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上册思品课件:中药的难言之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9:04:33

 

一个难以掩饰的尴尬现实:我国中药产业经过几年的培育,已初具规模,但企业在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为主的经营活动中,对其会造成很大损伤的一个隐患已悄然出现——缺乏专利意识。在今年4月份开幕的广交会上,也传来诸多令国内中药企业忧心的事件,如片仔癀商标被抢注等。其实,国内中药名产品商标被国外企业抢注已不是“新鲜”事情了,但吃亏的事情一再出现,似乎还没有引起国内中药企业的充分重视。

接二连三的教训

作为我国医药的“国粹”,中药情况不容过分乐观。虽说我国是中药的发源地,拥有1万多种中药资源和4000多种中药制剂。然而,中药大国却是出口小国,并且中药专利申报数量不及日本、韩国等邻国。

说到专利,你似乎不会相信这样的事实:从1985年至今的20年间,我国中药发明专利的数量竟然“原地踏步走”,一直徘徊在1700件左右。

与国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外制药企业对中药专利申请却不断“升温”。去年,诺华大张旗鼓地与我国中药研究所合作,以独特方式进军我国中药产业。其他一些跨国药企也不断利用合作、并购、兼并等方式“抢夺”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据悉,在美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中,日本已经占到近一半,而中国却几乎没有。

我国中药重生产、轻专利的教训令国内中医药界痛心疾首:多年前,我国青蒿素的科研成果被国外一家企业根据科研论文进行结构改造并抢先申请了专利,仅此一项,中国每年至少损失2亿至3亿美元的出口额;日本在中国六神丸的基础上开发出救心丸,年销售额达上亿美元;韩国在中国牛黄清心丸的基础上开发出的牛黄清心液,仅这一品种年产值就高达0.7亿美元。

另外,我国的道地中药材薄荷,中国专利申报有16件,其中国内申报有8件,外国申报也8件。数量相同,产生的效果却截然不同。外国公司的技术专利主要用于口香糖等高利润市场,其中美国箭牌糖类公司独揽4项专利。而我国的专利只是薄荷藕、薄荷茶水等,市场空间极为有限。

遭受薄荷同样命运的还有银杏等我国传统中药材。目前,银杏中国专利共申报68件,外国人申报的有4件,后者的数量只是前者的1/17,但几乎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艺流程。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教训,只是一个“零头”。

中不敌洋事出有因

有关专家介绍,1993年以前,我国主要依靠行政立法保护药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是指除专利、商标之外,依靠行政法规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1993年以后,我国修订后的中国专利法开始对药品进行专利保护,实行两套系统并行。目前我国中药研究成果存在的保护形式有五个,包括:国家保密处方,如华佗再造丸;商标保护,如同仁堂;行政保护,如中药保护品种保护等。

其实,新药保护与中药行政保护都是中国自己制定的药品保护形式,随着中国加入WTO后,这些保护形式将不可能长期共存下去,一旦失去原有的保护,企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中药保护的对象只是中药品种,却不保护生产方法、专用器械等。譬如中药保护条例就规定,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品种才能申请中药品种保护,这样一来等于自己失掉了阵地,国外企业很容易抢注到我国的中药专利。

而且,行政保护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它可能使企业对一种中药品种形成垄断,有利于促进个别企业的发展,但对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不利;也可能抬高中药的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这种保护方式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相对有效,但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控制力减弱的条件下,相对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另外,中药品种保护、保密处方等方面的保护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接轨。

为何会产生以“保护”为主的现象?

有关专家的回答是:这种现象与中药本身的特性有关。许多中药处方在古籍上都有记载,是公开的内容,不符合申请专利新颖性的要求,而一些改良处方即使相比古方有改动,其新颖性及侵权判断仍有难度。目前中药最大的问题就是雷同,组方大同小异,一味指望在营销上取胜而忽略技术含量,而想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巨大的资金和人才投入又使许多企业“望而却步”。同时,中药可能含有几百种,甚至上千种化合物,单是找到有效部位就非常困难,就更不用说提取一种有效的纯化合物了。

知识产权亟待重视

鉴于此,专家指出,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系列重要组成部分的专利保护已经成为我国中药生产的一大瓶颈,也是我国中药走向国际化的一大障碍。

从我国的东邻日本、韩国中药领域崛起的情况来看,得益于其高超的技术和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日本早在上世纪70年代便选择我国的经古方210个批准为医疗用药,进而引起“汉方制剂”工业的蓬勃发展。

令人担忧的是,日本、韩国等国与我国内地合资、技术合作的药厂占据申请专利的主导地位。许多外商正加紧搜罗研究分析,甚至抢先申报许多专利,中药这种“国宝”的知识产权,正以惊人的速度流失。另一方面,有的中药企业急功近利,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以成方甚至秘方作为无形资产拱手相让。

不过,令人欣喜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最近表示,《中药保护条例》即将修订,《条例》修改有三大方向:不与专利法冲突,不保护落后,制定合理的保护期限不超过10年,希望中药产业的知识产权流失问题将会逐渐得到解决,企业更多地选择采用司法形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07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着手起草《传统医药法》

    2005-05-0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着手起草《传统医药法》

    4月26日从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该局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办公室已正式成立并宣告立法起草工作全面启动。

      该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研究院,目前已成立了起草组、联络组和综合组。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计划,今年底前将完成《传统医药法》的起草、上报及相关的准备工作。

      有关专家称,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国民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施行了一系列扶持传统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但是,迄今为止尚未就传统医药进行立法。

    由于传统医药在医疗卫生领域作用日益扩大,世界各国陆续对传统医药立法予以规范,对传统医药的立法已成为中国面临的紧迫问题。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不断呼吁就传统医药立法。

      今年初,国务院法制办明确表示“中医药应该立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相继表示积极支持、推动传统医药立法。

      今年三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了传统医药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与全国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并进行了资料收集、征集各界意见等大量前期工作。  

      专家分析认为,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对发展传统医药的规定体系不完善,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对中医临床技术准入、中药处方颗粒、中药材的使用等内容都没有明确规定。

      专家建议,《传统医药法》应确立传统医药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发展原则,明确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医药方面的职责以及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并对机构人员、保障措施、教育科研、法律责任等进行具体规范。(来源:中国新闻网2005-4-27)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49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医药在英国“转危为安”

    2005-04-24

    中医药在英国“转危为安”

    英国中医药界经过数年的坎坷抗争之路,终于在英国卫生部对上议院报告作出的应答中,“中药”得到了政府的承认。

    早在今年2月,农历大年初一,对英国的中医界是个特殊的日子!英国卫生部主管官员在那天的一个会议上通报了卫生大臣的一项最新决定:同意在辅助与替代医疗体制立法中,中医作为与针灸、草药平等的三个分支之一,享有同样注册权。在座的所有中医界代表一片惊喜。“平等”、“同样注册权”,在外人看来多么普通的两个词,却包含了英国中医药界争取权利、不屈抗争的许多故事。

    1990至1997年,中医在英国得到快速发展。奇妙的中医疗效被英国人不可思议地神化了。在此期间,针灸学校、中医诊所、中药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在英国大小城市出现,中医师从两三百人增加到两千多人。
        中医药在英国虽然表面上繁荣,但也潜藏着许多危机。
        由于一些中医师出现了小小的差错或事故,使中医药的地位进一步恶化,具有“神奇疗效”的中医瞬间变成了“可怕恶魔”,中医师们惶恐不安,人人自危。
        中医药界通过不断地抗争,终于说服政府同意保护中医师的头衔,而不再把中医师合并到针灸师或草药师之列。
        中医界的努力终于在今年2月出现了新的突破。经过多年的游说和宣传,使很多参加立法工作的英国人从对中医一窍不通,进而逐渐认识和理解了中医,有的甚至成了中医爱好者。
        今年4月,中医界代表终于以独立的身份进入立法程序。按计划,第一稿立法文件将在今年底完成;2006年初,立法草案呈交下议院和上议院;同年4月成立影子管理委员会;预计,2008年可完成全部立法程序,成立正式的管理委员会。
        英国中医药联合会总会长马伯英教授说,英国中医立法无论对中医在英国还是在世界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首先在于它保证了中医能够按自身的规律合理发展;第二,这等于肯定了中医在世界医学的合法地位。由于英国拥有重要的国际地位,其立法后将很快影响到欧盟和世界其他地区;第三,这将使中医以合法的身份逐渐进入英国国家医疗体系成为可能。

    当然,中医要进入西方主流医学还有漫长的道路,这次的中医立法只是重要的第一步。同时立法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意味着过去中医药界既不违法也不合法的特殊状态将结束,受到法律保护和严格监督的中医药界必须学会规范和自律。海外中医药也只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后才能真正屹立于世界。(来源:《环球时报》2005-4-22合法生存地位获得突破 中医药在英国走向立法之路)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12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植物药与“现代中药”-中医药的误读

    2005-04-21

    植物药与“现代中药”-中医药的误读

      日本汉方药和中国中成药的对比总是国内制药企业津津乐道的话题:据《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报道:“只批准有220个汉药制剂的日本,原料的75%依靠我国输入,处方主要来自张仲景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但在国际市场的覆盖率却达到80%。而拥有4000种中药制剂的我国,国际市场的覆盖率仅有3%~5%。”这种尴尬局面激荡着国内药企紧跟“国际潮流”,“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热情,有关人士纷纷提出中药现代化的解决方案,认为只要“现代化”,中国的制药工业一定能在祖宗的老树上开出新花,赚取大量的利润。
      我国国务院8个部、委、局曾提出《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以期能在2010年前“建立5个年销售额50亿元、10个年销售额3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天士力集团的复方丹参滴丸以药品而非食品的身份在美国FDA接受认证,似乎也印证着中国中药企业正在走向世界,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将因此而成为我们的囊中之物。
      但问题似乎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国内知名制药企业北京同仁堂时,其对中药的发展仍表现出迷茫。笔者了解到,同仁堂已经在紧跟国际潮流上用足了工夫:建立GMP车间;建立符合标准的道地药材原料基地以防止重金属超标;强化商标品牌建设;打击假冒产品等等。但是,这些制药产业界、知识产权研究人员开出的“药方”,却医不好同仁堂把中药做大做强的心病。
      什么原因使我们的制药企业在繁嚣中仍无法获得足够的国际竞争优势?笔者认为,我们整个医药行业在搭建中药发展平台的时候缺乏一个通盘的考虑。中药从来就不能离开中医而独自生存!但是这个观点自清末以来却一直受到食洋不化的半吊子科学观的挑战,因为中医不同于西医因症施治;中医的基础并不是“科学”,而是阴阳五行哲学,无法获得“科学”的验证,等等等等,都成了中医受到诟病的依据。
      还是让我们来看看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WHO)是怎么客观的介绍中医药的吧。WHO曾于2001年在《传统医药、补充/变通医药的法律地位:全球评论》这份报告中如此介绍中医药:“关于中国传统医药的最早记录可以回溯到公元前8世纪。中医诊断和治疗是以病人本身加上病人症状的一种综合历史观念为基础的,其表述为阴与阳的平衡。阴代表地、寒和雌性。阳代表天、热和雄性。阴阳的运动影响着构成宇宙的五种基本元素:金、木、水、火、土。中医师希图通过12经脉控制阴阳的水平,这给身体带来了活力。中国传统医药能促进健康,同时也能预防和治疗疾病。中国传统医药由一系列的实践构成,包括:针灸、草药、推拿、体操、呼吸技巧以及食疗。外科手术很少被采用。中医药,特别是针灸,是整个世界广泛采用的传统医疗手段,在世界各地发挥着作用。”
      笔者想提醒读者注意的是,WHO这里使用的是“medicine”来表示“医+药”这个合成的概念,而没有使用“drug”或者是“pharmaceutical”来单纯表示“药”或“化学合成药”的概念。可见WHO在无法给出科学解释的情况下,仍给予疗效得到历史验证的整个中医药体系以足够的重视。
      然而我们自己的不自信却制造了中医药的医、药分家,在不懈追随西医西药模式中迷失了自己。那么什么能为我们带来比较优势呢?知识产权界一直在探索。
      传统知识分类能带来中医药的全面振兴吗?面对服务西方科技而建立起来的专利体系,中医药显得非常不适应。因为传统医学不分家的模式使得中医药无法满足专利审查的“三性”要求:发展到今天的中医药是中国几千年医疗实践的总结,实在无法以新颖性和创造性来表述。
      我们疲惫地跟随着西方的思路模式迈着沉重的步伐,实际情况是“现代中药”也“现代化”得并不好,因为到目前为止为世界医药界真正认可的创新性发明的也只有青蒿素一种,但由于产品针对的市场属于低端市场,这个青蒿素的经济效益并不是非常好。专利带不来经济效益,不能不让人对知识产权的功用产生怀疑,企业关注的是从知识产权中最终获得多少利益。
      传统知识的研究又燃起了人们新的希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探讨传统知识的相关文件引用了WHO对传统医药下的定义:“传统医药系指基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土著理论、信仰与经验形成的,不论能否解释清楚的,旨在维系健康,并用于防治、诊断、改善或医疗肌体与心理疾病的一整套知识、技能与做法。”看来,WIPO开始注意到两个问题:第一,技术落后的国家在现行知识产权体系中不大可能获得竞争优势,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2002年9月的报告《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的整合》也有相似观点的表达。第二,现行的工业权保护体系建立在西方的科学观的基础上,对文明的多样性不够宽容,因而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不公平。WIPO想扭转这样的局面,因为只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利益上平衡了,TRIPs协议才能真正有效的实施。
      有消息称: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中国政府提交的中国传统药物分类修订提案首次纳入国际专利分类(IPC)的修订计划,将出版在2005年第8版的IPC当中。
      这一切一切都给人一种中医药的春天就要来临的感觉。但传统知识真的能给中医药带来救赎吗?笔者认为不尽然。
      从WIPO对印度的研究报告来看,其研讨焦点仍然是药物本身,这与中医的特性仍相去甚远。我国中医要求的因人施治,辨证施治仅从药物本身是无法体现的。同样表征的疾病,医师开出的药方、君臣佐使的搭配、给出的建议可能就各不相同,中医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医生的水平上。专利法并不保护医生的医疗方法。
      当然,笔者也不否认传统知识能给我们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利益,毕竟,因传统知识之名,我们已经开始整理传统中药,建立数据库,以“新颖性”之盾,防止可能的对传统中药方简单改造而进行的专利申请。
      同样,笔者也不是中药现代化的否认者,毕竟中药现代化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国制药企业带来利润,从而反哺制药业的研究,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反哺中医的研究。
      那么中医药的春天究竟在哪里呢?笔者提出如下的思考供大家批判:
      首先中医药发展仍要以中医为本。我们注目的国际市场是一个包含中国在内的国际市场,中医最大的消费国仍然是中国,WHO指出中国医疗消费支出的30%~50%用于中医药。而且,我们对自己的传统文化还是有相当高的认知程度的,抓住了这个本,我们才会做出符合事物本质的判断。因此我们的目光是整个医疗所有的环节,算一个大帐,而不是仅仅算药的小帐。
      根据这样的前提,我们不妨从设立中医标准、提供中医治疗服务、加强中医国际教学来入手。中国是中医的发源地,也只有经过中国文化长期熏陶的人才能充分理解中医,因此中医标准必须由中国人来订立。也许有中医界人士认为中医是以哲学观为基础,很难硬性定什么标准,笔者在这里想表达的是,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年代,首先必须在标准上进行卡位,至于标准的内涵,可以由中医界人士来定。
      基于中医的治疗特点以及中药价格低廉的特性,中医治疗过程的价值含量主要集中于中医师的服务价值。笔者认为,如果政策能向中医师的收入倾斜的话,可能引导企业从狭窄的制药研究,转变到中医医学的研究,并与西方制药强国形成错位竞争。
      强调中医为本,也就意味着中医国际教学市场的培育,比如在世界各地广泛运用的针灸疗法,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由国内进行一种认证?做出一个更大的培训市场呢?
      其次,我们还是不能忽视植物药的研究,因为毕竟21世界西方强国都将医药生物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如果能在其中分得一定的份额,对中医药的发展是能提供经济上的支持的。

    (中国中医药报2004-5-26)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39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专业人士认为: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亟待完善

    2005-04-09

    专业人士认为: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亟待完善

    由于各地炮制方法繁多,生产出来的饮片质量千差万别。长期以来,我国无法制定统一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标准的缺失又增加了质量管理的难度。在3月26日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举办的“全国中药饮片GMP认证与现代化技术学术研讨会”上,这一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许多专业人士认为,建立完善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十分必要。

        天津医药集团职业药师庞纪平介绍说,目前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缺乏量化指标,多数仅停留在感官和经验鉴别的水平上。《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的534种药材及其制品中,绝大多数品种“炮制”项下未规定浸出物、有效成分含量等测定指标;在170个对有效成分含量进行了规定的药材中,只有15个药材的炮制品有有效成分含量测定指标,仅占8.8%。
        另外,对于《中国药典》中没有规定的中药饮片品种,各地区一般都有各自的地方标准。由于这些标准基本还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的,量化指标缺乏的问题也就更加突出。如对红参的检验仅有性状检查、未对黄芩中的重要质量指标黄芩苷进行含量测定等。

        “现行的质量控制模式存在不足,这也是致使统一的质量标准无法制订的原因之一”,广州市药检所的谢培山教授如是说。他指出,虽然山茱萸和山楂的功能主治迥然不同,但测定指标却均为熊果酸。新版药典将山茱萸的测定指标改为马钱苷,虽然专属性提高了,但又未发现该成分与山茱萸功效间存在相关性。再如,平肝止痛的白芍和清热凉血的赤芍测定指标均为芍药苷。依据这样的测定指标并不能达到有效检验饮片质量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探索新的质量控制方法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谢培山认为,不少学者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研究的化学指纹图谱技术可以引入到饮片质量控制中来。特别是其中的色谱指纹图谱由于具有分离和鉴别的双重功能,信息清晰,易于量化,应是首选。谢培山认为,由于饮片生产品种多、批量大,因此可本着先难后易、先简后繁的原则,选择那些条件较为成熟的品种展开指纹图谱的实验研究。

        杭州春江自动化研究所肖杰明工程师认为,制定和实施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中药材种类繁多,人们对于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和药理作用的认识尚在不断深入之中,再加之药材经炮制后其成分往往会发生变化,因此要完全弄清各种药材或中药饮片的成分和疗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可针对饮片炮制工艺水平、成分和药效的认知程度、量化指标的研究情况等,分别制定不同级别(水平)的质量标准。如对于有效成分和药效基本清楚、量化指标和检测方法科学的饮片制定专业级标准;对于有效成分和药效尚不清楚,但能进行浸出物检测的饮片制定一般标准;对于不能进行浸出物检验的饮片,规定其片形、包装等要求,制定初级标准。针对不同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或标准的各项具体质量指标,采取渐进的方式,成熟一项,制定一项,执行一项。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由于中药饮片的情况比较特殊,制定全国统一的质量标准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各地可在尊重地方用药习惯、总结传统炮制经验的基础上,对饮片质量标准不断完善。尽可能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定等项检验,有条件的还应进行农药残留测定。(来源:中国医药报)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35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我国中药产业国际化的“生死符”:标准

    2005-03-31

    我国中药产业国际化的“生死符”:标准

    中成药的质量标准是迈向国际市场的关键之一,中成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际上是产品质量的竞争。我国自1977年版《药典》开始对中成药质量提出要求以后,随着版本的不断修订,质量标准不断提高,但与国际上对药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差距仍然很大。尽管中药产品有许多自身的特点,但是对于出口产品,国外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十分严格。例如,日本除了我国规定的常规指标外,尚有乙醇溶物含量、甲醇溶物含量、重金属、砷盐、酸不溶灰分等测定。西方国家还严格要求成分的含量控制,这都对我们的质量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们出口产品突出的质量问题是重金属、砷盐含量超标,还有农药残留量、有毒物含量、包装材料质量问题等均达不到出口产品的基本要求,所以从源头抓起是很重要的一环。

        中药原药材由于产地生态环境、种植和栽种方法等对中药质量有着重要影响,所以从中药生产的“第一车间”种植生产入手,解决目前我国中药材不同程度上存在的种质不清,种植、饲养和采集技术不规范,野生资源被破坏等问题,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所以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GAP)是实现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保障。解决了源头问题,对中成药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的解决将会起很大作用。

        中药产品由于多是大复方制剂,产品质量标准,特别是定量控制指标一直是难点,有些产品主要成分无法定量,非主要成分却有定量标准。这虽与产品的治病机理、主要成分、制剂研制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有关,但中药产品要与国际接轨,必须要有明确的定量控制标准,所以中药生产、科研单位应在产品质量标准上下功夫。另外像中药片剂,还应增加溶出度、脆碎度、硬度等质量控制标准,使其顺利达到出口国际标准的要求。中药实施GAP管理对解决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将起到一定作用,但并不等于完全控制,中药在生产过程中重金属污染现象多有存在,炮制加工、水洗烘干及其后的所有生产制造过程中,都应有一整套严格的控制措施,把好质量关,制定严格的半成品、成品控制标准。若从根本上解决了中药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问题,将对中药出口到世界各地,走出国门,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外,有不少专家认为,加大力度对常用的500~600种药材标准进行研究,其实际意义远远超过了GAP。中药材标准不同于GAP,它仅对出厂产品进行规范性检验,“不论生产环境、种植条件如何,只要产品符合标准就是合格产品,就应该让它进入市场”。而且,中药界的专家、学者们多次呼吁建立中药材标准,尽管该标准需要大范围、深入的调研,根据不同物种的分布地区、变化情况拟定,但它才是规范中药材质量的可行之路。

        临床试验标准:“特色”是否是“借口”? 

