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ee代拍付款:民法基本原则之我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6:32:15

民法基本原则之我见

 

论文关键词:民法  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的宗旨,是基本准则,是制订、解释、执行和研究民法的出发点。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之中,从根本上体现了民法所调整的商品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本质要求,是民法精神实质之所在。因此,我们就来研究其意义、功能和其所包括的六项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所谓的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民法部门和全部民法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可以从下面俩个方面理解:一是其内容的根本性,即其是对民法所调整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集中反映;二是其效力的普遍性和贯彻的始终性。即它是制定,解释研究民法的共同准则。

二、民法基本原则也有其功能主要包括:

1.民事立法原则的准则:民法基本原则体现着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民事基本法德立法准则。民事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基本立法,为民法制度的确立和民法规范的制定提供指导思想。

2.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准则,还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法律的使用中,首先处于客观解释准则的地位,具有解释和协调的功能。民法基本原则本身不得单独援引作为直接判决依据,但是可以被当做解释规则运用。特别是对某个法律规范的理解有歧义时,可以引用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解释。

4.补充法律漏洞:民法基本原则可以补充法律漏洞,这点我只是在书上看过的,觉得很有道理,不过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

三、民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中的所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志愿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它原则是市场经济对法律所提出的要求。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它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有获取民事利益的活动,不仅应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它是市场伦理道德准则在民法上的反映。

5.公序良俗原则:这项原则是作为现代民法一项基本原则,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组成的。何谓公共秩序,公共秩序谓为国家社会之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又何谓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指某一特定社会所尊重之起码的伦理要求,他强调法律或社会秩序之起码的“伦理性”。

6.禁止权力滥用原则:权利滥用,指超出权利的、社会的、经济的目的或社会所不容许的界限行使权力。

参考文献:

1.  徐海燕、梅夏英的《民法学》,

2.  《民法通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3.王卫国.《论法典化与民法原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