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高中生 boss:慈善?古老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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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 古老的新事物 编辑:  日期:2010-10-8 10:13:00  点击: 19

慈善 古老的新事物

 慈善,在中国既古老又新鲜。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田凯博士在一份研究报告里写道:“直到1994年为止,《人民日报》几乎没有使用过‘慈善’这个词,在不得已的时候,往往使用‘公益事业’来代替。”“真正旗帜鲜明地提出‘慈善’两个字,还是从1994年才开始的。”但扶贫济弱之事,在中国古已有之。而在今天,慈善在中国,已经发展为一种全民行动。

急公好义

中华自古多善人

中华民族文化从来都提倡热心仁爱、乐善好施的精神。孔子在2500年前就创立了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论语·颜渊》阐述说:“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者人也。”孟子继承和发扬了孔子学说,提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先秦诸子百家中,更有墨子提倡“兼爱”思想,主张“兼相爱”,“交相利”,提出“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进而提倡“多财,财以分贫也”,“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

历代儒家都把仁爱作为最重要的理论原则,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历史上涌现出许多慈善家,他们或是大商人,或是地方官员,他们以个人名义进行慈善义举,以自家的资财资助贫困和孤病的人。

春秋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慈善家要数范蠡了。他是越国大政治家,曾经帮助越王勾践复国雪耻。功成名就后,他离开官场,隐居江湖,更名易姓为陶朱公。他在商业经营方面颇获成功,人富德更高,几次将经营所得的巨额钱财接济穷人。《史记》记叙他“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意思是他19年间3次获得千金之富,但3次把这些钱财分给穷朋友与困难兄弟,评价他“富好行其德”。

汉代的大慈善家也不少,汉宣帝时的黄霸就是其中的一位。黄霸在任扬州刺史时,常常鼓励乡亭小吏畜养鸡猪,施舍给那些鳏寡贫穷户。他在任泉州太守时,不时“养视鳏寡,赡助贫穷”,大行善事。在他的影响和治理下,泉州的社会秩序良好,“田者让畔,道不拾遗”。

据《后汉书》记载,东汉光武帝的外祖父樊重也是位大慈善家。他曾经借贷数百万给贫困人家,到时候还不上,他将写有这些人借债文契的竹简“削劈焚毁”。他家里有不少“池鱼牧畜”,凡有求鱼及牲畜者,有求必应。

东汉光武帝时的名臣宣秉,一家“三公九卿”,被皇帝尊为“三独坐”,权势很大。但他一生节俭,而把薪俸大部分赠与贫苦亲族和孤寡之家,以致他逝世时,“自无担石之储”。

南北朝时,北魏有“良吏”路邕,任魏太守时,每天从家中拿出粟谷去赈济贫苦百姓。另一“良吏”闫庆胤任东泰州敷城太守时,正遇荒年,他把自家千余石粟米全部捐出,“赈恤贫穷”,帮助许多困难家庭渡过难关。

隋朝循吏公孙景茂任道州刺史时,用自己薪俸和家产购买大量鸡猪牛犊,“散惠孤弱不自存者”。隋朝另一位著名循吏辛公义,其慈善行为更为感人。史载他出任四川岷州刺史时,当地多发瘟疫,百姓怕染病,“一人有疾,即合家避之”,以致“父子夫妻,不相看养”。辛公义在疫情严重时,让部下将数百患者抬到自己家里来。他自己亲设一榻与病人住在一起,还出钱买药给病人医治,亲自料理病人饮食起居。没过多久,病人全部痊愈,百姓也改变了对这种疾病过分害怕的心理。

扶弱济贫

代有机构行善事

古代中国的善事多由寺院和官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来做,有的还形成制度,定期或遇有紧急情况时就启动救济机制。

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佛教的一个核心教义是行善的功德论,是“福报”、“修福”的观念,这对社会上的一些富人有很强的吸引力。他们常向寺院捐献钱财,寺院则用这些钱财从事慈善事业,包括济贫、赈灾、医疗、宣传慈善理念等。

