”经历长久的文化凝练,成为中国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特征。许多文化迹象表明,“和合”作为一种意识,具有十分广泛的社会普及面和十分深入的社会渗透力。有学者认为,“中国人的世界是一个人情化的世界,人情已经纳入了社会公认的和合的交往渠道和交往公式。人情以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为目的”。社会风习的细微之处,往往透露出“和合”精神[19]。“和合”的风格,表现着中华文化的内质和外貌。有学者指出,“和合”可以“概括中华文化的主流特征”[20],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思想传统。“中国的‘和合’文化历史非常悠久,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合’传统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中国人文精神的概括。”[21]“和合”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表现出持久的文化惯性。考察相关历史文化现象,显然不应当忽略《太平经》这样的历史文献所提供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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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俞理明注:“此疑脱:至。”[3-1]
      ② “风雨时节”,是汉代民间对理想生态的习惯表达形式。《淮南子·览冥》说到“风雨时节,五谷丰孰”。《汉书·地理志下》说到地方地理人文条件,“有和气之应”时,也使用“风雨时节,谷籴常贱”的说法。汉镜铭文中常见“风雨时节五谷孰”,“风雨常节五谷熟”,“风雨时,五谷孰,得天力”,“风雨时节五谷成,家给人足天下平”等,都是祈祝气候正常。袁宏《后汉纪》卷二二载汉桓帝延熹八年(165)刘淑对策,以“仁义立则阴阳和而风雨时”为主题,也体现了同样的社会愿望。《史记·乐书》载:“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张守节《正义》释:“寒暑,天地之气也。若寒暑不时,则民多疾疫也。”“风雨,天事也。风雨有声形,故为事也。若飘洒凄厉,不时有节,则谷损民饥也。”[4]
③ 王明《太平经合校》题“以自防却不祥法”。俞理明注:“‘却不祥’上原有‘以自防’三字,是上篇篇末误入。”[3-2]
      ④ 俞理明列为“太平经钞癸部(补甲部卷九)”[3-3]。
      ① 高明先生指出,“楼古与范应元二本,‘冲’字作‘盅’,谓‘盅气以为和’。”[7]
② 与《老子》之说相对应,《庄子·田子方》:“至阴肃肃,至阳赫赫,……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也明确讲述了“阴阳”“交通成和”由是演生万物的道理。
① 在汉代文书中又称作“不调”、“不时”、“不节”[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