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浆机搅拌功能怎么用:《周易》中哪些内容属“古之遗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43:37

 帛书《要》篇载孔子之语云:“察其要者,不跪其杂。《尚书》多忽矣,《周易》未失也,且有古之遗言焉。”

孔子作为中国春秋之际一位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和史学家,他对古籍的认识是比较全面的,其评价的态度也是审慎的,这是由他的学识所决定的一种本能性自然体现。孔子以《周易》与《尚书》相比较而论,认为《尚书》对古史事之载,有一定的忽缺,而《周易》一书对此则“未失”,存“有古之遗言”。此言当然是就史学角度而言的,它既有社会政治历史方面的内容,也更包涵中国思想史发展方面的内容。

那么,在《周易》一书之中,究竟哪些内容是孔子所说的“古之遗言”呢?搞清楚这个问题,对於中国社会发展史和思想发展史的研究,无疑都是有着重要意义的。我们虽然不敢说对此就能一一确定而不误,但是,孔子既然已经交给了我们一把尺子,把话挑明了,事情也就比较好办了。按《尚书》记载古史的范围,凡该记载而未作记载,但在《周易》中则有所提及的古史事,就都应该属於孔子所指的“古之遗言”。它,应该就是如下内容:

(一)“伏牺”历史时期的史事。
《繫辞》载:“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此是中国从天文、地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中国古典哲学理论思想体系的记载;
《姤》卦与《复》卦的《象传》中,“天下有风后,后以施命诰四方”;“(冬至之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地)方”。这,应该是女权制时期社会政治及风俗方面的“遗言”。

(二)“神农”历史时期的史事。
《繫辞》言:“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反映的是由畜牧渔猎经济生产的基础上,发展到了农耕经济生产之后,市场交易发育形成的重要史事。此也是《尚书》中所缺的;
至於《夬》卦卦辞、《彖传》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政治制度由女权向男权演变的具体情况,更是所有古籍都不见的极珍贵史料。

(三)“五帝”时期的史事。
“五帝”时期,是中华文明发展史上承前启后、发生重大变化的极重要历史时期。“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①事,而无黄帝、颛顼、帝喾、帝挚的史事之载。《周易》则连载黄帝、尧、舜十件历史大事,即:垂衣裳、造舟楫、服牛乘马、重门击柝、作臼杵、製弓矢、改革丧葬、建宫室、创造文字、派百官以治地方等。凡此,都属於文明化进程飞跃性发展,以达文物大备的重要历史内容。
我们已经多处举历史事实而谈到,《周易》是商末周初,姬昌、姬旦为“神道设教”推行卜筮愚民以治的目的,在《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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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赞》。




和《归藏》的基础上,重新改变卦名、卦序、改写卦辞而成的历史上最后一个《易》经“版本”,删除了以前古《易》中的很多历史思想和史事内容。如改《根》卦为《艮》卦,删除了轩辕黄帝“不重地则失其根”的思想;删除了“昭昭九州,日月代极,平均土地,和合四国”①这样上古土地制度的内容,以及古代在空桑之山观察日月以制曆法②的内容等。但是,毕竟对於“五帝”时期的内容必也删之难尽,如变黄帝语“以贵下贱,何人不得?”③为“以贵下贱,大得民也”④,也应为孔子说的“古之遗言”类。

(四)夏代的史事。
《周易》中《旅》卦的卦辞,较为完整地保留了夏代的一则史事: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災;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九四,旅於处,得其资斧,我(“我”字应为“其”字)心不快;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於易,凶。
这是一则较为完整的历史故事,说的是商先祖“亥”与其弟“恒”为商旅,贩牛羊,旅途之中因琐事而自取其災的事:
最初,在商旅途中,因怀巨资而得到了很好的童仆,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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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 《玉函山房辑佚书·归藏》。
⑶ 《黄帝经·经法·四度》。
④ 《周易·屯·初九·象传》。




管理牛羊,尚存操守。其后,到了有易氏之地(今河北省保定市西的易县一带),有易之君棉臣因这两兄弟贵为殷侯“冥”之子,而盛情招待,这哥俩就住了一些时日。如此,亥的弟弟因淫行惹下了祸患——有易君棉臣派人夜焚其住所!是时,恒击床示警於其兄亥后,就急速逃走,然其兄亥从梦中惊醒,逃迟了一步,因而丧命。这就是恒因旅易而淫,既丧失了童仆、牛羊於有易,又连累其兄亥丧命的事。此后,恒又到有易向棉臣讨回了原先丧失於有易之地的牛羊,但毕竟心怀杀兄之仇未报,而心中很不痛快。到了亥之子“微”即位为商君时,就报父仇而伐有易,并向河伯借兵以壮其势,这一战终於杀了棉臣,烧其宫,灭其国。当此之际,商侯微先为灭有易、报了父仇而大笑,笑后又为丧父而号啕大哭。

对於此夏代史事,《山海经·大荒东经》略有记载:“王亥託於有易…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

《竹书纪年》也说:“帝泄十二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亥)而放之(恒);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殷侯子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亥)而放之(恒)。故殷上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杀其君。绵臣中叶衰,而上甲微兴,故殷人报焉。”