南北朝时期朝廷开始着手和主持慈善救济事业,建立了收救残疾人和流浪者的“六疾馆”、“孤独园”。

唐代,武宗废天下僧寺,济贫工作由宗教团体转到政府手上,由政府机构直接实行。

宋代经济非常发达,在慈善事业方面承袭唐代旧制,扩大了官办慈善机构的规模,出现了划时代的变化。宋代专门设有“居养安济院”、“慈幼局”、“慈幼庄”、“婴儿局”、“举子包”、“举子田”等慈善机构和慈善资产。有些救济机构规模还比较大,管理计划也较周密。比如专门收养鳏寡孤独老弱废疾的苏州“居养院”,有房屋65间;有土地1660亩,雇人耕种,每年收米700多石;还设有医药室,给收留人员治病;死亡者,还买棺材殓葬。因此“民胥欢仰,道路歌祝”。

蔡京被人斥为奸臣,但史载他为相时,曾在全国普遍设立“安济坊”,以救治贫病老人。

宋代在医疗方面还设有惠民药局以提供义诊处方,此处方后改名为“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宋代还设有“漏泽园”,用以埋葬贫病死亡、没有亲人料理后事的人。

到明清时期,民间慈善事业逐渐兴起。明末清初,在江南的武进、无锡、嘉善、太仓、昆山等地先后出现了“同善会”、“广仁会”、“同仁会”等民间慈善团体。这样的团体既不同于国家组建的慈善机构,也有异于宗教寺庙,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全新的志愿性质的慈善组织,是现代慈善事业的萌芽。

同善会是最早的民间慈善组织。明万历18年(公元1590年),河南虞城县乡绅杨东明组织创立了第一个同善会,随后,同善会便在江南地区流行起来。同善会大都由地方乡绅举办,经费主要依赖会员捐献。有的同善会还置办土地,以地租收入来维持运营。同善会的救济对象首先是生活无着的孝子、节妇,其次是未被养济院收容而不愿以乞讨为生的贫老病弱者。

然而总体而言,中国的民间慈善事业相对滞后。究其原因:

第一,中国古代官府对民间慈善活动往往很排斥。在官府看来,个人慈善活动的存在正印证了政府的不“仁”,没有负起应当负担的责任。而且有的学者还说,只要政府施行仁政,根本不需要民间的小慈小惠。

第二,中国古代的慈善活动基本上是一种精英或富人的活动。无论是朝廷推动的救济工作,还是民间慈善活动,一般都由地方上有影响的士绅或官员主办,经费来源主要是少数富人的捐献,平民百姓很少参与。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老百姓在封建社会的超经济剥削下,普遍比较贫困。即使有少数日子好过些的老百姓想捐献钱物做善事,也很难得到承认。

第三,中国古代始终没有社团概念,历代封建统治者对民间结社都非常警惕,生怕民众组织造反。明清时期政府虽然允许士绅从事慈善团体工作,但是这些活动仅限于灾年,平时并不主张他们多联系。因此,这些团体也大部分带有官督民办色彩。

为爱而爱

基督精神暖欧美

西方的慈善思想与事业主要来自基督教。有人说:“在基督教产生前的欧洲是冰冷的,基督给人类带来温暖。”

在基督徒信仰观念中,慈善不是做给人看的,不是为了讨人的欢喜或博取人们的称赞,而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用美国作家施密特的说法,这是一种“博爱”精神,“意味着施舍以便缓解接受人经济或身体压力,不求任何回报”,是为了爱而爱。

基督徒参与慈善时,他们给予的不仅仅是金钱和衣服,而是一颗滚烫的爱心。

公元5世纪,耶路撒冷主教西利尔卖掉了教堂的财物与饰物,帮助饥饿的人渡过难关。公元10世纪,温彻斯特主教埃塞沃尔德卖掉了大教堂里所有的金银器皿,帮助在饥荒中濒于死亡的穷人。他说:“上帝的圣殿里装满了财富,而圣灵的子民却要饿死,这是毫无道理的。”北非早期基督徒自愿设置了一个共同的基金会,每月固定或随时往里捐钱。这笔基金用来帮助寡妇、身体残疾者、贫困孤儿、病人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当时教会的慈善之举感动了一个叫莱基的反对者,他在书中写道:“个人积极地、习惯性地体贴入微地行善,是整个基督教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这在古代极难看到。”