        在药品临床研究方面,为提高药品临床研究水平,与国际接轨,应积极实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即推行GCP。但是,目前全国各地的临床研究基地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基地水平较高,已开展工作十余年,并参与国际试验项目,而且得到了认可;有的基地工作水平较差,甚至出现违规行为。例如,有些研究者对GCP缺乏了解,使试验过程处于无序或失控状态,也有研究者出于利益或其他因素而擅自修改试验数据的情况。这些都大大影响了临床试验资料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应该说,上述这些问题带有普遍性,但在中药方面更严重一些。另外,还有一些中药研究者对GCP抱有抵触情绪,认为那些标准是为西药定的,不适用于中药。

        这是否就是中医药的“中国特色”使然?专家认为,我们不能以中医药是“中国特色”而将试验研究的科学、规范拒之门外。既是一门科学,就必然与其他相关学科有可以沟通、联系的渠道,一定能找出它们之间共性的东西。只要中药研究的全过程具有科学性、可重现性,同时又自成体系并有独到之处,那么世人对中药的认识必然会有一个飞跃,进而更自觉地接受它。片面强调“特色”而拒绝规范化、标准化操作,只能使人们对中医药的误解越来越深,使中医药的路越走越窄。

        其实,GCP的精髓在于试验全过程的标准化操作,至于标准的制订,中药不一定原样照搬,可以在认同国际协调会议统一制订的GCP框架内建立一整套中医药标准操作细则。目前中药临床试验中的主观随意性很大,一个病种的临床试验,因医生的临床经验不同、学派不同,对药品的临床疗效判断产生了很大的差异,以致在试验结束后数据难以统计,严重影响了对药品疗效的科学准确的评价。

        业内人士呼吁,在药品临床试验等方面,为提高药品临床研究水平,与国际接轨,保证药品质量,应积极实施GCP管理规范,提高中药质量,减少不良反应发生。根据我国目前临床试验的情况,GCP的实施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分步实施、逐渐推进。既保证新药的安全、有效,又不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首先制定GCP认证标准,进行基地认证,同时开展大规模的GCP培训,积极进行国际、国内交流,尽快提高我国GCP水平。在药品流通领域,应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对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同时应加强药学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国际通用标准:继承乎?扬弃乎?

        近几年,我国60%的出口企业遇到过国外的技术壁垒,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每年超过540亿美元,这其中也包括了中药产业在内。因此,只有全面、及时地了解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针对性地提高中药产业中的科技含量,才能破除国外技术壁垒。中药要在残酷的竞争中立于不败,关键是提高中药产品质量,而标准则是质量的基础,只有执行高水平的标准,才能有高质量的产品。WTO协定要求,各国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时,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这实际上已把国际标准作为市场的准入条件。由于我国中药生产是世界强国,中药经济外向度较高,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就更为迫切。

        中药有独特的方面,不应该妄自菲薄,应该在继承和发扬传统中药的基础上,用现代的方法、手段来改造和提升中药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现在最主要的工作是确定现代中药的标准,在提升传统产业方面,利用现代的工艺把中药提升到世界公认的标准。达到这种标准也就意味着中国的中药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会占上风。因此,我们一要加快中药产品标准制订工作,把标准化的制订重点放在中药产品标准化上,围绕如何推进中药标准化的课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二要加大推进采标工作,增强我国中药工业产品在参与国外市场竞争的能力,充分利用标准化手段保护中药产品,把知名品牌、优质产品、重点出口创汇产品作为采标的重点;三要积极试点,尽快与国际接轨。国家质监部门应采用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法,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所幸的是,业界和相关部门已充分意识到了制定自己的国家中药质量标准的必要性。

        中药要实现标准化的目标,既需要企业自身大力推进,更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切实按照国家提出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分类指导、国际接轨”的采标工作方针,让我国的中药标准成为国际通用标准。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51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还是吃点时令果蔬

    2005-03-28

    还是吃点时令果蔬

      在中医看来,食物和药物都是由气味组成的,而它们的气味只有在当令时,即生长成熟符合节气的时候,才能得天地之精气。

      《黄帝内经》中有一句名言叫做“司岁备物”就是说要遵循大自然的阴阳气化采备药物、食物,这样的药物、食物得天地之精气,气味淳厚,营养价值高。所以人们应该吃节气菜,吃药也最好服用野生草药。

      动植物在一定的生长周期内才能成熟,含的气味才够。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菜,违背了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寒热消长规律,会导致食品寒热不调,气味混乱,成为所谓的“形似菜”。没有时令的气质,是徒有其形而无其质。如夏天的白菜,外表可以,但味道远不如冬天的;冬天的西红柿大多质硬而无味。这些反季节菜,含激素太多,长期食用的话,对人体有害无益。

      这就是孔子的名言:“不时,不食。”即不符合节气的菜,尽量别吃。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00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我国中药品种如何避免被国外仿制

    2005-03-27

    我国中药品种如何避免被国外仿制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软弱受外企侵吞。专家称早申请专利早受益,但行业人士称,处方保密下进行二次开发再申请专利可能更好。

    “日本的‘救心丹’就是中国的六神丸,但是处方被拿去后,经过改造和包装,产品就返销中国市场!”在广州召开的一个传统医药应用研讨会上,广州市一中药企业老总无奈地叹息道。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官员在广州也表示,国外医药企业在中国申请中药领域的专利呈逐年上升的状况,应当引起关注。

    据了解,申请专利、申请纳入国家保密处方、申请中药保护品种……成为越来越多中药生产企业的手段,但如何最大限度避免独特的中药品种不会被国外企业无偿仿制,成为中药行业关注的话题。

        洋中药冲击知识产权

        中国是中药的发祥地,拥有许多无形的知识产权,但是由于没有形成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一些知名中药的处方和配方被国外企业轻易拿到,利用其先进的技术仿制,造成我国大量中药的无形资产流失。据广州奇星药业总经理刘兴财介绍,六神丸是我国很常见的一味中成药,但日本公司把它拿过去后,稍加改造和包装就变成了著名的“救心丹”。

        据了解,光这个“救心丹”,在国际市场上每年销售额能达到6亿~7亿美元,相当于我国一年的中药出口总额。而更有甚者,中药的专利反而被国外企业取得,比如薄荷、银杏等产品的一些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医药生物审查部部长张清奎表示,仅以国际专利分类a61k35/00大组(结构不明的医药配制品,大多为中药)为例,据初步统计,1998~2001年国外发明专利申请的比例在中国已经开始悄悄攀升,分别为6.6%、8.3%、6.9%和4.8%,均超出了以往的水平,理应引起中药界的高度重视。

        处方保密销量大增

        据了解,由于中药来源于天然原料,目前还没有测定手段能够确切地鉴定其产品的原料最终组成,而中药复方更是由多味中药材制成的产品,这给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定困难。于是,一些企业担心秘密外泄,采取了企业保密或者寻求国家保密处方保护。

        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内有云南白药、片仔癀、安宫牛黄丸、六神丸、华佗再造丸5个国家级保密处方。据悉,由于处方得到了保密,这些药在同类药中销售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以奇星药业的华佗再造丸为例,由于从1985年开始被列为保密处方,1992年销售就已经突破了1亿元,2004年更达到了1.8亿元。

        专利保护是发展趋势

        据了解,更多的产品在申请国家中药品种保护。但是张清奎认为,《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正在进行修订,保护的时限很可能缩短。而且随着知情权和透明度原则的加强,药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保密越来越难以保证,靠祖传秘方或技术秘密保护的空间就越来越小,他认为,司法保护即申请专利保护将成为企业首选。

        但奇星药业负责技术的一位人士则表示,专利保护当然是将来的必然趋势,但是奇星目前并不打算放弃华佗再造丸的保密处方,而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后的成果将申请专利保护。他认为,这种方式更适合保护正在进行研发的中药的独特品种。一些医药行业人士表示,在目前国内知识产权环境下,公开处方以取得专利,但维护权益受到侵害的成本也相当大。(来源:信息时报)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46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传统医药遭遇“盗版”

    2005-03-23

    传统医药遭遇“盗版”

    ●我国最早生产的人参蜂王浆,却在美国被抢先注册专利

    ●传统中药牛黄清心丸,韩国人通过专利保护来抢占中国市场

    ●我国的六神丸,日本以此开发的救心丸年销售额超过1亿美元

        面对全球化进程对传统文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威胁,建立有效的手段保护我国长期以来“任人宰割”的传统医药,已经迫在眉睫!

      天文数字的商业利益白白流失

      “如果略加计算,就可明白国外从我国无偿拿走的传统医药知识方面的利益,是个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员柳长华感叹,尤其让人心痛的是这种堂而皇之的“拿来主义”,目前还没有哪种法律或制度能够对其加以限制或制裁。

      据研究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柳长华介绍,传统知识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当地法规、风俗习惯和传统框架下已使用多个世纪的知识,这种知识世代相传并不断改进,一直在某些领域起着重要作用,最多见的包括医药知识、农业知识等。传统知识多存在于发展中国家,近年来,西方国家对传统知识越来越感兴趣,从而加大了对研究传统知识的投入。但在总体上,他们仍将其视为一种“公有领域”的、可被任何人免费使用的知识。

      对我国来说,所发生的传统医药知识被国外当做“免费午餐”或“生物盗版行为”的事屡见不鲜,比比皆是。如人参蜂王浆我国吉林最早生产,但在美国被他人抢先注册了专利,我国出口的人参蜂王浆在美国市场上出售就构成侵权;牛黄清心丸是我国的传统中药产品,但韩国人通过专利保护来抢占中国国内的牛黄清心丸剂型改进市场,并向我国专利局提交了牛黄清心丸的改进剂型口服液及微胶囊的专利申请,这就意味着专利一旦批准,我们未经许可在本国都不能生产和销售牛黄清心丸的微胶囊和口服液;英法德研究人员联合对我国传统中药名方当归芦荟丸进行研究,发现其中一种成分有抗血癌作用,并就该成分申请了专利,我国再生产该成分就必须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更应引起注意的是,现在国外医药企业已在招聘我国熟悉情况的科技人员研究传统医药,而且国外对我国传统医药的利用已不再仅限于古籍文献中的古方、名方,还包括了现代中医药的研究成果。“埋在地底下的石油资源不能白白拿走,而我国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宝贵传统医药知识资源,却被无偿掠走了。”

      先是民族的、国家的,然后才是世界的
      那么,中医药传统知识就不能保护吗?用中国的一句古话:“事在人为。”传统医药是一个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交织的领域,传统知识现实的以及潜在的价值已在国际得到公认,传统知识的保护已引起发展中国家的普遍关注。
      姜黄是一种姜类植物,印度人除用它做调味品外,还常用其治疗创伤和皮疹。1995年,密西西比医学中心的两名印度科学家就“利用姜黄治疗创伤”得到了美国专利。该专利授权后,印度科学和工业委员会向美国提出,姜黄治疗创伤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不具有新颖性,并提供了古文献和一篇杂志发表的论文,最终美国撤销了这一专利。印度由此认为有必要建立传统知识的数据库,以便专利局检索,维护本国的权益。
      虽然有些发展中国家、有些土著民族已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了自己的权益,但绝大多数的案例未能从中得到些许好处。他们认为,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维护的仅仅是发达国家的利益,将传统医药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生物多样性公约》等一系列国际法也由此开始确立。
      我国与这些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众多传统医药商业化所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作为世界上传统医药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我国拥有丰富的传统医药资源,中医药古籍中已记载了1万余种药物和数10万首方剂,还有难以计数的散落民间的单方、秘方和经验方,这些都是新药开发的源泉。随着“天然药物”的兴起,国际医药界对中草药的研究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据统计,全球现有170多家公司、40余个研究团体正在从事从植物成分,特别是从中草药中开发新药的研究。近些年来,国际上申请的植物药专利件数迅猛上升,一些国外企业采取“拿来主义”,利用我国大量的方药进行二次开发,不但行销全球而且返销我国。日韩两国已抢占国际中成药市场70%以上的份额,甚至还向我国大量出口“洋中药”,但他们常用的药材约有80%是从我国进口,我国实际上已成为日韩等国最大的原料供应地。同时,由此带来的传统药物资源掠夺性开发,使环境日益遭到破坏,药材存量逐年萎缩,有些品种已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
      对此种种现象,我国尚未制定出有效的保护措施,也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声明权益。长此以往,我国中药企业将逐渐失去生存空间,延续千百年来的传统医药将岌岌可危。

    小盘子怎能装下大鱼
      杜瑞芳等法学专家认为,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下,我国传统医药的许多内容是难以得到保护的。如大量的诊疗方法、已公开的药物知识和药用种质资源等等。
      具体来说,现有相关制度对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局限在于:仅能保护按西药单一成分开发天然药物的模式,而保护有中医药特色但量化和精确化不够的中药复方则非常困难;缺乏对传统医药创新技术权属的界定机制,大量技术要么已经公开,要么采用保密方式保护,而且技术的权利人难以确定;中药专利保护与我国特有的中药品种保护有一定的冲突;缺乏阻止生物盗版行为的相应措施。用专家们的话来概括:“专利制度保护的是私权,而传统知识往往是由国家和民族所有。小盘子已经装不下大鱼。”
      不言而喻,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已迫在眉睫。专家们认为,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当前急需保护的四个方面为:中药处方,包括古书已记载的传统方、来自民间的验方、秘方、个人经验方等;数百种炮制技术;民族医在内的各种诊疗方法,像正脑术、针挑疗法、灸烙疗法等;药用种质资源,尤其是我国特有的药物资源。同时他们认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少应遵循两个原则,即所有国为防止歪曲或不当使用的“国家利益“、“知情同意权”和“经济利益的补偿”。
      值得欣慰的是,为传统医药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全球文化与生物多样性,我国已正式立题研究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尽管问题纷繁复杂又涉及方方面面,但毕竟是迈出了拒绝“拿来主义”的第一步。(健康报2005-3-18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06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医药:跳出“西式科学”的束缚

    2005-03-22

    中医药:跳出西式科学的束缚

    “两会”年年都要提出大量关注中医药生存发展的提案和议案,这不仅因为中医药得传统文化之精髓,更在于其“简便廉验”的比较优势更符合国情,但似乎代表们和委员们的呼声并未能扭转中医药发展颓势。因此,对中医药而言,最为紧迫的是尽快摆脱西学所谓“科学”的束缚,加紧制定“我主人随”的发展战略,把中医药的评价标准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简便廉验”适应国情

      人民群众对见效、价廉的中医药有着广泛的需求,国际社会“中医药热”也在持续升温,这些认可和理解都证明了中医药的实用性。尤其目前社会低收入群体屡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展中医药更加顺应现实国情。

      一、中医药疗效好、价格低。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2004年10月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医药既对一些慢性病、疑难病、老年性疾病、功能性疾病和病毒性疾病等有很好的疗效,同时在急性传染病的防治中也可以发挥作用,其在治疗非典和早期艾滋病中都有很好的表现,同时成本低、无明显毒副作用。因此,她在2005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继续开展对恶性肿瘤、病毒性肝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积极探索中医药在大骨节病、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中的作用。

      二、中医药适合国情,在社区大有可为。北京中医医院院长王莒生表示,中医可以实施同病异治、异病同治,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又具有简、便、廉的优势,容易进社区,容易进家庭,符合国情。

      三、国际社会“中医药热”持续升温。继1996年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批准针灸作为治疗方法后,针灸在大多数国家的医疗体系中获得认可。1999年,第一个中药复方经美国FDA批准进入了临床实验,2000年至2002年间,中药先后在古巴、俄罗斯获准以治疗药品形式注册,这是国际社会首次针对特定的传统医药进行立法管理和药品注册,相对于其他传统医学,中医药在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方面获得了先期突破。此外,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广泛,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逐步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国际市场对中药产品需求加大,都表明中医药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科技部副部长、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程津培委员在本届政协大会发言说,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必须解决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卫生与健康保障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比较优势,这是西方医学所不能替代的。

      ——中医药发展处于颓势

      远者不论,仅自2002年以来,在“两会”上引起广泛反响的关注中医药的建议议案就包括“将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列入我国重大科技专项规划”(2002)、“加快中药现代化的步伐”(2003)和农工党中央“提议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建设”(2004)等,但这声声呼吁,很少能够落实为切实有效的措施,所以在一片“振兴中医药”的口号声中,中医药正在艰难度日。

      首先是中医医院与西医医院差距逐渐拉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医医疗机构数量不足。据统计,在全国县级医院及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中,中医院的比例仅占12.94%。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县都有中医院,中医院覆盖面只有66.145%,而西医医院则平均每个县有4.45个。二是中医队伍发展缓慢。据政协委员锁贺祥和马志伟的不完全统计,全国中医医生1949年有27.6万人,到2004年还是27万人,53年没有增长。同期西医医生由8.7万人增至157万人,增长了17倍。中西医医生比例由3.2∶1变为1∶5.8。现全国共有医务工作人员520万人,中医药工作人员约50万人,不足1/10。

      其次,中医院西医化倾向严重。锁贺祥和马志伟称,目前全国有2800多家等级医院,几乎都是中西医“结合”医院。一方面,名老中医相继离退休后,中青年医师逐步淡化了“望闻问切”和辨证施治的传统中医诊疗技术,热衷于借助仪器化验应对病人,纯中医方法查房、讨论病例的情况已很少见;另一方面,尽管中医院也一直在强调提高中药使用率,但2001年全国中医院药品收入中中药40%、西药60%的份额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还有更多的中医院在“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下大量购买西药与医疗设备,这些都致使中医医术退化萎缩,与患者的需求脱节。

      第三,中医药产业整体水平还很低。从生产企业看,虽然数量多,但规模小、效益低,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弱、工艺设备落后、管理不规范。从中药产品看,由于中药材质量不稳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已经制约了中药产品的水平。从出口创汇看,药材约占70%~80%,成药仅占20%~30%。出口中药材不仅附加值低,而且一些地区的狂采滥挖已经破坏我国的资源和生态。

      第四、中医药科研难以深入。这表现在:国家投入太少、企业能力有限,导致中医药研究科技含量较低,中药制剂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此外,中药应用基础研究方法滞后,对中药的作用机理、物质基础、应用理论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等方面的研究都不够深入。

      另外,中医药教育没能培养出真正的中医。从院校、生源等方面看,我国的中医药教育确有一定改善,但由于体制、机制等的限制,这些学生名义上是中医的接班人,实则难扛“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大任。中日友好医院的焦树德教授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的邓铁涛教授强调:“中医高等教育如现在还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再过10年,恐怕能用老中医们那种传统的方法治病的中医就没有了。”

      ——中医药需要自己的评价标准

      中医要发展处于颓势,有社会变迁、文化兴革的关系,有名老中医行将老去、传人平庸的原因,但关键是中医药理论自身没有本质的创新和发展,反而受困于西方医学的理论藩篱,盲目地“削中医之足”以“适西医之履”,泯灭了中医药学独有的特色和优势,用已故的前卫生部中医司司长吕炳奎先生的话说,就是“让牧师领导和尚”,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有人认为,科学是能够“实证”的,医疗的价值须具“可检验性”,有效的方药应当经得起“重复”。而中医治病,即使针对同一种疾病,今天用这个方子有效,可能明天就没效果了,或者对这个病人有效,对另外的病人又无效了。据此,他们认为中医药不科学,甚至是“巫术”。其实,并非中医不可重复验证,只不过西医重复验证的是“病”,而中医重复验证的是“证”,例如《伤寒论》中的两百余首经方,重复了1800余年,至今仍然疗效卓著。

      而且,中医与西医虽然研究领域相关,但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重叠。从方法上着眼,中医重宏观,重归纳,辨证论治,其优势在宏观准确性;西医则重微观,重分析,其强项在微观精确性。从源头上着眼,中医是临床医学,研究的始终是活人,中药更是几千年间在无数活人身上试验的结果;西医则以人体解剖为基础,从研究死人开始,西药则是从诸多化合物中筛选出来,通过动物实验、临床试验确定其安全性、有效性。从体系着眼,中医药体系既学药又学医,医、药不分家;西医药体系则让医和药分离。所以,中西医学各有所长,西医长于治疗实质性的病变,中医则擅于治疗功能性的病变。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医药不能简单移植西医的医院结构、教育体系、资质认证程序,而是迫切需要有自己的评价标准和评估体系,以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传统中医药学。这也正如政协委员、河北以岭医药集团董事长吴以岭所言:“如果我国不抓紧制定中药标准,那么美国等发达国家就会抢在我们之前制定,难道我们拥有2000多年中医理论与经验的传统中医药大国,中药标准还要等西方国家来制定?”

