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黄素酯粉和叶黄素:枣庄公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03:54:47
枣庄将建公益性公墓取代私人墓地(图)
发布日期: 2011-11-04 来源: 编辑:张秋峰




大众网枣庄11月4日讯 枣庄市市中区北郊山区,植被茂盛、风景怡人,是远近闻名旅游风景区,素有枣庄老城区后花园之称。由于近年部分承包山林的农民,私自圈地建墓公开兜售愈演愈烈,不仅破坏了山林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污染了环境,而且严重违犯了国家关于土地山林合理使用的法律和法规,一时间广大市民反响强烈,并引得媒体的广泛关注。
2011年8月人民网记者在深入调查采访,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的基础上,将私建墓地公开兜售和殡葬改革存在的诸多问题等,以书面形式报送枣庄市市中区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接报后,枣庄市中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召开由全区各部、委、局,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区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会上,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乡镇提出了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当场签订了整改目标责任书。会议当天,由区委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联合执法,对私建墓地进行了强行拆除,并由此拉开了为期三个月的整改整顿,和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序幕。整改效果甚佳,成绩斐然,赢得广泛好评,人民网和多家媒体对此都做出了及时、肯定的报道。
然而,就在整改初见成效之际,记者却了解到,一处气势恢弘、损资巨大的“公益性公墓”龙泉公墓在市中区境内悄然动工。
据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分管殡葬工作的副局长齐光介绍,该公墓位于市中区西王庄乡境内,是由枣庄市某单位牵线的招商引资项目,其项目立项历时数年、几经周折、多次选址,最后才定址在西王庄乡。该分管领导进一步强调,所有手续都是严格按照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程序进行的。该公墓是由两个村共建,原因是公墓所在村驻地正在建设一个大型化工工业园,先期的建设中挖掘出4、5百座坟墓,急待处理,正好该公墓项目面临选址,我们就把这两个项目放到了一起,既解决了迁坟问题,又为该项目找到了位置。
随后,记者在枣庄市市中区民政局领导的陪同下,来到了龙泉公墓建设项目所在地实地采访。西王庄乡东王庄村李成新书记告诉记者:我们村每年去世老人约30人左右,因为没有公墓,村里的人都是土葬,这样即占用了大量耕地,又污染环境。恰逢我村在建设化工工业园时挖出大量棺材,按照当地民风,这些棺木都应妥善处理,要迁到别处,于是我们有了修建公益性公墓的打算,这样就与正在选址的招商引资公墓项目一拍即合。
记者进一步向李成新书记询问项目的进展、投资和收费情况,虽然李成新书记的回答屡次被市中区民政局副局长齐光打断,记者还是听出了其中的端倪。
李成新书记向记者介绍:目前正在修路和打井,下一步还要架电,现在主要是在做前期的准备工作,仅前期投入,我们村里的投入可能就不低于100万。记者问:如此大的一个工程,主要的投资方是谁?李书记回答:目前在区民政局的协助下正在洽谈,还没有最终落实。在谈到项目资金筹措时,李书记强调说:这么大的投资项目,我们肯定没有这么大的资金力量。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建设资金由建筑方先行垫付,等到墓地建成卖出去了,再把建筑方先行垫付的资金付给对方。因此,我们墓地价格会略高于建设成本价。记者问:成本价大约是多少?所谓的略高于成本价是怎样一个标准?收费标准又由谁来定呢?李书记回答:我们的墓地估计每个应该在3500到4000左右,本村的村民使用我们补贴30%、本乡村民使用补贴20%。记者问,如果是非本村本乡人购买呢?李书记回答:那就要按实际价格收费了。其价格由区民政局、乡政府和村里三家共同制定。记者问:所谓的实际价格应该怎么理解呢?这时,市中区民政局副局长齐光却打断了李书记的进一步解释。记者再次对经营性墓地和公益性墓地区分和尺度掌握表示疑惑,对此,李书记和市中区民政局领导给出了这样的回答:两者的区别在于价格,尺度的把握在于我们。只要我们制定的价格合理,把握不谋取暴利,就叫公益性公墓。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公益性公墓从事经营性活动,禁止修建家族墓地。公益性公墓只负担本地村民的丧葬事宜,没有对外经营的权力,其销售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在公益性公墓购买的墓地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公益性公墓管理规定:按照政府定价收取骨灰存放费用。
在记者的要求下,市中区民政局领导和李成新书陪同记者前往墓地建设现场,中途记者被告知,由于正在修路无法到达施工现场,记者一行不得不下车远远眺望那簇遥远的山间葱绿。望山兴叹之余,记者由衷的期盼这一方山水的秀美能够真正造福于民,造福于子孙万代。(胡国柱 赵学涛)