商人祭祖的甲骨刻辞中,称亥为“高祖”。如:
《屯南》2105·3:“于高祖亥桒禾”;
《掇》1·455:“其告于高祖王 三牛”;
《佚》888:“辛巳卜贞,王 即于河”;

此中之“亥”、“ ”,与《楚辞·天问》的“该”,《汉书·古今人表》中的“垓”,《世本》里的“胲”,及《史记》记载的“振”,都是一个人,即商人祭祖刻辞中“王亥”。“王亥”并不姓王,“王”是其后裔祭祖时对亥尊称为“王”者。在中国的实际历史上,夏代的殷侯冥之子亥,并非始“服牛乘马”者,后世有些史家言商先祖“亥是始驯服牛以役使者”,实是读《山海经·大荒东经》中“王亥託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之文臆度出来的,《世本》、《吕氏春秋》、《初学记》等“王亥作服牛”说,都是如此。当然,还有将“贩牛”误书为“饭牛”而生出的误解,对此我们用不着去理会。至於商代祭祖的刻辞之中将“亥”字刻作“ ”者,则是加刻了商先祖以“玄鸟”为吉祥物的“鸟”字而造成。在甲骨刻辞中,将人名中两字刻作一个合体字者为习见。

五)商代的史事。
《既济》卦九三爻爻辞:“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归妹》卦中所记“帝乙归妹”的史事;
《明夷》卦的彖辞:“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此是《周易》作者之一以周文王被囚於羑里,贞志於内心,柔顺以外表,以研究卜筮之术而韬光养晦的避祸之事,并以箕子知忠谏已无济於事、便佯狂以避纣害为衬托,以喻《明夷》卦义而举商末史事之例。

(六)西周初期不见於史籍的事。

⒈《随》、《贲》、《损》、《益》、《升》、《既济》六卦中,或明记,或暗喻,都讲述了周文王於纣辛暴虐之际,行顺道,祭祀商帝,伪装恭顺,韬光养晦,以观时变,终於获福的史事;

⒉康侯利用周王所赐之马,繁育良种马受周王褒奖事。
康侯,卫国之君,周武王第九弟,受封於夏的少康之地,故史称其为“康叔”。至周成王时,以康叔监殷都遗民,改作卫国为卫君,其地在今河南安阳南的淇、浚两县间。1931年在河南浚县出土的周簋铭文有“王来伐商邑,诞命康侯鄙于卫”者,即其历史之证。虽然,康侯史事《尚书·周书·康诰》有载,但康侯利用王赐而繁育良马事,则史籍无传。《周易·晋》卦卦辞曰:“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锡马:赐马,指周王所赐之良马。蕃:繁衍。庶:众多。昼日三接:一天之中受到周王三次接见。此是周代极其重视良种马繁育的重要史料。

⒊详记周文王发现民间有人以《易》卜筮后,为日后取代商王而行愚民之治服务,就潜心研究其术数、筮法,以及其子姬旦继父志完成《周易》之作的事。当然,这些都採取了暗记之法,这些文字主要存在於《繫辞·上传》、《观·彖传》、《蛊》卦之中。对此我们已在前面相关小节中摘其要者作了评论,此不赘述。

(七)黄帝时期哲学思想的残存。
当今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只凭着纯文字古典而不依《易》经溯源流,故将中国哲学“萌芽”时期定在春秋之际,且以《老子》为宗,殊不知此乃一个非常错误之论。传世之《周易·繫辞》中虽明告世人伏牺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古籍也载神农时期有《连山》,黄帝之时有《归藏》,然由於文王父子改传播道学经典为卜筮而撰《周易》,使传世的《易》经增加了很多卜筮的内容,学者又凭《周礼》之载,认定《易》经为卜筮之书,这就造成了对中国古典哲学的不认识。古代典籍虽载轩辕黄帝四处求师而学“伏牺之道”,用以治国。也记载有《黄帝经》传世,然而后世不见此书,无实物以为凭,亦实难征信。1973年,长沙马王堆西汉早期墓葬中出土了帛书《周易》及《黄帝经》,但学者们研究的注意力偏重於帛书《周易》,对《黄帝经》的研究不够。至於将《黄帝经》与《周易》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者更少。唯其如此,对於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也就迄今未有重大突破,因之,又生误判,说《黄帝经》是“战国”以来“无名氏”的“托古”之作,将其列为“杂学”类。

《易》本哲学经典,《黄帝经》亦非“杂学”,而是结合治国而谈“道”理的哲学之著,其产生实在黄帝之际,非“战国”时期。《黄帝经》中之语,不仅《周书》、《六韬》、《管子》等书有引录,且《周易》之中也有《周易》作者删除未尽的哲学思想体现,此亦属孔子所说的“古之遗言”部分。对此,《恒》卦就是可作明显对照之例。