    为此程津培、锁贺祥和马志伟等代表、委员建议,要正确处理中医药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中医药的原创优势不仅使我国能够在该领域中确立长时期的领先地位,而且有可能将这种领先优势延伸到基础科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学等领域。为了保持这种原创优势,一定要合理分工,培本固元,在抓好中医基础理论创新研究的同时,加强中医药自身的标准化建设,以原创化主导标准化,以原创化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中医药整体科技水平,强调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开发研究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研究。还要注重培养人才,完善中医药政策法规保障,尽快制定中医药法。

    (新华社)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28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医学现代研究任重道远

    2005-03-16

    中医学现代研究任重道远

    西方医学是当今世界医学的主流,它植根于西方文化。中医学是世界上惟一有5000年历史独立于西方医学的医学,它扎根于中华文化。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我国的卫生工作方针中也明确规定了“中西医并重”,这是大法,指明了我们前进的方向。21世纪的今天,要回答什么是中医学的现代研究与应用,如何进行现代研究与应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今天,拟谈谈个人的体会和看法,谨供同道们参考。

      一、中医学现代研究的三种观点
      对什么是中医学的现代研究,不同经历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大致上有三种观点。
      1.传统观点:认为中医学有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医疗保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今世界上虽不是主流医学,但是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逐步被其他国家所接受。持这种观点的人,强调继承,坚持传统,主张以传统的中医模式应对当今乃至未来人类医疗卫生问题。
      2.现代科学研究观点:认为中医学不是现代意义的科学,只有经过现代科学(含现代医学)的检验,才能证明其科学性,将中医学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医,才是中医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才能称为中医学的现代研究。
      3.顺应需求,继承创新观点:认为凡是针对当代人类社会的医疗卫生问题所从事的中医研究活动,其研究方法,可选择传统研究方法,更可选择现代科学研究方法,为揭示人体健康与疾病规律,不断提高防治疾病、增进健康的方法、手段和技术,不断创新的实践活动,统称为中医学的现代研究。
      我们主张把顺应当代社会的医疗卫生需求放在第一位。因为近二百年来,自然生态、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疾病谱、死因谱也发生了较大改变,人类对健康水平的要求也与日俱增,所以,必须强调顺应当代社会需求和继承创新。关于“创新”的理念,历代医家屡有告戒,如西汉淳于意有言:人之所病,病病多,医之所病,病方少;东汉医圣张仲景对“名承家技,终始顺旧”曾提出了严厉批评,鼓励医者要代代创新,大胆实践;中医药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的问题,是个长期过程,仅强调中医科学化,用现代科技解读中医学,强调对中医进行科学验证是不够的,要重视中医学体系的科学价值,更要引导中医药学界与时俱进,顺应小康社会需求,不断创新。

      二、中医现代研究必须顺应小康社会的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卫生的要求不断提高,医务界不但要面对古老的疾病,还要面对新领域和新疾病。
      1.老龄化:在1949年前,我国人口出生预期寿命仅为35岁,而至2000年,我国人口出生预期寿命已达到71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1.3亿。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老龄人口将与日俱增。所以,老年人的卫生保健与疾病防治任务,将会日趋繁重。
      2.控制人口的数量与初生质量:新中国成立55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由1965年历史高峰的37.88‰降到2002年的12.86‰,人口自然增长率也由28.38‰降至***5‰,人口控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控制人口增长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加大实施政策的力度,二是进一步改善节育技术问题。同时,对不孕不育的防治、先天性疾病的防治以及推广优生优育等问题,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3.迫于工作、生活、精神压力,一部分人群身心处于亚健康状态,需要医生予以行为卫生和精神卫生教育,并不断提高保健水平。
      4.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活动速度不断加快,发生意外伤害、高原病、潜水病、航空航天病以及突发卫生事件等屡见不鲜,都对医务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环境保护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虽然引起了世界很多国家的重视,但是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霸权膨胀使战争连绵不断,地球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工矿污染与职业病防治,大气、水源污染与环境疾病防治,通讯污染与疾病防治,殡葬污染与疾病防治等,对医药卫生界提出了新的任务。
      6.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些烈性和致残率高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国民死亡原因中已有大幅下降。但是,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仍时有发生,或出现反弹,某些传染病仍在广泛流行。要求我们不但对37种法定报告传染病不断提高防治水平,而且必须时刻警惕新发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7.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地方病防治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国地域广阔,农村经济水平和卫生状况差异较大,防治地方病仍是个繁重任务。
      8.宠物时尚、野生动物栖息地缩小、动物食品及其服饰品被人们广泛使用,致使人畜共患疾病屡见不鲜,医务界需要高度重视。
      9.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各种书籍、报刊、电视、电影、电脑等,给人们的文化生活带来了丰富的内容,与之俱来的是人们的视觉刺激空前强烈而持续,视觉卫生与眼病防治任务亦就空前繁重。
      10.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食卫生与营养日益重视,对食物中毒的防治,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的治理及相关疾病的防治,人们的需求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11.健身、美体和美容逐渐成为时尚,随之而来的是整容、美容、护肤、减肥及运动卫生与运动性疾病的防治任务也愈加繁重。
      12.提高对常见病及高死亡疾病的防治水平:据2002年统计,大城市居民主要疾病死亡构成,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障碍等,中小城市和农村与大城市略有差异。所以应提高对常见病及高死亡疾病的防治水平。
      13.日益增多的医源性疾患:如药物性、器材性、麻醉性、手术性、输血输注性、医源感染性、放化疗性、理疗性、节育性、针灸推拿性、气功性、医源精神性等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医源性疾患,有些已引起人们的重视,有些医源性疾病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
      抗生素的问世,不仅挽救了无数的生命,而且也影响人们对疾病和健康的理解。但几十年来,对抗生素误用、滥用是显而易见的,最令人生畏的是隐匿的副作用可能引起超级细菌的诞生,不仅威胁个人生命,而且威胁公众健康。
      以上所举数端,仅是小康社会对医药卫生需求的部分内容。我要强调的是:中医学现代研究的内容和范围,必须顺应小康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中医学的研究内容和范围,不能停留在以前小农经济时期的内容、范围和水平。否则,中医学的适应范围及中医的服务面将会日益缩窄,结果将愧对祖先和国人。

    三、中医学研究方法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科学研究是人类探索自然界未知领域中物质运动及其规律的认识活动,在探索过程中创新知识和技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为人类服务。医学科学研究则主要是以人体为研究对象,揭示生命运动的健康和疾病变化规律,探索有效防治疾病,促进人群健康的方法、手段和技术的实践活动。
      医学科学的研究方法是丰富多样的,但是按研究对象进行分类,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以实验动物为研究对象的基础研究;二是以病人为研究对象的临床研究;三是以社区村镇人群为研究对象的流行病学研究。从事中医学的研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传统方法与现代科研方法相结合
      所谓传统方法,重视从文献和经验中汲取精华,重视人体试验,重视中医基本理论的指导意义。传统方法由于受到人体试验的种种限制,所以其探索性、开拓性和创新性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所以应该和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如动物实验等相结合。
      青蒿素类药物是由中国中医研究院等单位的学者发明的,现已进入世界医药主流市场,其研制成功就是传统方法与现代科研方法相结合的产物。康莱特、心血康、蛹虫草、金水宝、银杏灵等新药开发和香薷提取物及其制剂治疗轮状病毒腹泻的研究,也都是传统方法与现代科研方法相结合开展研究的。
      2.吸取中西医之长和多学科技术,综合创新
      这方面的成功事例较多。如治疗跟骨粉碎性骨折,洛阳正骨医院的专家在小夹板固定的基础上运用跟骨反弹固定器,结合西医内固定手术,再内服、外用中药,取得了良好效果,明显降低了致残率。再如股骨头坏死,北京市昌平股骨头坏死医院采用内服、外敷中药,并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发明了一种股骨头坏死治疗仪,取得了良好疗效。
      3.在中医传统经验的基础上升华提高
      中医药文献记载了大量丰富的宝贵经验,分布广泛的民间诊疗方法和防病经验,需要我们予以继承和提高。这方面成功的例子很多,如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用鱼鳞汤治鱼鳞病。哈尔滨医科大学和某军医院用砷制剂治疗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江西妇产医院在明代陈实功《外科正宗》三品一条枪处方基础上,按古法炼丹术煅制成药饼和药杆,治疗早期宫颈癌,并制定了锥切疗法的“五步操作”规范,取得了较好效果。再如山西忻州氟骨病医院采用马钱子复方治疗氟骨病,明显降低了致残率和提高了患者的劳动能力。在中药毒性药物的使用与探索方面,既要慎重从事又要大胆实践。
      其它如脉络宁、脑心通、益肾蠲痹、双黄连、清开灵、痰热清等药物的研发也都是经验方或传统处方的升华与提高。
      4.勇于面对新发生的疾病,不断开拓新的领域
      2003年年初及春夏之交,非典在广东和北京等地流行,广州中医药大学的老教授,带领弟子们披褂上阵,对新型“湿热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防治方法进行了大胆探索,为扑灭疫情做出了卓越贡献。认为该病基本病机是内有伏邪,外感疫疠,热毒、痰浊、湿蕴、瘀阻、耗气伤阴交相为害,三焦传变。再如,在艾滋病的研究方面,目前中国有HIV感染者84万,病人8.9万,已死亡16万。中国中医研究院的一些专家,从1987年开始多次奔赴疫区——坦桑尼亚,对防治艾滋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广东湛江的老中医亲临河南疫区,在扶正祛邪经验方的基础上进行新药开发,取得了可喜进展。
      在新领域的开拓方面,如高原病的防治,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军事医学科学院及西藏、青海的一些专家,对高原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防治,总结了一整套经验,为青藏高原的开发奠定了医学保健基础。
      5.重视中医基本理论的研究
      中医经络学说、脏象学说、五运六气学说、阴阳五行学说、体质学说、六淫七情及病机学说、证候学等是中医认识人体健康与疾病的基本理论。笔者认为,未来的医学模式是时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而中医的基本理论恰好搭建了这种先进的医学模式的框架。通过对中医基本理论的研究,不但能够提高对疾病的防治技术水平,而且可对揭示人体奥秘提供线索和依据。
      近半个世纪以来,对针刺循经感传机理、经穴脏腑相关、针刺镇痛、针刺麻醉等的研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对血瘀证、肾虚证、脾虚证等证候的研究成果,对用现代科技解读传统的中医证候学起到了示范作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方剂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取得了可喜进展。值得注意的是要充分认识到中医基本理论研究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风险性,要防止轻视理论、浮躁情绪和急功近利。
      面对人类防治疾病及保健的任务,任何一种医学都不能包打天下。中医学有充分的发展空间,然而必须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道路,才能使学术走向繁荣,事业得到更快发展,才能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新贡献。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5-3-7)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33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不应以西医药标准衡量中医药

    2005-03-10

    不应以西医药标准衡量中医药

    中医药学与西医药学应该是相互平等、相互补充、而又不能相互取代的两大医疗保健体系。二者理论与实践完全不同,不能相互作为证伪的标准,更不能拿西医药当作中医药的标准来判断中医药的科学性和决定中医药的发展。中医药学与西医药学的不同在于:

      1.看问题角度不同

      中医药学从宏观角度看问题,将人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机体的各部分相互影响。中医药有宏观准确性,缺少微观精确性;而西医药学则从微观看问题,采用分析法,有微观精确性,却无宏观准确性。

      认识论告诉我们,宏观可以主导微观;微观只能说明和解释宏观,而不能主导和包括宏观。因此中医药可以融合西医药,西医药却难以融合中医药。也可以说,中医药博大精深,再有200年,西医药也理解不了中医药。

      2.依靠对象不同

      西医给人找病,中医给人找健康。西医以药为依靠对象,用药对抗疾病,如,用药消炎灭菌。中医则是依靠病人的自康复能力,虽然有时也用药直接对抗一些疾病,但用药主要是借以调动人这一复杂、开放的巨系统的自组织能力而已。西医是对抗医学,中医是中庸医学。

      西医用各种抗生素对抗病菌;中医解决类似问题则用清热解毒药。50年代有人用抑菌法筛选中药清热解毒药,结果,最好的抑菌药却不是中药中最好的清热解毒药,而是五味子。此后的研究表明,中药清热解毒系通过调节免疫功能抑菌而非直接灭菌。所以,今天不少中药上标明能有效杀灭细菌等西医之功能主治,是过于向西医靠拢,反倒使中医大夫不知如何辨证使用了。

      3.毒副作用问题

      西药是纯而又纯的单体,结构清楚,作用靶点单一。有人提出,中药是多靶点作用,其实是不合适的,中药用于调整而非对抗。西药由于作用单一,局部对抗,毒副作用很大,历史上多次重大药害事故说明了这一点,近年淘汰PPA又是一例。西药之毒副作用是其不可克服的一大弱点:食至精则有害,药至精则有毒。只要辨证论治,配伍得当,中药几乎没有什么副作用;中医认为是药三分毒,讲究“中病即止”,“效必更方”,从不主张长期大量用药,几千年来,没有哪种中药因毒副作用被淘汰。西方人不懂中医,让人天天大量吃关木通等(里面还加了大量西药)以减肥,出了问题,又说含马兜铃酸的中药有毒,能导致中草药肾病。外国人不懂情有可原,也有同胞为之佐证,只能说明这位同胞并不“效必更方”,也不懂“药之害在医不在药”,其行医不亦悲乎!

      1998年,美国因药源性反应住院抢救者高达216万人,其中死亡者10.6万人。经济损失40亿美元。1997年,在我国,210万人因西药药物反应住医院,19万人因此而死亡(相当于我国每年死于10余种传染病人数总和的12倍);根据中国中医研究院岳凤先教授统计,新中国成立40年间,中药毒副反应的报道仅5000例,且多属用药不当,例如把商陆当人参。可见西药那么严格的质量标准也不见得可靠,也不见得科学。

      众所周知,美国认为安宫牛黄丸含有朱砂,而朱砂含汞,有毒,严禁进口。安宫牛黄丸确实不符合西药的标准,既含汞,又没有质量控制指标。然而,我们却不能削足适履地去适应美国标准,因为安宫牛黄丸根本不可能达到西药标准。退一万步说,勉强达到了西药标准,也扔掉了中药特色,不再是中药了。但是,我们的安宫牛黄丸非常安全,非常有效,从来没有人因吃安宫牛黄丸出现汞中毒。

      因此,我们认为,两种体系就应该采用两种标准。

      4.耐药性问题

      众所周知,化学农药和化肥减少了农业病虫害,增产了粮食,养活了更多的人,但是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都难以估量;现在人们又开始恢复生态农业,不用化肥和农药。

      西药在人体内也造成了同样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同时也产生了耐药性问题,也因此而日益迅速地被淘汰,只有加快开发新药品,而新药产生耐药性的周期越来越短,成本越来越高,形成恶性循环。青霉素从发明至今的80多年中已发展到第四代产品,而且使用剂量增加了上百倍,可说是一个典型例子。

      中药应用了5000年,并没有产生耐药性而被淘汰。原因就在于整体治疗思想和复方的应用。

      综上所述,中、西医药学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医疗保健体系,难以采用同一标准,“牧师管和尚”的局面只会导致中医药丧失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我国是中医药的发源国,在中医药理论和临床实践的标准制定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因而中药系列标准只能由我国制订,只能与国际双向接轨,主要要把我国制订的中药系列标准推向国际,让他们承认,让他们与我们接轨。绝不能为了卖出一点中药,拼命削足适履,去按照人家的西药标准来改造中药,同样不能去适应西方植物药标准,因为植物药走的是西药路。

      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决不能急功近利地以符合现代医学的标准和获得西方国家认可以换取外汇为主要目标,而要把解决13亿中国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放在首位。中医药现代化绝不等同于中医药的西医化,或把中医药“提高”到西医药水平。中医药国际化也绝不是按照西医药标准搞出几个“中药”进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就是国际化了。如果如此“化”下去,那不是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而是中医药消灭化!我们认为真正的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应该是将现代科技、手段、设备、方法中能用的都用于中医药的完善与发展之中,并对中医药理论和实践起到指导作用,再将此向全世界推广。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道路艰难而漫长,相信只有那些真正为人民利益着想,一直坚持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可能最终达到这个伟大的目标。

      资料链接:

      中医治疗成功个案

      上世纪六十年代,一名十个月大的幼儿误吞下一枚六角螺丝钉。用西医法治疗只能是开刀取出。这时幼儿已是高烧不退,无法承受麻醉关、手术关、感染关。家长送到中医院,看中医有没有办法。广州中医学院的张教授叫拿来一碗稀饭,一杯骨炭粉和一点蓖麻油,调好后喂幼儿吃,同时开了个中药方。12个小时后,螺丝钉就被拉了出来。张教授说,喂稀饭后,螺丝钉就碰不到胃壁,疼痛就减轻了。骨炭粉和金属结合,像电镀了一样,光滑了,就能顺利排出来。

      著名中医专家吕炳奎,前几年曾接诊一位小女孩,女孩严重气喘,咳嗽痰多,无法入睡,嘴唇周围很大一片及手足指甲均变成黑紫色,心脏也有严重病变。一家省西医医院诊断为不治之症,必须手术换肺,到一家北京大医院,也说无法救治。绝望中他们找到吕先生,吕先生细问病情,认为此病缘于感受风寒后,又转化为热。吕先生根据病情开了三副汤药,服后即见减轻,后又服三剂汤药,病人便可安然入睡。几个疗程之后,病情好转,孩子可以上学了。

      印度有一位叫乌玛的女士,开有3家医院,而她自己患了17年的三叉神经疼却无法治愈,许多著名医院的名医用了很多名药都无济于事。她慕名来北京找到程莘农老先生,程先生用小小的银针为她治疗,20次即告痊愈回国。两年后她专程来京感谢程先生,并请他到印度去,为她的医院培训一批针灸医师。

      中医中药顽强的生命力在于它发祥于民间的实践,成就于医家的提炼与总结,这种风气迁延不断,直至今日,民间中偏方验方层出不穷。山东乳山市职教中心的宫锡柱先生将一治疗足后跟疼有特效的偏方公告于众。方法非常简单,只须将新鲜的苍耳叶数片垫于鞋内足后跟处,一天换一次,通常7天即可痊愈。辽宁盘锦辽河油田的李素芹曾用一验方彻底治好了折磨她5年之久的慢性结肠炎,后来又用此方治好了沈阳一位患了20多年此病的老大娘。此方是:先将100克山楂片用铁锅炒焦,离火加入1两白酒拌匀,取出后放入药罐中加一碗凉水,再用文火煎10分钟左右,将药汤半碗倒出加2两红糖,糖化后温服。早晚空腹各服一次,重者10剂左右即愈。

      误解中医药事件

      中医临床有时要合症从脉,有时又要舍脉从症,还有真寒假热证、真热假寒证、真实假虚证、真虚假实证等复杂情况。断病用药也是因人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因此辨证具有非常强的灵活性,机械的规范,无法取代丰富的中医辨证内容。因此,对中医一知半解或是靠仪器、靠量化、靠分析,甚至以西医的思维方式,用中医药来治病,注定会让人对中药产生误解。

      1990年~1992年间,比利时有1700多人服用同一家诊所开的减肥药“消条丸”,而且连续服用1~3年,有许多人被查出肾脏受到损害,有的人还出现肾衰。比利时一家研究机构指出,这是“苗条丸”中含有马兜铃所致。1998年英国发现两例因治疗风湿病而服用含有马兜铃酸的中药引起肾功能衰竭的病例,并将之称为“中草药肾病”。英国、美国下令停止进口、制造和销售已知含有马兜铃酸的原料和成品,70多种中药被列入黑名单,许多国家也纷纷停止宣布停止使用含有马兜铃酸的中药,包括著名的中药龙胆泻肝丸。

      “小柴胡汤”为汉代医圣张仲景创立的和解清热常用方,由柴胡、黄芩、半夏、生姜、党参、甘草、大枣七味中药组成。临床应用范围很广,如疟疾、胸膜炎、肾盂肾炎、妇女经期或产后感冒出现寒热往来者,均可酌情使用。上世纪80年代末,日本用最先进的科技手段,按照西医的思路重新研究小柴胡汤,得出其可用以治疗肝炎。于是,只要是肝炎患者就开小柴胡汤,而且长期服用,结果死了人,“中药致人死命”案闹得满城风雨。

      上述事件的发生是盲目修改药方,将中药当食品长期过量服用所致,是“中药成分化”的后果,是不懂中医不辨证论治仅辨病使用中成药所致。(信息来源: 科技中国,中国中医药报2005-3-4)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58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医药“抗艾”处境尴尬

    2005-03-09

    中医药“抗艾”处境尴尬

      我国中医药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传统,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但中医药在介入艾滋病防治领域时却遇到一些阻碍和挑战,引起很多争论。

      ——整体行业不景气
      中医药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不容忽视,而作为国际上占绝对优势的西医,其科学性和普效性已成公认,两者各具优势。我国政府曾经明确提出“中西医并重”和中西医“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方针,并将“发展传统医药”写入《宪法》。然而近年来,看重西医轻视中医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中医药行业的不景气已经成为公认的事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资料表明,自1996年开始,我国中药出口总体上逐年下降的趋势相当明显,由国外生产的洋中药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国内中医药市场。而在国内,中医药在多数人心目中的地位也与日俱下,以前备受青睐的名老中医越来越受到冷落,中医后继乏人的情况十分突出,中医传统文化继承严重不足;以前门庭若市的中医院渐趋冷清,不少已经倒闭,部分生存下来的中医院,也改成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些中医大夫为了生计,改学西医的看病方法,见到病人就开化验单,望闻问切被丢在一边;中医院校的教育也严重西医化,注重西医理论学习,忽视中医理论训练,学生普遍不会用中医思维看病,甚至连《黄帝内经》都不研读,而中医院校的生源也越来越成问题;以前生产中药制品的药厂改为生产西药,有的为提高药效,在中草药里加入西药的成分,走中西医结合的路子;而在中药新药的审批中,很多时候也按照西药的标准去衡量。在“2004年中医药科学论坛”上一些专家指出,中医药在现代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又一次站在了改变命运的十字路口上。
      与中医药行业不景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药在国内取得了绝对优势。不仅大多数人的健康观念发生了极大转变,原本花一二十元钱吃几服中药就可以解决的头痛脑热病,非得要去医院化验、吊针,花上数百元钱;就连一些具体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制度也以西医为标准。
      事实上,中西医本是两个不同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各自有一套临床方法与评判标准,在很多时候,两者无法兼容。然而《执业医师法》规定,须有4年以上医学院校学历者方能参加资格考试,而且考试内容多为西医知识,这导致一些未受过正规西医教育的民间中医拿不到行医证。
      业内人士指出,整体行业的不景气首先就使中医药进入艾滋病防治时显得底气不足。

