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脑白质发育不良:李坑二厂不通过环保验收绝不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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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4日    田欣    来源:广州日报          村民质疑李坑发电二厂未通过环评 城管委解释已通过环评

本报讯 (记者田欣 实习生宋爽劲)对白云区永兴村村民的质疑,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李坑二厂已经通过环评,只是有附带条件,包括按要求环境整治和环保搬迁,这些工作都在推进当中。他强调,李坑二厂不通过环保验收绝不投产。

广州市城管委设施处副处长熊孟清表示,李坑综合处理厂其实早在2004年第一次招投标之前,就已经通过了环评,只是因为至今已经超过5年,所以需要重新审核。

他认为,由于现在处理厂采用的工艺与2004年的几乎一样,主要包括分拣垃圾、利用厨余垃圾进行沼气发电,剩下的泥用来堆肥。“我认为这套工艺,在环评上不存在太大的问题,因为废水几乎是零排放。”

“我特别要强调,综合处理厂没有一点焚烧设备”,熊孟清说,决不能误把李坑综合处理厂当做第三个焚烧厂,“李坑综合处理厂的核心就是分类”。

那么环评重新审核是否要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熊孟清表示,这需要等省环保厅审核看是否需要。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也要在3个月内提出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问题一:李坑二厂未通过环评?

答:已通过环评只是有附带条件

来自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的6位村民昨日来到了城管委接访现场,他们认为,李坑二厂并没有通过环评却开建,现在马上就要封顶投产。而目前正在运营的李坑焚烧一厂还存在偷排污水的情况。

村民拿出一份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局的复函复印件说,李坑二厂的环评报告书在当年已经被环保总局“否”了,为何还继续建设?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设施处副处长熊孟清表示,李坑二厂已经通过环评,但有附带条件,“当时国家环保总局是提了意见要慎重考虑,但‘没有通过环评’的说法不准确,应该是说环评有批复,但有附带条件”。

熊孟清说,环评的附带条件是进行环境整治和环保搬迁。“市政府在今年11月10日开了协调会,决定年底前把搬迁方案定下来”,他指出,搬迁地址定了好几个地方,但一直无法确定。他介绍,附带条件中要求二厂300米范围内的村民都要搬迁,市政府决定,全村的村民都进行搬迁。

“二厂如果不通过环保验收,绝不投产”,熊孟清说,如果环保搬迁的任务没有完成,也绝对不会投产,“希望大家要理解投产的概念,发电厂试运行一年才会进行环保验收。”

问题二:

村民无法进厂监督?

答:办公地点已准备好

村民还反映无法对目前的李坑一厂进行进厂监督。

对此,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刚表示,城管委其实已经建立一套完整的村民监督机制,“我们前期已经在经费和物资上做了准备,我们都与村里进行了沟通,落实了办公场所和经费,但是到现在都没有村民去。”

“我们始终欢迎村民进厂。”张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