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主持人串词:群体事件演变轨迹:民众暴力与权力维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13:18

社会上慢慢形成一种思维:如果要解决问题,就要把事情闹大。政府也形成一种处理模式:一旦事情闹大,为了维稳,不再辨别纠纷中的具体是非,用维稳费花钱买平安。本来是小事情,可以正常解决,但在部分群众看来,只有闹大,且往往用暴力的方式闹大,才会引起重视,才会迅速得到解决。

暴力冲突的形成

农民、移民、下岗失业工人、低收入者、贫困人口是群体性事件中维权的最主要人群

暴力冲突事件中的诉求,充分反映了中国近些年来社会转型中的诸多矛盾焦点,最主要则是利益上的冲突。

中国底层的维权者并非偏好暴力的方式,在几乎所有的暴力冲突事件发生之前,维权者都曾经历过漫长而又艰辛的上访和申诉过程。在他们的维权话语系统里,都会出现“依法维权”的字眼,他们列举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有关领导曾经发表过的讲话,以此寻求在法律和“上级管下级”的规则范围内寻求问题的解决。

而在暴力冲突事件发生的前夕,也总能找到诸如上访、报警等行为,但其最后双输结果的造成,都在于这些抗争无效,导致绝望和愤懑情绪的局部的集中爆发。
但按照现有的体制,这些表达诉求和进行维权的渠道并不通畅,而谈判、协商的机会,早于“依法维权”之前,就已功能失调。
中国的信访制度并不完善。司法受权力与资本的左右,也是解决渠道不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社会底层群体的利益诉求,往往涉及自身的生存底线和生命安全,也因此难以像大城市的集体维权群体那样文明和理性。由于他们在社会资源掌握上的缺乏,无法像其他阶层一样通过更多的诸如司法、舆论或其他“规则”范围内的问题解决途径,最终是脱离规则与法律,“非理性”地采取暴力维权行动。

如何化解和预防这些暴力冲突的发生,2008年贵州省主要领导对瓮安事件的反省可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