      ——民间研发“抗艾”中药受到限制
      中医在防治艾滋病上首先遇到的阻碍是一些基于西药特点的有关规定。《药品管理法》等法规严格限制使用自制配药,否则将以非法制售药物之名加以制裁。可是自制丸散膏丹是中医师的一项基本技能,民间秘方均属于自制药,同样,很多由名老中医研究出来“抗艾”药也是自制药,这种规定给中医药进行艾滋病防治带来了一定的限制。
      与目前重视西医轻视中医的普遍观点相一致,在研究艾滋病防治的实践中多有只重视西医、忽视甚至否定中医疗效的观点。
      浙江恒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忠信介绍说,我国一位负责坦桑尼亚艾滋病中医药治疗的专家曾公开宣布,他经过多年的研究,得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在提高免疫力方面效果明显,但在抗病毒方面作用有限。这位专家的观点在目前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域带有典型性,遭到了一些民间中医的反对。深圳的一名中医药工作者刘志明的观点就与这种提法针锋相对,他说,这是洋中医的结论,他们并不这么认为,他们在实践中得出的结论是,中医药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人体免疫力,而且同时可以有效地抑制病毒……
      很多中医指出,中医药在提高艾滋病人的免疫功能、改善症状体征、稳定和控制病情、提高生存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且毒副作用小、价格便宜,很多地方胜过西医。而中医与西医在治疗艾滋病上的主要分歧则是:西医以杀死艾滋病病毒为出发点施治,而中医则抛开病毒从整体上施治;西医认为HIV抗体转阴是不可能的,而中医却不排除HIV抗体转阴的可能性。这本是两种医学体系对待同一种疾病的不同理论观点,在人类没有最后攻克艾滋病之前,孰是孰非很难下定论。但是由于西医在医学界的绝对优势,很多医学工作者在对待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方面的效果时都是慎之又慎,甚至缄口不言。
      另外,有些中医药工作者也提出,目前民间“抗艾”中医药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新药生产批准文号之前,还必须接受毒理、药理研究和四期临床检查,在漫长的检查和审批过程中,无疑会耽搁对艾滋病患者的治疗。
      对于研发“抗艾”中药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许多民间中医显得痛心疾首。

      ——并非孤军奋战
      继刘忠信为河南部分艾滋病患者提供中医药的免费治疗后不久,河南上蔡县艾滋病防治办公室主任冯世鹏说,将来能解决艾滋病问题的只有中医药,因为在上蔡县已经看到了这个希望。
      把中医药说成是治疗艾滋病的惟一手段也许有些夸张,但冯世鹏的话却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医药在治疗艾滋病上的效果已经引起了一部分人的关注,已经有越来越多“刘忠信”式的中医药工作者投身到开发“抗艾”中药的行动中来。
      北京崔月犁传统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彤表示,中医药攻克艾滋病应该走自己的独特道路。他说,健康的标准不是你带有多少病毒,而是健康的生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显著效果与西医认不认没有太大关系,应该把中医药的希望寄托在这些铁杆儿中医身上。北京泰一和中医药研究所主任王文奎曾经在周口郸城做过3个月的临床治疗,发现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很有效果。还有很多民间中医自己免费研究“抗艾”中药,并为一些患者免费治疗。据悉,仅刘忠信目前就资助了好几个自主研发“抗艾”中药的个人和机构。

      ——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效果逐渐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
      2004年2月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强调“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并提出“在中药、民族药的新药审批中,要制定区别于审批西药的标准”。随后,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被纳入国家整体防治规划,从当年起连续3年拨专款,确定河南、湖北、安徽、河北和广东五省部分县区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并为病人进行免费医治。当年8月,这项工程正式启动。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着手制订治疗方案,培训医务人员,落实基地建设;计划在3年内研制出2~3个治疗艾滋病中药新药;形成较为成熟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方案;争取在基础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培养出一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专家,并推动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全面铺开。
      国家已经对民间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给予了很大关注和支持,但是,刘忠信等人深深地感受到,由于现有体制和长期以来人们对中医药固有的偏见,中医药一时还难以突破原有的枷锁和困局,致力于艾滋病中医药防治的民间机构和民间人士,还需要面临诸多的困难、付出艰辛的努力、经受更多的考验。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5-3-3)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53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西医学要扬长避短比翼双飞

    2005-03-02

    中西医学要扬长避短比翼双飞

    普天之下,每个人每件事都有优点,也都有缺点,百分之百完美的人和事物是没有的。普天之下,所有事物都是如此,有长必有短,有短也必有长。每一个人,每一个事物,都在以其长造福于世,服务于人类。发挥长处,不断充实强化自己的优点,充分地利用能发挥长处的条件,扬长以避短,这是正确的做法。想把自己的短处补上来,其结果必然是耽误了扬长,真到把短处补上来的时候,长处也就没有了。
      难道一个人的缺点不需要改吗?一个事物的弱点不需要补吗?这是人们的从众心态或习惯看法。其实这里面存在着客观的标准,即以什么为参照系的问题。以他人的长处改自己的短处,以他人的优点改自己的缺点,这是一种主观的美好愿望,但却违背事物的客观规律,因为一旦失去了自我,就失去了评价事物的客观标准,失去了被发展、被改造的主体。把我改造得像了你,我就不存在了,只有把我改造得更像我,才是正确的道路。而改造自我的过程,恰恰是把自身的特点发挥得好,用得恰当、用得符合客观条件的过程,也就是扬长避短的过程。
      同理,中医的长处在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在于辨证循机、对机施治的机敏性,在于调和阴阳五行平衡的可变性,因而必然没有西方医学的“规范”和“精确”。只要我们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把中医之长发挥出来,就可以以其长治疗其他医学治疗不了的多种疾病,就可以服务于人民和社会。其短、其弱既不可能补,也没必要补,若补上来,自身的特点就消失了,其长处也就没了。
      其实西医也是如此,其精确、规范为长,而整体、机变为短,他们从来就是在补长,不断地改进仪器设备,提高手术精密度,开发药物成分,近年虽有所谓社会心理医学之说,试图补其短,恕我直言,这种向中医靠拢的趋向,是难以实现的,若一旦实现了,西医也就不成其为西医了。
      多年来,中医界充斥着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提到中医之长,就一定要说中医之短,而且总在短上下功夫,今天“科学化”,明天“现代化”,后天“规范化”,似乎只有看到、抓住自己的弱点,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谦虚、公允和高明,才能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孰不知这恰恰是对自身的异化,邓铁涛老先生称之为“自我从属”。丢失了自我,没有了长处,谈何发展?记住,发展应当是发展自己的长处,不是发展自己的短处。自己跪在地上,总看到别人比自己高大,一旦站起来,发现竟是齐肩的弟兄,还是站起来吧。
      正因为每一事物都有其短,才需要其他事物来补充,互相取长补短,中西医二者的关系就是如此。正如高强同志在国际传统医药大会开幕式上说的:“我们把中医和西医比喻成一个人的左手和右手,一只鸟的左翼和右翼,都是我国医学不可分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提倡中医和西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携手并进,协调发展。”
      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费孝通老先生把之具体形象地诠释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一并批判了妄自菲薄和妄自尊大两种错误倾向,使人们对文化的反省提升到了一个非常高的境界。尽管实现这一美好理想的路还很远,但是在中西医并重、互相补充、共同发展上我们已在广东省中医院看到了这一形式的雏形。
      若每个医院都有“铁杆中医”组成的中医部和“铁杆西医”组成的西医部,则一定可以大大提高疗效,一定可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新局面。我以为这才是毛泽东当年设想的中国卫生事业的真正的新模式。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5-2-25)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53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005-02-28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赋予的关于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利,也称为智力成果权,主要包括发明权、著作权、专利权和科技成果权等,它与人的智力活动息息相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还相当薄弱,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日期的临近,民族医药工业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因此,需要从战略上、从理论上进一步研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

        一、国内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概况

        1985年4月1日我国实施专利法时该法规定对“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1987年7月颁布了《关于新药保护及技术转让的规定》,对新药给予保护,保护期为10年。1993年1月2日我国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扩大了对专利的保护范围,对药品正式给予专利保护,保护期延长到20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论述了“侵害商业秘密权益”的行为,从中药领域的技术特征看,商业秘密保护也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加强了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第十三条规定:“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处方组成、工艺制法,在保护期限内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的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保密,不得公开。”这就把中药品种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截至到1996年底,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共受理了全国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14个中药生产企业提出的981个中药品种保护的申请,审评了851个中药品种,共523个(次)品种获得了保护,其中独家生产的品种和新药品种有285个,占总数的54.5%。

        二、目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应用传统民族药最古老广泛的国家,也是中医药的发源地和中药的最大生产国。近年来,中药材及中成药生产有了长足发展,现有35大类、43种剂型、5000多种中成药,但总体来看,尚存在较多问题。例如产品创新性不强,市场竞争力低下,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而给予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重要手段。但从目前国内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来看,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例如:

        1.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统计资料显示,近10年我国中医药的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申请比例过小,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中医药企业和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比较淡薄,还没有充分运用专利这一有力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历史上,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很多老中医对于自己长期临床经验总结出来的疗效卓著的验方秘而不宣,致使一些宝贵的疗法和技术得不到推广,甚至失传。目前,仍有一些秘方流传民间,一旦失传,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不健全。

        绝大多数中药新药是复方制剂,但我国《专利法》目前只能保护中药配方和配方的剂量,对配方的用途、加减则未能有效保护,这对中药复方的专利保护是不利的。如果专利法对中药复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则势必会挫伤中药新药研制开发者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影响整个中药科技的发展。

        3.我国现有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与国际不接轨。

        许多传统中药配方在未有专利保护的情况下,出口是靠处方保密作为产权保护的手段。但中药以食品出口时,进口国一般要求在标签上标明成分,为了保密就出现包装上的标示与实际处方不符的情况。一些国家对进口中成药进行检测时,如发现标示成分与分析结果不符,就会禁止入关。随着各国对中成药检测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个问题将暴露得更为明显。但在国际上中药仿冒产品甚多的今天,公布配方的办法又不可取,这些问题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对策。

        4.法制意识淡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在有一定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约的情况下,实际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的问题,法制观念淡薄。如蛇胆川贝液是由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制,接着有20余家药厂先后仿制。这不仅导致同一种产品重复生产和恶性竞争,而且也极大地挫伤了中药科技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如何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积极措施保证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5.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内涵不明晰,操作困难。

        由于中药处方特别是一些古方名方已成为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宝贵文化遗产,许多中成药不仅是我国部分生产厂家的主导产品,也是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一些厂商的主要品种,因此,如何对这类品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较复杂的问题。基础研究领域内如关于证的动物模型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待研究。

        6.缺乏相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与机构。

        这使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始终处于民间散发的状态,难以形成更广的共识和对国家有关政策的制订发挥更大的参考作用,也缺乏为中药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参考。

        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医药产品在进入国内国际市场的同时就难以保护自身权益,也将导致中药生产程序的混乱与无序;另外我国中药知识财富还可能流失,成为他国的知识产权。

        三、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对策

        根据以上状况,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相关对策试作探讨如下: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针对当前中药行业实际情况,以及所面临的中药现代化、国际化的强劲走势,首先要考虑如何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价值及其在开拓、占领国内外市场,保护竞争优势和发展后劲的积极作用,使企事业单位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2.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具体范围与内涵:

        根据中医药开发中常用技术的特点,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处方与配方:包括中成药处方、单味药处方、单体药物处方、复方组分处方和单味药组分处方。这其中对复方与古方的知识产权问题尤其难以界定,有必要加强研究。

        (2)中药材生产:包括中药资源的分布及蕴藏、中药栽培(养殖)生产技术、中药材包装仓储技术、品质鉴定及新的药用部位、新的用途等。处理好这些问题,将对中药行业的源头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3)中药炮制技术:包括传统炮制方法、新型饮片及保鲜技术。其中在继承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的成果尤其应注意保护。

        (4)中药制药工程技术:包括工艺技术、制药机械设备、制剂辅料、自动化技术、药渣的综合利用及污染处理技术等。

        (5)中药质量控制与保障技术:包括标准品、检测方法、检测仪器及试剂等。

        (6)中医药基础研究:包括与病、证、症相对应的实验动物模型研究、中药作用原理研究、复方配伍规律研究、药性理论研究及活性成分研究等。

        3.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

        (1)首先应加强中医药国际化的专利战略研究。要组织力量对西方国家、世贸组织成员国及与我国建立多边贸易关系的国家进行专利文献方面的调查研究,系统分析其专利体系的法律状态和技术状态,提出我国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开发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发展领域。

        (2)要在国内开展中药专利战略研究、保持中药优势地位。我国中药的科研、产品及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中药的技术和产品理应具有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外国在华申请的中药发明专利虽然为数不多,但这些申请在授权专利中占有相当比例,因此如何保持我国中药的优势地位,不断提高中药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这一问题不容忽视。我们有必要开展中药领域专利战略研究,针对中药自身发展需要,结合中药行业整体发展目标,确定相关的发展战略。

        (3)要研究掌握和运用国际知识产权法规的方法。在国际合作和开拓国际市场中,科研机构和企业如何主动利用国外机构或其在中国DL机构获取专利、商标、版权等最新信息和动向,扩大申请、注册国际专利、商标等,为培育国际名牌产品和商标创造条件,使自己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这也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时所需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

        4.健全有关法规、机构,积极培养人才:

        (1)法律法规。首先应对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尽快建立一个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在此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多学科、多部门的合作,尤其应邀请中医药专家参与其中,使能够体现我国技术优势的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2)组织机构。筹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也是一项迫切的工作。建立国家级、省级及行业内部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一方面可以为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也可以依靠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大环境。

        (3)人才培养。当前了解、从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人才尤其缺乏。为普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宜在普通中医药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使学生较早受到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初步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同时对于中医药行业的从业人员,也要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学习,以提高全行业知识产权意识。并重点培养一部分专门人才,使之通晓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利于中药开发、产品宣传、专利申请等工作的开展。

    (来源:中国医药技术经济网2005-2-25)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42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对中医发展的几点建议

    2005-02-25

    对中医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保证中药质量是中医发展的根本
      时下,因利益的驱使,造假分子猖狂,侵蚀着衣、食、住、行各个领域。而作为治病救人的中药,造假分子也越过良心这道屏障,将各种造假方法用于中药,使中药治病救人的功能受到严重威胁。无怪乎许多老中医发出“方对药不灵”的感叹。目前,中药的质量问题除了重视正品掺少量混淆品或伪品、水分超标、熏硫防霉的现象外,还要警惕各种造假新花样;比如将伪品、变质中药饮片染色素以假乱真;将中药饮片浸明矾以增重,如水蛭、全虫、猪苓;在炮制中做手脚;将中药饮片染色拌杂质,如山茱萸既染色又对淀粉、糖精等。如此造假新花样,令人触目惊心目。其造假方法带有很强的隐蔽性,仅凭眼看很容易蒙混过关,必须用口尝、水试等方法并用才能识得其真面目。这些新的造假方法使中药固有的性能几乎完全丧失,变得有其名而无其实了。中药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中医的临床疗效如何能得到真实体现呢?
      中药遭遇这种现象,从大环境分析,中药是来源于大自然的特殊商品,种植、采收、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中药的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中药种植、采收、流通领域的从业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中药炮制规范,捍卫中药的固有性能。中药的最后关卡是医院、药店,中医药专业人员必须苦练中药鉴定基本功,才能把好用药最后一关。鉴于目前我国的国情,显微、理化鉴定还不可能大面积地开展,因此,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烧等中药性状鉴定基本功,依然还是最基本、最直接、最经济的鉴别方法。只有加强从中药种植到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才能重新回到“方对药灵”的可喜局面。

      二、培养过硬的中医队伍是中医发展的关键
      目前虽然中药销量大,农村中医队伍在不断加大,但筛出里面的西医成分,就会明白中医这个“大”里面的隐忧。在以西医治疗为主的时代,中医依然摆脱不了西医的附庸地位。中医师在临床中将中医诊断方法弃而不用,依赖于现代仪器的检查。一个疾病的治疗,中医又占了几成呢?在疾病的治疗中,以西医西药为主,中医中药只是点缀而已。
      中医药高等教育严重西化,使中医药的原貌变得面目全非。在基层,卫校毕业的中医(中专、大专),绝大多数是投降派,几年的在校学习,只不过是拿了个行医的通行证而已。阴阳五行、脏腑理论、中药的四气五味,看着就头晕,即使拿到了执业中医师证,在临床诊疗中用的也大多是西医方法。至于中医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都要进修“镀”西医的金,才能在医疗队伍中吃得开,若完全靠中医的方法诊疗,只能坐冷板凳。在民间有一技之长的中医,都基本处于后继无人的境地。流传了百年的祖传中医在现实中却遭遇到“非法行医”的艰难处境。
      中医的科学性不是争论出来的,“疗效才是硬道理”,中医治病的疗效说明了中医理论与人体本质在某些方面的吻合,这就是谁也否定不了的科学性。我认为,中医队伍应遵循中医的特点去打造,中医在校生应该强化中医课程的教育,把西医课程作为选修课;中医自考、进修生若有某方面的诊断、治疗的特长,可申请免考一些不是很相关的科目,经有针对性的考核合格后,准予提前毕业,不必要按部就班地学完一些对今后能力发展并无多大帮助的课程。以疗效作为标准,成立专门的考核组织机构考核民间中医,并从社会各行业不拘一格选拔对中医真正有研究、临床有特长的有用之才。这样打造出一支真正临床上过硬的优秀的纯中医队伍,才能将中医的诊断、治疗发扬光大。

    三、中医科普宣传是中医市场做大做强的重点工作
      几千年来,中医在养生、保健、美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等方面都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为中华民族的繁衍和华夏文明作出了不朽贡献。现在,中医的科学性反而受到了质疑,并认为气虚、阴虚、气滞、阳虚等中医术语概念是模糊的、难以理解的,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代中医科普工作的匮乏。中医的预防工作体现在哪里呢?我们看到是这样的局面:流感大流行时,全民喝板蓝根冲剂;“非典”发生时,全民喝中药。有人说西医是直观的,易于接受。事实真的如此吗?比如乙肝,人们都知道它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乙肝病毒比中医的湿热、肝气郁结就好懂。普通百姓对乙肝的了解都是经医生的传播、大众媒体的宣传,才对乙肝的一些常识有点基本的认识而已。如果中医也像西医这样,通过医生和大众媒体坚持不懈地宣传,百姓对中医的很多术语同样也能弄个基本明白的。同时,因为中医语言的朴素、形象,并少了西医的仪器、专业术语、语言等方面的壁垒,百姓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中医科普工作做起来其实比西医科普容易得多,关键需要政策的扶持和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其实,《黄帝内经》在中医科普方面给后人作了很好的典范,如《上古天真论篇》中“是以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故美其食,任其服,乐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四气调神大论篇》中的“春三月,此谓发陈”,“夏三月,此谓蕃秀”等朴素的语言,将深奥的医理寓于百姓的日常生活所见所闻中。几千年来,中医药之所以能流传下来,也是中医疗效和科普成效的结果。至今,受风、伤寒、肾虚、脾胃气虚、阴虚、血虚等等中医术语,还时常挂在一些年纪稍长的普通百姓的嘴里,只要我们根据现代的语言特点、生活习惯、思维特点,将中医医理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图示、模型等方式表达出来,大众是很容易理解和认可的。中医科普要重视从娃娃做起,比如父母接受中医,受益于中医,遵循中医原理去保健,在这样环境影响下的孩子则会受父母的熏陶和影响,自然而然地接受中医药。因此,中医药只有在疗效的基础上加强中医科普工作,才能把中医市场做大做强。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5-2-21)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22 | 阅读全文 | 评论 2 | 编辑 | 分享 0
  • 我国中药发明专利数量20年“原地踏步”

    2005-02-16

    我国中药发明专利数量20年“原地踏步”

      记者从“中药现代化的国际化道路高峰论坛”上获悉,我国的中药发明专利数量从1985年至今还在“原地踏步”。在与跨国药企的对阵中,我国中药原有的新药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等手段不堪一击,遭受日益严峻的挑战。

      ——中药专利数量20年“原地踏步”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85年到现在近20年时间里,我国中药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始终未见明显增长,一直徘徊在1700件左右。

      与国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外制药企业对中药专利申请却不断“升温”。去年,诺华大张旗鼓地与我国中药研究所合作,以独特方式进军我国中药产业。其他一些跨国药企也不断利用合作、并购、兼并等方式“抢夺”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据悉,在美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中,日本已经占到近一半,而我国却几乎没有。

