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gnant 视频:德国官员犯错代价有多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0:29:05

经常有博友来信,希望我别总是正面鼓吹德国,也应该写点有关德国负面的东西。正反都说到,给人的感觉会比较全面、客观。

对本人而言,其实这样表述似乎更妥:我鼓吹的不是德国,而是德国的民主体制。德国今天取得的成就:"官员不敢大贪、社会和谐、人民生活幸福",都与二战后建立的现代民主体制息息相关。这一观点可以用德国的历史作为例证:同样都是德国人,为何会出现魏玛共和国的乱象、纳粹德国的倒行逆施呢?答案:民主可以划分为幼稚民主和成熟民主两类。魏玛共和国的幼稚民主催生了纳粹,而联邦共和国的成熟民主铸就了当今德国的文明与富强。

成熟民主的标志是尊重人权。当然,所谓的成熟其实是一个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民主的完善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成熟民主也并非完美无缺,甚至也只能称之为"最不坏的体制",但与某些不堪入目的体制比起来还是好得太多了。这正如面对两个人,一个庸人和一个恶徒,你不能因为害怕恶徒动粗而对其献媚,并且在恶徒面前咒骂庸人的平庸。正确的态度是,在恶徒面前不断地唠叨:"那个平庸的人比你好。" 而且还要耐心告诉他,庸人究竟比他好在哪里。以此希望那个恶徒有一天改邪归正。这是我鼓吹德国民主的目的所在。

好不容易发现两个有关德国负面情况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杀人犯被警察口头威胁,竟获国家赔偿。

2002年,盖弗根绑架了一位银行家12岁的儿子,向其勒索100万欧元赎金。在等待赎金过程中盖弗根将人质杀害。为了找到人质,在盖弗根不合作的情况下,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威胁将对其实施酷刑,盖弗根只好带领警方指认了人质尸体。最终,盖弗根以绑架勒索并杀人罪被判处终身监禁。

原以为案件就此告一段落,没想到平地起波澜:服刑后盖弗根起诉黑森州警察局对其带来心理伤害,以人身及精神伤害为由提出赔偿损失1万欧元。黑森州法庭经审理认为,参与审讯盖弗根的两位警官"严重侵害法律",其赔偿要求合理而判决盖弗根获得3000欧元国家赔偿。主持宣判这一决定的法官海夫特解释说,刑事罪犯并没有被剥夺人的尊严,法制国家不允许警察审讯时使用不公正手段,即使这个人犯有令人难以忍受的严重罪行。

点评:警察仅仅对杀人犯口头威胁使用酷刑,国家都必须承担其后果,那么,如果真的使用了酷刑,情况会怎样呢?在这样一个民主体制下的国家,警察连杀人犯都不能轻易得罪,更何况对普通的民众?起码,德国真正做到了"免于恐惧的自由",也就是免于对警察的恐惧。看来,做警察难,做德国警察更难。

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德国法院与政府(警察)并不是一伙的。政府如果敢对公民做恶,小心被法院收拾。

因此,对人权的尊重、司法的独立判决,两者构建了成熟民主的基石。在这样一个国家生活,根本没有必要再提倡爱国主义,因为大家没有理由不爱。

第二个故事:博士论文有抄袭,国防部长丢官又丢人

德国国防部部长古滕贝格2006年在拜伊罗特大学法学院完成博士论文,2007年以优等的成绩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古氏很受民众拥戴,甚至是未来德国总理的候选人。遗憾的是一场学术造假风波毁了其前程。

事情的起因比较偶然。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学教授安得鲁·菲舍尔·雷斯卡诺在例行检查中偶然发现了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大胆的抄袭"行为,雷斯卡诺称,"抄袭贯穿了整篇论文和所有内容"。 其实,古滕贝格的博士论文抄袭并非如雷斯卡诺所说那么严重,按照某些国家的标准甚至只可以用瑕疵来形容。其博士论文《宪法与宪法条约:美国和欧洲的宪法发展》多处引用报纸和学术文章内容,却未注明出处,其中一整段甚至原封不动地照搬自一篇新闻报道,论文中一些引用内容的出处也标注错误。

陷入媒体质疑漩涡后,古藤贝格的博士学位被取消,随后不得不辞去国防部部长职务,年仅39岁的一棵政治明星就此陨落。根据德国的习俗,发生这样的事情终身没有机会再从政,而且面子也丢得一干二净。

点评:古藤贝格论文抄袭的丑闻并不仅仅影响到个人,而且对执政的联盟党伤害不轻。我估计反对党社民党领导人晚上睡觉都笑得合不拢嘴。因为,这样一份大礼在德国政坛上实在太难得了。正所谓:当官难,在德国当官更难。还有另外一句:做学问难,在德国做学问更难。

最后再啰嗦一下:这事如果发生在国内某个地方,不莱梅大学教授可能被邀请去喝茶。而且,不少戴着学位帽的官员不太理解:德国人怎么老是对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感兴趣?很不懂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