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怎么样长高:五位教授《联名呼吁书》想表达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3:03:53
 西安五名教授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华商网只公开了一个叫“王新”的先生,说是“独立学者,作家,曾分别受聘于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和西北大学讲座教授,陕西省作协会员”,其他4位“教授”有无,不得而知;是谁?不得而知。)

  这“五名教授”的《联名呼吁书》,我看了两遍,感觉除了“法院毕竟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还能强词夺理之外,就再也找不到“免除药家鑫死刑”的正当理由了。那么,“五教授”为什么要“免除药家鑫死刑”呢?“五教授”认为,我们这些没有杀过人的生者,要懂得“文明是什么?”,要尊重生命,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要“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药家鑫冷酷、不尊重生命,法院却判他死刑,“是否也要跟他一样冷酷”?判决药家鑫死刑,“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不杀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杀了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就彰显不了,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少了一份“平和和宽厚”。所以,“五教授”呼天抢地地说: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看看,没有杀过人的人比杀人的药家鑫更可怕,药家鑫仅仅是手里拿着刀杀人,他是表面的、激情的,而我们每个人却是心中有一把刀,杀人于无形,更加阴险。药家鑫杀人,仅仅是量变,而我们这些没有杀过人的人却是质变。

  “五教授”就是“五教授”,一个免除药家鑫死刑的“呼吁书”也搞得这样的使命感,把不杀药家鑫提到了“救赎”的高度,而且还是“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也是在“救赎”我们大家。“五教授”真是太有才了。殊不知,“救赎”其实是一个多面体,对于某个罪犯的免死,所起的作用既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甚至更多的是反面的,在当前社会矛盾加剧,人为制造等级制度的时期,很可能会纵容更多的人铤而走险、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为杀了就杀了,特别是“难缠的农村人”,杀了照样可以免死。

  按照“五教授”的思路,我找到了去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一个交通事故通报,说是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受伤的人数达到275125人,相信其中更多的是农村的兄弟姐妹,如果按照药家鑫“农村人难缠”便可杀死了之的逻辑,交通事故要多死多少人呢?如果“五教授”“救赎”药家鑫成功,压不死便可杀死,且不会判处死刑,“药家鑫手法”会不会变种为“药家鑫病毒”而大量繁殖吗?所以,对于药家鑫这类罪人来说,“杀”,无疑是最好的、真正的“救赎”,对药家鑫是一种“救赎”,更可以用他的血来告诫“王家鑫”“李家鑫”们,我们这个社会是法治社会,要遵纪守法,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以身试法,杀人就是这个下场。

  人权,首先是生存权。法律的第一要义就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开宗明义,刑法就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而“五教授”却把“惩罚犯罪”判处药家鑫死刑说成是“以暴易暴”。不知何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这些“教授”的眼里既是如此形象?莫非有一天“五教授”开车撞伤了人,也打算挥刀相向?莫非有一天“五教授”被什么“家鑫”的车子撞倒而没有撞死,也愿意让“药家鑫”们来上几刀一了百了?看来,“救赎”首先应该救赎“五教授”这样的“知识分子”。

  我们这个社会缺乏的就是诚信与道德。所以,整个社会流淌着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的污泥浊水。4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与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指出,要使有道德的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不知道“五教授”学习过温总理的讲话没有,如果没有,建议去认真学一学,以提高对“文明社会”的理解,不要善恶不分、黑白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