      据暨南大学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所教授叶文才透露,目前我国中药研究成果存在的保护形式包括:国家保密处方保护,如云南白药、片仔癀等;商标保护,如同仁堂、桐君阁等;行政保护,如新药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及专利保护等。“目前有关中药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始终停滞不前,多种保护形式的共存使得人们要么无所适从,要么产生侥幸心理,无形之中已经成为中药走向国际化的一大障碍。”

      叶文才还透露,新药保护与中药行政保护都是我国自己制定的药品保护形式,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这些保护形式不可能长期共存下去,一旦失去原有的保护,企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原有保护形式酝酿“变脸”

      分析个中原因,华南药业集团副总经理陈少红指出,这种现象与中药本身的特性有关。许多中药处方在古籍上都有记载,是公开的内容,不符合申请专利新颖性的要求,而一些改良处方即使相比古方有改动,其新颖性及侵权判断仍有难度。在他看来,目前中药最大的问题就是雷同,组方大同小异,一味指望在营销上取胜而忽略技术含量,而想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巨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又使许多企业“望而却步”。

    参会的某企业代表表示,即使退一步讲,目前我国的中药保护形式本身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中药保护的对象只是中药品种,却不保护生产方法、专用器械等。譬如中药保护条例就规定,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品种才能申请中药品种保护,这样一来等于自己失掉了阵地,国外企业很容易抢注到我国的中药专利。

    (来源:《南方日报》)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55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2004年中医药十大新闻揭晓

    2005-02-01

    2004年中医药十大新闻揭晓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和中国中医药报共同主办、广州健心药业有限公司协办、搜狐网健康频道支持的“喘可治杯”2004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近日揭晓。

      此次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旨在集中展示2004年度中医药行业发生的重大事件和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最新进展和重大成就,扩大中医药的宣传和影响,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增强行业凝聚力,让全社会更广泛地了解中医药,为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评选于2004年12月10日正式启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初筛、初选、组织全国投票和评委会评审等环节,最终评选出2004年度中医药十大新闻,分别如下:

    1.***副总理就中医药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医药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并提出实施“名院、名科、名医” 战略。

    在200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强调,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中医药的地位、作用和发展前景,要抓好继承创新,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同时要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日报》为此发表题为《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的评论员文章。

    2、由陈可冀、李连达两位院士领衔的“血瘀证与活血化瘀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2004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由陈可冀、李连达两位院士领衔的中国中医研究院专家,历经三代40余年完成的“血瘀证与活血化瘀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这一奖项是迄今中医药成果获得的国家最高科技进步奖。这项研究标志着我国中医药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疗效居国际领先水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向课题组颁发了获奖证书。

      3、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喘可治注射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入艾滋病临床试验,国家首次大规模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项目启动。
      2004年7月,国家首次大规模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项目启动,河北、安徽、河南、湖北、广东5个省的2300名艾滋病病人第一批开始接受治疗。此外,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获新的进展。由广州健心药业有限公司研发的中药二类新药“喘可治注射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入艾滋病临床试验,目前已完成一期临床研究。该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攻关项目。

      4、国务院新闻办首次举行中医药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向中外媒体介绍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与管理等方面情况,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佘靖于2004年10月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中外媒体介绍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与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就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以及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医教育与科研、标准化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此次新闻发布会,对扩大中医药宣传,促进中医药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引起了社会对中医药的广泛关注和良好的反响。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电视台及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举办全国中医药科普宣传周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电视台及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于2004年10月12~16日共同举办了以“弘扬中医药文化,服务大众健康”为主题的“全国中医药科普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中医药专家义诊、健康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以及为老红军、老战士、孤寡老人、下岗职工和农村贫困老人开展送医送药送温暖等一系列活动。全国近3000家中医药单位参与,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万份,出动医护人员5万人次,接待义诊群众200余万人次,免费发放药品180多万元。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6、中医药积极参与防治SARS工作,成效显著;两项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鉴定。

    在一场突如其来的SARS疫情袭击我国的时刻,中医药行业不负众望,积极投身抗击SARS战斗。2004年4月17日,国家“十五”863计划重大项目“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临床研究”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非典专项“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方案优化与多中心数据处理”两项科研成果,通过专家组鉴定。结果表明,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是安全有效的,中医药在发病早期介入效果更为明显。

    7.以“传统医药与人类健康”为主题的第三届国际传统医药大会召开,进一步促进了传统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第三届国际传统医药大会2004年11月13~15日在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兼卫生部部长***向大会发来贺信。来自世界35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代表就继承与发展传统医药,以及传统医药在人类健康事业中的优势和作用等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学术交流。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800多篇。

    8、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抢救中医药珍籍秘典取得重大进展。

    中医药珍籍秘典的整理抢救项目是列入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的专项。2004年7月该项研究顺利通过了专家的验收。课题组对现存约3万多种不同版本的8000余种中医药古籍进行整理,建立了“全国中医药珍善本古籍档案管理系统”,研制完成了《中医药珍善本古籍多媒体数据库》。该项目首创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古籍保存方面,是中医药文献、古籍整理研究的创新,对中医药学术继承有重要价值。

    9、58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首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首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于2004年2月20日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揭晓。58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此殊荣,获奖成果覆盖中医药医史文献、信息标准化及基础、临床、针灸、中药等专业领域,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38项。反映了我国中医药科研工作的最近进展和取得的重要成就。

    10、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批示,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把纠风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组织和动员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实践广东省中医院的行风建设经验。

    广东省中医院多年来,坚持患者至上,服务第一,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医德医风形象。该院的行风建设经验受到卫生和中医药行业的高度重视。高强批示,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把纠风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组织和动员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实践广东省中医院的行风建设经验。从而有力促进了卫生和中医药系统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卫生部部长李建华等领导和有关部委同志、在京中医药机构负责人、中医药专家160多人出席了揭晓仪式。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5-1-27)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52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专家指出:土洋中药竞争的关键在于知识产权

    2005-01-31

    专家指出:土洋中药竞争的关键在于知识产权

    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张舵)专家指出,多年来一直困扰我国中药走向世界的知识产权问题,如今已经演变成为保卫本土市场的重要战场。
      参加此间北京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北京金之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敏说,目前中药配方在世界范围内几乎都是“免费大餐”,日本只有210个汉方药制剂,处方来自中国,但在国际市场的覆盖率却达到80%。
      据最新统计,国际中药市场年销售额达到160亿美元,其中,日本产品占80%,韩国占10%,印度、新加坡等国占7%,而作为中药大国的中国仅占5%左右,只有5.8亿美元(其中中成药1.26亿美元,绝大多数是原料初级品且多以添加剂形式出口)。另外,中国每年从国外进口的“洋中药”超过1亿美元。
      据了解,国外公司为了抢滩中国市场,在中国抢先申请的中草药专利已经有1000件;而国内一些企业和老中医却以秘方为“荣”,不会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从而稳固占领国内外市场。1994~1999年中国只有24件中药国际专利申请,使得中药迟迟不能以药品的身份打入国际市场。
      更为让人担心的是有相当数量的国外公司正通过知识产权强占国内的中药市场份额。他们的知识产权战略是:一方面利用合作、收购、兼并来获得中国的中药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则抢先在中国申请专利,禁止中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然后再通过侵权赔偿来打垮中国企业。
      例如,吉林生产的“人参蜂王浆”在美国被他人抢先申请了专利,中国的人参蜂王浆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变成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韩国人在中国申请了“牛黄清心丸”的专利,这些专利批准后,意味着在中国国内,“同仁堂”等企业也不能生产、销售传统的中成药牛黄清心丸的口服液和胶囊的改进剂型产品。
      李敏说,如果我们不积极应对,尽快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土中药”很难抵御“洋中药”的冲击,中国在中药市场上的损失将是难以估量的。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50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医药发展面临的五难

    2005-01-29

    中医药发展面临的五难

    目前,中医药事业发展所处的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学模式的改变和疾病谱的变化等,人们对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追求,对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和农村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不仅给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严峻的挑战。

    我国“入世”以后,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日趋频繁,一方面,中医药事业有望得到境外机构在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中医药国际市场将得到拓展扩大;另一方面,我国医疗服务市场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医疗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此外,随着现代科学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现代医学的重大进步,既给中医药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使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这些新的变化、新的情况,既表明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也预示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在新的形势下,中医药事业有以下“五难”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并切实加以解决。

      第一难  中医药管理与大卫生政策尚未完全同步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卫生事业的特色与优势所在。按照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国要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卫生行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要贯彻落实到中医药工作中,但就中医药行业而言,中医药工作又有其特殊的行业特点,在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条件、评价方法以及服务功能、服务模式、服务手段、服务价格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在中医药事业管理中,我们既要保持与大卫生的政策要求一致,又要根据中医药行业的特点,制定符合中医药工作实际的行业政策和规章,并力争与大卫生的政策和规章同时出台,取得同样的法律地位,以利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同等同步地贯彻落实。
      目前,较为普遍的情况是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章,往往比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应政策和规章滞后,而且一些部门的规章与标准,尚得不到法律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如《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虽然是国家的行业标准,但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就往往不能将其作为判断临床疾病诊断正确与否和疗效好坏的标准,因而无法与大卫生的政策同等同步地贯彻落实,严重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二难  中医医院完善服务功能难以避免“西化”
      中医医院是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继承发展中医药学术和培养中医药人才三大任务。这是国家兴办中医医院的目的,也是中医医院发展的目标,因此,中医医院发展强调突出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在医疗市场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在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补偿政策不落实,以及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下,中医医院走特色发展之路面临巨大的困难。虽然也有一些中医医院依靠中医专科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吸引病人,提高了效益,并获得较快发展,但就整体而言,大多数中医医院中医专科优势不明显、中医特色不突出,这些医院要“活下来”,首先要加强综合服务功能建设,采取中西医结合(有时免不了中西药凑合)为主的方法进行医疗保健服务,以尽快占领医疗市场,提高经营效益,这成为他们的第一选择,当然也是“无奈”的选择。在生存尚且困难的情况下,要求他们在短时期内形成中医专科特色和中医药服务优势,实在是勉为其难,而且目前大多数中医医院都承担了一定社区范围内的医疗保健任务,其性质首先是一个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完整的医院功能,必须能为人民群众提供较完善的医疗保健服务,其次才是怎样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目前中医药服务的领域还较为狭窄,虽然中医在不少的医疗保健领域和许多疾病诊疗康复的一些阶段具有西医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整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够高,在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中尚处于一个补充地位,这仍是不争的事实。这样,大多数中医医院为了尽快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经营效益,以确保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短时期以部分“西化”作为“权宜之计”,实属必然选择,这也是为将来更好地突出中医药特色奠定基础。如果大多数中医医院都在市场竞争中垮掉了,中医特色又靠谁来发扬呢?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我们应从实际出发,正确理解和看待目前中医医院的“西化”现象,大可不必垂头丧气,甚至横加指责。

      第三难  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临床适应性差
      当前,我国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是高、中等中医药院校。建国以来,我国的80余所高、中等中医药院校为中医药队伍输送了几十万中医药专业人员,其贡献是巨大的。但是,这些院校毕业生的职业生涯中,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毕业后的前几年岗位适应性不强,二是中医临床能力提高缓慢。这种状况,不能完全归咎于高、中等中医药院校的教学质量,而是有其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是中西医知识兼备的岗位要求和规定的学制之间的矛盾,不论中西医课程是何种比例,毕业生也难以达到中西医兼通的水平;二是中医专业教材内容与临床实践严重脱节之间的矛盾,学校教育必须以教材为蓝本,这是任何学校也改变不了的现实,而中医学的专业教材几十年来基本沿袭了原有的模式和内容,未能随着临床实践的发展和需求作大的改进和调整,学生不能学以致用是必然的结果;三是中医学科极强的实践性与现代中医教育临床实践时间较短之间的矛盾,中医临床思维的形成和许多临床技能的培养需要老师口传面授和自己长期摸索、反复实践,而非现代中医教育不足一年的临床实习所能解决的。

      第四难  中医药学术主体缺乏开放兼容性
      中医药学术的发展和防病治病能力的提高,是中医药生命力之所在,既是关系到中医药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大问题,也是中医药机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不处理好这个问题,中医药事业就不能很好地发展。中医药学要有旺盛的生命力,就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中医药继承发展观,坚持主体发展和开放兼容相结合的原则。
      主体发展就是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全面继承中医药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深刻理解和掌握中医药学的科学内涵;开放兼容就是要积极吸收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研究中医药,促进中医药科技进步和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中医药学术的主体发展,强调的是充分继承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主体特征;中医药学术的开放兼容,强调的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及时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促进多学科的交叉、融合与渗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学。二者密切相关,不可分割,违背了中医药学自身发展规律,丢失了中医药学的本质特征,中医药学术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充分吸收当代社会和科学技术先进成果,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因此,中医药学术的发展,既要在继承中医药基本理论和主体特征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又要在吸收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时遵循中医药学自身发展规律,二者不可偏颇,这样才能保证中医药学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难  中医与中药未能协调发展
      中医事业的发展主要包括了中医的机构、设备、队伍和学术的发展,其目标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和继承发展中医药学术;而中药产业的发展主要包括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生产与经营行业的发展,其目标是为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提供中药产品支持,同时为国家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服务。二者紧密联系,既互为依托,又互相制约。中医事业发展良好,可以为中药生产与销售扩大市场和提供技术支撑;中药产业发展迅速,可以保障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提高中医药的社会地位,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但目前的情况是轻“事业”重“产业”的倾向较为普遍,许多地方对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事业的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贯彻落实不力,对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的投入极少,而对中药产业的发展又倾注很大的热情和寄予很高的期望,甚至脱离本地区实际,盲目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发展,以致出现全国各地都以中药产业为支柱产业,中药现代化、产业化基地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的现象,殊不知中药现代化必须以中医现代化为基础,中药产业发展必须以中医事业发展为依托,这种舍本逐末、急功近利的行为只会葬送中医药的发展。另外,近年来,中药现代化的思路与方法大多是“采用西药理化方法,从中药中提取有效成份,按照西医生理、病理原则和临床药理指标应用于临床”,严重脱离了中医药理论与临床的正确轨道,这些现代化了的中药已经是西药而非中药了,它不仅不能够为中医临床提供产品支持,更不能为中医药学术发展做出贡献,其结果将是导致“废医存药”,甚至“医药双亡”,最终断送整个中医药事业。
      勿容置疑,建国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中医药事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成效是非常显著的。但是,目前所面临的形势,仍然是良好机遇与严峻挑战共存,广阔前景与现实问题同在,特别是上述的几个问题,笔者认为是严重影响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几个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有的甚至是关系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当然,限于见识和水平,这些认识可能有片面和错误之处,所发诸议,旨在抛砖引玉,诚望引起中医药界各位同仁的关注和思考,共同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把脉处方、献计献策。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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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医药快步走向世界

    2005-01-28

    中医药快步走向世界

    《人民日报》日前发表一篇题为《中医药,快步走向世界》的文章,着重介绍当前我国中医药走向世界的一个突出特点——“快”。现摘编如下:

      一快:中医药快步进入一些国家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

      1996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批准针灸作为治疗方法,目前在多数国家的医疗体系中得到认可;

      1997年,第一个中药复方经美国FDA批准进入临床实验;

      2000年,中医药首次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通过《中医药法》,以立法形式确认其医疗保健地位;

      2000年到2002年,中药先后在古巴、越南、阿联酋和俄罗斯获准以治疗药品形式注册,是国际社会首次针对特定的传统医药进行立法管理和药品注册……

      20年前,我国政府签署的卫生协议中很少有中医药内容,政府间开展中医药交流的国家只有几个。而今,这一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与美、加、法、英、德等68个国家签订了含有中医药条款的卫生合作协议或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覆盖了世界五大洲,政府间在中医药立法、教育、医疗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中医药也受到世界卫生组织(WHO)格外重视,WHO在亚洲设立15个“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其中13个与中医药有关,7个设在中国。2003年,WHO在制定的《全球传统医学发展战略》中特别强调了针灸、中药等传统医药在人类保健中的重要作用。

      二快:国际人员交往增长快,海外正规学历教育起步快

      10年前,政府间的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累计也就80项左右,而到了2002年,当年一年的启动项目就接近70项。近5年来,共与42个国家和地区及WHO开展了274项合作项目,年均增长率超过30%。中医药已成为我国卫生对外交流的优势领域。如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中坦)、合办魁茨汀中医院(中德)、中医药治疗大肠肛门疾病(中日)、中草药防治血液病(中澳)、中医药治疗哮喘(中俄)、中医药防治肿瘤和糖尿病(中意)等。中医药国际交流由原来分散、自发的劳务和产品输出,正逐步成为我国对外合作交流的优势项目。

      也许你不相信,多年来,来华学习中医药的留学生人数一直居自然科学中留学人员的第一位。仅2003年,全国27所中医药大学就新招留学生4112名。其中,以亚洲最多,其次为大洋洲、欧洲和北美洲,他们回国后,成为当地中医药医疗、教学和科研的本土骨干。同时,海外中医药正规学历教育起步迅速,如1989年法国政府批准在公立医科大学开设针灸课程;美国注册的中医学院72所,经教育部审查批准的达30所;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开设中医学系,成为西方国家正式设立中医学系的第一所大学。

      三快:中医医疗规模国外扩张快,中药出口增长快

      据不完全统计,分布在世界130多个国家的中医医疗机构有5万多家,针灸师超过10万人(仅德、法、英三国就有约2万名,美国超过1万名),注册中医师超过2万名。在东北亚、东南亚等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中医医疗市场更大,当地中医不仅为民众服务,也为他们的首脑和政府领导人服务,深受欢迎。在非洲和中东地区,我国政府目前在40个国家的医疗队中中医师110人,占医疗队员总数的10%,使受援国政府和人民感受到了中医药的疗效。

      近年来,国际天然药物市场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化学药品市场,世界银行的报告认为,2000年世界天然药物产业约800亿美元,到2008年则达2000亿美元,中药产品的国际市场需求已经形成。近5年,我国中药产品出口总额整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达到7.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5.5%。中药除出口到传统的非洲、美国市场外,近年来欧洲市场逐年增加,年均增长率超过26%。中成药出口80%集中在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中药提取物的出口80%集中在欧洲和美国。

      “快”固然欣喜,但要警惕制约因素“拽后腿”

      中医药快步走向世界的同时,仍面临着国外民众认知度低、中药在一些国家限于保健品等不容忽视的难点。

      中国中医研究院院长曹洪欣教授对此有深入的思考:首先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决定了各文化背景下的民族和国家就有个对中医药接受程度的问题,在亚洲就好一些,西方就难一点,这需要一个过程,有待于在东西方进一步互相交流、学习中达成共识;其次是中医药人才资源问题,当前国内中医药服务领域尚且有日益缩小、优秀中医药人才匮乏的趋势,国际上对中医药人才的需求更可想而知;第三是中医药的国际标准化问题,目前中医药缺少国际范围内统一的疗效评价和诊断标准,难以达成共识制约着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中医药姓中不姓西,标准化应以我为主,借鉴现代医学,而不能一味地强调与国际接轨;第四,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支持中医药事业,我们一直强调中西医并重,但实际情况并不理想,这样如何给国际社会作出榜样。

      “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疾病谱以及医学模式的转变,传统医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作为世界传统医学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医药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交流合作格局。中医药正快步走向世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沈志祥说。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6:45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摒弃西方“药片文化”

    2005-01-28


    ●“天人合一、身土不二”的生态观
    ●“调理阴阳、阴平阳秘”的健康观
    ●“药食同源、寓医于食”的食疗观
    ●“审因施食、辨证用膳”的平衡膳食观

  • “西化”,肉类摄入量大幅增加,特别是洋快餐的大量涌入,近年来,我国体重超重者的比例逐年增加,造成我国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现代“文明病”的泛滥。著名营养学家、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微量元素研究室主任兼营养科副主任赵霖大声疾呼:“摒弃西方‘药片文化’,回归中华传统饮食文化,引导全民族科学合理地进行食物消费。”

    “药片文化”。

    “洋快餐进军中国,垃圾饮食危害中国人民健康!洋快餐是不折不扣的‘能量炸弹’和‘垃圾食品’”。在洋快餐的错误诱导下,1988年到1998年,中国肉食消费量增加了一倍。我国肉类消费已经超过韩国、日本;猪肉的消费量名列世界第一,从短视目光看这似乎标志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从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过量食肉将危及民族生存。

    “好吃求口味”,只顾“享口福”把健康甩到了脑后。赵霖教授说,我们应当追求的是“吃好求健康”。因为,“腰带长、寿命短,一胖百病缠”。“中心性肥胖”即腹部突出的肥胖是最不好的,因为腹部脂肪每增厚一英寸,体内就要增加4英里长的血管,从而大大增加了心脏的负担。

    “洋快餐”用的油与中国传统用的普通植物油不同,它用的是氢化油,即把植物油加氢生产出的油。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系主任威利特教授1991年就指出:“关于氢化脂肪的摄入量与患心脏病和糖尿病的几率关系的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氢化脂肪比饱和脂肪更糟糕”。

    ——丙烯酰胺。2002年4月24日瑞典国家安全管理局公布的研究结果,发现炸薯条、汉堡包、薄脆饼、烤猪肉等含有大量的丙烯酰胺,由于丙烯酰胺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以诱发良性或恶性肿瘤,所以有学者认为,这解释了西方国家肿瘤高发的原因。美国药品与食品管理局(FDA)2004年3月24日公布了对750种食品的检查结果,再度证实了炸薯条、炸薯片、爆玉米花、炸鸡中这类致癌物质含量最高。

