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见草胶囊吃法:三公消费,不能止于公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9 12:19:18

三公消费,不能止于公开

  本期主持 董碧辉

  国务院法制办前日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拟就机关事务管理设立行政法规。条例明确了节约、公开、反对奢华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原则。对于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钱报网网友程绍德:作为一种腐败现象,“行政性奢侈”历来被广大老百姓所诟病。纳税人的钱都花在了什么地方,有没有被挤占、挪用或浪费,政府如果不公开,老百姓是很难知晓的。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无疑会让“三公”经费变得更加透明、清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三公”公开作为一种“阳光法案”,无论是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角度,还是多从完善、健全反腐败机制角度来看,都应该发挥出“阳光”的透明作用。也只有把政府消费账本彻底打开,赤裸裸地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众目睽睽的监督,政府的权力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约束,“三公”经费才有可能真正降下来。

  钱报网网友凌心园主:三公经费公开制度的确立,是个好消息,但对老百姓来说还远未到弹冠相庆的时候。因为三公公开不是目的,而是促进政府合理使用老百姓赋予的资源和权力的一种手段。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建立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让各级政府产生公开的意愿、养成公开的习惯,进而逐步强化“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可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不能让老百姓看“天书”

  钱报网网友天水一滴:“三公经费”从不公开到半公开,以及即将用法定形式公开,应该说迈出了一大步。公开是监督的前提,但公开并不等于有效实现了监督,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从目前笼统模糊的“三公经费”账单来看,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不清楚相关背景和标准的普通百姓而言,不啻于看难懂的“天书”。因此,用科学的标准筛掉不该支出项目和费用,公开其中的最重要的问题,科学核定“三公经费”的支出标准、支出程序、接受监督和违规问责等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进而才能进行有效制约监督。

  钱报网网友cuilifeng:定期公布三公经费,有助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扩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范围。当然,笔者从以往一些部门公布的三公经费来看,效果并不乐观。很大一部原因在于,表格中的数据过于笼统,对于绝大多数对财务审计方面不甚了解的人,是很难看得出门道的,从而导致单纯以数字表格的形式来公布三公消费流于形式主义。因此,笔者认为,既要公布三公消费的数字表格,更要有对本单位、本部门三公消费情况的文字分析。比如说,每年三公费用的支出情况会有所不同,可以进行年度之间的对比,增加是什么原因,减少又是什么原因。或者,国家曾要求政府部门消减15%的三公经费,各个部门是从哪个角度消减,并列举三公消费在制度上以及管理上存在的不足等等,通过文字分析的形式,实现民众对三公消费看得清、读得懂。

公开之后还得有效监督

  钱报网网友谢庆富: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中国不缺法律、不缺规定、不缺制度,缺的是有效监督,缺的是正确执行。公布“三公经费”数据不是终极目标,最关键的是谁来监督?数据真实吗?用途合理吗?根本性问题不解决,公布数据有什么作用?即便是做个样子,“三公”数据这个遮羞布也迟迟难产,前段时间国务院规定的要求98个相关部门公布“三公”数据就是一个证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数据的部门最后受到什么处罚了?没人知道。公布“三公经费”不能是隔靴挠痒,如果只是做给公众看,那没意思。要做就做彻底,让公众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且审计、问责等配套措施也要跟进。

  钱报网网友银样蜡枪头:无论如何,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公布“三公”经费都是一个好消息。但我们还是持审慎乐观态度。虽然,意见稿中又是严禁无实质内容出国考察,又是禁购奢侈品、豪华办公楼,还严正警告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听起来句句是狠话,可是这话说过不知多少年了,其效果究竟如何?逐年攀升的数字便是无言的嘲讽。所以,一万条铁的禁令,不如一次钢的执行。要想让“三公”经费真的不再疯长,关键是在查处环节上一定不能高举轻放,要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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