基督教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在慈善方面越来越成熟。即便在政治黑暗的中世纪,修道士也本着务实的信仰,固定帮助穷人。他们自己的生活虽然非常简朴,但在帮助穷人、孤儿的事上却毫不吝惜,一些教会甚至为此拨出财产的四分之一或更多。以至于怀疑论者兼历史学家莱基都说:“整个最黑暗的期间,在残暴、盲信和残忍中,我们仍可以追踪到基督教慈善事业具有的征服性影响。”

到了近现代社会,基督教慈善越来越具规模,越来越有影响力。他们建立了大量的慈善组织,在物质和精神上帮助了千百万人。

20世纪最伟大的慈善家要数德兰修女了。这位出生于马其顿的修女在印度的加尔各答为穷人服务了大半辈子。她生活在贫民区,周围是凄惨破败、肮脏可怕的环境。她每天面对那些瘦骨嶙峋、衣不蔽体的乞丐、孤儿、老弱病残者,她认为这些人不但是必须帮助的,而且是值得去爱的。她成立了“仁爱传教会”,有组织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们。

20世纪初,西方慈善事业开始现代化。一般认为,这种变化始于美国。

1911年,美国的钢铁大王卡内基创立了“纽约卡内基基金会”,奠定了现代慈善事业的基础。在1919年去世前,卡内基累计捐款3.3亿美元,最后,他捐出了全部身家。“卡内基基金会”至今仍在造福世人。

卡内基曾留下一句名言:“拥巨富而死者以耻辱终。”

卡内基的开创性在于成立了商业化运作的慈善基金会。在卡内基看来,“赚钱需要多大本领,花钱也需要多大本领”。他不主张把财富零零碎碎地分给普通百姓,而是通过设立基金会,以企业化的方式管理。

所谓慈善基金会,就是“将私人财富用于公共事业的合法社会组织”,主要资助教育、文化、科学、医疗、公共卫生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其中,教育和医疗卫生始终是基金会关注的重点。“卡内基基金会”主要关注教育事业,在建立初期就向教育事业捐赠了560万美元,超过了当时美国联邦政府一年的教育经费。“洛克菲勒基金会”则重点关注医疗事业,青霉素发明就是其资助研究的成果。

全民慈善

人性光辉满神州

最近15年,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一个飞速发展期,现代慈善理念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993年1月,我国建立了第一个地方慈善会,此后的几年里,全国各地各级慈善会组织像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慈善网络。截至目前,全国从省到区县乡镇的慈善组织已达百万,中华慈善总会的团体会员也发展到273个。

“几乎是每年一个台阶跳跃式地发展。”有关学者评论说。

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实施。

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发布一系列有助于慈善捐助的文件和法规。

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让慈善捐赠的理念深入人心。在中华慈善总会的引领下,各地各级慈善会引发了慈善捐赠热潮。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慈善开始变成政府非常乐于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新闻界也更为关注有关慈善的新闻。

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把慈善事业列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事业和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并列。这之前,慈善事业的定位还只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在此之后,慈善工作则被正式纳入政府工作范畴。同一年,促进中国慈善事业飞速发展的一部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

到2005年,我国慈善事业进入政府全面推动阶段,开创了慈善事业新局面。当年的全国“两会”上,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要“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

这一年年底的印度洋海啸捐款更是开了我国民间向海外进行慈善捐赠的先河。

2005年年底,中国现代慈善事业迎来了另一个里程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全国性慈善大会——中华慈善大会在北京召开。有学者评价说,这次大会在慈善事业发展史上与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同样重要”。

在这次大会上,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回良玉副总理作重要讲话,表彰了首批“中华慈善奖”获得者,向全社会发出了政府支持慈善事业的信号,向公众发出了积极投入慈善事业的号召。

同样是在2005年,关于慈善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从这一年开始关于慈善立法的提案议案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会成为议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突然发生的大灾难引发了全民捐赠和义务助人的慈善热潮,中国人用爱心构筑起一个民族不屈的脊梁。

今年的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又一次激发了慈善及志愿精神的升华,慈善与爱心已成为国人的一种基本道德理念。

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产物与结晶,慈善文化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觉并无偿地帮助他人、服务我们的社会。一个更加丰满的民族风骨,正在形成。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