    “平衡膳食、辨证用膳”,提倡含不同营养成分食物的互补。民间流传有“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豆”;“粗茶淡饭、青菜豆腐保平安”;“冬吃萝卜夏吃姜,不劳医生开药方”等大量的养生谚语。

    “寓医于食”、利用饮食养生保健的中华传统饮食文化是非常科学的。

    “药补不如食补”。评价食物的标准共有六个字——色、香、味、形、器、效。“效”即“食疗”效果。民间流传有“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豆”;“粗茶淡饭、青菜豆腐保平安”;“冬吃萝卜夏吃姜,不劳医生开药方”等大量的养生谚语。有人对中华民族传统膳食结构做了如下精辟论述:“五谷宜为养,失豆则不良,五畜适为益,过则害非浅,五菜常为充,新鲜绿黄红,五果当为助,力求少而数,气味合则服,尤当忌偏独,饮食贵有节,切切勿使过。”这些中华民族传统养生保健的膳食原则是非常宝贵的。

    “平衡膳食、辨证用膳”,提倡含不同营养成分食物的互补。《论语·乡党》篇中有:“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是说日常饮食即使肉类丰富时,亦不可食肉超过食谷,就是肉再多也不能超过主食。《本草纲目》“菜部”前言中曰:“五菜为充,所以辅佐谷气,疏通壅滞也;”杨恒《六书统》谓:“蔬,从草从疏。疏,通也,通饮食也。”可见古人已了解蔬菜“疏通壅滞”之功。我国目前膳食纤维摄入量不足需要量的1/3,蔬菜摄入大量下降,就是因为饮食西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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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中药保护迫在眉睫

    2005-01-13

    加强中药保护迫在眉睫

      我国是生产和使用中草药的大国,中草药毒副作用小,疗效显著,令无数中国人感到自豪,但如今我国已经成为中药的进口国。国外制药公司对中药的开发力度纷纷加大,我国的中药行业受到国际竞争对手强有力的挑战,中药资源不断流失,中药知识产权受到严重威胁。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研究中药保护措施来维护和巩固中药的国内和国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加强中药保护的紧迫性
      中医药长期的临床实践证明,中药,尤其是复方中药不仅是有效的,而且对许多慢性疑难杂症有着独特的疗效,其中保健养生又是中药的传统优势。
      我国既有丰富的原料优势,又有几千年的临床应用经验,但“洋中药”的进口额已经超过同期我国中成药的出口额,我国已成为中药的进口国。近年来,日本、东南亚以及欧洲一些国家从我国低价购入原料药回国提炼后以高价返销中国市场。同时,外商加紧收集研究民间的中药秘方、偏方,并申请专利。如牛黄清心丸是我国传统中成药,然而想要生产牛黄清心丸的口服液和微胶囊的改进剂型产品,却要取得韩国人的同意,因为1989年韩国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申请牛黄清心丸的改进剂型口服液制备方法的专利申请,1993年韩国人又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牛黄清心微胶囊的发明专利申请。
      江苏地道的中药材薄荷,目前已有8项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主要用于口香糖等高利润市场,美国箭牌糖类公司独揽4项专利。而我国的专利只是薄荷藕、薄荷茶水等,市场空间极为有限。在关于银杏的68件中国专利中,外国人申请的虽然只有4件,却几乎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艺流程。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部中药处介绍,从1994年以后,国外制药企业来华申请专利保护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长,依次是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加拿大等,体现了外国制药企业专利意识和战略观念的先导性、超前性。

      二、制约我国中药发展的几个因素
      1.对中药的基础研究投入不足
      我国对中药基础理论研究投入不够,在中药材的质量标准界定、中药材有效部位的筛选、毒理研究等方面的投入尤其不足。韩国在我国中药产品基础上开发了牛黄清心丸,并在我国申请专利。他们采用现代科学技术阐明制剂的传统功效,提示药效的作用机制,研究中药的质量控制标准,仅这方面的科技投入每年就花费400万美元以上。
      据有关报道:我国台湾“工研院”花两年多时间,已经建成包含115种台湾特用和185种祖国大陆常用的中药材鉴定资料库。资料库利用植物物种间染色体DNA多型性的特性来鉴定药材的基源,可以避免中草药的造假、误用或混掺西药。而我们多采用传统药材基源鉴定,即由有多年经验的药学专家根据植株形态、特性或通过镜检进行,无法精确区分外观形态相似和经过加工已失去原来性状的药材
      2.我国中药制药设备落后
      专家认为,国外企业生产的“洋中药”之所以得到国内外的认可,主要原因是其疗效稳定,质量可靠,特别是中药有效成分提纯方面的科研创新和技术水平高。而我们的中成药,制作粗放,难以下咽,即使是制成的丹、丸、散、片,也部分地存在着标准不一、质量不稳的问题。国内企业要改变中药煲煮的传统,符合时代要求,发展中药浓缩剂型。
      3.技术创新不足
      在植物药开发中,要数日本、韩国最为成功。日本一家中药企业用中国中药原材料制成的“救心丹”,去年在我国的销售额达1亿美元。据悉,日本政府为中药研究拨出专款,每年将研究10个品种。他们还千方百计从我国搜集资料,挖掘人才,购买成果,或者采取联合开发研究手段,扩大新药开发。
      4.国内中药界对专利保护的认识不全面、不深刻
      由于中药迟迟不能以药品的身份打入国际市场,使得中药界依然满足于国内市场的现状,而国内对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只有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企业的技术竞争程度还不激烈,所以对专利保护的要求尚不强烈。
      另外,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仍不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外国抢注中药专利的事时有发生。传统中药宝贵的财富不断流失,传统中医药宝贵文化遗产正被国外企业用来赚取巨额利润。
      因此,加强对中医药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投入,用药理学、药效学方法对传统的方剂重新认识。提高中药生产工艺,推行和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用现代科学对中药疗效做出解释和阐明。严格控制生产质量,才能使中药走向世界。

      三、目前我国中药保护的状况
      1.中药企业多采用“中药品种保护”
      我国中药产业独具优势,很多中药企业认为中药品种保护是一种比中药专利更现实、更有利的保护措施。中药品种保护关注的是疗效确切,不要求有新颖性、创造性,已公开发表、公开使用的药物,仍可申请,而且也不要求公开该药品的技术特征,保密性强。
      尽管这项措施对保护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专家指出,中药品种保护也存在着许多弊端。例如,它所保护的对象仅仅是中药品种,中药的生产方法、专用器械等不被保护。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品种才能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由于中药品种保护不公开产品的配方和工艺,并不影响他人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因此极有可能出现已经获得中药品种保护的药品被他人获得专利保护的情况。中药品种保护在过去长时间内一直对规范国内市场起着作用,但这不具法律效力。
      专利保护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属于国家法律,其保护方式是由专利局授予专利保护范围;中药品种保护的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属于国家法规,其保护方式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保护措施。在法律效力上前者大于后者,而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下的一种国际通用规则。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随着中药现代化与技术创新的推行,这种情况将逐渐改观。
      2.中药专利不温不火
      据国家专利局中药处有关人士介绍,在全部中药专利的申请中,个人申请占80%~90%,企业申请不足20%。
      申请专利的真正意义是为了成果转化,获取最大效益。假如专利成果不能形成规模生产,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申请者不但要负担每三年翻一倍的专利保护年费,而且商业机密也会因此失去。有专家表明:“如果专利不能转化成效益,那么申请一万件也没有任何意义,反而加速了知识产权的流失”。所以除非申请者具备将成果市场化的条件,譬如能规模生产,能吸引风险投资等,否则并不支持个人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就意味着要公开自己的发明,特别是中药配方,一旦处方公开就要冒很大的风险。我国目前对侵犯专利的行为处罚不力,一旦发生侵权,往往取证艰难,而赔偿更难,使有的人认为还是不申请专利自守秘密更好。
      有专家认为:专利申报离不开市场利益,需要理性对待。申请非职务专利的个人,最好是先找一个企业,把这个药品的生产许可证拿下来,申请新药保护,等新药保护的期限过了,再申请专利,才能实现该药的市场效益最大化。申请新药保护就可以把该药的制备方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尽可能少地减少知识产权的流失。有专利的企业要尽可能多的申请专利,并且申请到任何自己有可能开展业务的国家去。
      另外,专利代理人市场缺乏既懂中药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造成企业不申请、个人滥申请的原因之一。代理人仅仅帮助申请者拿到专利权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保护申请者的专利权益。
      3.我国企业多注重复方制剂的专利申请
      我国从1985年实施专利法后,1992年和2000年对专利法又进行了修改。自1993年以来,我国药品专利的申请每年以5%~7%的速度递增。尽管专利申请逐年增加,但其技术含量却不高。中药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方法和产品上,从中药专利申请的技术水平来看,大部分为由主要药物按常规方法制成的复方药物,这些药物的疗效大都可信性较差,而且相当一部分属于低水平重复,基本上是在处方上的区别。
      在专利申报上,我国制药企业多关注复方制剂的专利,而有效成分提取及纯化的专利申请相对较少,但后一种专利申请具备更大价值。日本等国所生产的中药以单方为主,比较能说清楚每种药物的作用,大多数有明确的标准、药理研究及临床功效的数据,非常容易申请到专利,因此在国际市场上的覆盖率已经达到80%左右。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随着国外制药公司对中药开发的重视,我们应认识到,要保护我们的传统中药,必须提高专利保护意识。我们还应认识到,国内现行的新药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的作用远远不够,我们必须采用国际通行的市场保护制度(专利)来保护中药,与国际的保护制度接轨。我们还应认识到,如果不尽快研究和运用专利保护中药,而让竞争对手后来居上,即使我们早已拥有先进的技术,却依然要受制于专利权人,失去本该属于我们的国内和国外市场。

    四、加强中药保护应当采取的措施
      首先,应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随着人们对天然药物应用的重视,中药走向世界已成为热点,尤其在全球进军中药的严峻形势下,要把努力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到关系到中药产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
      其次,应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目前,涉及到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但是笔者认为,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尽管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却难以满足中药保护的实际需要,与形势的发展并不同步,不利于中药的发展。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民族利益保护的中药保护法律制度迫在眉睫。如现行的《专利法》中,有关药品专利保护条款是借鉴了一部分西方国家的专利法规内容,西方国家没有中药,而中药与化学药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理论体系,用化学药的保护方式来保护中药与现实不符,也不适用。虽然一般性原则对中药专利也有约束力,但只根据《专利法》很难对中药实行专利保护。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一个行政法规,不具有法律上的专有权和财产权特征,而且其与《专利法》容易产生冲突。因为《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当中规定:“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尽快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协调与统一,使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规范合理化。
      最后是要尽快出台《中药专利法》。改革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明确中药专利保护新颖性、创造性的标准。中药从基本理论、方法和临床实践等各个方面均与西药有很大区别。目前从事中医药管理的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是西医药专业或非医药专业背景,对中医和中药缺乏必要的了解,用管理西药的方式和理念来管理中药,制定法律法规有可能忽视中医药的独特性和复杂性。我国的中药发明其组份常常在两味以上,有的甚至由十几味药组成,因而对中药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有很大的误区。究竟怎样才是创新?怎样才不会侵权?有关部门应予以明确。
      为了使中药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使研制、生产、经营及使用者利益都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使走出国门的中药在国际上站稳脚跟,应尽快提高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开展中药国际化的专利战略研究,利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规保护我们的传统中药,防止我国中药知识财富的流失。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5-1-13)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13:55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我国中医药2004年中医药新闻大盘点

    2005-01-11

    一、时政新闻
      1.***为中医药工作“指方向”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在2月19日召开的“200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要抓好继承创新,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这次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2.佘靖列了“7个工作重点”
      在“200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提出要重点抓好7个方面的中医药工作: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更好地为农民健康服务;积极推进城镇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实施科技兴业、人才强业战略,提高中医药综合实力;促进中医药对外与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医药依法治业,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加强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3.《人民日报》说“各级政府有责抓好中医药工作”
      2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认为中医药对保护人类健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世界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形势下,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发展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和重要。抓好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必须加大支持力度。而支持中医药的发展,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国务院新闻发布会首次传播中医药“声音”
      佘靖10月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为中医药界举行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向中外媒体介绍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与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5.中医药发展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加快中医药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中医药特有的优势和作用,满足各方面群众的需要。

      6.三部局派人到全国“查看”《中医药条例》落实情况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卫生部联合组成的检查组9月至10月对河南、江苏、安徽、浙江、陕西、四川等省《中医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7.四川中医药走上了“法制路”
      四川省人民政府2月24日颁布《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办法》,确定了中医医疗、中医药教育、科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8.吉林省中医药管理机构“升级了”
      6月2日,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省政府直属的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为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9.广东想做中医药的“老大”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3月25日举行专题座谈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为建设中医药强省建言献策。为建设中医中药强省,广东将实施6大发展战略:体制创新战略、医院文化战略、龙头带动战略、科技提升战略、精品推进战略、人才兴医战略。

      10.广东省中医院“行风好”
      高强常务副部长批示指出,广东省中医院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该院行风建设的经验逐步在全国的推广,有力促进了卫生和中医药系统的纠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中医药很能吸引人们的“眼球”
      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一度被认为是落后的、古老的中医药,作为极具民族色彩的传统科学,现在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在11月13~15日召开的“第三届国际传统医药大会”,一下子就吸引了35个国家和地区共约1500多名代表汇聚北京,共同研究中医药学的继承与发展。

      12.首都媒体关注“中西部中医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日前组织首都媒体记者赴中西部调研中医药发展情况,此次活动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赴甘肃、青海、宁夏,第二次赴浙江、河南、江苏。

      13.邓铁涛等百名老中医倡导“自廉”
      6月8日下午,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00名资深中医签名倡议全省中医界遵守行业操守和行医宗旨,共同抵制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

      14.郭钗“很勇敢”
      河北省辛集市中医院护士郭钗,勇斗歹徒,壮烈牺牲,最近被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追认为“河北省优秀护士”。

      二、医疗新闻
      1.中医药大举进攻“抗艾战场”
      2004年7月,国家首次大规模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项目启动,河北、安徽、河南、湖北、广东5个省的2300名艾滋病病人第一批开始接受治疗。
      2004年5月,由广州健心药业有限公司研发的中药二类新药“喘可治注射液”被批准进入艾滋病临床试验。
      中成药“唐草片”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改善艾滋病症状,这也是我国首次批准中成药用于改善艾滋病症状。
      11月26日,湖北、河北、安徽、河南、广东5省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工作协调会在湖北武汉召开。

      2.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是“安全有效的”
      4月17日,国家“十五”863计划重大项目“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临床研究”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非典专项“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方案优化与多中心数据处理”两项科研成果显示,中西医结合治疗SARS是安全有效的,其优势主要在于减轻SARS患者肺部炎症,稳定病人血氧饱和度,减轻乏力、呼吸急促等临床症状,减少激素等西药的用量,中医药在发病早期介入效果更为明显。

      3.中医药疗效及安全性将被“重点评估”
      科技部正式将“中医药疗效及安全性基本问题研究”列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该项目将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继承挖掘和中医药疗效、安全性评价研究为重点。

      4.中外专家“看好”中医药抗病毒
      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主办的“中医药防治SARS国际研讨会”2月28~29日在京举行。来自亚洲、欧洲、澳洲15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就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防治SARS等专题进行了交流与研讨。泰国、越南、香港等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介绍了防治禽流感经验。

      5.“最权威”的非典中医药治疗方案
      由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办事处和我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订的非典中医药治疗方案公布,这是世界上第一个非典中医药治疗方案,重点介绍了非典的中医治疗方法、中药药方以及痊愈后的恢复办法。据介绍,这一治疗方案将首先在东亚和大洋洲的37个国家推广。

      6.抗非典使香港重新“认识了”中医药
      2003年的非典病疫促使香港公立医院正式引入了中西医治疗非典的方案和措施。按医管局计划,假如香港再出现非典,将提供中医药治疗方案供病人选择,也将向医护人员提供中医药预防非典的药剂。非典疫情之后香港已经开设了3个中医药研究中心,大量中医药制剂进入药店和市民家庭。中医药在香港认知度不断扩大。

      7.局长率专家为非典患者“摸脉”
      4月22日,北京出现了非典患者和疑似患者。4月24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谢阳谷亲自率领中医药专家协作小组的晁恩祥、周平安等4名专家,进入北京地坛医院非典隔离病房为患者进行了中医药诊治。

      8.中医药“插手”禽流感防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多次组织专家对人禽流感防治进行研讨。中华中医药学会2月6日组织专家研讨。北京市成立了“中医药防治禽流感领导小组”,并出台《中医药防治禽流感方案》。

      9.中医药正加速“走向世界”
      2004年中国政府分别与意大利、克罗地亚、摩尔多瓦等国卫生部就中医药领域的合作签署了协议。与17个国家签订了中医药合作备忘录,和54个国家的卫生合作协定中有中医药合作条款,这标志着中医药和海外政府间的合作得到加强,中医药国际化走向新阶段。

      10.中医有望在英国“正名”
      英国卫生部公布的《草药与针灸立法管理议案》日前结束了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通过该议案,英政府首次考虑确立中医的合法地位,这在欧美地区还是第一次。该议案提出建立“辅助与替代医学委员会”,一方面管理使用西方草药、中草药、印度草药等的草药师,另一方面管理从事西方针灸、中医针灸、日本针灸和韩国针灸等的针灸师。

      11.中医药将向“境外传播”
      “中医药境外传播资料编译系列项目”10月18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国中医药卫星电视传媒网在京联合举办的“中国中医药境外传播项目工作会议”上启动。中医专科专病的最新经验将编译成册并拍成电视片,国外民众可以通过生动实例来了解中医特色和疗效。

      12.中医药援外很有“搞头”
      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举办的援外医疗队中医药工作座谈会昨天在京举行。我国向发展中国家派援外医疗队已有41年的历史。中医药在援外工作中大有可为,针灸、按摩受到被援助国人民的喜爱与信赖,特别是有的国家要求与我国联办中医学院、中医医院,开办中医药集散地等。

      13.中泰传统医药界“联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与泰国卫生部泰医与替代医学局就中医药和传统医学预防及治疗SARS和禽流感以及其他病毒性疾病的合作签署《合作备忘录》。中国中医研究院和泰中医学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双方的合作计划制定与研究内容的实施。

      14.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集中受训”
      4月13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入选学员汇聚北京参加研修项目的第一期培训班,在以后的4天中他们将亲耳聆听任继学、王绵之等中医大师们的精彩讲授。

      15.临床研究生有了新的“人才生产计划”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题启动论证会近日在南京召开,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的研究生、七年制学生以及在职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质量标准及培养方案开始研究制定,临床研究生学位的授予质量将进一步提高。

      16.“五运六气”预测疫病被重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五批非典专项课题“运用‘五运六气’理论预测疫病流行的研究”4月6日在安徽中医学院正式启动。该研究将对今后3年可能发生的重大疫病做运气分析,并编制“五运六气”60年疫病预测格局。

      17.全国89%的社区提供中医药服务
      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在30日召开的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全国89%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

      18.综合医院的中医科“怎样过日子”
      北京地区综合医院示范中医工作会议9月7日召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宣武医院、朝阳医院、天坛医院、友谊医院和北京市回民医院共 6家医院的中医科被批准为首批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

      三、科教新闻
      1.中医药科研终于捧回了“金杯”
      2月20日,由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三代科研人员历经40年完成的“血瘀证与活血化瘀研究”项目,在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这是自该奖项设立以来,中医药科研成果首次获此殊荣。中医药行业还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

      2.国家拟造一把评定中医药的“尺子”
      3月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次召开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的专题会议。研究了《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规划》制订工作,将构建现代中医药标准化体系,包括中医药标准体系、中医药标准管理体系、中医药标准化监督评估体系。

      3.中医药应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邓铁涛等百余名中医药专家日前呼吁,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大课题,国家应将中医药作为重大科技专项列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对中医基础理论、重大疫情预测预防等进行深入研究,系统整理,按自身规律不断完善,实现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

      4.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有了“国标”
      《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研究历时8年,近日在沈阳通过验收。该标准按现行学科分类中关于中医基础理论学科的研究范围构建其术语体系,按照GB/T1.1-2000《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等多项有关规定编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语言文字的规定。

      5.争抢制定“中医药术语标准”
      由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中医药术语标准化国际研讨会日前在北京举行。中、韩、日、英、澳门等国家或地区的专家介绍了各自在中医药名词术语标准化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就各参会国家对制定国际中医药名词术语标准化的意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磋商。

      6.中医药学科学数据资源将被“整合”
      我国建立中医药学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中心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该项目将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完成中医药学科学数据的分级、分类标准研究,并建立国际传统医药学科学数据站点,开展数据共享的国际合作。

      7.中医十部经典被“重新组装”
      参编人员200余人、前后历时40余年,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严季澜教授领衔撰著的《十部医经类编》,首次对《素问》、《灵枢》、《难经》、《甲乙经》、《伤寒论》、《金匮要略》、《脉经》、《中藏经》、《诸病源候论》、《神农本草经》10部医经按现代中医学术体系进行了大规模分类整理。此项研究获得了2003年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进步奖。
      8.中医药珍籍秘典过上了“数字化生活”
      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1100种中医药珍籍秘典的整理抢救”项目,7月24日通过专家验收。课题组对现存约3万多种不同版本的8000余种中医药古籍进行整理,首创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到古籍保管领域,建立多媒体数据库。
      9.“电脑老中医”诞生了
      “联世智能化中医诊疗管理系统”突破以往的单一病种或单个专家的诊疗软件模式,对临床各科病人能辨证给出诊断、分型、治则、选方用药直至医嘱,可对临床多科2400多种证型进行辨证,随时调用几千首经典方剂,辅助提高临床诊疗效果,便于临床研究。