其卦辞曰:“《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其彖辞云:“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其卦象说:“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并於爻象中强调了“能久中”之义。至於其九三爻辞,更直接点出了“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的主旨。
历代易学家注释《恒》卦,各有说词,但观古今注《易》者,能将卦、爻、彖、象诸辞一以贯之,作出鞭辟入里、精到透彻之释者,不仅不多见,甚或出现前后抵牾的谬说者,则比比皆是,连孔颖达都不能例外。如其释“恒久”之义,就取《繫辞》中“《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之义而作说。云:“恒,久也。恒久之道,所贵变通。必须变通随时,方可长久”。然则此释与《恒》卦之义不沾边,去“久中”、“君子以立不易方”已远。

何者?《易》之为书名而涵“三义”:变易、简易、不易。此三义,都在《繫辞》中作了阐述。其中的“简易”者,是指《易》经以阴阳爻组画取象喻理的具体形式,简明易懂;而“变易”,是指《易》经全书所阐述的内容是:事物的变易;“不易”之义,是强调《易》经所阐明的事物变化法则,千古不易。学哲学的目的,就是要明白事物变化的规律,并以此“不易”之规律指导自己的言行,掌握和推动事物变化朝着有利於人类自己的方向发展,以做成事业。这就是“君子以立不易方”的要义。

而中国古典哲学的最基本道理,就是事物之性有阴有阳,凡阴阳異性之间互感、互引、互动、互交、互渗、互依、互根,由事物的阴阳平衡而保持事物的生命力。这就是“孤阴不生,孤阳不长”的道理。阴与阴、阳与阳的同性事物之间,所存在的是相互排斥和竞争。竞争之中,通过由量变到质变的极反规律,达到一方吃掉另一方的目的,或由和平方式合而为一。这就是没阴阳就没有事物,阴盛阳衰,或者阳盛阴衰,都不利於竞争,不利於事物发展变化的道理。所以,修心、养生、治病、齐家、治国、平天下,调整阴阳平衡,就是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哲理。这就是一部《易》经中一再强调的中正、正中、中直、中吉、持中、用中、行中之义。唯其如此,对象征着“长男”、“长女”各具正位、刚上而柔下的卦画,就命之曰《恒》,用以象征夫妇,代表家庭,并由家而国,讲以正而齐家、治国、恒久不变之理。孔颖达以“贵变”释此卦,则牛头不对马嘴,南辕而北辙了。
对此,我们来读一读《黄帝经·经法·道法》中关於以道立法,以正治国,守以恒道之论,就会知道,《恒》卦所体现的,正是《黄帝经》里所说的“恒常”、“恒事”、“恒位”、“恒道”、“恒度”之义,是“古之遗言”: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道虚无形,其督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谓失道……

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贵贱之恒位:贤、不肖不相易;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

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位,而名刑弗去。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刑已定,物自为正。

《黄帝经》中以恒道立法,就是持以中正不偏为度而生法,以公正无私之心而执法,以正大光明而行教化,以去私立公而治国。此即《恒》卦所要表达的阴阳平衡,恒久之道,“君子以立不易方”之谓,以及“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的告诫之义。

(八)古《易》残辞与古文字残存。
我们说《周易》之作是在古哲学经典《连山》、《归藏》的基础上,为利用其推行卜筮全面改写而成,是从大量可靠的证据中得出的结论。汉代时,《连山》、《归藏》二《易》尚有存世之本,在字数上,《连山》有八万言之巨,《归藏》也有四千三百言之多①。《周易》的作者虽然改哲学经典作卜筮用,旨趣去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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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桓谭:《新论》。见《太平御览》卷第六百八。


南辕北辙,但也必然对旧《易》文辞删除不尽,有一定数量的保留。商末以前古史事之存,黄帝时哲学思想的表现等,都是证据。就是现存的文字中,也可找出一些古辞和古字:例如《明夷》中爻辞“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依《归藏》残存爻辞所证,它就是对《归藏》中原四字韻文的一种改造,且缺了一个“左”字,其原辞应当是:“鷫鷞于飞,垂其左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又,古代无“庖”字,《繫辞》中的“包牺氏”,应作“庖牺氏”;同样,《姤》卦爻辞中“包有鱼”、“包无鱼”、“以杞包瓜”中的“包”字,应作“庖”解,即厨中“有鱼”、“无鱼”之义。今有学者将“包”字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包裹”之义,并进一步发挥道:“‘包有鱼’的意思主要是制阴,制止阴柔之道发展……”这显然是错误的解释。

综上所考,《周易》是其作者利用中国古典哲学经典《易》作卜筮用,而在商代以前的《连山》、《归藏》基础上删、改而成,故如孔子所言,存有很多“古之遗言”与古史事;今本《周易》是在周初《周易》本的基础上,又行不断增删而形成,其定稿至少也在西汉以后。因此,对於《易》经的研究,不能割断历史,只就《周易》而论,更不能将其本质定为“古之卜筮书”。当然,今本《周易》之中,无论《经》、《传》哪一部分,都存有大量谈卜筮的内容,不承认这个事实是错误的。但是,若以此而否定其表象掩盖之下的哲学本质,则是更大的错误。同时,对於《易》经的研究,一定要同中国原始社会发展史、中华文明发展史、中国古典哲学发展史、中国文字发展史等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研究,才是正确的研究方法,才会有重要的发现和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