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锦绣城5期房价:饶智 张有义:叶树养“摇钱术”(《财经》 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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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树养“摇钱术”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2期 出版日期2010年01月18日  共有 0 条点评

 

字号: 因得广东省政法大佬陈绍基庇护,韶关市原公安局长叶树养的6000万元敛财目标,至案发已完成大半
《财经》记者 饶智 张有义

  案发一年多后,1月20日,韶关市原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将由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此时,离这位昔日公安局局长6000万元的贪腐目标尚有一半差距。

  叶树养任职七年间,通过向广东省政法大佬、原省政协主席陈绍基行贿数百万元,编制了一顶牢固的保护伞。2008年8月案发之后,叶树养的供述成为陈绍基落马的原因之一。

  而在广东,又因叶树养案牵扯出十余名厅级干部、60余名处级干部,以及“粤北首富” 朱思宜等涉案人员,由此引发当地“政商界大地震”。

“捞人”生意

  纵观案情,叶树养的圈钱之术在于明码“捞人”。

  2006年11月底,韶关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团伙,该涉毒案件有十余人被刑事拘留。叶树养听闻有人愿意出巨资将犯罪嫌疑人保出去后,安排办案民警放出“交2000万元即可放人”的消息。

  在与犯罪嫌疑人孙某的掮客谈妥条件后,叶树养指示韶关市公安局以犯罪证据不足,为孙某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

  随后,叶树养在深圳收受了掮客事先约定好的港币800万元。他将其中700万元港币用于投资矿山,余款藏匿在家中。孙某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至今仍在逃。

  环绕叶树养周围的诸多掮客当中,“粤北首富”朱思宜算是最特别的一个。除了供奉金钱,朱思宜在韶关深厚的人脉网,为叶树养铺陈了不少“左膀右臂”,关系网涉及韶关市检察院、人大、组织部等部门。

  现年52岁的朱思宜是湖南郴州人,其经营的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垄断了韶关钢铁厂及乌石电厂的全部用煤供应。“金钱铺路”是朱思宜惯用手法,在他身上亦有“全国人大代表”的政治光环。

  朱思宜与叶树养的交往始于2005年,因运煤车多次超载,被韶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大队处罚。朱遂行贿叶树养30万元后,免于处罚。

  2008年4月底,朱思宜得知韶关钢铁公司第一物资公司原副总经理阎蜀南被查,找到叶树养帮忙打听案情。之后叶树养告诉他,阎蜀南向检察机关交代了收受朱思宜等人巨额贿赂的情况。朱思宜担心被查,请叶树养出面帮助摆平此事,叶树养应允,并得“好处费”200万元。

  2008年8月叶树养落网后,韶关政商界亦遭受了一场大地震。叶树养供出了朱思宜,随后,已经退休两年的前韶关钢铁集团董事长曾德新(副厅级),也因涉嫌受贿409万元被抓。

  《财经》记者获悉,由朱思宜又牵扯出来的官员包括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剑,韶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晓春等人。

  在因叶树养案牵连被要求“协助调查”后,朱思宜托人找到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剑进行“公关”。朱思宜曾因虚开上亿元增值税问题被查,得到杨剑关照过关。此次对朱思宜的“公关费”,杨剑照收不误。

内部生意

  以履历观之,叶树养30年仕途,可谓扶摇直上。但随着案情披露,其每阶段的“内部生意”亦浮出水面。

  叶树养此前曾任韶关市新丰县委书记。据《财经》记者获得的诉讼材料显示, 2001年,为了承建新丰县丰城镇的政府改造工程,该县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龙某找到叶树养。通过虚假招标的方式,由龙某公司中标。获利后,龙某将80万元的红包送给叶树养。

  诉讼材料显示,叶树养的贪腐案,绝大多数发生在其任职韶关市公安局局长之后。诸多掮客也纷沓而至。

  2008年6月,掮客刁某为其在公安局工作的好友谭某请托调动工作。仅仅是岗位平调,谭某在被调整后,就向叶树养送了20万港元以示感谢。

  在韶关市公安局内部蔓延的不良风气,当属叶树养的“生意经”。2006年6月,经韶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陈某介绍,叶树养先后收受深圳某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老板120万元贿赂,以确保该公司获得韶关市第一、二期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工程。

  此外,叶树养还在新建办公大楼等方面,收取了大量贿赂。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将叶树养贪腐受贿行为总结为五方面:利用职权,为黄赌毒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在工程建设上为包工头牟利,为矿山老板牟利,干预司法案件,买卖人事。据称,叶树养严格遵守买官卖官潜规则,没办成事的一律退钱。

  诉讼材料显示:叶树养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元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无法说清来源。

  《财经》记者获悉,叶树养有一个本子专门记载卖官所涉事项,凡是送钱给他的官员,均有登记。办成了的打个勾做记号;打了星号的则是虽还没办成,但仍有希望;没成的打个叉,表示已退钱。

靠山陈绍基

  2008年8月14日,叶树养被查。2009年4月12日,陈绍基被带走调查,四天后新华网公开确认。官方内部通报称,陈案系“在押犯交代的线索”,此处“在押犯”之一即是叶树养。

  2010年1月7日,《财经》记者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会时获知,陈绍基案已移交司法机关。

  陈绍基为广东最具实权的官员之一,其祖籍广东中山沙溪镇,从部队转业入警界,1991年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此后陈绍基先后担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省委副书记,2004年当被选为广东省政协主席。

  而叶树养先后担任过新丰县公安局长、韶关市公安局长,可以说与陈绍基在一条战线上同处多年。《财经》记者获知,叶树养被调查期间,时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的陈绍基,曾以省领导身份前往探看,并有叮嘱。

  据介绍,叶树养作为陈绍基的主要检举人之一,供述其曾向陈及其家属行贿数百万元。陈绍基有一儿一女,女儿陈子瑜现年35岁,经营房地产;儿子陈子翊32岁,在广东省公安厅旁开设一家宾馆与饭店,成为政法系统迎来送往的重要基地。叶提供陈家的贿赂,主要经陈子翊之手。

  除了上下勾连、编织一张庞杂的关系网,叶树养还为自己确立了“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据检察机关透露,叶树养的蜕变,其中一个重要动因是他早就为自己确立了“五要计划”:一是要给自己留2000万元,在广州买套豪华别墅;二是要在加拿大购置住宅,备探亲时使用;三是要领家人周游国内外名胜之地;四是要给儿子留2000万元,让他毕业后不愁吃穿住;五是要给女儿、女婿留2000万元,让他们做生意。

  叶树养案至今余波未了。1月13日,韶关市纪委透露相关涉案人员处分结果: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叶树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没收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金雄、韶关市委组织部原部长李晓春、韶关市原政协副主席谭章明、韶关市原市委副书记华培强四名涉案违纪省管干部也受到处分。■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hargecontent2.jsp?id=110360697&time=2010-01-18&cl=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