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瘙痒起白皮:恋人合资买房分手时如何分割起纠纷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5:02:01
恋人合资买房分手时如何分割起纠纷 法院判决房产增值按出资比例分割收益
( 2011-11-05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案件

  第二招:
父母“赞助”最好留凭证

  第三招:
婚前财产最好事先公证

  第一招:
婚前买房应
依据“情”署名

  情侣买房
三招免纠纷

  
□非常案件
本报记者张国强
  一对热恋情侣担心房价走高,在恋爱期间购置一套房产。然而,共同出资买房后,房价虽一涨再涨,恋爱关系却跌落到冰点——面临分手的男女双方该如何分割共同购买的增值房产?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令案件有了定论——按照当初购房时所支付款项的比例划分房产收益。

热恋情侣合资团购一套房产
  孙鹏和李莹曾是一对恋人。孙鹏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09年,孙鹏单位开发福利房,凭购房卡可以买卖。2009年1月20日,两人商量后,决定由李莹出资20万元、孙鹏出资62240元,孙鹏与单位签订团购房预订协议,以投资为目的购买一套面积88平方米的商品房,购买时每平方米2980元。买房时,团购协议约定买受方如认为房屋不符合协议约定,开发商可以按照每平方米加价1000元回购,给付买房人损失。
  买房后第二天,孙鹏单方出具一份书面说明,其中注明购房风险和收益由出资人按比例承担。此举引起恋人不满,李莹也单方出具一份书面说明,其中注明如2010年12月30日前开发商按每平方米加价1000元回购房屋,在返还双方房款时,李莹愿从收益中拿出1万元给孙鹏。

房子升值感情降温闹上法庭
  房子买到手后,没想到房子升值迅速。今年2月17日,房子被李莹以51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房屋升值247760元。
  卖房赚到了钱,可是两人却因分钱产生了纠纷。原来,李莹最开始卖房是背着孙鹏,等收了买主8000元定金后被孙鹏发现了,孙鹏将计就计,让买房人把房款打到了他指定的账户上。
  李莹认为,她是房屋的出资者,所以收益应主要归她。按照自己拟定的协议,将房款返还给孙鹏,她愿从收益中拿出1万元给孙鹏。而孙鹏却不这么认为:“房屋增值应当按照当时买房时的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而且要是没有我的员工身份,李莹也无法购买到此处房产,所以我应当分‘大头’。”
  在几次协商未果后,孙鹏和李莹的感情亮起了“红灯”,昔日的恋人闹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应当按哪一份契约的约定分享诉争房屋的收益。按2009年1月21日孙鹏的契约约定,收益分配的原则为诉争房屋产生的收益由出资人按出资比例享有;按2009年1月22日李莹的契约约定,收益分配的原则为诉争房屋由开发商加价1000元回购房屋,房款返还给出资者,李莹愿从收益中拿出1万元给孙鹏。
  但事实上,诉争房屋已经以5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开发商加价回购这种收益分配方式已不能实现,双方应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为此,法院判决孙鹏给付李莹房款20万元,房产收益18万元,并给付自2011年2月19日(孙鹏收到购房款之日)至确认给付之日止38万元的利息,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案意点击
  沈阳市法院民二庭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近期法院已经处理多起类似纠纷,争执的根本原因多数是由于情侣在买房时约定不清。购房后产生的共有人,由于只是恋人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所以其房屋财产分割不能适用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财产分割”条款,亦不依照“平均分割”为原则。该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在分割时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份额的,按照该约定分配;约定不明确的或者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额的,按照共有人持有相同的份额分配。
  法官指出,处于恋爱中的男女都出资买房时,最好把责权利约定清楚,首付与按揭的比例,应该在购买之前就约定清楚。虽然情侣之间可能会不好意思,但还是建议双方在热恋中保持理智,以免今后产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