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然之宝专柜:殡葬改革合法不合情,何去何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06:04
          殡葬改革是社会领域的变革,更是思想领域的一场革命。他需要我们潜移默化的去引导,而不是暴力执法。笔者曾经就此事进行调研,发现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对殡葬改革,强制火化的抵触情绪。中华民族有入土为安的习俗,很多人对自己乃至对亲人的身体都有一种亲近和尊重的感情,这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感情。而且人权不仅包括人生前对自己身体处置的权力,也包括对自己死后身体的处置权。这样武断的对所有人,对想火化的和不想火化的,一律进行火化,其实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有人说,推行火化是为了节约土地。还有人做过计算,声称一人占地多少,死多少人后就会怎样,计算下来,似乎如果埋葬死人,就会无地可耕。其实,举目四望,以前没有推行火葬,四代以前的坟你还会找的到吗?自然就平了,根本不用人为去平坟。另外,中国现在最大的土地浪费是什么?不是殡葬。而是动辄几百亩上千亩的圈地运动。为什么对圈地运动视而不见,却对一个已经入土为安的老太太这么上心呢?大家都对民政局干部的回应大加指责,其实我认为他这种举动是一种进步。民政部门已经从平坟复耕,见坟就挖,见尸就烧,进步到民不告官不究了。说明他也不想去干这种事情,只是迫于政策规定,有人举报,他如果不去挖坟,会被举报人举报为不作为的。他的回应中其实是有一种被迫和无奈在其中的,那就是民政部出台的殡葬改革条例明文规定要求对土葬的进行强制起尸火化,这是政策。不过,我相信大家对这一事件的关注,着眼点根本不在是不是他提前挖了坟,而是这坟该不该挖。
   该不该挖?根据政策规定,应该挖。根据丧属的感情,社情民意不应该挖。因为一个生前遵纪守法,操劳一世的老人,死后还不得安生,受到这种残暴和侮辱的对待,死后还不得安生,甚至会遭到村民的嘲笑,这让人,无论是她的亲人还是其他人等,都情何以堪?你可以说,是她想不开,是她封建迷信。如果是你的老人呢?你的老人可能思想开明,愿意焚骨扬灰于祖国大地,那是他的自由。你是按照老人的遗愿去做的,如果你的老人不是这么认为呢?死前拉着你的手,恐惧而期待的再三叮嘱你,要全身而葬时,你会坚决送他进火葬场吗?
   关于殡葬改革,我认为其危害有三:一是侵犯了人权,尤其是侵犯了死者的人权。纵然是人死如灯灭,但是对遗体的尊重,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就是对个体的尊重。大家不认为,这样对待死去的人,会动摇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吗?二是浪费了资源。烧人需要多少燃料,又需要购置多少设备,圈占多少土地。我记得有人算过的,大家可以去找。三是伤害了丧属的感情。中华民族历来有对先人坟地不能侵犯的传统,否则便会惭愧莫及。这谈不上落后不落后,而是人自然的感情流露。民政局执法队多次执法被打就是实例。任何违反民心的举动都会动摇民心,影响稳定,需要反思。真的要搞,也要先对群众进行教育,使他接受了这种观念之后,再进行不迟。
   目前,我认为殡葬改革条例,应该补充以下几条,一是建立殡葬补贴制度。对于愿意火化的,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火化费用全免,并且免费提供公益性公墓或者骨灰堂放置格位。对于土葬的如果属于农民,可以安葬在自家土地里。如果是市民,需要按照市场价购买土地,并且支付殡葬费用。二是保障公益性公墓用地。可以以村或者以社区为单位,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人均1平方的用地标准建设公墓。而且要保证公墓用地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不要出现五年甚至十年未过,土地使用期限已过,又要迁坟的情况。三是提倡骨灰处理方式多样化。尊重死者遗愿,如果愿意土葬的可以深埋,也可以实行水葬,火葬多种方式,达到让逝者安息,生者慰藉,文化传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