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7度发烧吗?: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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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文件编号: 国家工商总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明电〔2009〕47号)和四川省政府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四川省工商局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节日市场,周密部署,积极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切实维护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秩序,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截至2月20日,全省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41739人次, 检查经营户345796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3323户,捣毁制假窝点10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99件,取缔传销窝点7个,清理人员204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587件,办结2496件,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十分重视节日市场监管,去年底,及时下发了《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月6日,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李柏云局长再次强调要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安全稳定工作,并就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检查、节日市场综合整治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元旦前夕,我局结合节日慰问和工作检查督查,派出检查组赴各地工商局对节日市场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了全省工商机关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2月初,省局结合清查问题奶粉组织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春节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各地把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纳入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分别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稳定作了专门的安排和布置,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和办法,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严格节日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人员的值班职责、任务及责任,严明值班纪律,确保节日市场监管到位。同时,完善了市场应急预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应急领导机构,重申并落实了重大事件报告、处理制度,建立及时发现、迅速处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预警机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牙状态。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各地集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防范和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确保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活安定和社会祥和。一是突出重点品种。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和监测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及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下架、退市、销毁,确保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各地加大了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巡查力度。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了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三是突出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批发市场。基层分局、工商所对辖区内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逐户排查,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抓了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四是强化散装食品日常监管。基层分局、工商所每周对散装食品开展了一次以上的快速检测。对快速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同类品种的监管。对涂改、伪造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理。凡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止销售。五是加强肉类市场监管。各地把肉类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城乡集贸市场、大型宾馆、饭店、大中专学校、城乡结合部肉类零散经营点作为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做到了“一日三巡,严把五关”。一是严把进货渠道关,对上市销售的猪肉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制,确保其来源于正规、合法的定点屠宰点;二是严把猪肉检疫关,无论是鲜肉或冷鲜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不得上市销售;三是严把市场交易关,在每个市场设置复秤台,提醒消费者及时复称,严处短斤少两行为;四是严把猪肉质量关,猪肉摊点必须具有必要的卫生防护和保鲜措施,确保冷鲜肉不脱离冷链环节销售,隔夜肉保鲜不受污染;五是严把售后服务关,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六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加大了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力度,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及时移交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节日市场整治期间,全省工商机关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26642户,查处食品无证无照经营428户,捣毁食品制假窝点9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52件,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9030.46公斤,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1437.9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

  (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各地强化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的巡查,加大了对涉及旅游经营事项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把严厉打击非法旅游营运车辆、黑导游和黑旅行社以及在景区(点)销售伪劣旅游商品、围追兜售、非法摆摊设点、欺诈和诱骗旅游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并多渠道、多方式地向社会披露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各地还加大了对节日旅游合同的监管力度,通过检查,看旅行社与游客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是否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监督当事人规范合同行为,按质按量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同时,加强了对旅游合同争议的调解力度,及时调处因合同引发的旅游纠纷,并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对利用合同条款设置合同陷阱、恶意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还组织专班及
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强化文化市场监管。一是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参与了“扫黄打非”工作,对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依法收缴、严肃查处。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加强了对地下非法印刷窝点的打击。三是强化了对网吧的监管,重点加强了对已查处取缔的黑网吧的回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各地进一步拓宽了对黑网吧的发现渠道,对群众举报、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的黑网吧,及时进行了查处取缔,节日市场整治期间,共取缔黑网吧40个。

  (四)严厉打击欺诈行为。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欺行霸市、虚假打折、虚假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家电、汽车、摩托车市场监管,加大了对家电、汽车、摩托车市场质量抽检和市场巡查力度,采取了查资质、验标志、打假劣等措施,严厉查处了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为名销售伪劣商品、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农村乡镇、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场所,组织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期间,共捣毁制假窝点10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99件。

  (五)强化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一是及时下发了《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促进烟花爆竹消费安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各地采取召开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户座谈会等形式,宣传了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辖区实际,向经营者们推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并广泛宣讲无照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严重危害性,形成了打击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舆论氛围。三是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登记准入关。对元旦、春节期间临时从事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要求凭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准入市经营,确保了安全销售。同时,各地与安监,公安等部门协作,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深入各企业批发仓库,查看进货渠道,运输凭证、烟花爆竹质量等,确保烟花爆竹进货渠道正、烟花爆竹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各地强化日常巡查,完善了烟花爆竹市场巡查制度,建立了执法人员与监管区域、执法人员与经营户直接对应的责任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和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积极推行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做到进货来源、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去向、经营台账记录齐全,并对购销台帐实行定期核对,做到购销台帐和实际情况相符。四是强化监督举报。各地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站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立烟花爆竹申诉举报电话和工商联系人,发动群众协作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作用

  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带班领导认真检查值班情况,确保对涉及食品安全等重大突发情况的及时报告和果断处置。市、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热情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快速受理申诉举报。景区工商机关,针对节日期间游客量大的特点,在景区醒目地段和商店设立了“12315”提示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节日期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87件,办结24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万余元,其服务态度和质量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