      10.中医药预防非典科研“大集训”
      从1月4日开始,全国6大区中医药预防非典科研培训工作全面铺开。培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对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片区的中医药“防非”科研协作领导小组及各省(市、自治区)的一线、二线专家进行预防非典临床研究预案的培训。

      11.中药产权保护应有“基金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司长贺兴东在“2004国际医药卫生产业发展大会”上说,应设立国际专利申请基金支持中药产权保护的申报,增强中医药从业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改变过去存在的“重论文、轻成果,重奖励、轻专利”的倾向,从管理机制和制度上促进中药专利的产出,加强专利保护。

      12.四门中医药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
      国家教育部2004年2月公布了首批国家精品课程,北京中医药大学陈家旭主讲的中医诊断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李冀主讲的方剂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杨进主讲的温病学、中国药科大学李萍主讲的生药学等4门课程入选。本次国家精品课程共有来自全国83所高校的151门课程入选。

      四、中药新闻
      1.世卫组织将草药“看管起来了”
      世界卫生组织为市场额为数百亿美元的草药市场制定了指导方针,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该方针为用于治疗多种疾病或减肥的草药产品的种植和收获方式作出规定,要求明确标注产品成分。

      2.中草药有了“安全使用指南”
      由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负责、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中文图解常用中药用药安全性指南》完成。该书除记录了200~300种常用中药的来源、拉丁学名、功能主治等外,着重对这些中药的安全使用作了详细介绍。

      3.中药准入欧盟“门槛”大幅降低
      针对近日欧盟放宽了植物药市场准入条件,中药进入欧盟“门槛”大幅降低:扩展了注册程序的适用范围,将适用注册程序的传统植物药的成分,从单纯植物药活性成分扩展到也可以含有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非生物成分;放宽了植物药注册的传统应用年限;修改了标志上的歧视性文字等。

      4.国家对43种进口药材制定了“质量标准”
      食品药品监管局2004年5月8日印发《关于颁布儿茶等43种进口药材质量标准的通知》,颁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修(制)订的儿茶、方儿茶、西洋参、高丽红参、西红花、牛黄、羚羊角等43种进口药材的质量标准。

      5.中药材结合临床研究“标准”
      7月18日,由王永炎院士和黄璐琦研究员主持的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中药材标准及相关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标准”,涉及中药材优良种质标准、中药材质量标准和中药材炮制品标准三方面的工作,对大黄、防风、丹参等13种用量大、质量标准需要完善的中药材,以多种有效成分定性、定量制定了其相应的质量标准。

      6.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已达1668个
      我国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已达1668个。其中有12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1656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品种,涉及全国883个中药生产企业;与此同时,依法撤销和中止24批共1530个中药品种生产批准文号的效力。

      7.中国人参产业的“狼”来了
      韩国农水产品流通公社9日透露,韩国产红参已获中国有关部门的质量认定,有望全面进入中国市场。韩国农林部官员预测,由于中国引进红参质量标准,韩国出口人参的潜力增加,今年全年有望达到出口7300万美元的目标。据报道,今年上半年,韩国人参出口额为300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7%。

      8.大鹏体外培育牛黄“牛起来了”
      由武汉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实施产业化开发的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国家一类中药新药“体外培育牛黄”,可以称为“超级模仿秀”,其指纹图谱与天然牛黄像极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1月正式批准体外培育牛黄可以与天然牛黄“等量投料使用”。从6月30日起生产急重症治疗用的中成药不能添加人工牛黄,但可以添加体外培育牛黄。

      9.黄连有了科学方法“生儿育女”
      11月,中国利川黄连生态栽培技术通过专家鉴定。该技术创立了一套特有的科学栽培模式,为黄连的人工栽培开辟了新的途径,是全国首创的科研成果,也是我国中药材生产耕作制度的一项重要突破。

      10. 铁皮石斛可以在“工厂生产”
      每公斤1000美元以上、具有民间“救命仙草”之称的我国传统名贵中药铁皮石斛工厂化高产栽培获在浙江义乌获得成功。该课题是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通过这一科技成果培育的铁皮石斛试管苗移栽成活率达到98%以上,其茎的多糖含量可以与野生铁皮石斛相媲美,突破了国内一直难以攻克的铁皮石斛试管苗移栽成活率低和有效成份低的难题,试管苗移栽成活率达到98%以上,亩产鲜铁皮石斛可达600公斤以上。

      11.霍山石斛开始“人工繁育”
      安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院“霍山石斛人工繁育、种质改良和产业化技术”全面研究了霍山石斛的种质资源改良、人工栽培、工厂化生产、营养成分和有效药用成分等,并进行了综合利用和开发的试制。

      12.100种中药分离组分有了“样品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并通过“供高通量筛选用100种中药分离组分样品库建设”项目论证,该项目将建设完成中药成分样品库和综合信息资源库,囊括由专家精选的100种有代表性的中药材共计约2.5万个馏分。
                  
      13.复方丹参滴丸有了指纹图谱“画像”
      3月19日,“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指纹图谱应用示范研究”正式通过国家科技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验收。

      14.中科院“神农计划”重点研究中药
      中科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启动的三个长程基因组学研究计划中,“神农计划”是以保护和开发中医中药相关生物资源并促进中医药科学现代化的基因组研究计划。

      15.国产青蒿素将有新的“活法”
      7月2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外交部、药监局、卫生部等各大部委会同有关专家,商讨政府各部门和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的联合对策,讨论新形势下我国青蒿素制剂药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战略。

      16.藏药也能为您“美容”
      拉萨市的许多女性近日纷纷用上当地生产的“格桑花美白套装”化妆品,这是西藏自治区诞生的第一个藏药美容产品。

      17.中药外用贴敷剂不能“随便贴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注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2004年8月1日起,中药外用贴敷类产品应按药品进行注册管理,由药品注册司负责。

      18.香港“封杀”含马兜铃酸的中药材
      从2004年6月1日起,香港停止进口和销售含有马兜铃酸的中药材及其制剂。此外,在审核中成药注册申请时,也不会批准含马兜铃酸的中成药注册。

      19.中成药“滥用”危及产业发展
      由中国药学会主办的“中药安全性和中药现代化”论坛上,有关专家指出,中药用药安全性问题已成为制约中药现代化发展的瓶颈,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中成药对症使用率偏低、不良反应频发等问题。

      20.中药饮片包装很“严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中药饮片包装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凡是包装不符合要求的饮片一律不准销售。      

      五、轻松新闻
      1.中医药学会开始发“大奖”了
      首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于2月20日揭晓,包括软科学、医史文献、信息标准化及基础、临床、针灸、中药在内的58个项目获奖,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38项。这些成果反映了中医药科研工作的最近进展和重要成就。

      2.本报年度新闻人物成为业内“至高荣誉”
      “中国中医药报‘大鹏杯’2004年度新闻人物发布会暨尊师赠报活动仪式”于12月29日举行,中国科技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清时和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当选“2004年度新闻人物”,这是本报开展的第二次评选活动,数十位中医药权威专家参加了此次年度新闻人物发布会。
      为支持做好老中医学术及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武汉大鹏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本报向全国第三批师带徒老中医药专家赠订了2005年度的《中国中医药报》。

      3.李连达院士“四喜临门”
      李连达研究员为主研之一的“血瘀证与活血化瘀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这是迄今中医药成果获得的国家最高科技奖项;2004年1月被中国工程院宣布当选为该院院士;2004年4月被浙江大学聘请为药学院院长;2004年12月当选“中国中医药报‘大鹏杯’2004年度新闻人物”。

      4.林琳成为科技界“巾帼豪杰”
      广东省中医院呼吸科主任、“抗非典勇士”林琳获首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该奖项由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等发起。

      5.任继学获“白求恩奖章”
      在今年4月8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长春中医学院著名中医专家任继学获得了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的白求恩奖章。这是对全国卫生系统模范个人的最高行政奖励。

      6.蔡红娇等19位专家获“药学大奖”
      2003年度中国药学发展奖学科奖和地奥药学科学技术奖(中药奖)颁奖仪式于6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蔡红娇等19位药学专家分别获奖。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蔡红娇研究员获得中药奖,她研制的体外培育牛黄同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并获得一类新药证书。

      7.闫希军入选“新世纪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
      天津天士力集团总裁、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希军入选新世纪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

      8.徐镜人荣获“十大杰出经理人”称号
      中国医药行业十大杰出经理人评选中,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荣获“十大杰出经理人”称号。

      9.美国威州将10月24日定为“针灸与东方医学日”
      美国美华学社会长、密尔瓦基国际整体医学研究所所长金观源,是美国威斯康星州政府聘任的针灸顾问,今年10月初,他给威斯康星州州长写信,陈述了推广针灸与东方医学对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性,要求在威州为针灸与东方医学设立一个特别的宣传日。10月11日,该州州长詹姆·多利(Jim· Doyle)已经正式签署命令,宣布从今年起每年的10月24日将是威州的“针灸与东方医学日”。

      10.青蒿素研制团体获泰国“最高医学奖”
      泰国国王普密蓬·阿杜德1月29日为研制出抗疟疾药物青蒿素的中国医学团体颁发泰国最高医学奖——2003年度玛希顿亲王奖,表彰他们对治疗疟疾作出的贡献。

      11.邓铁涛教授“退而不休”
      “邓铁涛学术思想国际研讨会”于11月18日在广州开幕,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名代表欢聚一堂,研究和探讨全国著名中医学家邓铁涛的学术思想。1916年出生于中医世家的邓铁涛,在60多年的中医药医教研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对现代中医药发展有影响的理论学说,在中医药治疗重症肌无力、心血管疾病等研究领域有深厚造诣。
      12.高龄院士想“多干点活”
      刚参加完两院院士大会的中国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院士建议在有院士的单位建立“院士研究室”,让这些院士有合法的名正言顺的研究基地;国家建立院士基金,支持有精力、有能力的院士开展科研工作;建议取消60岁“一刀切”制度,对老医生、老科学家申报国家科研项目,不要限制年龄,凭水平及能力,能够保证完成科研工作就应该支持。

      13.刘弼臣教授献身中医事业已有65年
      刘弼臣教授从医65周年学术思想研讨会于7月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

      14.中医药界开始“洗脑”
      由中国中医药报社主办的“2004年中医药科学论坛”在京举行。我国从事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及中医药研究的著名专家,就如何正确认识中医药的科学性问题展开了讨论,专家们提出,发展中医药事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要振兴中医药事业,必须重新认识“科学”概念和更新“科学”观念。这些学术见解在中医药行业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15.中医药走进“千家万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电视台等单位于2004年10月12~16日共同主办了 “全国中医药科普宣传周”活动。全国各级中医药管理、医疗、科研、教学近3000家单位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万份,出动医护人员5万人次,接待义诊群众200余万人次,免费发放药品180多万元,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16.借拜师将全国中医药智慧“收于囊中”
      中华中医药学会、广东省中医院联合主办的“‘岐黄薪火,代代相传’——广东省中医院第四批中青年专家拜师全国名老中医暨‘中医颂’揭碑仪式”于12月2日在广州举行,该院又有26位中青年专家成为石学敏院士、邓铁涛教授等10位名老中医的徒弟。  
       

      17.中国中医药报15岁了
      1月9日中国中医药报举行创刊15周年联谊会,在京中医药有关单位领导到会祝贺。会上还为该报2003年度新闻人物邓铁涛以及“长征杯”好头条新闻竞赛获奖者颁了奖。这也是该报首次评选年度新闻人物。

      18.中医药人员有了“说话”的阵地
      中国中医药论坛(http://www.cntcm.org/cgi-bin/leoboard.cgi)自去年4月5日开通,目前已有会员3000余人,他们经常相聚论坛,致力于中医药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为中医药的发展出谋划策。据统计,该论坛每天有近3000次的点击率,每日近500人次上网,发表近百篇文帖。

      19.四川中医师出征“雅典奥运”
      世界瞩目的雅典奥运烽火于8月13日点燃,为确保我国体育运动队在28届雅典奥运会上再创佳绩,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26名医疗专家随队出征雅典。其中有3名来自四川省骨科医院的运动创伤医疗专家:张世明主任医师、王小勇副主任医师和戴国钢主治医师,分别负责有望夺金的自行车选手江永华、女子足球队和女子曲棍球队的医疗服务。

      20.中医药也想打“奥运牌”
      “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西方文化和传统东方文化之间的对话,也是中西医学交流与合作的契机。抓住这个机遇,搭建一个中医药沟通世界的平台,让全世界的人都了解中医药文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在第三届中医、中西医结合青年学术演讲比赛上一等奖获得者宋坪的一段讲演。来自北京地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10名选手,以生动的语言、鲜明的观点、张扬的个性,展示了中医、中西医结合青年的远大抱负和精神风采,使人感受到浓郁的中医药文化。

      21.中医药大学生有自己的“运动会”
      7月28日,全国中医药院校第七届传统保健体育运动会在浙江中医学院举行,来自全国各地中医药院校的27支代表队的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等近2000余人出席了开幕式。

      22.中医药信息“上天了”
      中国中医药卫星电视传媒网开通。该网利用VSAT卫星数据广播技术搭建全国性中医药系统宽带视频服务平台,进行中医药行业政策信息发布、政府视频会议、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学术交流、科技项目推广、公共卫生预警和健康教育等。

      23.西藏有了首批“藏医女硕士”
      银木草和德庆白珍、明吉措姆最近顺利通过了硕士论文答辩,成为藏医史上首批藏族女硕士研究生。她们三人2001年9月考入西藏藏医学院硕士班,银木草和明吉措姆读硕士之前都是藏医学院的老师,德庆白珍是传染科的医生。

      24.试管婴儿也要“喝中药”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首次采用中医药技术维持胚胎生长,培育试管婴儿获得成功。这一技术提高了试管婴儿技术的成功率,减少了患者再次培育试管婴儿的高昂费用。

      25.社会名流拜师“学中医”
      一度被列为我国首富的IT界名人、网易创始人丁磊以及香港凤凰卫视主持人梁冬相继拜师邓铁涛教授学中医,如果排除了作秀的因素,则可认定是社会已经开始广泛关注中医药。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17:06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药专利保护迫在眉睫

    2005-01-08

    中药专利保护迫在眉睫

    牛黄清心丸是我国传统中成药,然而想要生产牛黄清心丸的口服液和微胶囊的改进剂型产品,却要取得韩国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这两项产品的专利。

    江苏地道的中药材薄荷,目前已有8项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主要用于口香糖等高利润市场,美国箭牌糖类公司独揽4项专利。而我国的专利只是薄荷藕、薄荷茶水等,市场空间极为有限。在关于银杏的68件中国专利中,外国人申请的虽然只有4件,却几乎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艺流程。

    业内专家普遍担心,一方面我国大量中药方剂资源被外商无偿侵占;另一方面,外商又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武器,企图将中药财富据为己有。他们认为,现有的专利法和有关中医药保护的法规、政策难以满足中医药保护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民族利益保护的中药专利保护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获得批准难 保护范围小 中药专利遭冷

    据国家专利局中药处有关人士介绍,在全部中药专利的申请中,个人申请占80%~90%,企业申请不足20%。2002年,中药领域的PCT申请仅占国内中药申请总量的0.6%,也就是说,国内有99.4%的中药没有去申请国际专利,完全放弃了国外市场。业内专家指出,中药专利申请困难以及难以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是造成国内中药企业漠视专利的主要原因。

    同其他产品一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是获得专利的必要条件。然而对于很多中药处方来说,古籍上大都早有记载,已经是人所共知的内容,即便有些改良处方与经典处方相比有所加减,但也很难判断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这也是造成国内中药专利申请很少获得批准的原因。

    此外,一旦遇上侵权,中药专利很难发挥保护市场的作用。因为中药大都是复方,几十种物质混合在一起,加工处理时这些物质又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所以在制成中成药后,即使采用最先进的仪器也无法分析出它的原始配方和生产工艺。因此在实践中,就算权利人认为他人可能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但由于无法拿他人产品的技术特征与自己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较,也就无法证明他人是否侵权。即使分析出他人药品与自己药品含有几十种相同的化合物,但一味中药中往往含有几百甚至上千种化合物,并且同一种化合物他人可以从其他的途径、其他配方中获得,也无法证明他人一定侵权。而无法认定侵权事实,自然就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也大大影响了企业申请中药专利的积极性。

    对于企业来讲,申请专利就意味着要公开自己的发明,特别是中药配方,一旦组方公开就要冒很大的风险,而现有的专利法对这种现象却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专利没有获得批准,还失去了商业秘密,或是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实在是得不偿失。为此,专家认为,必须根据中药的特点和有关的国际公约,明确中药专利公开的范围与技术秘密的认定,避免由此引发的纠纷。

    门槛低 获利丰 企业热捧“中药品种保护”

    其实对很多中药企业来说,中药品种保护是一种比中药专利更现实、更有利的保护措施。而且只有非专利中药才有资格申请。

    与专利保护所要求的“三性”不同,中药品种保护关注的是疗效确切,不要求有新颖性、创造性,已公开发表、公开使用的药物,仍可申请。而且也不要求公开该药品的技术特征,保密性强。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两级,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颁发《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其中中药一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最长可达30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为7年。在保护期满后如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适当延长。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只能由获得《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企业生产。由于申请条件远低于专利,而保护时间又基本与专利相当甚至更长,自1993年施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来,一直受到企业热捧。截至目前,我国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已达1668个,其中有12个品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1656个品种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品种,涉及全国883个中药生产企业。

    尽管这项措施对保护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专家指出,中药品种保护也存在着许多缺陷。如:它所保护的对象仅仅是中药品种,中药的生产方法、专用器械等不被保护。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品种才能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由于中药品种保护不公开产品的配方和工艺,并不影响他人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因此极有可能出现已经获得中药品种保护的药品被他人获得专利保护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保护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它可能使企业对一种中药品种形成垄断,有利于促进个别企业的发展,但对整个社会的科技进步不利。当人们不愿意公开自己的中药发明,他人也无法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从而限制了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此外垄断也可能抬高中药的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而且这种保护仅在国内适用,无法与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接轨。

    针对性差 漏洞多 多种保护形式亟待整合

    事实上,当前我国涉及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但是专家认为,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尽管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各有侧重,与形势的发展并不同步,特别是不利于中药的发展。

    如现行的《专利法》中,有关药品专利保护条款是借鉴了一部分西方国家的专利法规内容,西方国家没有中药,而中药与化学药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理论体系,用化学药的保护方式来保护中药专利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虽然一般性原则对中药专利也有约束力,但只根据《专利法》很难对中药实行专利保护。在美国,植物受到专利法与植物专利法、植物品种保护法的双重保护。因此,专家指出,制定《中药专利法》作为我国《专利法》的补充,才能真正对中药实行有效的专利保护。

    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不具有法律上的专有权和财产权特征。而且其与《专利法》容易产生冲突。因为《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当中规定:“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但是,由于《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没有规定强制性的专利检索措施,这一条款的执行很难得以保障。事实上,即使具备了强制性的专利检索措施,由于专利申请日与公开日之间的专利申请检索不到,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又没有规定后续的撤销程序,同样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结果有可能是授予专利权的药品,又给予了中药品种保护,甚至会出现保护对象不一致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尽快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协调与统一,使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规范合理化。

    相关链接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及策略

    商业秘密
      方法:可透过合约法,要求契约方保密。要是没有合约的关系,任何人取得有关稀有资讯,纵使知道其有商业价值,也得要保密,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优点:适合中药中医的特质,简单,可永久保密。
      缺点:没有专利。保密不容易。再者,其他人可透过还原工程分析秘方或秘制方法。
    版权
      方法:将中药配方或提炼方法、或数据库、或协助中药中医电脑程式储存于媒体,不论是传统抑或电子媒体,无需注册。
      优点:简单,保护期是作者/创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电脑软件为50年,即时得到国际性保护。
      缺点:版权只禁止复制及分销该媒体,并不禁止他人使用媒体中的信息。只能与中药有边际关连的工具关系如以电脑程式以计算中药材的有效原素及达到若干的标准。
    外观设计
      方法:中成药的外观设计(如包装)或一些中医器械的外观设计,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至于到某些国家的外观设计注册处申请专利,这就是取决于市场策略。
      优点:在给予专利的国家/地区有专利。在香港是25年,一般的申请手续及形式审查程序不算繁复,不费时,取得专利较容易,亦不需要在未作商业开发前投入大量资金。
      缺点:对中医成药的保障是间接和辅助性。
    植物新品种
      方法:将培植的中药植物新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注册。至于到某些国家/地区注册处注册,就取决于市场策略。
      优点:在给予专利的国家/地区有专利。一般为20年至25年。
      缺点:申请手续及实质审查程序和发明专利差不多。
    发明专利
      方法:将有新颖性的中药配方或提炼方法申请发明专利,至于到某些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申请专利,就取决于市场策略。
      优点:在给予专利的国家/地区有专利。一般有20年。
      缺点:申请手续及实质审查程序繁复、费时,取得不容易,未作商业开发前投入大量资金。
    商品/服务商标
      方法:将有显著性的中成药商品/中医服务商标申请注册,至于到某些国家/地区注册处注册,就取决于市场策略。
      优点:在给予专利的国家/地区有专利。保障期可永远。申请手续及实质审查较专利容易。在商业开发前的投资相对少。就算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失效或终结,商标仍可方便消费者选择信誉好、素质佳的中成药及医疗服务品牌,即使市场已允许加入其他的竞争者。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医药周刊2004-11-25)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17:23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世界已有67个国家正式承认中医药的合法地位

    2005-01-06

    世界已有67个国家正式承认中医药的合法地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与六个国家的政府相关部门分别签署了中医药合作协议。截至目前,世界上已经有67个国家的政府正式承认中医药的合法地位。

    最新签署协议的六个国家分别是意大利、爱尔兰、蒙古、克罗地亚、挪威和埃及。签定政府间的合作协议是中医药在这些国家获得合法地位的前提条件。协议签署后,当地教育机构可以进行中医药教学,教育部门承认毕业生的学历;中医在当地行医,可以获得医疗行政部门的审批,医疗行为将得到保障。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的中药出口到这些国家将不再作为保健食品,而是作为药品接受审批,登记注册。这将有利于我国中药扩大对外出口。

    (信息来源:央视国际2005-1-5)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9:27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中药研发存在三大致命伤本土中药突围之路依然艰难

    2004-12-30

    中药研发存在三大致命伤本土中药突围之路依然艰难

    我国是世界上中药生产规模最大的国家,却并非产业强国。目前,“洋中药”占领了20%的国内市场,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在中成药160亿美元的国际市场份额中,日本占80%,韩国占10%,中国不到5%。而国外企业所用中药原材料八成来自中国。据海关统计,1月~9月,我国中药出口5.1亿美元,同比增长18.2%,其中,中药材出口2.51亿美元、中成药出口9704万美元,全年出口额有望达到7亿美元,但这个出口额还不及日本“救心丹”一个品种的销售额,而韩国仅“高丽参”一项出口就相当于我国全部中药材出口额的50%,且价格比我国人参高出10倍左右。纵比可喜、横比堪忧的现状令人感到寒意阵阵,更危险的是,我国医药产业已紧随家用电器等行业的后尘,一步步走进“微利时代”。

      我国中药研发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三大差距。一是资金投入的差距。根据国际水准测算,现在一个新药的研发投入需要8亿美元左右。在美国,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远远高于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其平均比例要超过企业销售收入的15%,而我国仅为5%,有的还不足1%。

      二是成果转化的差距。我国新药研发一般由国家投资的科研院所承担,企业拥有或投资的研发机构既少且小,以致新药研发环节与生产工艺严重脱节,研究工作一味立足于实验室,全然不考虑企业的生产工艺与实验室之间的差异,脱离实际的结果是一些纯粹局限于试管和烧瓶的研究成果最终只能束之高阁。国际上重要的新药研发机构一般是由跨国药企设立或由其赞助,研究始终紧扣生产与临床,成果转化率高。

      三是制药设备的差距。目前,日本虽然只有60多家汉方制剂生产企业,但其机械化、自动化以及工艺技术和管理的水平都非常高,特别是在中药有效成分提纯方面的科研创新和技术水平很高,药品疗效稳定,质量可控。我国的中药制药设备目前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70年代的水平。许多丹、丸、散、片都存在标准不一,质量不稳等问题。

    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今后5年~10年,全球中药销售额将达2000亿美元~3000亿美元,中医药将成为发展空间巨大的战略性产业。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取决于能否在新药研发上取得突破,在目前产业规模和水平有限的条件下,新药研发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整个产业的资源整合和研发模式的创新。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2004-12-17)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09:09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中药企业:进行创新药物开发是必然选择

    2004-12-22

    中药企业:进行创新药物开发是必然选择

    在近日召开的2004APEC医药企业论坛上,面对我国中药企业既不大也不强的现状,与会专家纷纷为中药企业的发展支招。专家一致认为,中药企业要加强对新品种的研发,走创新药物开发生产之路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国医药企业规模小、分布广、市场竞争力低。世界制药企业默克公司1998年的销售额为152.92亿美元,而我国同年全国医药企业销售总额仅为120亿美元,是我国医药行业全年药品销售额的1.27倍。即使是国内医药行业的龙头企业与国外大型医药企业相比也只能算小企业。

      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处长、中国医药企业竞争力研究课题组专家办主任李磊认为,在医药产业现有基础上,使所有中药企业都能准确地以市场为导向、明确企业自身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各层级企业的竞争优势,关键是要培育一大批以中药生产或销售龙头企业为旗舰的企业群,以龙头企业的拉动和辐射作用,带动一批在中药材种植、加工,新品研发,制剂生产,市场、流通有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构建中药种植规范化、生产现代化、流通科学化的现代中药产业链条。

      成本低、市场前景好、投入周期短应成为我国中药企业对中药新品种选择的目标。北京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周亚伟说,企业定位可以以仿制品种为主,如江西汇仁集团以改剂型品种为主,天津天士力以复方品种为主,扬子江药业以有效部位和注射剂品种为主,成都地奥和浙江康恩贝以一类新药为主。

      品种是制约和影响竞争优势形成的最关键要素。在品种关注方面,周亚伟提供了四个参考:市场容量适应症(目标人群数量);疗效项目来源及疗效评价体系;成本对生产条件的要求;与同类品种的竞争。他还建议,中药企业在选择创新品种时要考虑创新药物品种面对的环境,包括入口环境,即国家科技部门的投入;出口环境,即国家社保有关规定。

      周亚伟分析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投入方面,可以申请的相关基金支持包括:国家新药基金,由科技部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由科技部创新基金中心负责;创新药物(863项),由科技部农社司及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负责;国家中药现代化示范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司负责;火炬计划,由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新产品计划,由科技部计划司负责。同时可以争取地方政府部门的基金支持,以北京为例,地方基金支持包括北京市科委攻关计划——248工程,成果转化计划,园区创新基金等。

    (来源:中国医药网2004-12-2)

    Tag:时事_思考_研讨 肯尼斯 发表于19:23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编辑 | 分享 0
  • 现代中药的质量控制

    2004-12-17

    现代中药的质量控制

    从物质的“定性”到“定量”过程来讲,目前中药仍不能做到十分清晰,中药质量的提高还处于初始阶段。中药质量指标的模糊性已经不能满足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质量的基本要求,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影响了中药在世界天然药物市场的份额,其最终的结果是阻碍我国现代中药产业的发展,提高现代中药的质量成为当前发展中药产业的主要问题。

    一、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强制性实施

    我国现行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1998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的。GMP的实施带有强制性,2004年6月30日以前,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认证,否则将终止该企业的药品生产。由于GMP对药品的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GMP验证与认证实际要说明的是:“拿出全面、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所生产药品的质量是合格的。”如果说GMP认证工作由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实施,那么GMP验证工作则是由药品生产企业会同其设计、施工单位从设计、施工、安装直至生产过程都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验证系指“能证实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导致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行为”。理解这一定义需要对文字作多次、仔细的阅读,其中“预期结果”可理解为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一切活动都要绝对保证药品的质量,如果药品质量一定是合格的,那么请拿出证据来。验证的结果就是证实你有没有这种证据。

    这里要提到有关药品质量的一些重要观念:“质量合格的药品是设计、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不管样品抽检是否合格,如果药厂采用的生产工艺达不到《规范》的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此工艺生产的药品可视为不合格药品”;“样品的抽检在许多场合不能表明药品是否发生了交叉污染”;“药品的质量管理应立足于质量保证体系上,根据一系列的验证来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药品GMP认证是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实施GMP情况的检查认可过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承办药品GMP认证工作。认证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请与资料审查、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检查报告的审核、认证批准。

    药品生产验证与GMP认证是相互区别又有紧密联系的两件事。药品生产验证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按GMP的要求设计、建设制药工厂、车间,因此实施GMP是进行验证的前提。进行验证是药厂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具有日常性工作、全员参与的特性,是工厂、车间围绕着产品生产必须天天坚持去做的,因此验证工作的主动权在于企业自身。药品生产验证又是GMP认证的基础。GMP认证工作具有国家法律意义的权威性,是国家对企业、车间药品生产质量在一段时间内的认可。验证工作做得好了,GMP的认证自然也有了较大的把握。

    与中药的生产有关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还有:

    (1)《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2002)   这是对药材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的最根本性文件,已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颁布并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控制的新举措,“GAP”的核心是实施中药材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中药材生产全过程指产地生态环境、种质和繁殖材料、栽培与养殖管理、采收与初加工、包装运输与贮藏等,包含了中药材生产的所有过程。

    (2)“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PP)  有报导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委托有关专家进行GPP(又称GMP附录)的起草工作。中药饮片生产包括了药材的预处理的全部过程,在排除药材伪品、剔除杂质、规范操作特别是规范炮制操作以保证提供优质中药工业原料方面,GPP将起到重要作用,将从根本上消除了GAP与GMP之间的盲区。

    二、对药材、中间产品、成药的质量检验

    几乎所有的分析检测手段都可以应用于中药生产领域,诸如光谱、色谱、质谱,或它们的联用技术如色-质联用等。

    但是中药成分的分析检出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其成分的多样性、复杂性,如单味药材的挥发油中一般可检出上百个化合物,若用上述的任何一种分析方法都可得到一组不同位置、不同大小形状的波峰,而化学药物、抗生素药物一般只有二、三个峰。对同一批生产过程中的药材、中间产品、成药取样分析,所得的三组图谱是否一致,互相有什么内在的联系是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实际的情况是三组图谱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好比一个人,若为他收集了许多自小到老的影像资料,尽管容貌上有极大的不同,但多数人会认出这是一个人,这取决于其中的不会因为年龄的变化而被掩盖的不变特征,指纹图谱正是中药样品具有的这种带特征性质的波峰群组合。如果产出的成药是从某药材处方经特定的中间产品生产而得,那么三者的指纹图谱既有差别,又会有良好的吻合度或相关性,因此指纹图谱检测技术除要得到图谱外,重要的是对图谱进行特定的相关分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将这一技术应用于中药注射剂的质量检测。

    1.药材

    过去对药材品质的认定主要有道地与非道地之分,后来研究表明了两者中有些活性物质的含量差别可达到十多倍。真伪鉴别则用以区分药材的真伪优劣,特别是以假充真,意义重大。对于已经混合粉碎的复方粉体则可通过显微鉴定来解决。化学鉴定包括对药材中特定成分的定性及定量鉴定也已逐步应用。但仅是单味药材,其成分就已非常复杂,为此近年来引入了指纹图谱技术以用来比较不同产地、不同药用部位、不同采收时间、不同种植条件等因素的变化下单味药材一组成分的相关性吻合程度。

    2.中间产品

    中间产品主要指单味或复方药材经浸提、蒸浓、干燥等分离与纯化过程所得的,并用于后来制剂得到成药的中间物料,至今习称为中药浸膏。作坊式生产时,浸膏只在制作过程中出现,定性质量是有的,但没有定量的质量。大规模制药生产中有关物料量的描述必须准确、定量以有利于生产过程及原料、中间产品、成药的质量控制;此外中药浸膏如果有明确的定量质量指标,在生产的布局上就会更为经济合理,可以在GAP药材生产基地进行就地药材初加工,只将占药材量约10%左右的药材粗提物送药厂进一步生产加工。中药浸提物能真正称为“中间产品”的必要条件是其定量质量标准的制定。
      3.中成药
      对于中成药来说,早期只规定一个处方应产出制剂的数量,在粉碎、浸提、过滤、浓缩、干燥等过程中发生物料的损失时也可以加入辅料来补充。后来渐渐出现用处方中某一、二个已知化学成分作为代表进行含量测定。指纹图谱技术的应用使得中间产品、成药的活性成分定量检测更为完整、合理,特别是对原料药材-中间产品-成药的指纹图谱比对,由于展示了中药活性成分在生产过程中的定量变化,它们之间的相关性大小对整个生产工艺合理性的评价非常有说服力。

    三、中药生产过程的在线检测
      1. 为什么要进行在线检测
      药品的质量既然是生产出来的,对药品的质量控制必然要以对生产工艺过程的控制为本。在线检测实际上是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的重要手段,过程的监控做得愈好,在线制造的产品的质量愈有保证,因此这是主动的质量控制方法,可以从根本上避免不合格的中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
      2. 怎样进行在线检测
      物料的成分含量只是在线检测的内容之一,各种生产工艺、工程参数的检测会占据在线检测的大部分,例如温度、压力、液位、时间、浓度、溶剂比、液体的相对密度等。过去在确定一些工艺条件时采用较为粗放的方法,如提取时间一般认为设定成0.5、1.0、1.5、2.0小时这样的等级就可以了;应用指纹图谱技术于中药生产后却发现上述的分级过粗,今后的工艺条件会出现提取时间从小时为单位过渡为以分钟为单位。

    在线检测的方法将更为先进,取样、送分析、根据分析报告校正生产的做法,往往在时间上大大滞后而影响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因此要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并能得到实时的检测数据用以消除对生产控制的滞后性。

    四、提高中药质量与使用现代中药生产工艺技术的统一

    1. 现代中药生产工艺技术首先在活性成分的纯度上下功夫

    中药材经提取、过滤、浓缩后所得固溶物约占原药材总量的10%~15%;如再经水提醇沉或絮凝剂澄清工艺固溶物含量又减少一半(达5%~8%);而实际上某成分或成分群的含量一般在约占原药材总量的1%或以下,所以要达到精准的目标还要除掉许多杂质,这是当前研究中药生产工艺的主攻方向,也是现代分离纯化技术相关的中药制药单元过程在中药生产工艺中应用非常火热的原因。

    2. 现代中药生产工艺技术的运用被证明有效提高了中药质量

    无论是中药成分的浸提、分离与纯化或是中药制剂,几乎所有的新工艺技术的应用都有利于中药质量的提高。其中有些是因为具有极好的分离混合物的能力,如大孔树脂吸附分离、工业色谱分离、超临界态二氧化碳萃取分离;有些则因低耗能耗热过程而防止了物料分子的受热破坏、分解,从而保证了物料的质量,如在单程型蒸发器中浓缩的料液,通过膜过程实现的脱溶剂过程;还有的则因为改变了粉体的细微结构,如微粉碎,而优化了粉体的物性或增加了所制成药剂的溶出吸收能力;有的因为杂质的去除而消除了原来的不良特性,如吸湿性、颜色等。

    3.中药质量标准的进步又推动了中药生产工艺的发展

    中药提取物纯度的大步提高使制定中药质量定量标准成为可能,如中药标准提取物的研制除了生产工艺是关键外,相应的质量标准也是必需的,只有当中药标准提取物既具有成熟合理的生产工艺,又具有经批准、确定可行的质量标准才能成为占有市场的、有前景的产品,因此中药新药、标准提取物、颗粒饮片等新品的开发者不能忘记从两个方向去同时攻克,工艺与质量两者是一种完美的统一。(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04-12-8)

    Tag:技术_标准_专利 肯尼斯 发表于06:35 | 阅读全文 | 评论 1 | 编辑 | 分享 0
  • 中药临床疗效评价标准的思考

    2004-12-13

    中药临床疗效评价标准的思考

        临床试验是指在人为的条件控制下,以特定的患病人群和(或)健康人群为受试对象,以发现和证实干预措施对特定疾病的治疗或预防、诊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前瞻性的研究。为了使临床试验获得真实、客观的结论,十分强调临床试验必须遵循对照、随机、重复(受试样本代表性)及无偏倚观察与判断诸原则。建立在这些原则和相应方法之上的随机对照试验,被认为是在人体身上所进行的真正试验,是医学界公认的用以检验干预措施有效性假说以获得最有力支持强度的研究方法。应用随机对照试验对中医药进行临床疗效评价,也具有同样的价值。

    随机对照试验在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中的作用

    “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个毒”,生动地反映了我国古代药物的发现来源于原始的人体试验。事实上,中医药学中众多的药物、治疗方法的发现,复方的产生及其疗效的证实都来源于人体试验和反复应用的直接观察和经验总结。中医药学的系统理论也是通过临床的人体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人体的临床实践中产生理论,反过来又指导临床实践,进一步检验理论、发展理论,这正是中医药学生机勃勃、经久不衰、呈现其生命力之原因。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直接观察、经验总结对科学的发展固然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还不能被认为是真正意义的科学试验。据此进行归纳、演绎、推理产生的结论难免有一定的片面性、局限性,有的可能甚至是错误的。当然,这是历史条件限制的结果,我们不必苛求古人。从直接观察、经验积累发展为严格的科学试验,是对传统研究方法的突破。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药审批办法》、《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CCP)的发布与实施,临床流行病学/DME方法在中医药系统的引入,中医药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逐步得到重视,试验设计水平在不断提高。然而,方法学上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现时中药的临床试验随机欠严谨,采用的多是不等随机对照,受试例数极少根据统计学要求事先估算,软指标的评测主观性较强,盲法的实施不完全,极少对研究结果进行意图分析,对主要结局指标的应用重视不够等。这些仍使结论的真实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随机对照试验及其相关方法对中医药学的科学研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认真实施随机对照试验,遵循对照、随机、重复及无偏倚观察与判断诸原则,必将提高中药临床试验研究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中药临床试验应充分重视中医药的特点与优势

    中药新药的临床试验,实际上是关于受试方药治疗效能的假说的建立和检验的过程。如何科学地建立假说,是临床试验成败的前提。没有科学的假说,不可能合理地确定试验病证、选择相应的效应结局指标。“药不对症”,受试方药不具有对这种病、症的治疗效能,或选择的结局指标不与效能相关,临床试验必然无法反映受试方药的真正作用。受试方药治疗效能的假说的建立应充分重视中医药临床治疗学的特点与优势。这实际上也是中药临床试验有别于西药之处。

    “病证结合”是中药临床试验的重要模式

    中医药临床治疗学是建立在“整体现”、“辨证论治”等理论体系基础上的。“辨证论治”体现了中医药学从整体观出发对病理规律的认识和临床治疗的思维与水平,是中医药学诊疗体系的一大特色和优势。“辨证”是治疗的前提。“辨证”具有与现代医学“诊断疾病”同等重要的意义。这就不难理解,临床试验中“证候”的确立在建立受试方药、尤其是复方制剂的治疗效能的假说时的价值。“病证结合”是中药临床试验适应证选择的一种重要模式,也是为了达到确切评价受试方药治疗效能而建立的假说。值得重视的是,由于疾病的发生是机体与外环境及机体内部各系统之间的生理功能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发生紊乱的过程,因此临床上患病个体所表现的临床证候常常是复合性的证候或以一个证候为主、兼夹其它证候,而以单一证候形式出现则甚少见,这种情况在慢性疾病中尤为常见。不少试验方药正是针对这一病机特点而建立研究假说的。这时,必须把复合证候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也就是说,合格的受试对象都应该具有这一复合证候的特征,这才符合临床试验中对受试者“同质性”的要求。如果把复合证候分拆为若干个单一主候,以每个单一证候都作为适应证,既偏离了研究假说,也有悖于受试者“同质性”的原则。这样的临床试验必然降低了受试方药的效能。

    重视中医药对疾病治疗的整体调节观

    中医学基于对生命活动规律和疾病发生学的整体现,对疾病的治疗通常立足于通过对脏腑、经络气血整体机能的调节,建立机体内环境的稳态,维持机体气机出入升降、功能活动的有序性,以提高机体对外环境的适应能力。复方是体现这种治疗思维的重要方法。针对着疾病发生的多因素和多环节,运用复方防治疾病是中医学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因此,临床试验中评定受试方药结局指标的确立,不应从单纯生物医学模式出发,仅着眼于外来致病因子,或生物学发病机理的微观改变和局部征象。从整体水平上选择包括重要临床事件、功能状态、证候相关指标、受试者对治疗效果的总体满意度和自下而上质量在内的多维结局指标对于许多受试方药的评价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反映复方的治疗优势。否则,难以确切真实地评价受试方药的效能。建立科学、客观的疗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是中药临床试验中的重要课题。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现代医学关于临床试验的结局评价已注意到传统的结局指标存在的弊病,已不再停留于测量特异的生物学标识物或局部的结构成功能改变,十分强调从人体对于干预措施的整体反应去选择有关结局指标。其思辨方式和认识与中医学关于人体生命活动的整体规,几乎是一致的。

    在中西医结合治疗中进行评价

    在看到中医药“整体调节”优势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中医药难以具有化学药品“对抗疗法”的特点。对多数方药来说,如果我们将其治疗效能假说定位于对病因或某一疾病环节的直接对抗,显然并非扬其所长。在中西医结合应用中互补优势,从中医药之所长出发评价受试方药的治疗效能,是中药临床试验建立假说的重要思路和方法,也是开发中药新药的重要途径。例如扶正固本方药与化疗药的结合治疗肿瘤患者是否在肿瘤的大小的变化、生存期、生存质量、生存质量调整存活年等指标方面都表明优于单纯的化学治疗。

    笔者认为,在充分重视中医药学的临床治疗的基本特点与优势的同时,引进和应用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循证医学等现代临床科研方法学,认真实施随机对照试验,将可能影响临床试验结果的因素降低至最低限度,必将提高其研究结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推动中医药学术发展。

    摘自《中国中医药报》2002年12月,作者赖世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